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創業投資簡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創業投資簡介

2.1.1 創業投資的定義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tvca)對於創業投資的定義:創業投資基 金 (venture capital fund) 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 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創業投資是以支持

『新創事業』,並為『未上市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活動,但並不以經營產 品為目的。其更可擴及將資金投資於需要併購與重整的未上市企業,以實現再創 業的理想之投資行為。有別於一般公開流通的證券投資活動,創業投資主要是以 私人股權方式從事資本經營,並以培育和輔導企業創業或再創業,來追求長期資 本增值的高風險、 高收益的行業[8]

自從前哈佛商學院院長 George Doriote 於 1946 年成立美國研究發展公司 ( American Research & Development Corp.)後,創投產業即快速蓬勃的發展。在長 達半個世紀以上的發展過程中,國內外學界已有不少學者針對”創業投資 ”的定 義進行探討。

由表1 針對創業投資定義的相關研究所做的整理,可看出創業投資的定義隨 著時代變遷而有所不同:Campanella、Kelly 與 Mckiernan(1971)認為與一般投 資差異僅在於風險程度不同;Gonenc(1984)認為除了提供資金外,創投家會 以特殊的技術來評估和經營該公司[32];到了1990 年代的相關研究,則多開始有 學者探討創投投資者能扮演 協助經營管理、監督公司運作、及協助開拓市場等

功能。由此可見,不同時期針對創投產業的研究主題均不盡相同;而透過這些學

Campanella Kelly

Mckiernan [38] 1971

證券分析師理性

徐敏雄 [5] 1988

"(Massachusetts Miracle)。最具代表性的範例,即美國研究發展公司,投資 7 萬 美元於四位麻省理工學院研究生所創辦的迪吉多電腦 (Digital Equipment Corp., DEC);1960 年 DEC 股票上市,當初投資的 7 萬美元,總市值立即躍昇至超過 5 億美元。

類似的情節之後也發生在美國西岸聖荷西(San Jose)附近地區:由於靠近史 丹福大學,匯集了大量的科技人才,及希望運用這些科技人才發展新事業的投資 公司,形成大家所熟知的矽谷地區(Silicon Valley)。由於創投基金給予財務上支 持,造就了許多今日極為成功的大公司,如:思科(Cisco Systems)、英特爾(Intel)、

蘋果電腦(Apple)、亞馬遜(Amazon.com)、雅虎(Yahoo!)及昇陽(Sun.com)等。經過 九零年代的飛速成長,矽谷除了是全世界最重要的高科技重鎮之一,也已取代波 士頓成為全世界創投產業的中心。

2.1.3 不同階段的創投投資策略

創投基金一般會依風險承受及報酬期望值不同的程度,將資金投資於不同階 段的投資案。一般而言,會將投資階段概分為:種子階段(seed stage)、創建階 段(start-up stage)、成長階段(initial growth stage)、擴張階段(expansion stage)、

以及成熟階段(mature stage)等五個發展階段[11]。每個創投公司會以其投資策 略及風險承受能力為考量,適時調整不同階段投資資金比例,進而建構每家創投 公司適合的投資組合。

表2 針對創業投資的定義、投資事業各階段之事業特性、目標與風險等,做 了完整的整理。一般而言,越屬於早期階段的投資案,雖然所冒的風險程度較高,

但因為投入成本相對偏低,且創投基金經理人對於被投資公司的影響及主導能力 也愈大,相對的報酬率也會較高。

表 2 創業投資的定義投資事業各階段之事業特性、目標與風險

月刊,134,12-36。[11]

2.1.4 現代創投基金公司角色的演進

2000 年網路投資泡沫破滅之後,由於近十年來並無真正的殺手級應用產品

(killer application product)產生,以投資新創事業為主軸的創投業,也在這十年 內產生不少的質變。包括:

一. 報酬率降低壓縮創投基金承擔風險的空間:創投產業與一般金融業最大不同 之處,在於以極高的報酬率,來彌補承擔資訊不透明所伴隨的高風險所可能 產生的巨額損失。由於缺乏殺手級應用產品的新創公司,降低了個別投資案

及整體平均報酬率;再加上整體金融環境不如以往活絡,新創公司面臨的資 金壓力提高,使得投資新創事業成為一種『低報酬、高風險』的投資活動。

期望值的減少,也使得投資人將資金投入創投基金以尋求高報酬的意願大幅 降低。

二. 其他形式創投的崛起侵蝕獨立創投(independent venture capital)生存空 間:早期的創投活動,較傾向於不過度涉入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經過數十 年的發展,較具規模的創投基金均已具備相當程度的企業經營及策略規劃能 力,能協助所投資的公司成長。然而,以創投資金成功發展的公司,如:思 科(Cisco Systems)、英特爾(Intel)、蘋果電腦(Apple)、亞馬遜(Amazon.com) 及谷歌(Google)等,也已有餘力擁有集團所屬的企業創投(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或是公司內部即設有投資部門(corporate venture)。由於這些公 司極為熟悉創投基金運作的方式,卻擁有獨立創投所沒有的企業資源及於該 領域內的品牌價值。因此,企業創投的崛起,已逐步侵蝕獨立創投生存空間。

由於上述原因,許多的創投基金為了財務報酬的考量,也漸漸的將投資活動 重心由種子期及創建期等高風險投入階段,移至擴張期、甚至上市櫃前等中後期 投資。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