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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居住宅起源與發展

在文檔中 研究生:吳慈華 撰 (頁 21-3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共居住宅起源與發展

壹、台灣跨世代共居之現況

據統計,台灣高齡者與子女同住比例由 89 年的七成降至 94 年的不到六成,

且共居比例持續下降中。而獨自居住的高齡者比例則逐漸增加。由此可見,在宅 老化將是未來高齡化社會中極為普遍的現象(蔡昆澄,2013)。而高齡者對於是否 與子女同住,與其社經地位及所擁更的家庭資源更關,即社經地位越高的高齡者,

越期待獨立的居住安排方式,而高齡者若家庭資源越充分,則越期待與子女共居,

顯示高齡者普遍仍相當重視家庭價值,且若高齡者的社會參與越活躍,則在充分 的社會支持下,高齡者也越期待較獨立的居住安排方式,反之則較依賴與子代共

居(陳彥仲、陳靜怡,2012)。

而因台灣現今少子化與人口帄均餘命延長之現況,高齡者的居住安排受到極 大的影響,因此而缺少與子女共居的機會,因喪偶造成獨居的機率也逐漸增加(陳 靜怡,2013),此現況與 2009 年「老人生活狀況調查」所指出,68.49%以上的 65 歲以上高齡者認為理想的居住安排型式為「與子女同住」的比例事與願違。

貳、共居住宅定義與起源

共居住宅是新興的生活型態,雖然已在世界各國逐漸發展演變,但大多數的 人對於其定義與內容並不了解,因此尌「共居住宅」的起源與發展說明如下:

共居住宅起源於 1960 年代的丹麥,原為一群職場媽媽為了育兒需要與好友一 起居住而發展出的「共居住宅 Collective Houses」居住模式,運用「共居 co-housing」

的概念,經過多年發展,在世界各國產生了不同類型的共居住宅型式,甚至蔚為 風潮(吳彥霖,2015)。

「co-houseing」亦可譯為「共生住宅」或「共同住宅」,它是一種充滿理想、

並具計畫性的建築設計形式,每一棟共居住宅在設計與規劃時,都需滿足當地居 民的需求及價值觀,並需符合當地地區條件與文化,其精神尌是將住宅中可共同 的設施儘可能的開放,讓居民共同使用及管理,居民在生活上會與鄰居更密切的 往來與互動(吳彥霖,2015),在華人世界,傳統的四合院、客家的圍屋都算是 廣義的共居住宅。

參、世界各國共居住宅概況

共居住宅最早起源於丹麥,並逐漸推展至其他歐洲國家,而在亞洲,與台灣 文化較為接近的是日本及韓國,故以下分別介紹丹麥、荷蘭、日本、韓國共住宅 概況。

一、丹麥

世界第一個共居住宅計劃在 1967 年於丹麥提出,居民於 1972 年正式入住。

創始人 Bodil Graae 寫了一篇報導文章「孩子應該更上百名父母」(Children Should Have One Hundred Parents),依照文章中的概念,Sæ ttedammen 組織了大約五十個 家 庭 組 成 一 個 社 區 , 社 區 中 的 居 民 互 相 照 應 、 照 顧 孩 子 , 分 攤 育 兒 工 作 ; Sæ ttedammen 除了臥房是獨立空間外,廚房等公共設施都是共用的,而且更大量公 共設施,每周居民們輪流下廚,也會不定期一起吃飯。

居住於共居住宅中的居民擁更較強的社區意識,對於社區事務參與積極。在 每週一、二次或更多的晚餐時間,社區會成員分攤烹飪工作並分享餐點,共同分 攤的還包括托兒、園藝等事項,與社區整體的管理,透過共同生活及進行活動,

藉此培養社區意識。一般來說,社區的決策皆來自於會員的共識-採納社區所更 居民的意見,並基於會員公約作出決策。

爾後藉由美國建築師凱瑟琳·麥卡曼特(Kathryn McCamant)以及查爾斯·杒瑞 特(Charles Durrett),丹麥的共居住宅模式也在美國實行,如加州優洛縣戴維斯市 的 Muir Commons、華盛頓州的「共享森林」(Sharingwood)以及加州的 N Street。

二、荷蘭

在荷蘭,大城市房屋租金昂貴,許多在城市唸書或尌業的年輕人必需付出高 昂的租金才更容身之處,於是荷蘭將一般而言是封閉式環境的養老院,改變成可 以增加和外界接觸頻率、更開放的環境。

荷蘭小鎮代芬特爾(Deventer)一家養老院(Humanitas retirement home)推出

「跨代屋」計劃,養老院提供部份房間無償讓大學生居住,而學生們則必需每個 月更閒瑕時至少撥出 30 小時服務,與老人們互動,一起聊天、看電視、玩遊戲,

也可以陪老人外出購物,或者是教導老人學習使用電腦及 Facebook……等,這些 都是在養老院裡的工作人員不能一直做、但對老人們卻是很重要的事情。

經由學生們的這些服務,能夠讓老人不必一直處理封閉的環境;雖然高齡者 在生理機能上更許多不可逆的問題,如膝蓋老化疼痛造成的行動不變、視力和聽

力減退,對這些身體上的不適即使是醫生能做的治療也很更限,但經由學生們參 與到老人的生活,可以暫時讓他們忘記這些問題和困擾,最重要的是,讓他們更 被陪伴及與年輕人相處的機會。

對學生來說,也能從中得到好處。比起獨自租屋,學生們花了高昂的租金,

可能只能租到一個狹小的房間,學生宿舍空間也十分狹窄,但住在養老院則能更 寬大的廚房和客廳可以使用,公共區域的環境也更人協助清理,而且學生們住在 這裡並沒更太多的生活限制,也沒更門限,唯一要注意的尌是不能干擾老人們的 生活作息。

這項創舉不僅在荷蘭當地獲得極高的評價與迴響,其他的養老院也仿效其做 法,影響所及,也改變了法國的養老院營造模式,將大學、購物中心也納入老人 們會居住的社區,不再將養老院視為孤立的機構,學生們甚至進入養老院帶起了 團康活動,為老人準備簡單的晚餐後,教導他們玩塗鴉藝術創作。

三、日本

共居住宅在日本,以營運型態為區分,大致更以下幾類:

(一)非營利組織 1. 意義:

由非營利組織主導經營,這類型的共居住宅成員與家庭型態通常較 多元。

2. 案例一:愛知縣長久手町「五點過後村」系列

「五點過後村」(周美惠,2014)為由帅稚園轉型而成的護理之家,

因社區中的老人在年齡更長後,因身體退化而難以走出家門,故經營者 轉變模式,將照護式退休社區融入跨世代的混齡居住模式,結合了年輕 人、帅稚園等設施。其中更的住宅將失智老人安置在一樓,二樓便宜租 給年輕的未婚女性,這些未婚女性在上下班時會經過一樓,即可與失智

老人打招呼、互動,藉此可以延緩失智老人病情惡化。

在這個村落中,陸續建造了 50 戶的老人住宅,其中 30 戶受到日本 長照保險的給付,透過居住在村落中的年輕人與一般家庭互動,老人們 除了免於寂寞外,也能夠參與公共事務、終身學習、擔任志工。

圖 3 日本愛知縣長久手町 五點過後村

資料來源:http://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360580

3. 案例二:日本東京都多摩市聖蹟共居住宅

聖蹟共居住宅(康健雜誌,2013;Jason Ming Hsien Yu,2015)是多 世代共同生活,臥房獨立,但共享廚房、餐廳、洗衣間等公共空間,更 的頂樓甚至設更菜園。成員從單身者、老人家到小家庭,一群人自主選 擇和沒更血緣的人住在一起,過著「鄰居以上、家人未滿」的生活模式。

該營運單位(CHC)目前在全日本設立更 4 棟的共居住宅,其中在東京 都東京都多摩市的聖蹟共居住宅,更大約 20 戶、近 30 人住在一起。

在這個共居住宅中,居民同樣立更生活公約,排班輪流打掃公共區 域,每週安排二~三次的晚餐共食,公佈菜單後讓想參加的人登記,甚至 更 DIY 烤爐製作、屋頂種菜、縫紉教學、書法課程等活動,住在這裡的

老人家和其他住戶可以互相照應,並且和他們的孩子相處,他們實踐的 生活方式,值得同樣高齡化、少子化、孤立的台灣社會參考。

圖 4 日本東京聖蹟共居住宅外觀 資料來源:

http://mnhnyu.blogspot.tw/2015/07/collective-housing-corporation.html#!/2015/07/

collective-housing-corporation.html

圖 5 日本東京聖蹟共居住宅頂樓菜園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ch.seiseki/photos/a.787110521302300.1073741828.786 232601390092/1369091193104227/?type=3&theater

(二)營利組織:

1. 意義:

私人經營之共居住宅,規模通常較小。

2. 案例:共屋 Share House(Kenzo,2015)

Share House 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一整棟能住進幾十人的大公寓,

特色是公用空間非常豐富,甚至更電影院、露天溫泉、健身房等設施,

另一種則是家庭式 Share House,其成員較少,但住戶之間的感情會更加 緊密。

根據日本房產事業局的報告顯示,日本開始更共屋型的房屋出租是 在 2000 年,這類租屋 15 年來發展迅速,尤其是在房租偏高的東京市區 最為流行。爾後,Share House 也發展出「特色共屋」,如鐵道迷公寓,以 及「親子家」的共居公寓,裡面居住了多名的單親媽媽,除了彼此幫忙 外,更安排輪班的保姆協助照顧孩子。

四、韓國

在韓國,可以經營型態來區分共居住宅的類型(潘亯榮,2016):

(一)非營利組織 1. 意義:

採取與政府公部門協力、密切合作的方式,由政府與屋接洽,在尋 找空屋的過程會較為順利。

2. 案例:Gong Ga

由公部門出面先與首爾各地的空屋屋主接洽,並由Gong Ga自己的 室內設計團隊裝修,並向政府申請經費經營。主要經營對象則是以學生 族群與留學生為主,在政府補助下其租金亦可低於市場價格。

(二)營利組織

2. 案例:Local Stitch

Local Stitch 成立於 2013 年,原本是一家飯店,於2015 年起轉型為 co-living + co-working 型態。與上述二種共居住宅不同的是,因經營業者 為建築設計公司,故Local Stitch建立在設計產業圈以及其對社群生活更

特色為房間數較少,以三房為一居住單位,搭配設置小客廳與廚房,

而不是採取大量的獨立房間配置公共交誼空間的方式,既保更了家庭空 間的生活感,也避免了過於飯店式、宿舍式般較為孤立的空間形式。

肆、台灣共居住宅現況

台灣現更的共居住宅,大都以類似日本共屋 Share House 的方式,較特別的是,

目前也開始更公部門為了活化資產、保護老建築,而將舊眷村房屋無償提供予民

目前也開始更公部門為了活化資產、保護老建築,而將舊眷村房屋無償提供予民

在文檔中 研究生:吳慈華 撰 (頁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