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者皆其體與由用以得體
第九節 動態辯証的思維模式:體用相涵
經過層層剖析,船山之體用思想固已面目昭然,而可以「體用相涵」一語作 為總結:
是故性情相需者也,始終相成者也,體用相涵者也。183
涵者,即「包涵」、「在中」、「在裡許」之謂184,故「性涵道,則道在性中」185; 體用相涵,則亦體涵用、用涵體,體在用中、用在體中之意。性情、始終、體用 等對立概念以相需、相成、相涵等形式相互支撐對方的存在、完成共同的結構,
此種思維方式毋寧是極其辯証的:對立的存有最終被証明實可彼此相容,且在發 展方向及目標的一致性下,互相需要、互相供應,並變化出一個對立而一致、衝 突而和諧的圖式。此一辯証的思維模型乃船山理解世界、詮釋世界的基礎,具現 於其體用思想,復以此體用思想為中心,輻射至動靜、終始、陰陽、性情、理欲、
道器、天人等所有涵蓋對立概念的哲學範疇中。
然則,體用相涵的具體展現方式為何?當如何精確地詮說其內容意義?透過 前文的重重爬梳,船山「體用相涵」之具體意涵可由五個詮釋面向以發明其義。
其一,邏輯結構的相涵。
無子之叟,不名為父,「體」之名得立,必因有「用」之實存與之對勘;「用」
之座標得定,必得「體」為其提供經線緯度。當體用結合為一範疇,體、用概念 即無獨立存在之可能,獨立不交於用之體,雖實有於天地之間,然必不能有「體」
之「名」,以其沒有「體」的座標,以其未能得位於體用的結構之網。
「所自生者肇生,所已生者成所生」,體、用在邏輯原因及結構圖式中的互
183《周易外傳》,頁 1023。
184《讀四書大全說》,頁 610:「在中者,猶言在裡許,相為包涵之詞。」
185 同上,頁 832。
相完成與支撐,使體在用中、用在體中的相涵意義成為可能;亦緣此故,船山方 言:「有是體必有是用,有是用必有是體;是言體而用固在,言用而體固存」矣。
其二,存在時間的相涵。
體為用的發生根據,用為體的作用活動;既是本體的作用活動,則用與體自 是同有、固有,詮說次序似有先後,然發生時序實無早晚。故船山嘗如此定義「體 生用」之「生」:
生者,於上發生也;如人面生耳目口鼻,自然賅具。186
體之有用既為自然賅具,則是就發生時點而言,乃有體則有用,有用必有體,體、
用之發生無異時,體用相即;體涵用、用涵體遂為事理之必然。
體用相涵的事實不只存在於體用結構發生的始點,更綿延於連續的時間軸之 中。「體以致用,用以備體」,只要體用結構存在一日,體、用的獨立自為即毫無 可能。而「用者用其體」之思想復一再提醒我們:作為「用」的發生原因、活動 資具、實現場域及作用目的的「體」,其對用的涉入及參與乃是無時不在,以是 得推導出「用者皆其體」的結論。而用雖或有不著不顯之時,但必無離體不存之 際;作用活動乃體最真實的存在內容,割離存在內容與存在將如何可能?
因此,在時間的範疇中,體中有用、用中有體亦展現出一無須臾或間的事實。
透過此一觀察視野,體用相涵遂具有時間意義的詮說向度。
其三,存在位置的相涵。除了時間意義之外,體用相涵復指涉了存在場域的 空間意義。
於前節之中,曾指出「形、神互載」,復論及「形、神互藏其宅,交發其用」。
「互藏其宅」者,形為神的載體,神為形的形上之宅居。既言形上之宅居,則是 不可見的概念存有;相對於此,「形」則為形下之可見者,有具體的座標與存在
186《周易稗疏》,頁 789。
位置,故可為神的形下載體。形、神的空間意義乃是:形以具體存有的形式裝裹 著神,神則以概念存有的形式包覆、貫注於形,形、神涵會於同一存在位置。而 就現象界而言,此存在位置即座落於形的座標點;故船山指出:
神之與形,形之與神,相淪貫為一體。187
「相淪貫為一體」之「體」非體用之體,而為具體的存在場域。相淪貫者,
乃互相裝裹與包覆、互相浸染與貫注,每一形分子皆得神的充灌,每一神分子皆 受形的裝載,形、神淪浹無分,無限界垠鄂之可析。因此,形的所在之處即神的 所在之處,神的居藏之所即形的居藏之所。神為形上之隱,故現實中無其可見之 座標;而形為形下之顯,自身即是場域,自身即是位置,自身即是空間。故就空 間意義而言,形的所在與神的藏居勢必在形的座標點上重合統會,是形、神同處 於形中,相涵於形中: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統之乎一形。188
「統之乎一形」之「形」亦是就存在位置而言。道、器一如形、神,在現實 位置中,必存在、涵會於同一存在場,而此存在場即是形下可見的一方。
體、用之隱顯狀態乃隨所指代之存有而有不同,或體隱用顯,或體顯用隱,
或體用俱顯、體用俱隱。除了體用俱隱的情形外,其他三種排列組合,體用必處 於同一存在場域,必相涵於同一存在場域,且此存在場域,必定點於體、用的其 中之一。至若體用俱隱者,現實中既不見其具顯流行,自無存在位置與座標之可 言。當然,如其由不著不顯而形著昭顯,則其體用亦必涵會於一無疆畔之分的存 在場域,此自不待言。
187《正蒙注》,頁 361。
188《周易外傳》,頁 1029。
空間意義的體用相涵,勾勒出一無限界可分的結構圖式。在此圖式中,體用 涵會、統貫於一形,而其涵會的方式乃是綿密的融滲與暈染,體用的離判遂更無 可能。
其四,存在內容的相涵。體用之間的綿密融滲不只表現在存在位置的涵會,
亦見於存在內容的交涉,亦即活動之中具存有,存有之中有活動。
體靜而用動,然「動靜無端」,靜涵動、動不捨靜,「動靜互涵,以為萬變之 宗」;則是體雖靜而有動,用雖動而藏靜。因體有靜動,故亦具動能,此動能使 得存有有活動作用的要求而必動。故體雖因靜態實存義的辨識度較高而顯示出 居、靜的面貌,然並不意味存有之中全無活動義存在,更不代表存有與活動在內 容上可判然離分,而只在時間、空間、邏輯及結構等方面有所交涉。
同理,用之中亦是動靜兼備,唯靜為動所涵,動為主,靜為賓,故自以動為 主要的表現性格,活動作用義遂成為用的展現姿態。雖然如此,用中仍有體之靜,
則是活動之中存有自具,作用之中仍有本體的內容不時浮顯。依此,則是用中涵 體,體中涵用,活動之中蘊涵存有的本質,存有之中具備活動的能量;此固為體 用存在內容之相涵。唯須注意者,雖言相涵,但並未重合;既言相涵,則體、用 之存在內容仍不得不為二。此意義下之「相涵」為「相融」、「涵攝」之義,而非 時間、空間範疇的「涵會」、「涵合」,亦非邏輯結構層次的「涵依」。
其次,「體者所以用,用者用其體」,體資助、參與且完成了用的所有歷程,
且正於此資助及參與的過程中,體的存在本質與內容得以完全開顯。換言之,體 的存在內容實具顯並存在於用之中,而非僅由用以顯、恃用以現。甲由乙顯、恃 乙以現,甲、乙仍有為判然二物之可能;但若甲之內容具顯並存在於乙中,則甲、
乙之綿密交涉已是涯畔難分。此方可謂「體在用中」。
而由船山對「用以備體」的強調,可知體的發生、實現及完成,資取於用者 亦深矣。體因用顯、體由用備,「凡言體,皆涵一用字在」,故一旦有體,兀已昭 告著用的流行與實在;以此角度觀之,則不只體由用顯,用的存在內容與本質實 亦賴體具現與完成,亦即存在於體的實有之中,是以船山說:「當其有體,用已
見」。用的存在內容與本質見於體中、顯於體中、成於體中,則是體的存有之中 涵融著用的實在,此之謂「用在體中」。對於體用存在內容的相涵及交涉,船山 曾以虛實、動靜、清濁等對立概念為喻加以說明:
兩端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也。張子。…濁入清而 體清,清入濁而妙濁,而後此其一也,非合兩而以一為之紐也。189
體清而妙濁者,清為體,濁為用。濁入清、清入濁,此即體用存在內容的融 滲與交涉;由於此融滲及交涉的形式綿密無際,故船山以「入」形容之。船山屢 屢強調體用之涯畔難分、垠鄂難畫,固非僅指存在疆域之不存楚河漢界而已。
而隨著體用存在內容的相涵互滲,一個和諧而一致的體用結構於焉產生。此 結構之存在內容非「體」加「用」的合兩以為一,而是一經過對立、滲透、涵融 而走向諧和一致的相淪貫之一。相加為一的兩造仍可能有不同的價值歸止,相涵 為一的彼此則必凝視相同的方向;合兩以為一的內容可能存在扞格不入的衝突,
相涵為一的內容則必趨向和諧均衡的一致,故船山說:「濁入清而體清,清入濁 而妙濁,而後此其一也,非合兩而以一為之紐也」,相涵而一是動態之一,經過 彼此的互動及作用後所成之「一」,而非機械而靜態的數學之「和」。。
其五,完成意義的相涵。
「性情相需者也,始終相成者也,體用相涵者也」,船山於此言中,固已指 出了體用相涵最重要而深刻的意義:即動態的備成是也。
「體以致用,用以備體」,此語除了可彰示體用在邏輯原因及結構完成上的 相因相資,更指涉了體、用在實現自身時對彼此的需要。體決定了用的內容及開 展方向,用則決定了體向世界開顯的程度。而體用的彼此決定殆非終始於一剎,
而是無時無刻不在進行。
189《思問錄》,頁 411。
船山極重視生生大義,氣化生生不息,世界亦變動不居,天、地、人亦恒常 處於日新又新的遷變之中。190是以體用的結構雖然不變,但其內容卻可能因體或 用的可能改變而產生不同的面貌;當體的道德高度攀升,則用自然有不同的展現
船山極重視生生大義,氣化生生不息,世界亦變動不居,天、地、人亦恒常 處於日新又新的遷變之中。190是以體用的結構雖然不變,但其內容卻可能因體或 用的可能改變而產生不同的面貌;當體的道德高度攀升,則用自然有不同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