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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弘時期的宗教衝突

在文檔中 利美運動之研究 (頁 22-31)

第 一 節 吐蕃政權 與苯 波

吐 蕃 王 朝 的 建 立 過 程 與 本 土 信 仰 有 著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 雖 然 苯 波 經 典 的 相 關 記 載 內 容 不 完 全 相 同 , 但 是 其 主 軸 都 不 約 而 同 地 提 到 第 一 位 王 聶 赤 贊 普(

གཉའ་ཁི་བཙན་པྟོ།

)來 自 天 界。 據 說 他 到 達 人 間 的 第 一 站 是 江 妥 神 山,該 地 方 位 於 目 前 西 藏 自 治 區 林 芝 縣 境 內 , 直 至 今 日 此 山 仍 然 受 到 苯 波 信 徒 的 崇 拜 。 由 佛 教 徒 所 編 纂 的 史 籍 則 把 聶 赤 贊 普 的 來 源 , 與 釋 迦 族 扯 上 關 係 。 這 與 說 他 從 天 界 來 一 樣 , 是 一 種 穿 鑿 附 會 ,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將 贊 普 與 佛 教 拉 近 關 係 的 手 段 。 若 是 聶 赤 贊 普 是 釋 迦 族 的 話 , 那 麼 他 又 怎 麼 會 幫 助 苯 波 發 展 而 不 是 將 佛 教 傳 入 呢 ? 但 佛 教 史 籍 對 聶 赤 贊 普 是 以 人 的 身 分 來 描 寫 , 並 且 解 釋 苯 波 之 所 以 會 認 為 他 是 藉 由 天 梯 下 凡 人 間 , 是 因 為 當 時 聶 赤 贊 普 的 語 言 與 當 地 人 無 法 溝 通 , 而 當 被 問 到 從 哪 裡 來 的 時 候 , 手 恰 好 指 著 天 , 就 這 樣 被 認 為 是 從 天 界 下 凡 的 人 了 。 之 後 , 便 由 六 位 當 地 有 名 望 的 人 與 十 二 位 苯 波 智 者 共 同 將 他 尊 為 第 一 任 國 王 。

「 聶 」(

གཉའ།

) 在 藏 文 中 是 肩 頸 的 意 思 ﹔ 「 赤 」(

ཁི།

) 的 藏 文 意 思 則 為 高 座。兩 個 字 合 起 來 看 可 以 說「 以 肩 為 座 」或 是「 將 高 座 架 於 肩 上 」,兩 者 都 生 動 地 傳 達 出 當 時 聶 赤 贊 普 被 當 地 人 抬 回 領 地 為 王 的 情 況 。《 賢 者 喜 宴 》、《 西 藏 王 臣 記 》、《 西 藏 王 統 記 》、《 柱 間 史 》2 1等 史 籍 都 對 聶 赤 二 字 做 類 似 的 認 定 。 但 也 有 人 反 對 這 樣 的 解 釋 , 大 陸 藏 學 學 者 頓 珠 拉 杰 認 為 :

聶 赤 二 字 肯 定 不 是 現 代 藏 語 中 所 能 解 釋 的 涵 義 。 而 認 定 其 為 象 雄( ཞང་ཞུང་།)語 的 音 譯 ,因 為「 赤 」字 在 象 雄 語 裡 是 指 天 。 再 者 聶 赤 以 後 的 四 十 幾 位 贊 普 的 名 字 中 絕 大 多 數 都 帶 有

2 1 本 書 的 漢 譯 版 書 名 為《 西 藏 的 觀 世 音 》, 由 於 是 由 阿 底 峽 在 大 昭 寺 寶 瓶 柱 頂 上 發 現 , 故 被 稱 為 《 柱 間 史 》, 也 稱 為 《 松 贊 干 布 遺 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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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 」。他 們 都 是 吐 蕃 帝 國 的 國 王,他 們 的 名 字 應 該 有 高 層 次 的 神 職 人 員 來 取 。 而 吐 蕃 早 期 的 高 級 神 職 人 員 都 是 雍 仲 苯 教 徒 , 且 都 與 當 時 象 雄 王 國 有 密 切 關 係 。 在 這 種 狀 況 下 , 把 吐 蕃 的 贊 普 名 字 帶 入 一 些 象 雄 的 辭 彙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2 2

不 管 聶 赤 的 本 意 為 何 , 都 可 以 從 不 同 的 歷 史 文 本 中 推 測 , 苯 波 神 職 人 員 對 於 早 期 贊 普 取 得 政 權 有 莫 大 的 助 益 。 從 此 之 後 , 苯 波 在 吐 蕃 取 得 相 當 大 的 政 治 影 響 力 。 在 《 土 觀 宗 派 源 流 》(

ཐུའུ་བཀྭན་གྲུབ་མཐའ།

) 中 曾 根 據 記 載 王 統 的 一 些 古 籍 而 敘 述 道:「 自 聶 赤 贊 普 到 赤 妥 吉 贊 間 的 二 十 六 代 王 統,都 以 苯 波 治 理 國 政。」2 3五 世 達 賴《 西 藏 王 臣 記 》裡 還 說 到 西 藏 古 代 有「 敦 那 敦 」(

མདུན་

ན་འདྟོན།

) 的 職 位 ( 常 在 贊 普 跟 前 專 司 占 察 天 象 神 意 以 卜 吉 凶 之 人 )。2 4根 敦 瓊 培 (

དགེ་འདུན་ཆྟོས་ཕེལ།

, 1903- 1951) 的 《 白 史 》 指 出 :

「 敦 那 敦 是 從 梵 語 補 熱 黑 答(

པུ་རྟོ་ཧི་ཏ།

)譯 出 , 是 印 度 輔 助 國 王 者 之 名 , 謂 國 王 前 , 有 述 說 星 曆 、 吠 陀 之 婆 羅 門 教 師 , 此 即 彼 職 位 之 名 稱 。 後 世 智 者 , 多 誤 為 二 大 臣 之 名 稱 。 昔 藏 王 前 , 亦 有 名 孤 苯 (

སྐུ་བྟོན།

) 者 , 似 即 敦 那 敦 之 職 位 。 」2 5

由 此 可 知 , 當 時 的 藏 王 藉 由 苯 波 祭 師 的 神 秘 儀 式 , 達 到 控 制 領 地 的 目 的 。 這 些 祭 師 以 唱 出 神 話 或 謎 語 的 方 式,來 為 求 問 者 解 答 吉 凶 禍 福。《 西 藏 王 臣 記 》說 :「 王 族 世 系 , 共 二 十 七 代 , 在 其 位 時 , 咸 以 苯 、 仲、 德 烏 三 法 治 理 王 政 。 」2 6其 中 苯 當 然 是 意 指 苯 波 神 職 人 員 ﹔ 仲 是

སྒྲུང་།

的 音 譯 , 意 為 神 話 故 事 或 預 言 ﹔ 德 烏 為

སེའུ།

的 音 譯 , 其 意 思 是 謎 語 。 這 樣 的 說 唱 方 式 除 了 可 以 達 到 宗 教 宣 傳 的 功 能 之 外 , 也 容 易 被 游 牧 的 庶 民 們 所 接 受 。

2 2 頓 珠 拉 杰 ,《 西 藏 本 教 簡 史 》, 拉 薩 :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 , 2 0 0 7 , p p. 15 -1 6 。

2 3 ཐུའུ་བཀྭན་བླྟོ་བཟང་ཆྟོས་ཀི་ཉི་མ།,《 གྲུབ་མཐའ་ཐམས་ཅད་ཀི་ཁུངས་དང་འདྟོད་ཚུལ་སྟོན་པ་ལེགས་བཤད་ཤེལ་གི་མེ་ལྟོང ་།》,蘭 州: 甘 肅 人 民 出 版 社,1984,pp.380- 381。「གཉའ་ཁི་བཙན་པྟོ་ནས་ཁི་ཐྟོག་རེ་བཙན་བར་གི་རྒྱལ་རབས་ཉི་ཤུ་རྩ་དྲུག་ལ་ཆབ་སིད་བྟོན་གིས་བསྐྱ ངས་

་་ ་། 」。

2 4 王 森 ,《 西 藏 佛 教 發 展 史 略 》, 北 京 :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 , 2 0 1 0 , p .1 。

2 5 根 敦 瓊 培 , 法 尊 法 師 譯 ,《 白 史 》, 蘭 州 : 西 北 民 族 學 院 研 究 所 , 1 9 8 1 , p .9 。

2 6 五 世 達 賴 喇 嘛 , 劉 立 千 譯 ,《 西 藏 王 臣 記 》, 北 京 : 民 族 出 版 社 , 2 0 0 0 , p.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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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時 的 吐 蕃 王 朝 並 不 是 中 央 集 權 的 統 治 型 式 , 贊 普 只 是 所 有 領 主 一 起 擁 戴 的 共 主 而 已 , 彼 此 的 關 係 並 不 穩 固 。 再 加 上 交 通 不 便 而 幅 員 遼 闊 , 僅 能 藉 由 舉 行 週 期 性 盟 誓 的 方 式 , 聯 繫 贊 普 與 各 部 落 領 主 之 間 的 忠 誠 關 係 。 盟 誓 的 儀 式 , 以 具 有 濃 厚 的 苯 波 色 彩 的 方 式 舉 行 , 對 動 物 施 以 虐 殺 , 並 且 要 求 各 領 主 們 立 誓 不 得 背 叛,否 則 自 身 下 場 也 將 如 那 些 動 物 一 樣。根 據《 舊 唐 書 》 記 載 :

與 其 臣 下 一 年 一 小 盟 , 刑 羊 狗 獼 猴 , 先 折 其 足 而 殺 之 , 繼 裂 其 腸 而 屠 之。令 巫 者 告 於 天 地 山 川 日 月 星 辰 之 神 雲:「 若 心 遷 變 , 懷 奸 反 覆 , 神 明 鑒 之 , 同 於 羊 狗 。 」 三 年 一 大 盟 , 夜 於 壇 墠 之 上 與 眾 陳 設 餚 饌,殺 犬 馬 牛 驢 以 為 牲,咒 曰:「 爾 等 咸 須 同 心 戮 力,共 保 我 家,惟 天 神 地 祇,共 知 爾 志。有 負 此 盟 , 使 爾 身 體 屠 裂 , 同 於 此 牲 。 」2 7

即 使 如 此 , 這 些 盟 誓 也 不 過 是 形 式 上 而 已 。 贊 普 與 各 部 落 領 主 的 結 合 , 必 須 靠 共 同 利 益 而 互 相 結 合。在 此 同 時 的 苯 波,也 尚 未 形 成 一 個 組 織 性 完 整,

理 論 發 展 成 熟 的 宗 教 。 他 們 最 重 要 的 功 能 就 是 協 助 上 位 者 以 近 於 巫 術 的 儀 式 , 在 意 識 型 態 上 威 嚇 與 控 制 下 層 單 位 或 人 民 。 這 對 當 時 仍 尚 未 有 文 字 的 部 落 民 族 來 說 , 是 最 有 效 的 管 理 工 具 之 一 。 吐 蕃 政 治 與 本 土 信 仰 在 當 時 , 算 是 以 一 種 互 利 共 生 的 型 式 存 在 著 。

不 論 佛 教 徒 或 是 苯 波 撰 述 的 歷 史 書 都 承 認 , 聶 赤 贊 普 時 所 遇 到 苯 波 是 屬 於 原 始 苯 波,而 這 類 苯 波 在 佛 教 史 籍 分 類 上 被 稱 為 篤 苯(

འརྟོལ་བྟོན།

「 篤 」

是 音 譯 , 意 思 為 附 身 , 也 就 是 說 這 時 期 的 苯 波 , 主 要 由 神 職 人 員 接 受 神 靈 附 身 而 做 一 些 禍 福 的 預 測 供 祀 儀 軌 。 後 來 發 展 的 苯 波 皆 是 以 此 為 基 礎 , 經 過 時 間 的 累 積 慢 慢 地 增 補 內 容 , 而 有 後 來 的 洽 苯 (

འཁྱར་བྟོན།

)和 局 苯 (

བརྒྱུར་

བྟོན།

)。「洽 」 的 意 思 是 流 浪 , 故 洽 苯 是 外 來 的 苯 波 。 洽 苯 的 儀 式 , 則 主 要 有 除 災 巫 術 、 超 薦 亡 靈 、 鎮 壓 除 煞 以 及 各 種 占 卜 方 式 為 主 。 若 依 照 後 來 苯 教 九 乘 的 分 法 , 篤 苯 和 洽 苯 應 屬 於 因 苯 (

རྒྱུའི་བྟོན།

) 或 因 乘 ,「 因 」 是 指 其 為

2 7 劉 昫 , 楊 家 駱 主 編 ,《 新 校 本 舊 唐 書 附 索 引 六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 1 9 98 , p. 5 2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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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地 凡 夫 所 修,為 了 追 求 世 俗 滿 願 而 做。「 局 」是 翻 譯 的 意 思。其 翻 譯 所 依 據 的 文 本 有 自 象 雄 傳 來 的 苯 波 經 典 , 也 有 改 編 自 佛 教 經 典 的 作 品 。 這 種 形 式 的 苯 波 被 稱 為 果 苯 (

འབྲས་བུའི་བྟོན།

) 或 是 果 乘 , 透 過 果 乘 教 法 的 學 習 獲 得 覺 悟 的 果 位 。

繼 聶 赤 贊 普 之 後 , 第 二 代 藏 王 穆 赤 贊 普(

མུ་ཁི་བཙན་པྟོ།

)從 象 雄 邀 請 了 一 百 零 八 位 苯 波 大 學 者 , 並 在 衛 藏 地 區 創 建 了 三 十 七 座 苯 波 聚 會 所 (

འདུ་

གནས།

)。2 8許 多 苯 波 的 文 獻 都 說 穆 赤 贊 普 本 身 是 一 位 苯 波 的 修 行 者 , 由 於 他 本 身 的 信 仰 虔 誠 帶 動 了 整 個 吐 蕃 地 區 信 仰 苯 波 的 風 潮 。 但 其 實 苯 波 的 修 練 法 門 , 在 當 時 應 該 尚 未 出 現 。 可 以 推 測 穆 赤 贊 普 的 大 力 推 動 , 可 能 使 得 苯 波 的 信 仰 不 只 在 王 室 間 流 傳 甚 至 已 遍 及 民 間。前 面 提 過,歷 代 藏 王 的 身 邊,

有 個 稱 為 孤 苯 的 職 位 , 在 苯 波 的 史 籍 中 常 稱 其 為 孤 辛 (

སྐུ་གཤེན།

)。「 孤 」 是

敬 詞 。 而 「 辛 」 字 則 來 自 傳 說 中 苯 波 的 創 始 人 辛 饒 (

གཤེན་རབ།

)。 孤 苯 的 地

位 相 當 的 特 殊 , 可 以 從 其 身 、 語 、 意 中 各 有 的 三 標 誌 來 考 察 :

身 的 三 大 標 誌 為 : 1.不 修 剪 髮 髻 。 2.在 額 頭 上 的 白 絲 綢 可 插 上 雄 鷹 輕 盈 優 美 的 羽 翎 。 3.在 雪 猞 猁 所 製 的 裘 襟 上 縫 製 虎 豹 及 草 豹 皮 的 衣 領 ﹔ 語 的 三 大 標 誌 為 : 1.上 師 沒 言 語 前 君 臣 誰 都 不 得 言 語 。 2.早 晨 進 餐 時 , 沒 聽 到 上 師 敲 擊 鼓 和 鈸 的 三 聲 前 , 君 臣 誰 都 不 得 進 食 。 3.沒 聽 到 上 師 的 三 首 歌 以 前 , 君 臣 誰 都 不 得 唱 歌 ﹔ 意 的 三 大 標 誌 是 : 1.對 上 師 爭 吵 便 破 其 口 、 對 其 翻 白 眼 便 剜 其 眼 、 對 其 皺 鼻 便 斷 其 鼻 、 攻 其 身 而 懲 其 九 百 倍 、 竊 其 物 而 罰 其 七 倍 。 2.在 收 稅 上 與 國 王 同 等 。 3.在 座 次 排 序 上 , 國 王 居 中 , 上 師 居 右 首 , 大 臣 居 左 首 , 民 眾 居 於 台 下 。2 9

由 此 可 知 ,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孤 苯 受 到 的 尊 重 直 逼 藏 王 , 這 對 政 治 領 導 而 言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威 脅 性 。 藏 王 把 孤 苯 尊 為 國 師 的 習 慣 , 延 續 到 第 八 代 藏 王 止 貢

2 8 才 讓 太,〈 苯 教 賽 康 文 化 再 探 〉,《 中 國 藏 學 2001 年 第 三 期 》,北 京:中 國 藏 學 雜 誌 社 , 20 0 1 , p .7 2 。 該 考 據 引 用 自 ཤར་རྫ་བཀྲ་ཤིས་རྒྱལ་མཚ ན།,《 ལེགས་བཞད་རིན་པྟོ་ཆེའི་གཏེར་མཛོད་དཔྟོད་ལྡན་དགའ་པའི་ཆར །》,

北 京 :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5 , p.167 。

2 9 丹 增 朱 札 ,《 大 乘 覺 悟 道 雍 仲 苯 教 常 識 》, 北 京 : 民 族 出 版 社 , 1 9 9 6 , p.1 6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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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 普 (

གི་གུམ་བཙན་པྟོ།

) 開 始 起 了 微 妙 的 變 化 。

在 止 貢 贊 普 以 前 的 贊 普 被 稱 為「 天 座 七 王 」(

གནམ་གི་ཁི་བདུན།

,據 說 這 七

位 王 死 後 都 沿 著 天 梯 回 到 了 天 界 , 所 以 被 這 麼 稱 呼 。 止 貢 贊 普 是 第 一 個 死 後 的 以 銅 棺 丟 入 江 中3 0, 隔 了 很 久 之 後 才 被 以 墓 葬 處 理 的 王 , 而 不 是 以 天 梯 回 到 天 界 。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止 貢 贊 普 本 身 對 苯 波 的 不 友 善 , 以 及 死 於 非 命 而 導 致 的 結 果 。 據 苯 波 《 俱 舍 音 釋 》 稱 :

「 止 貢 贊 普 的 祖 父 們 尊 敬 苯 教 法 師 , 提 供 優 厚 待 遇 , 他 也 效 法 。 結 果 使 得 孤 辛 們 權 力 膨 脹 , 威 脅 到 贊 普 的 地 位 。 當 時 傳 言:『 沒 有 辛 苯 發 話,王 不 敢 降 旨,大 臣 不 得 議 事。不 唱 辛 苯 歌 舞,君 臣 不 歌 舞。』最 終 導 致 大 辛 苯 法 師 凌 駕 於 贊 普 之 上 。 於 是,大 臣 勒 贊 協 等 對 止 貢 贊 普 說:『 頭 上 的 帽 子 過 大,會 累 得 汗 流 浹 背 ﹔ 美 食 吃 得 過 多 , 也 會 引 起 反 胃 ﹔ 聽 任 別 人 的 蝨 子 爬 到 自 己 的 腿 上 , 最 後 他 會 爬 上 您 的 頭 。 現 在 贊 普 與 諸 苯 教 師 長 權 力 相 當 , 如 果 這 樣 下 去 , 到 了 贊 普 子 孫 之 時 , 權 力 肯 定 將 被 苯 教 奪 去 , 大 概 贊 普 不 會 下 令 殺 死 苯 教 師 們 , 那 麼 就 下 令 將 苯 教 師 們 驅 逐 到 邊 遠 地 方 去 吧 。 』」3 1

之 後 , 還 有 其 他 的 臣 子 也 附 和 前 面 的 說 法 。 贊 普 把 這 些 話 給 聽 進 去 了 , 於 是 就 找 來 境 內 的 苯 波 們 , 向 他 們 說 :

「 現 在 苯 教 的 孤 辛 地 位 過 高 , 直 接 威 脅 王 權 。 所 以 , 決 定 驅 散 在 吐 蕃 本 土 類 的 苯 教 辛 波 。 允 許 把 從 事 拉 苯 儀 式 的 四 種 祭 祀 ( ལྷ་བྟོན་སྟོ་བཞི།), 以 及 吉 木 布 蘭 擦 、 格 庫 替 盆 、 策 米 綠 冬 等 苯 波 可 以 繼 續 留 在 王 室 內 作 為 我 本 人 的 孤 辛 , 其 餘 所 有 辛 波 都

3 0 藏 族 習 慣 中 早 夭 而 死 的 孩 子 或 是 一 些 身 分 卑 賤 的 人 死 後 才 會 水 葬 。 故 此 , 歷 史 上 或

3 0 藏 族 習 慣 中 早 夭 而 死 的 孩 子 或 是 一 些 身 分 卑 賤 的 人 死 後 才 會 水 葬 。 故 此 , 歷 史 上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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