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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募資活動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金融機構募資活動探討

一般金融操作法則下,財務報表可以反映一家公司過去的財務表現,並且一 定程度上可做為預測未來財務績效的參考。

創業投資雖然也屬金融活動的一環,然而新創事業由於營運模式及公司架構 多尚未發展完備,許多新創公司甚至沒有符合一般會計原則的財務報表,因此無 法以財務報表反映其過去的營運績效。企業評價上常用於早期投資,如:種子期

(seed stage)或創建期(start-up stage)的成本法估算公司價值,通常無法確實 反映該公司成本以外的市場價值,更加深了創投公司於決策評估時的困難度。

由此可知,創投基金參與投資活動的過程,並非僅單純做為資金提供者,而 是結合資金、技術、人才與專業管理知識的投資活動。

2.2.1 不同金融機構募資方式之比較

作為資本市場資金提供者,募資活動為大部分金融機構開始從事金融活動前 最重要的先期工作。金融機構的募資方式,大致上可歸納為下列幾個種類:

一. 商業銀行:主要來自存款戶。由於許多國家均設計有『存款保險』的機制以 保障存戶權益,風險性最低。

二. 壽險公司:主要來自保戶。由政府金融單位的保險監理機構負責監管,以保 障保戶權益,風險性較低。

三. 投信或大型私募基金:募集自一般或法人投資人,以投資上市櫃股票或其他 流動性較佳的金融商品為主。政府金融單位負責金融秩序監管,風險性偏高。

四. 創投基金:募集自特定投資人,以投資早期公司未上市櫃股票為主,流動性 不佳。政府金融單位負責金融秩序的監管,風險性最高。

創投基金募資對象一般而言為法人機構,這是因為法人機構的資金部位通常 遠大於個人投資者;在資產配置的概念下,將一部份資產分配於高風險資產(如:

創投基金)以獲取可能的高報酬。此外,擁有高財富之特定人士,對於創投業可 能帶來高報酬率的特性有所期待,也是重要的募資對象。由此可知,相較於其他 金融投資管道具有投資人權益透明,及每日變動的特性,創投業明顯是承擔風險 極高的產業。也因為如此,創投業必需以更高的報酬率來吸引投資人的青睞。

2.2.2 創投募資活動簡介

創投基金的募資流程,與一般新創公司向創投基金募集資金的過程極為類 似。但是由於創投基金募集資金的對象,有相當大比例是來自退休基金(pension fund)等資產管理公司,甚或是創投同業(如:組合基金,fund of funds),因 此募集資金的難度及門檻,遠高於一般新創公司的募資活動。一般而言,創投基 金的募資活動會涵蓋下列項目:

一. 新基金管理團隊(management team)的選定:管理團隊的優劣對於未來投 資績效有決定性的影響關鍵。一般而言,有合適的專業背景及良好的營運績 效紀錄的基金經理人,較容易受到投資人的青睞。

二. 投資策略(investment strategy)的擬定:新基金的投資屬性,例如:投資 階段選定屬於早期或是中晚期投資,投資領域是否限定於特定產業(如:生 醫產業),及投資活動是否僅限於某些區域(如:大中華區域)等。通常投 資策略定義越清楚,越容易讓投資人明瞭未來的投資主軸方向;但過於限制 投資架構,反而會使未來投資案源(deal sourcing)受到限制,導致不易找 到合適投資案的反效果。

三. 投資架構(investment structure)的制定:主要為投資夥伴的種類及其權利 與義務的訂定,如:基金的投資年限、一般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GP)或 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LP)的權利義務等。

四. 募資策略(investment strategy)的規畫:就如同一般創業家需設法呈現其 最佳的面向以獲得創投資金的青睞,創投公司於進行募資活動前,同樣需要 訂定其募資策略,包括:選定可能的投資人、尋求拜訪這些投資人的管道,

及投資架構談判底限的訂定等。適切的募資策略可將公司的特色及獨有的資 源予以呈現,獲取投資人投入資金。部分創投基金則尋求顧問公司或是投資 銀行的協助,在完成募資後再收取募得資金之一定比例金額作為報酬。

五. 募資企劃書(business plan)的撰寫:募資企劃書為所有創投募資活動的縮 影。完整的募資計畫書,可協助潛在投資人以最有效率的方式,了解該創投 公司募集此輪創投基金的核心思想、資金運用策略及未來的投資架構。一份 創投基金的募資企劃書會包括:投資目標或願景,市場概況敘述,經營團隊 介紹,過去投資績效及成功案例,資金運用策略包含:管理費(management fee)及附帶收益(carried interest)的分配, 以及目前所掌握的投資標的

(pipeline),及其他參考資料等。

六. 拜訪投資人及可行性查核(roadshow & due diligence)的進行:當募資的前 置作業告一段落之後,即會進入拜訪投資人及接受有興趣的投資人實地查核 的階段。一般而言,一個新創投基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在經歷數輪拜 訪投資人及實地查核的流程後,始能完成資金的募集。

七. 簽訂合約及投入資金(contract & pay-in capital)的完成:當有興趣的投資 人完成此新基金團隊的實地查核後,若是法人機構投資人,通常會需要經過 內部審議流程通過投資案後,才算完成整個投資評估程序,接著再將核定之

投資金額匯入此基金的專款帳戶中。某些情形下投資人會選擇以『出資請求』

(capital call)的方式,未來在創投基金選定投資標的後再將資金匯入。

2.2.3 創投募資相關文獻探討

金融業募資活動之相關研究,以針對共同基金募集資金的研究最多;研究主 題,主要是探討共同基金經理人的投資績效與募資活動的關係:Sirri 與 Tufano

(1998)[59]以 690 個共同基金為研究樣本,並將投資於相同領域的基金經理人 投資績效進行分析。研究結果顯示:投資績效表現最佳的共同基金,多能於次一 年度持續獲得投資人的注資;然而,表現較差的基金,次年度即有資金被撤離的 狀況並不明顯,換言之投資人並未顯著的對於基金經理人較差的績效作出反應。

由於創投募資活動屬於私募性質,基金募集過程及投資人參與的狀況並不會 公開。因此相對於共同基金針對募資活動所做的研究,創投基金募資相關的研究 論文是比較少的。Gompers 與 Lerner(1998)[31]針對過去 25 年美國創投基金募 資活動與總體經濟、法規、及過去績效因素的關係發現:投資者對於投入創投基 金的資本利得時,所需課徵的稅率高低是相當敏感的;該研究得到了 Sirri 與 Tufano(1988)針對共同基金的研究相似的結論:過去良好的投資績效,同為共 同基金與創投基金能快速募集完成資金的重要的因素。

其他創投基金募資相關研究,包括:Poterba (1987, 1989) [50] 以經濟學供需 理論,解釋創投募資與資本市場的關係。研究指出降低所得稅賦可增加募資容易 度。因此,利用降稅鼓勵創業可促進創投發展;Black 與 Gilson (1998) [18]的研究,

則發現建全而活潑的公開市場與創投募資活動有強相關。

上述研究多以經濟學供需理論,探討資金募集解釋創投募資與總體經濟情勢 的關係,或是研究活絡的公開市場是否有利於創投資金完成出場,因而有利於募 資活動的進行。由於創投基金募資活動屬於私募性質,基金募集過程及投資人參 與的狀況並不會公開;而學界也由於資料取得困難,鮮少有針對相關主題進行探 討。表3 為創投基金募集資金相關研究之整理。

表 3 創投募資相關研究

學者 研究主題 相關研究結論

Poterba (1989) [50]

Capital gains tax policy toward entrepreneurship

1. 以經濟學的供需理論解釋創 投募資與資本市場的關係。

2. 研究指出降低所得稅賦可增 加募資容易度。因此,利用降 稅鼓勵創業可促進創投發展。

Black & Gilson (1998) [18]

Venture capital and the structure of capital markets: banks versus stock markets

建全且活潑的公開市場與創投募 資活動有強相關。

Sahlman & Stevenson (1986) [56]

Capital market myopia 機構投資者傾向過度或過保守投 資於創投業,這種劇烈變化會阻 礙新創公司的發展。

Gompers & Lerner (1998) [31]

What Drives Venture Capital Fundraising?

過去的績效表現,對於吸引投資 者再投入是很強的指標。

Jeng & Wells (1997) [34]

The Determinants of Venture Capital Funding: Evidence Across Countries

IPO 市場健全與否對於創投募資 有明顯影響;以後期投資為主的 創投基金尤其明顯。

資料來源:本研究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