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十九世紀的利美運動

在文檔中 利美運動之研究 (頁 76-85)

第 一 節 利美的起 源與定 義

利 美 「

རིས་མེད།

」 二 字 的 音 譯 , 字 面 意 義 為 不 分 派 。「

རིས་མེད།

」 二 字 出 自

於 藏 傳 佛 教 《 甘 珠 爾 十 萬 續 部 》 中 第 一 部 經 典 , 同 時 也 可 以 說 是 密 續 的 根 本 經 典 《 妙 吉 祥 智 慧 薩 埵 之 了 義 名 真 實 說 》(

འཇམ་དཔལ་ཡེ་ཤེས་སེམས་དཔའི་དྟོན་དམ་

པའི་མཚན་ཡང་དག་པར་བརྟོད་པ།

1 6 8中 第 一 百 個 偈 頌 :「

སངས་རྒྱས་ཐྟོག་མ་ཐ་མ་མེད། །དང་པྟོ་

སངས་རྒྱས་རིས་མེད་པ། །ཡེ་ཤེས་མིག་གཅིག་དྲི་མ་མེད། །ཡེ་ཤེས་ལུས་ཅན་དེ་བཞིན་གཤེགས།

( 佛 陀 無

始 亦 無 終 , 本 初 佛 陀 無 派 別 , 獨 一 智 眼 無 垢 染 , 具 智 慧 身 即 如 來 )」1 6 9。 拉 薩 版 與 奈 塘 版 《 聖 妙 吉 祥 真 實 名 經 》 這 段 頌 文 與 本 文 引 用 的 德 格 版 稍 有 不 同 , 在 於 前 者 是 「

།དང་པྟོ་སངས་རྒྱས་རིགས་མེད་པ།

1 7 0。「

རིགས།

」 有 種 姓 、 類 別 等 意 涵 ﹔「

རིས།

」的 意 思 是 類 別 、 派 別 。 另 外 , 根 據《 梵 藏 漢 和 四 譯 對 校 翻 譯 名 義 大 集 》1 7 1可 知 , 早 期 的 譯 師 有 些 將「

རིས།

」當 作 種 姓 之 意 涵 看 待 ,故 可 推 測 兩 字 互 用 之 可 能 性。根 據《 聖 妙 吉 祥 真 實 名 經 梵 本 校 釋 》,依 照 梵 文 本 的 意 思 應 是 後 裔 與 相 續,1 7 2而 種 姓 則 與 後 裔 有 關 聯 性。故 此,「

རིས།

」與「

རིགས།

兩 者 都 可 說 是 正 確 的 翻 譯 。

其 實 , 不 論 視 作 種 姓 或 派 別 的 解 釋 都 無 損 於 原 頌 文 承 接 先 前 文 脈 之 理 路 。 印 度 的 月 官 ( Candragomi) 論 師 認 為 「 所 謂 本 初 佛 即 是 法 身 」1 7 3, 法

1 6 8

通 常 被 稱 為 《 文 殊 真 實 名 經 》 或 《 聖 妙 吉 祥 真 實 名 經 》。

1 6 9

〈 འཇམ་དཔལ་ཡེ་ཤེས་སེམས་དཔའི་དྟོན་དམ་པའི་མཚན་ཡང་དག་པར་བརྟོད་པ། 〉,《 བཀའ་འགྱུར། རྒྱུད་འབུམ།༼ཀ༽》,སེ་དགེ:སེ་དགེ་པར་ཁང་ཆེན་

མྟོ། ,2000, p. 11.

1 7 0

〈 འཇམ་དཔལ་ཡེ་ཤེས་སེམས་དཔའི་དྟོན་དམ་པའི་མཚན་ཡང་དག་པར་བརྟོད་པ། 〉,《 བཀའ་འགྱུར། རྒྱུད།༼ཀ༽》, ལྷ་ས།:ཞུལ་བཀའ་འགྱུར་པར ཁང་ ། ,1948,p. 15.

1 7 1

本 書 是 以《 丹 珠 爾 ˙雜 部 》中《 བྱེ་བྲག་ཏུ་རྟྟོགས་པར་བྱེད་པ། 翻 譯 名 義 大 集 》為 基 礎 加 以 整 理 與 編 輯 , 由 原 書 的 梵 藏 翻 譯 語 辭 對 照 擴 充 為 梵 藏 漢 和 四 種 文 字 。 原 書 成 立 於 九 世 紀 左 右 , 再 由 後 人 陸 續 補 充 , 作 為 梵 藏 翻 譯 時 可 為 依 據 的 工 具 書 。

1 7 2

談 錫 永 譯 著,馮 偉 強 梵 校,《 聖 妙 吉 祥 真 實 名 經 梵 本 校 釋 》,台 北:全 佛,2008,p.239。

1 7 3

ཙནྡྲ་གྟོ་མི།,〈 འཕགས་པ་འཇམ་དཔལ་གི་མཚན་ཡང་དག་པར་བརྟོ ད་པའི་རྒྱ་ཆེར་འགེལ་བ། 〉,《 བསན་འགྱུར། རྒྱུད།༼ཙི༽》, De lhi: Delhi Ka r ma p a e C ho d he y, G ya lw a e S u ngr a b P ar t u n Kha ng , 1 9 8 5, p .3 75 . 「 དང་པྟོའི་སངས་རྒྱས་ཞེས་པ་ནི་ཆྟོས་ཀི་སྐུ་

72

身 無 生 無 滅 之 理 幾 乎 是 大 乘 佛 教 所 共 許 的 。 本 頌 文 以 秘 密 大 乘 的 觀 點 , 重 申 法 身 的 特 性 。 被 追 認 為 第 二 世 達 賴 喇 嘛 的 根 敦 嘉 措 針 對 此 頌 文 解 釋 :

當 一 切 菩 薩 以 自 性 清 淨 無 始 終 的 相 續 心 時 , 而 且 將 客 塵 漸 次 地 消 除 後 , 究 竟 清 淨 佛 陀 的 殊 勝 不 變 之 智 慧 即 菩 提 心 。 從 身 風 完 全 阻 斷 且 身 體 的 物 質 部 分 完 全 衰 損 而 有 具 空 色 男 女 相 之 身 , 心 意 如 上 所 述 無 始 終 的 勝 義 菩 提 心 與 不 變 智 慧 兩 者 本 質 無 差 別,離 彼 則 成 無 知 之 理,最 初 佛 陀 者,為 一 切 種 性 (佛 陀 ) 的 創 始 者 與 其 總 集 根 本 變 化 而 成 的 佛 陀 之 故 。 因 為 本 初 佛 與 遮 止 斷 邊 之 方 便 顯 空 無 二 之 身 , 與 不 住 於 常 邊 的 智 慧 與 不 變 之 智 慧 二 者 即 是 方 便 智 慧 本 質 無 二 之 自 性 , 所 以 喜 好 方 便 智 慧 方 面 沒 有 類 別 上 的 差 別 ﹔ 無 因 故 喜 好 方 便 智 慧 方 面 的 因 就 無 法 生 起 了 。1 7 4

本 初 佛 並 不 是 一 尊 第 一 個 成 為 佛 的 人 , 而 是 無 住 無 變 的 智 慧 , 即 是 勝 義 菩 提 心 。 它 沒 有 方 分 , 沒 有 差 別 , 更 沒 有 種 姓 高 低 或 是 宗 派 , 它 是 法 身 也 就 是 佛 陀 的 內 自 證 智 境 。 對 於 修 行 者 而 言 , 修 學 佛 法 的 目 的 即 是 要 將 勝 義 菩 提 心 顯 露 出 來 , 為 此 則 需 要 將 那 種 有 好 惡 、 方 分 的 客 塵 消 除 掉 , 如 此 則 能 證 得 如 來 殊 勝 不 變 的 智 慧 。 藏 傳 佛 教 大 多 數 的 修 行 方 式 , 都 是 以 秘 密 大 乘 為 主,《 聖 妙 吉 祥 真 實 名 經 》為 秘 密 大 乘 的 根 本 經 典 之 一, 雖 以 文 殊 命 名 , 卻 是 以 闡 述 如 何 修 持 金 剛 乘 密 法 為 主 , 並 同 時 彰 顯 如 來 藏 的 功 德 , 源 出 於 此 的 「

རིས་མེད།

」 二 字 除 了 無 宗 派 偏 私 的 字 面 意 義 之 外 , 更 是 表 示 著 本 初 智 慧 、 勝 義 菩 提 心 或 如 來 藏 的 特 質 。

以 閉 關 苦 行 著 稱 的 噶 舉 派 祖 師 密 勒 日 巴 (

མི་ལ་རས་པ།

,1052- 1135) 在

སེ། 」。

1 7 4

དགེ་འདུན་རྒྱ་མཚོ། ,《 རེ་བཙུན་ཐམས་ཅད་མཁྱེན་པའི་གསུང་འབུམ་ཐྟོར་བུ་ལས་མཚན་ཡང་དག་པར་བརྟོད་པའི་རྒྱ་ཆེར་བཤད་པ་རྟོ་རེའི་རྣལ་འབྱྟོར་གི་དེ་

ཁྟོ་ ན་ཉིད་ སྣ ང་བ ར་བྱེད་པ འི་ཉི་ མ་ཆེན་པྟོ་ཞེས ་བྱ ་བ ་བ ཞུགས ་སྟོ། 》, 台 北 : 財 團 法 人 佛 陀 教 育 基 金 會 , 2002 ,

pp. 2 93 -2 94。「 བྱང་ཆུབ་སེམས་དཔའ་རྣམས་ཀིས་ཐྟོག་མ་དང་ཐ་མ་མེད་པའི་སེམས་ཀི་རྒྱན་རང་བཞིན་གིས་རྣམ་པར་དག་པ་ལ་གླྟོ་བུར་གི་དྲི་མ་རིམ་གིས་

བས ལ་ ནས ་ རྣམ་ པར ་དག་པ ་ མཐར ་ཐུག་པ འི་ས ངས ་ རྒྱས ་ཀི་ མཆྟོག་ཏུ་མི་ འགྱུར་བ འི་ཡེ ་ཤེས ་ནི་དྟོན་ དམ་པ འི་བྱ ང་ཆུབ་ ཀི་སེམས ་སྟོ། ལས ་ རླུང་ མ་ ལུས་ པར་ འགགས ་ ཤིང་ ལུས་ ཀི་བེམ་པྟོའི་ ཆ་ མ་ ལུས་པ ར་ཟ ད་པ ་ ལས ་སྐུ་སྟོང་ གཟུ གས་ ཡབ ་ཡ མ་ གི་ རྣམ་པ ་ ཅན་ དང་། ཐུགས་གྟོང་ དུ་བ ཤད་པའི་ ཚུལ་གིས ་ཐྟོག་ མ་ དང་ ཐ་ མ་ མེད་པ འི་

དྟོན་ དམ་པའི་བྱ ང་ ཆུབ་ ཀི་སེམས ་མི་ འགྱུར་བ འི་ཡེ ་ཤེས ་ གཉིས ་ངྟོ་བྟོ་ དབྱེར ་མེད་དེ་ འབྲ ལ་ མི་ཤེས ་སུ ་གྱུར་ པའི་ ཚུལ་གིས་ ཐྟོག་ མར ་ ས ངས ་ རྒྱས་ པ་ གང་ཡི ན་ པ་དེ་ ནི་

རིགས་ ཐམས ་ ཅད་ ཀི་སྟོ་བ་པྟོ་ དང་ གང་ དུ་སྡུ ད་ པའི་ རྩ་བར ་ གྱུར ་པའི་ས ངས ་ རྒྱས ་ཡི ན་པ འི་ཕིར ་ དང་ པའི་ས ངས་ རྒྱས ་ དང་ ། དེ་ཡ ང་ཞི་ མཐའ་ འགྟོག་བྱེད་ ཀི་ ཐབ ས་

རྣམ་ ཀུན་ མཆྟོག་ ལྡན་གི་སྐུ ་ དང་ ། སིད་ མཐའ་ ལ་མི་ གནས ་པ འི་ཤེས ་རབ ་མི་ འགྱུར ་བ འི་ཡེ ་ཤེས ་ གཉིས་ ཐབས ་ཤེས་ ངྟོ ་བྟོ་ དབྱེར ་མེད་ པའི་བ དག་ཉིད་ཡིན་གིས་ ཐབས་

ཤེས ་ཕྟོགས ་རེ་བྟོའི་རིགས ་སུ ་ ཆད་པ ་མེད་ ལ། རྒྱུ་མེད་པ ས་ ཐབ ས་ ཤེས་ཕྟོགས་རེ་བྟོའི་རྒྱུ་ ལས ་བྱུ ང་བ་ མ་ཡིན་ནྟོ། 」。

73

其 道 歌 中,有 如 是 章 句:「 我 修 生 起 次 第 時,此 身 顯 空 如 彩 虹,無 形 質 故 貪 愛 滅 , 語 言 聲 空 如 谷 響 , 無 好 惡 故 取 捨 滅 , 心 明 空 如 日 月 光 , 無 偏 執 故 我 執 滅 , 執 為 凡 夫 身 語 意 , 自 生 金 剛 身 語 意 , 三 門 不 復 為 凡 夫 , 如 是 我 心 甚 安 樂 。 」1 7 5生 起 次 第 是 修 持 密 續 的 基 礎 次 第 , 將 原 為 凡 夫 的 身 語 意 , 轉 化 成 本 尊 的 金 剛 身 語 意 。 觀 本 尊 的 身 顯 空 彩 虹 , 了 悟 自 身 無 形 質 進 而 滅 除 了 對 身 的 貪 愛 ﹔ 修 持 本 尊 的 時 候 不 斷 的 念 誦 的 咒 語 猶 如 空 谷 的 回 音 , 在 這 當 中 對 其 他 一 切 的 聲 音 不 在 執 著 好 不 好 聽 , 進 而 滅 除 了 取 捨 ﹔ 日 月 的 光 明 不 會 有 派 別 偏 執 , 有 取 捨 的 照 耀 大 地 , 觀 修 本 尊 的 時 候 所 感 受 到 的 明 空 心 也 是 如 此 。 以 這 個 無 宗 派 偏 私 且 明 空 的 心 , 將 我 執 熄 滅 。 如 此 , 則 原 本 執 為 凡 夫 的 身 語 意 , 會 將 自 生 金 剛 身 語 意 出 來 。 所 以 修 行 就 該 像 這 樣 離 形 質 、 無 好 惡 與 無 偏 執,這 樣 就 會 得 到 修 行 者 的 真 正 安 樂。還 有 另 外 一 道 歌 提 到:

「 孩 子 ! 於 見 地 不 做 偏 執 想 , 修 行 當 入 山 間 啊 ! 行 為 當 斷 惡 友 啊 ! 當 遵 行 三 昧 耶 啊 ! 當 思 果 必 敗 壞 啊 ! 」1 7 6從 道 歌 或 是 傳 記 中 都 可 以 看 到 密 勒 日 巴 亟 欲 遠 離 世 間 的 頭 陀 性 格 , 不 但 如 此 , 他 還 大 聲 疾 呼 的 要 弟 子 跟 他 一 樣 遁 世 修 行 。 雖 然 , 這 些 道 歌 的 作 者 是 否 真 為 密 勒 日 巴 , 歷 來 多 有 爭 論 。 縱 使 這 些 道 歌 可 能 不 是 由 密 勒 日 巴 一 人 所 作 , 但 可 以 確 信 這 些 道 歌 的 內 容 , 都 是 反 應 遠 離 大 僧 院 與 世 間 政 治 的 修 行 經 驗 與 感 觸 。

透 過 密 勒 日 巴 在 道 歌 中 的 呼 籲 , 可 以 得 知 真 正 的 修 行 人 是 對 於 宗 派 的 爭 端 與 分 岐 沒 有 興 趣 的 , 並 且 在 修 行 當 中 要 安 住 在 無 偏 私 的 見 地 上 , 之 後 所 成 就 的 才 是 無 偏 私 的 佛 果 位 。 故 應 當 回 歸 作 為 一 位 修 行 者 的 本 份 , 不 只 在 修 持 的 過 程 當 中 放 下 宗 派 等 種 種 的 見 解 , 並 且 透 過 實 修 生 起 次 第 等 種 種 法 門,體 證 與 本 尊 無 二 的 明 空 心。如 是 從 形 而 上 的 利 美 衍 生 到 世 俗 的 角 度,

對 於 藏 傳 佛 教 在 經 論 上 的 論 辯 議 題 , 利 美 運 動 的 開 創 者 沒 有 迴 避 , 甚 至 為 了 確 立 傳 統 觀 修 上 的 必 要 , 主 動 將 過 去 被 視 為 邪 見 的 理 論 再 度 提 起 , 同 時

1 7 5

མི་ལ་རས་པ།,《 རྣལ་འབྱྟོར་གི་དབང་ཕྱུག་ཆེན་པྟོ་རེ་བཙུན་མི་ལ་རས་པའི་རྣམ་ཐར་ཕེ་བ་མགུར་འབུམ་ཞེས་བྱ་བ་བཞུགས་སྟོ། 》, 台 北 : 財 團 法 人 佛 陀 教 育 基 金 會,2007,pp. 263- 264。「 བདག་གི་ཡི་དམ་བསྐྱེད་རིམ་བསྟོམ་ཙ་ན། །ལུས་སྣང་སྟོང་བར་སྣང་གི་འཇའ་ཚོན་

འདྲ། །དེ་ ལ་ངྟོས ་ གཟུ ང་སེ ད་ པ་ཟ ད། །ངག་ གགས ་སྟོང་ལུང་སྟོང་གི་ བྲག་ཙ ་ ན། ། དེ་ ལ་ བཟ ང་ ངན་མེད་པ འི་བླྟོང་དྟོར་ ཟད། །སེམས ་ གས ལ་སྟོང་ ཉི་ ཟླའི་འྟོད་

དང་ འདྲ། །དེ་ ལ་ཕྟོགས ་རིས ་མེ ད་ པས་ བ དག་ འཛིན་ཟ ད། ། ཐ་ མལ་ དུ་ བ ཟུང་བའི་ ལས་ ངག་ཡི ད། ། ར ང་ བྱུ ང་རྟོ་རེ་སྐུ ་ གསུ ང་ ཐུགས། །སྟོ་ གསུ མ་ ཐ་མལ་ དུ་ མ་

ལུས ་བླྟོ་རེ་བདེ། 」。

1 7 6

《 རྣལ་འབྱྟོར་གི་དབང་ཕྱུག་ཆེན་པྟོ་རེ་བཙུན་མི་ལ་རས་པའི་རྣམ་ཐར་ཕེ་བ་མགུར་འབུམ་ཞེས་བྱ་བ་བཞུགས་སྟོ། 》, p. 462。「 བུ་ས་བ་ཕྟོགས་རིས་མ་

བྱེད་ཨ ང་། །སྟོམ་པ ་རི་ཁྟོད་ཟུ ང་ཤིག་ ཨང་། །སྤྱྟོད་པ ་གྟོགས ་ ངན་སྤྟོངས་ ཤིག་ ཨ ང་ ། ། དམ་ཚིག་ སྣ ང་ བ་བ སྟུ ན་ ཅིག་ཨ ང་། ། འབྲ ས་བུ ་ འཆི་ བ་སྟོམས་ཤིག་

ཨང་། 」。

74

在 與 他 宗 辯 駁 的 過 程 當 中 奠 立 了 就 事 論 事 不 出 惡 言 的 良 好 範 例 , 讓 不 同 宗 派 的 人 彼 此 都 能 夠 和 睦 的 討 論 法 義 , 如 : 蔣 貢 康 楚 羅 卓 泰 耶 本 身 所 主 張 的 宗 見 是 中 觀 他 空 派 , 然 而 他 的 學 生 局 米 胖 嘉 揚 南 傑 嘉 措 卻 持 了 義 大 中 觀 見 , 彼 此 之 間 卻 不 產 生 矛 盾 與 衝 突 , 反 而 在 佛 法 的 教 理 與 實 修 上 都 互 相 學 習 與 支 持 。 以 如 此 的 態 度 , 才 能 夠 把 即 將 失 傳 的 法 脈 或 法 本 不 分 派 的 重 新 找 出 , 並 且 為 它 們 做 整 理 與 傳 承 的 工 作 , 為 當 時 的 佛 教 注 入 一 股 新 的 生 命 力 。

第 二 節 產生利美 的地緣 關係與 社 會環境

把 利 美 運 動 比 喻 成 一 朵 花 的 話 , 這 朵 花 所 生 長 的 環 境 就 顯 得 十 分 重 要 了 。 傳 統 上 , 將 藏 區 的 地 理 環 境 約 略 劃 分 成 三 區 : 衛 藏 (

དབུས་གཙང་ །

)、 安

(ཨ་མདྟོ།)

與 康 區 。 這 三 區 同 時 也 是 藏 語 的 三 大 方 言 區 , 衛 藏 人 大 多 使 用 拉 薩 音(

ལྷ་ས་སད།

)﹔ 安 多 人 使 用 安 多 音(

ཨ་མདྟོ་སད།

)﹔ 康 區 使 用 的 言 被 稱 為 康 巴 音 (

ཁམས་པ་སད།

)。 不 同 的 方 言 習 慣 與 地 理 環 境 , 造 就 三 者 迥 異 的 人 文 風 情。在《 安 多 政 教 史 》中,對 於 其 地 理 範 圍 人 文 差 異 做 了 簡 略 的 敘 述 : 自「 阿 里 (

མངའ་རིས

།) 的 貢 塘 至 索 拉 夾 窩 山 以 上 之 區 域 , 稱 為 衛 藏 法 區 ﹔ 自 黃 河 河 灣 以 上 的 區 域 , 稱 為 多 朵 (

མདྟོ་སྟོད།

) 人 區 ﹔ 自 漢 地 白 塔 寺 以 上 的 區 域 , 則 稱 為 安 多 馬 區 。 」1 7 7這 個 簡 單 的 說 明 , 意 味 著 在 衛 藏 地 區 有 著 最 強 大 的 宗 教 勢 力 ﹔ 在 康 區 或 是 多 朵 區 有 著 極 為 優 秀 的 人 才 與 人 文 風 采 ﹔ 而 安 多 則 是 以 畜 牧 或 商 業 為 主 的 區 域 。 擁 有 豐 富 人 文 色 彩 的 康 區 , 就 是 孕 育 了 利 美 運 動 的 母 親 。

自 從 吐 蕃 王 朝 瓦 解 之 後 , 康 區 在 政 治 上 就 已 經 脫 離 了 衛 藏 的 控 制 。 雖 然 , 格 魯 派 曾 挾 蒙 古 軍 的 武 力 將 勢 力 範 圍 擴 張 到 康 區 , 先 後 打 敗 了 當 時 康 區 主 要 政 治 勢 力 - 包 括 信 奉 苯 波 的 白 利 土 司 與 噶 舉 派 , 但 是 格 魯 派 的 勢 力 並 沒 有 如 同 在 衛 藏 地 區 一 般 , 在 當 地 獲 得 壓 倒 性 的 優 勢 。 這 種 現 象 與 康 區 特 殊 的 地 理 環 境 有 緊 密 的 關 係 , 比 起 衛 藏 地 區 , 康 區 的 地 理 更 為 破 碎 - 大

1 7 7

智 巴 丹 ‧ 貢 卻 呼 丹 巴 饒 吉 , 吳 均 、 毛 繼 祖 、 馬 世 林 譯 ,《 安 多 政 教 史 》, 蘭 州 : 甘 肅 人 民 出 版 社 , 1989 , p. 5。 . 多 朵 區 的 地 理 位 置 , 與 康 區 多 有 重 複 , 故 可 視 為 同 區 。

75

多 是 縱 向 的 山 脈 與 河 谷 - 人 類 的 群 聚 狀 況 也 隨 著 形 成 一 小 區 一 小 區 的 聚 落 , 在 政 治 上 很 難 形 成 中 央 集 權 式 的 政 府 , 當 然 在 宗 教 信 仰 上 就 難 以 政 治 凌 駕 於 其 中 。 故 此 , 康 區 在 經 濟 上 或 文 化 上 都 呈 現 了 多 元 化 的 現 象 。

在 康 區 眾 多 小 區 域 當 中 , 德 格 地 區 自 佛 教 於 西 元 8 世 紀 在 康 區 弘 傳 以 來 , 憑 藉 著 其 特 殊 的 地 緣 優 勢 在 佛 教 的 傳 播 過 程 上 扮 演 了 歷 史 性 的 角 色 。 例 如 , 早 期 康 區 最 早 寺 院 - 丹 壟 塘 度 母 寺 ( 度 母 拉 康 ) 就 正 位 於 德 格 區 。 還 有 , 早 期 的 佛 教 石 刻 如 : 察 雅 縣 的 仁 達 丹 瑪 摩 崖 石 刻 、 芒 康 縣 的 札 果 西 石 刻 造 像 和 朗 巴 朗 則 石 刻 造 像 、 石 渠 縣 的 照 阿 拉 姆 摩 崖 石 刻 皆 位 於 該 區 。

1 7 8這 些 例 子 在 在 都 說 明 了 , 德 格 地 區 在 佛 教 文 化 發 展 上 超 出 了 康 區 的 其 他

地 區 之 事 實 。 另 外 , 後 弘 期 開 始 之 後 , 本 區 作 為 律 學 下 路 弘 傳 的 主 要 地 區 之 一 , 進 而 成 為 康 區 佛 教 文 化 的 重 鎮 。 在 此 後 的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中 , 德 格 地 區 的 佛 教 由 於 得 到 了 歷 代 德 格 土 司 的 大 力 支 持 , 始 終 處 於 較 為 興 盛 的 狀 態 , 直 到 清 代 前 期 德 格 王 朝 由 於 取 得 了 康 區 的 霸 權 , 其 境 內 藏 傳 佛 教 無 論 在 寺 院 級 別 、 佛 教 學 術 文 化 水 平 等 方 面 都 是 康 區 其 他 地 區 所 難 以 企 及 , 從 而 成 為 康 區 佛 教 文 化 最 發 達 的 地 區 。1 7 9故 此 , 歷 來 多 有 學 者 表 示 德 格 為 康 區 藏 族 文 化 與 佛 教 文 化 中 心 。

歷 來 德 格 土 司 兼 容 並 蓄 的 宗 教 政 策 , 使 得 康 區 境 內 各 個 宗 派 縱 使 在 教 理 上 互 有 爭 辯 卻 不 妨 礙 彼 此 自 由 發 展 的 空 間 。 根 據 統 計 , 佛 教 各 派 在 康 區 擁 有 最 多 是 寺 院 的 是 寧 瑪 派 , 其 次 才 是 在 衛 藏 地 區 擁 有 壓 倒 性 勢 力 的 格 魯 派 , 第 三 是 薩 迦 派 , 最 後 才 是 噶 舉 派 。 寧 瑪 派 在 康 區 的 興 起 , 與 德 格 家 族 刻 意 的 扶 植1 8 0有 莫 大 的 關 係 之 外 ,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寧 瑪 派 的 修 持 方 式 與 儀 式 更 為 緊 密 的 與 當 地 文 化 結 合 , 當 然 就 更 受 到 當 地 人 民 的 信 仰 。 寧 瑪 派 後 弘 時 期 以 來 不 但 在 教 義 上 屢 遭 質 疑 , 更 在 政 治 角 力 下 敬 陪 末 座 , 使 得 發 展 能

歷 來 德 格 土 司 兼 容 並 蓄 的 宗 教 政 策 , 使 得 康 區 境 內 各 個 宗 派 縱 使 在 教 理 上 互 有 爭 辯 卻 不 妨 礙 彼 此 自 由 發 展 的 空 間 。 根 據 統 計 , 佛 教 各 派 在 康 區 擁 有 最 多 是 寺 院 的 是 寧 瑪 派 , 其 次 才 是 在 衛 藏 地 區 擁 有 壓 倒 性 勢 力 的 格 魯 派 , 第 三 是 薩 迦 派 , 最 後 才 是 噶 舉 派 。 寧 瑪 派 在 康 區 的 興 起 , 與 德 格 家 族 刻 意 的 扶 植1 8 0有 莫 大 的 關 係 之 外 ,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寧 瑪 派 的 修 持 方 式 與 儀 式 更 為 緊 密 的 與 當 地 文 化 結 合 , 當 然 就 更 受 到 當 地 人 民 的 信 仰 。 寧 瑪 派 後 弘 時 期 以 來 不 但 在 教 義 上 屢 遭 質 疑 , 更 在 政 治 角 力 下 敬 陪 末 座 , 使 得 發 展 能

在文檔中 利美運動之研究 (頁 76-85)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