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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南區大眾運輸系統無障礙環境設施設置與現行法規之落差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北中南區大眾運輸系統無障礙環境設施設置與現行法規之落差分析

研究者依據實地勘察之結果,分析整理北中南區大眾運輸系統無障礙環境設 施設置與現行法規之落差,並將不符合法規之無障礙設施設置分別以系統類別:

「高鐵系統」、「臺鐵系統」與「捷運系統」,以及「車站共同不符合規範之處」

與「車站分項不符規範之處」進行分析,且以勘查之照片加上附註來說明各項不 符合法規標準之設施情形:

一、 高鐵系統車站共同不符合規範之處

依據實地勘查結果發現,高鐵系統三座車站之無障礙設施設置皆有以下不符 合法規之處,包含:

(一) 廁所盥洗室:皆未將求助鈴設置於地面上方 35 公分處。

圖 3 臺北站-廁所盥洗室 圖 4 臺中站-廁所盥洗室

圖 5 高雄站-廁所盥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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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樓梯:扶手直徑皆大於 4 公分,上緣高皆超過 85 公分

圖 6 臺北站-扶手直徑 5cm 、上緣高 90cm 圖 7 臺中站-扶手直徑 5.1cm、上緣高 89.4cm

圖 8 左營站-扶手直徑 5cm、上緣高 88cm

(三) 停車位:汽車無障礙停車位皆小於法規 600cm × 200cm(加下車區 350cm) 機車無障礙停車位皆小於法規 200cm × 225cm

圖 9 臺北站-停車位長 584.4cm × 寬 336cm 圖 10 臺中站長 570cm × 寬 290.7cm(含下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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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左營站-停車位長 578cm × 寬 314cm 圖 12 臺北站-停車位長 185.1cm × 寬 288.7cm

圖 13 臺中站-停車位長 147cm × 寬 200cm 圖 14 左營站-停車位長 190cm × 寬 190cm

二、 高鐵系統車站分項不符規範之處

依據實地勘查結果,高鐵系統三座車站的無障礙設施設置各有不符法規之處,

研究者針對嚴重不符合規範之設施設置,將其不符之處分別說明:

(一) 避難層坡道及扶手

此為高鐵臺北站與臺鐵臺北站共用之坡道,位於該建築物之北側,其不符合 法規之處有三:首先,此坡道上設置導盲磚,這不符合坡道鋪面應使用防滑平順 之材質的規定;再者,其扶手約一公尺就分成一段,這不符合扶手不得中斷之規 定;最後,接近建築物端之扶手上緣高度為 95.1 公分(圖 15),另一端為 80.6 公分(圖 16),兩端竟有 14.5 公分之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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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 高鐵臺北站-避難層坡道 圖 16 高鐵臺北站-避難層坡道

此為高鐵臺中站連結新烏日火車站之坡道(圖 17),其不符合法規之處有四:

首先,此坡道上設置導盲磚,這不符合坡道鋪面應使用防滑平順之材質的規定;

其次,其右側非牆壁,須設置高五公分以上之防護緣,但並未設置;再者,扶手 上緣高度僅能 75~85 公分,其上緣高度為 90.8 公分(圖 18),超過上限將近 6 公 分;最後,扶手直徑最大為 4 公分,其直徑為 6.3 公分超過 2.2 公分。

圖 17 高鐵臺中站-避難層坡道 圖 18 高鐵臺中站-避難層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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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廁所與盥洗室

此為高鐵臺北站與臺鐵臺北站共用之無障礙廁所,位於地下一樓往捷運板南 線處,其有兩項缺失:第一,馬桶不得有蓋(圖 19);第二,求助鈴位於垃圾桶

後方(圖 20),須更換垃圾桶擺放位置,避免在危急時刻因不易找尋發生憾事。

圖 19 高鐵臺北站-無障礙廁所有馬桶蓋 圖 20 高鐵臺北站-無障礙廁所求助鈴位置不妥

此為高鐵臺北站月台內之無障礙廁所,其缺失為設置馬桶蓋及未設置離地 35 公分高之求助鈴(圖 21)。

圖 21 高鐵臺北站-無障礙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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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導盲磚設置錯誤

錯置導盲磚分別位於高鐵臺北站西側出入口(圖 22)、高鐵臺北站南側出入口(圖 25)、高 鐵臺北站一樓內(圖 27)以及高鐵臺北站第二月台(圖 28)。西側導盲磚有兩塊應裝置長條狀卻 錯置成圓點狀(圖 23、24);南側導盲磚右轉方向少了 3 塊圓點狀導盲磚;一樓內導盲磚引導使 用者撞鐵門(圖 27);第二月台將數張圓點狀導盲磚鋪設在一起,使用者無法輕易分辨指引方向

(圖 28)。

圖 22 高鐵臺北站-西側導盲磚 圖 23 高鐵臺北站-西側導盲磚

圖 24 高鐵臺北站-西側導盲磚 圖 25 高鐵臺北站-南側導盲磚

圖 26 高鐵臺北站-南側導盲磚 圖 27 高鐵臺北站-1 樓內導盲磚

57 圖 28 高鐵臺北站-第二月台導盲磚

(四) 停車位:標誌錯誤

高鐵臺中站之無障礙機車停車位標示牌竟使用不妥詞彙「殘障停車位」(圖 29)。

圖 29 高鐵臺中站-「殘障」標示牌

三、 臺鐵系統車站共同不符合規範之處

依據實地勘查結果發現,臺鐵系統三座車站之無障礙設施設置皆有以下不符 合法規之處,包含:

(一) 避難層坡道及扶手:

由於高鐵臺北站與臺鐵臺北站共用同一建築物,其不符合之避難層坡道及扶 手(圖 15、16)已於上一項「高鐵系統車站分項不符規範之處」說明,此不贅述。

臺鐵臺中站的坡道不僅防護緣高度未達規定 5 公分,扶手投影線未超過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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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圖 30),雙層扶手上緣的高度 79.5、62.7 公分也未達規定之 85、65 公分。

臺鐵高雄站前站電梯出口處之坡道上設置導盲磚(圖 31),這不符合坡道鋪 面應使用防滑平順之材質的規定。後站之坡道左側未設置防護緣(圖 32),扶手 直徑達 5 公分超過規定之 4 公分。

圖 30 臺鐵臺中站-防護緣高 4.5 公分 圖 31 臺鐵高雄站-坡道上設置導盲磚

圖 32 臺鐵高雄站-未設置防護緣

(二) 導盲磚

臺鐵臺中站出口處之導盲磚有一塊設置長條狀卻誤置成圓點狀,導盲磚也未 設置終點端(圖 33),並在導盲磚上設置飲料販賣機(圖 34),完全阻擋了使用 者的前進方向並增加受傷的風險性。另一導盲磚位於往返入口、廁所與地下道處

(圖 35),有四點缺失,分別為:其端點未設置終點端(圖 36)、行進方向與導 盲磚設置方向垂直(圖 37)、坡道設置於導盲磚上(圖 38)、汽車停放於導盲磚 上卻無人員制止(圖 39)。後站入口之導盲磚端點未設置終點端(圖 40)。

臺鐵高雄站前站入口處坡道上設置導盲磚之端點(圖 41),這不符合坡道鋪 面應使用防滑平順之材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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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 臺鐵臺中站-導盲磚無終點端 圖 34 臺鐵臺中站-販賣機阻擋導盲磚

圖 35 臺鐵臺中站-導盲磚 圖 36 臺鐵臺中站-導盲磚無終點端

圖 37 臺鐵臺中站-導盲磚與行徑方向垂直 圖 38 臺鐵臺中站-坡道設置於導盲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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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9 臺鐵臺中站-汽車停放於導盲磚上 圖 40 臺鐵臺中站-後站入口導盲磚無端點

圖 41 臺鐵高雄站-坡道上設置導盲磚之端點

(三) 樓梯

樓梯級高不可大於 16 公分,其誤差值不可大於 3%(內政部,2014),代表 其極限值為 16.48 公分;扶手直徑不可超過 4 公分,其誤差值不可大於 3%,表示 其極限值為 4.12 公分,以下分別說明臺鐵三座車站之樓梯不符合情形:

臺鐵臺北站共有 21 座樓梯,其扶手直徑皆為 5 公分,所有的扶手皆不符合法 規;其級高有 11 座樓梯超過極限值 16.48 公分,過半數的級高不符合法規,圖 42 為臺鐵臺北站樓梯不符合之範例。

臺鐵臺中站共有五座樓梯,其終點警示裝置皆不符合法規,設置於月台端之 警示裝置未距梯級終端 30 公分,且連通道端未設置警示裝置;有三座樓梯級高超 過極限值,表示其過半數的級高不符合法規,圖 43、44 為臺鐵臺中站樓梯不符合 之範例。

臺鐵高雄站共有十二座樓梯,僅有一座樓梯扶手符合法規,其餘扶手礙於直 徑大於極限值 4.12 公分、扶手延伸未超過 30 公分以及扶手上緣高度超過 85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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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不符合法規;有六座樓梯級高超過極限值,等於一半的級高不符合法規,

圖 45 為臺鐵高雄站樓梯不符合之範例。

圖 42 臺鐵臺北站-級高 16.8cm、扶手直徑 5cm 圖 43 臺鐵臺中站-警示裝置錯、誤級高 18cm

圖 44 臺鐵臺中站-未設置警示裝置、扶手未延伸 圖 45 臺鐵高雄站-級高 17cm、扶手直徑 6cm

(四) 廁所盥洗室

臺鐵車站之廁所盥洗室共同不符合法規之處是皆有馬桶蓋(圖 46、48、50)。

臺北站與臺中站之求助鈴及扶手設置皆不符合法規,其中臺北站之求助鈴設置太 高,至馬桶座上緣之距離超過 60 公分,其僅有一側之活動扶手又晃動十分厲害,

相當不堪使用,臺中站未設置離地面 35 公分高之求助鈴,其靠牆側應設之 L 型之 固定扶手而非立地扶手。臺中站未設置鏡面(圖 49),高雄站之鏡面下緣高度超 過規定 90 公分(圖 51)。臺北站與高雄站之沖水控制皆設在後方(圖 47、50),

應設置於 L 型扶手之側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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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6 臺鐵臺北站-廁所 圖 47 臺鐵臺北站-廁所

圖 48 臺鐵臺中站-廁所 圖 49 臺鐵臺中站-廁所

圖 50 臺鐵高雄站-廁所 圖 51 臺鐵高雄站-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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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服務臺:檯面高度應介於 70~80 公分

圖 52 臺鐵臺中站服務臺-檯面高 89 公分 圖 53 臺鐵高雄站前站服務臺-檯面高 88.8 公分

圖 54 臺鐵高雄站後站-服務臺檯面高 88.3 公分

四、 臺鐵系統車站分項不符規範之處

(一) 室外通路:鋪面不平順

臺鐵臺北站之室外通路地磚剝離,並有條長達 2 公尺的裂縫(圖 55);臺鐵 高雄站前站之室外通路人孔蓋周圍水泥凸起約 3 公分高(圖 56),往停車場方向 之室外通路柏油路面有大面積的凹陷(圖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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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5 臺鐵臺北站-室外通路 圖 56 臺鐵高雄站-室外通路

圖 57 臺鐵高雄站-室外通路

(二) 室內通路走廊:室內通路兩側間距小於 120 公分

臺鐵高雄站第三月台因一側進行改建工程中,僅能由另一側通行,因月台上 設有員工辦公室,導致通路只有將近 150 公分寬,雖然 150 公分符合法規,但設 有鋼柱處通道只剩 115.5 公分寬(圖 58),小於法規 120 公分。

圖 58 臺鐵高雄站-第三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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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停車位:機車停車位標誌破損

臺鐵高雄站之機車停車位地面標誌不清(圖 59),豎立標誌壞損掉落於停車 位前方水溝蓋上,其竟使用不妥用詞彙「殘障」專用(圖 60),且無障礙停車位 應設置接近於出入口,此停車位竟位於最遠處角落(圖 61)。

圖 59 臺鐵高雄站-機車停車位 圖 60 臺鐵高雄站-機車豎立標誌

圖 61 臺鐵高雄站-機車停車位

五、 捷運系統車站共同不符合規範之處

(一) 避難層坡道及扶手

扶手投影線未超過防護緣者為:北捷松山站、高捷橋頭火車站、高捷左營站、

高捷高雄火車站、高捷高雄國際機場站。

扶手上緣高度(高 75~85 公分)不符合規範者為:北捷松山站 89.2 公分、北捷 板橋站 89.5 公分、高捷左營站 89.3 公分、高捷高雄火車站 93 公分。

扶手直徑(直徑 4 公分)不符合規範者為:北捷板橋站 4.2 公分、高捷橋頭火車 站 4.2 公分、高捷左營站 4.2 公分、高捷高雄火車站 4.2 公分、高捷高雄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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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4.2 公分。

站 4.2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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