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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公司治理之方向多在推動董事會的改革,期使董事會成為公司治理的 有力工具,特別是外部董事的推動,而美國 Sarbanes-Oxley Act (2002) 更在公司 治理層面上投入相當心力。Heracleous (2001) 指出,有關董事會特性對公司績 效影響的研究很多,卻皆未獲致董事會特性對績效有絕對性影響的結論,其認 為時政的研究證據對董事會組成,不支持從代理理論觀點出發之最佳實務規範 其中一項可能原因為:影響組織經營績效的原因太過於複雜,若只以董事會特 性來實證其對經營績效的影響,會導致證據對經營績效的解釋力不足。

在台灣方面,黃鈺光 (1992) 針對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及家族動式此二董事會 特性與績效表現的關聯性加以研究,發現結果分別為負相關與正相關。葉銀華 等 (2002) 針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與公司價值的研究發現,當最大股東現金流量 權越大,公司價值越高,但最大股東成員擔任董監事席次比率卻對公司價值有 負向影響。葉銀華等亦發現,董監事不具獨立性,且最大股東成員普遍擔任董 監事,為台灣公司治理的特性之一。

Jensen and Meckling (1976) 提出,當經理人持股比例越高,其基於自立動機 所造成之損失,由自身承擔的部分越多,故較不可能意圖傷害公司。但當經理 人的持股比例下降時,則有可能會利用公司資源以追求個人利益,導致公司價 值降低。相對地,若股權越集中於經營者手中,則其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大 部分必須自行承擔,故其決策時較會考慮到股東利益的極大化,使得公司價值 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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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未有研究公司治理與租稅規避活動關係之文獻,因此本研究以研 究公司治理、策略與經營績效之相關文獻著手,期能捕捉公司治理如何反映其 風險趨避程度。

1. 控制持股、盈餘分配權、席次盈餘偏離差、股份盈餘偏離差

La Porta et al. (1999) 首先採用最終控制的觀念於股權結構的研究,其發現 全球 27 個主要經濟體的大型企業,有高達六成存在控制股東,而美國地區外的 大部分企業由單一股東所控制,股權未若美國企業分散,在 Claessens et al.

(2000) 的研究裡發現,東亞地區 (除日本外) 有超過 80%的企業股權結構裡存在 單一大股東,而 Yeh (2001) 亦以台灣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有高達七成的公司 存在控制股東,台灣的股權結構集中程度,相當類似於世界各國的平均情況。

Claessens et al. (2002) 提出區分大股東正的誘因效果 (incentive effects) 以及 負的侵占效果 (entrenchment effects) 之差別,對於公司價值而言,大股東具有較 多盈餘分配權 (cash flow right,亦有翻作「現金流量權」) 乃唯一正面誘因,但 當控制權 (voting right,控制持股) 超出大股東的盈餘分配權越多時,則為一負 面誘因;而對非美國企業而言,盈餘分配權與控制權的偏離更大,換言之,東 亞地區企業普遍存在著盈餘分配權與控制權嚴重偏離的情形,而東亞企業控制 權的建立,通常來自於企業內公司間的交叉持股或是金字塔型的股權結構,這 種情形最常見於家族企業中。因此,不同於美國企業代理問題係存在於股東們 與公司經營階層,非美國地區企業代理問題存在少數大股東與一般小股東間。

Claessens et al. (2002) 以東亞地區八個經濟體,隨機抽取約 1300 間公開發 行公司做為樣本,進行股權結構與經營績效、公司價值間的分析研究,並以最 弱者概念計算最終控制者於控制鍊中的控制股權比例。該研究做出結論,當最 大股東擁有較高盈餘分配權時,公司價值與之呈正向關係 (即大股東有較大提升 公司價值之誘因因子): 當最大股東擁有較大控制權時,公司價值與之呈負向關 係,即控制權與盈餘分配權偏離越大,所造成的代理成本越大。

18 形,Morck, Shleifer and Vishny (1988) 指出,就成立較久的企業,發起人家族成 員的經營績效比專業經理人的經營績效差,當公司利益與家族利益發生衝突 時,家族董事基於職務之便,進行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更加深了代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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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家族董事的席次比例與經營績效呈現負相關。Mangel and Singh (1993) 則提 出不同看法,認為內部董事雖缺乏獨立性,但較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有較多 hypothesis) 認為,因公司經營階層與外部股東間存在資訊不對稱,當股權集中 於管理階層時,會因認知到特權消費、怠惰和追求非極大化公司價值的行為,

對公司所造成之財富損失將由自己承擔,故其行為會較合理謹慎;而當股權集 中於大股東時,他們越有誘因監督經理人,使經營績效提高。基於利益收斂假 說,所有權與經營權有一定程度以上之結合時,將使存在的代理成本降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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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當管理階層持股增加時,也將提升企業的經營績效。而鞏固職權假說 (entrenchment hypothesis) 認為當管理者之持股比率低時,因職位安全未受保 障,來自公司外部之勞動供需市場、產品市場及公司控制權之壓力,將迫使管 (1996)、陳金玲 (1997)、翁銘鴻 (1998)等人之研究發現,董事會規模與經營績效 之間並未有存在顯著關係。然亦有研究指出,由於台灣之公司治理特性使然,

國外文獻所提出對董事會規模與公司價值關聯的研究結論並不全然是用於台灣 的情況,葉銀華等 (2002) 指出,台灣的控制股東可能藉由縮小董事會規模,來 增加其成員擔任董事會席位比率,並同時增加他人取得董事席位的困難程度,

因此就較小規模的董事會來說,同時存在對公司價值正面與負面的因素。

21 6. 經理人持股

Morck et al. (1988) 認為,當經理人的持股比例介於某特定區間 (5%至 25%) 便有足夠的投票權維持自身的職位安全,特權消費與怠惰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而經理人為了自身職位安全,會產生反接收行為 (anti-takeover behavior),例如 阻礙可使公司價值提高的股權接收案,故在某區間內,經理人的持股與公司價 值呈負相關。Agrawel and Mandelker (1987) 研究經理人持股與公司績效關係時 發現,當經理人持股越多,該公司投資報酬率會越大,同時融資槓桿比率也會 增加較多,故其認為,經理人持股比例多寡與投資融資決策相關,也與企業經 營績效有關。

在國內研究方面,周本鄂 (1993) 之研究結果顯示,經理人的持股比例與經 營績效呈負相關。

從以上董事會特性、股權結構與經營績效相關的文獻來看,在學理上,董 事會特性、股權結構與經營績效間大多存有相對的看法,而實證結果亦未能顯 示之間有絕對的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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