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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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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監造管理作業流程

3.3 施工中作業項目

3.3.4 勞工安全檢查

監造單位應於定時或不定時辦理相關檢查作業,將檢查結果作成紀錄並且通知承 包商,檢查如有缺失時,應告知承包商且訂定改善期限;承包商於改善完成後通知監 造單位辦理複查,直至改善為止。如屬重大缺失,有勞工意外之虞,應令承包商立即 停工進行改善,如圖3.17所示。

核定 施工人員名冊

督促承包商 報核施工人員名冊

不合格 退回程包商 施工人員名冊

合格 發函通知業主及承包商 審查結果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施工人員名冊 存作查考

修正 核定結果

YES

NO

圖 3.17 勞工安全作業流程圖

3.3.5 棄土(剩餘土石方)運送

監造單位應不定時隨棄土車進行跟拍作業,查證替土運送地點及數量是否正確,

如圖3.18所示。

督促

承包商申辦營建工程剩餘資源 運送處理證明文件

管制承包商營建工程 剩餘資源運送處理

備忘錄通知業主監辦 隨車跟拍承包商棄土作業

派員

隨車跟拍承包商棄土作業

上網勾稽上月份 剩餘資源產出量

是否合格

函退承包商澄清 剩餘土石方之數量

如無法澄清者 依契約規定處理

營建工程剩餘資源 運送處理證明文件 第三聯存作查考

辦理估驗計價

圖 3.18 棄土(剩餘土石方)運送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6 TV 檢視

分管網以上之工程必須於管線完成後辦理TV檢視作業,監造單位必須至現場監 視檢測,並督促承包商將檢測資料製作成光碟,併同估驗計價檢送。

3.3.7 用戶接管竣工卡

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於辦理住戶接管完成後,必須製作用戶接管竣工卡,以利日後 查閱使用。監造單位必須至現場核對承包商所提送之相關資料,並進行試水作業,如 圖3.19所示。

簽辦 用戶接管說明會

收到業主函覆並且存作查考

辦理 用戶接管說明會

答覆各住戶問題

散會

圖 3.19 用戶接管竣工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8 遭遇施工障礙

監造單位接獲承包商遭遇施工障礙通知時,應至現場確認障礙情形,並通知業 主,如圖3.20所示。

收到施工廠商 妨礙施工空間備忘錄

報請發函建管單位辦理違建查報會勘

參與建管單處辦理 違建查報會勘

違建現場會勘紀錄 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承包商

違建配合拆除與未配合拆除之備忘錄

住戶配合拆除 最後自行配合

拆除期限後十五日內,

函請業主發文建管單位銷案

函請業主發文建管單位強制拆除

圖 3.20 遭遇施工障礙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9 試挖

因道路下方各類管線眾多,如光憑各單位所提送之管線套繪圖時無法確認各管線 位置。承包商應於預定施工地點進行道路試挖作業,並將結果製作成圖表提送至監造 單位,監造單位依試挖資料圖表研判需配合管線遷移之單位,並接續辦理相關會刊或 聯繫作業,如圖3.21所示。

請業主發函相關管線單位 辦理管線遷移會勘

辦理管線遷移會勘

報核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管線遷移修訂 會勘紀錄

依審核意見修訂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存作查考

製作管線遷移費用管制表

追蹤 按時程遷移

以電話或備忘錄 通知業主催促辦理管遷

協助管線單位管遷

上網登錄管遷費用管制表

報核 管線遷移費用

3.3.10 辦理管線遷移

施工時遭遇各單位既有管線障礙無法施工時,監造單位應適時辦理會勘,協調各 管線單位辦理遷移,如圖3.22所示。

請業主發函相關管線單位 辦理管線遷移會勘

辦理管線遷移會勘

報核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修訂 管線遷移 會勘紀錄

依審核意見修訂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

管線遷移會勘紀錄存作查考

製作管線遷移費用管制表

追蹤 按時程遷移

以電話或備忘錄 通知業主催促辦理管遷

協助管線單位管遷

上網登錄管遷費用管制表

管線遷移費用報核

檢據核銷並登錄管遷費用管制表

圖 3.22 管線遷移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11 停工

施工時遭遇障礙無法持續施工時,承包商應適時提送停工報核資料送監造單位審 查,監造單位應至現場確認停通事由,並提送業主核備,如圖3.23所示。

審查 停工原因

收到 承包商停工函

不合格 退回承包商 停工報告表 合格

書函通知業主及承包商 核定結果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免檢驗材料證明存作查考 修訂

核定結果

圖 3.23 停工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12 復工

停工原因消失,障礙排除時,監造單位應督促承包商辦理復工,並提送復工資料 送業主備查,如圖3.24所示。

現場勘查 停工原因消失

收到

承包商提送復工報告表

否 退回承包商 復工報告表 是

書函通知業主及承包商 核定結果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並且存作查可

督促 承包商進場施工

圖 3.24 復工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13 障礙因素檢討

施工時遭遇障礙時,監造單位應立即檢討障礙因素,並進行障礙排除計畫,預定 障礙排除所需時間。並檢討是否須變更工法,提送相關資料供業主審查。

3.3.14 修正契約總價表

監造單位應適時辦理修正契約總價表,如屬重大變更設計應提送相關計畫及資料 供業主審查。辦理修正契約總價表時,應確認是否須辦理新增工項議價手續。相關修 正作業不須於竣工前完成,如圖3.25所示。

報請 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製作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修訂 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依審查意見修訂 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新增工程項目 函文及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存作查考

轉陳 新增項目議價表單

報核

新增項目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並且存作查考

修訂新增項目 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依審查意見修訂 新增項目修正契約總價資料

3.3.15 工期檢討

監造單位應適時辦理工期檢討,將遭遇障礙、排除障礙以及契約中明訂可辦理工 期檢討等相關資料送業主核備,如圖3.26所示。

審查 工期檢討資料

收到

承包商工期檢討函

不合格 退回承包商 工期檢討資料 合格

書函通知業主及承包商核定結果 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

工期檢討資料 存作查考

工期檢討 不同意

同意 督促

承包商申請工期檢討

圖 3.26 工期檢討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3.3.16 估驗計價

監造單位依照契約規定適時辦理估驗計價,並於工程進度達25%、50%、75%以 及竣工時,辦理核退履約保證金作業,如圖3.27所示。

審查 估驗計價資料

不合格 退回承包商

估驗計價資料

合格

書函通知業主及承包商核查結果並且存作查考

收到業主函覆結果並且存作查考

下一階段估驗計價 估驗計價資料

合格

不合格 依契約規定時間辦理估驗計價

圖 3.27 估驗計價作業流程圖 參考﹝14﹞﹝15﹞,修改自﹝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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