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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文化的調節作用

在文檔中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頁 48-56)

本 節 主 要 在 探 討 「 組 織 因 素 」 與 「 區 域 文 化 」 之 間 , 對 於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所 產 生 的 交 互 作 用 是 否 顯 著 , 也 就 是 研 究 假 設 中 H5 的部分。分別 以 組 織 創 新 氣 候,與 其 中 的 三 個 構 面 為 依 變 項;區 域 文 化 則 包 括 五 個 構 面,

在 本 章 的 第 一 節 中 , 已 經 分 別 算 出 台 籍 員 工 與 陸 籍 員 工 的 五 個 構 面 分 數 , 這 五 個 分 數 中,除 了「 長 期 導 向 」平 均 值,是 台 籍 員 工 低 於 陸 籍 員 工 之 外 , 其 餘 四 項 (「 權 力 距 離 」、「 個 人 主 義 」、「 剛 性 主 義 」、「 不 確 定 性 的 規 避 」)

都 是 台 籍 員 工 高 於 陸 籍 員 工。研 究 者 以 平 均 值 低 者 訂 為 0,高者訂為 1(虛 擬 編 碼 的 方 式 ),將 五 個 區 域 文 化 構 面 變 項 值 編 入 資 料 檔 中。因 此 區 域 文 化 中 的 前 四 項 , 包 括 「 權 力 距 離 」、「 個 人 主 義 」、「 剛 性 主 義 」、「 不 確 定 性 的 規 避 」 等 , 都 是 台 籍 編 為 1,陸籍編為 0;「長期導向」一項,則是台籍編

為 1,陸籍編為 0。如此一來,也造成僅有兩種調節變項的可能組合。

編 入 完 成 後 , 研 究 者 接 著 將 區 域 文 化 的 兩 種 組 合 , 和 組 織 因 素 的 五 個 構 面 相 交 乘,總 共 得 到 10 個交互作用變項;再以各項組織因素作為主要變 項 , 區 域 文 化 作 為 調 節 變 項 , 以 及 交 乘 得 到 的 交 互 作 用 項 等 三 項 , 以 強 迫 進 入 的 方 式 , 分 階 層 投 入 多 元 迴 歸 模 型 中 , 觀 察 其 間 的 變 化 。 說 明 如 下 : 一、前 四 項 區 域 文 化 構 面 的 調 節 作 用

由 於 前 四 項 區 域 文 化 構 面 的 狀 況 , 都 是 以 台 籍 員 工 為 1,陸籍員工為 0,換句話說,「權力距離」所得到的調節作用,和「個人主義」、「剛性主 義 」、「 不 確 定 性 的 規 避 」 是 相 同 的 。 因 此 接 下 來 以 「 權 力 距 離 」 為 代 表 , 說 明 前 四 項 區 域 文 化 構 面 的 調 節 作 用 。

分 別 以 組 織 因 素 的 五 個 變 項 為 第 一 個 區 組 ,「 權 力 距 離 」 為 第 二 個 區

組,「權力距離」分別與五項組織因素的交乘積(交互作用項)為第三個區

組 , 另 以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總 分 」 與 其 三 個 構 面 為 依 變 項 , 分 別 投 入 多 元 階 層 迴 歸 模 型 中 , 所 得 的 模 式 命 名 為 模 式 十 六 到 模 式 三 十 五 , 本 研 究 將 其 列 表 如 4-40。

4-40 模 式 十 六 到 模 式 三 十 五 的 形 式 分 類 與 模 式 顯 著 狀 況 ,*為 p<0.05; **為 p<0.01; ***為 p<0.001;n.s.為 不顯著 。

模式一 模式二 模式三

模式編號 形式 主要自變項 調節自變項 交互作用項 依變項

整體 主要 整體 主要 調節 整體 主要 調節 交互 16

A

正式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正式 創新氣候總分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17

C

正式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正式 創新資本蓄積 * * n.s. * n.s. n.s. * n.s. n.s.

18

A

正式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正式 創新氛圍抑制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19

A

正式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正式 創新行為互動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20

B

集權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集權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21

B

集權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集權 創新資本蓄積 *** *** *** *** n.s. *** *** n.s. n.s.

22

D

集權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集權 創新氛圍抑制 *** *** *** *** * *** *** n.s. n.s.

23

D

集權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集權 創新行為互動 *** *** *** *** * *** *** n.s. n.s.

24

B

專業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專業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25

B

專業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專業 創新資本蓄積 *** *** *** *** n.s. ** *** n.s. n.s.

26

A

專業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專業 創新氛圍抑制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27

B

專業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專業 創新行為互動 *** *** *** *** n.s. *** *** n.s. n.s.

28

B

彈性化 權力距離 權距x 彈性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在這二十個模式中,依據整體與個別的顯著變項不同,可分為 A 到 H 等 八 種 不 同 的 形 式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1. 形式 A:不論是整體模式或是各單項效果,均未達到顯著,代表所有 的 自 變 項 對 於 依 變 項 均 無 顯 著 的 影 響 力 , 因 此 並 無 調 節 作 用 存 在 。 2. 形式 B:三個模式的整體均達到顯著,但各個模式中,僅有主要自變

項 達 到 顯 著 , 其 餘 調 節 變 項 與 交 互 作 用 變 項 均 不 顯 著 。 代 表 這 些 模 式 中 , 調 節 變 項 ( 區 域 文 化 ) 均 不 具 有 預 測 力 , 更 無 調 節 效 果 可 言 , 模 式 的 顯 著 則 都 是 因 為 主 要 自 變 項 ( 組 織 因 素 ) 所 造 成 的 。

3. 形式 C:只有模式一的整體顯著,模式二和三的整體都不顯著。和形

式 B 很相似,代表這種形式中,調節變項(區域文化)均不具有預測

力 , 更 無 調 節 效 果 可 言 。

4. 形式 D:三個模式的整體均顯著;模式一、二的主要自變項與調節變 項 均 顯 著 , 但 模 式 三 中 , 主 要 自 變 項 仍 舊 顯 著 , 調 節 變 項 與 交 互 作 用 變 項 卻 變 得 不 顯 著 。 代 表 這 種 形 式 中 ,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僅 具 有 少 部 分 的 解 釋 力 , 主 要 的 解 釋 力 還 是 落 在 主 要 自 變 項 ( 組 織 因 素 ) 上 ; 再 者 , 並 無 顯 著 的 調 節 作 用 , 而 且 因 為 交 互 作 用 項 的 出 現 , 使 得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由 原 先 的 顯 著 變 成 不 顯 著 , 表 示 調 節 作 用 並 沒 有 出 現 在 組 織 因 素 對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上 。 但 是 由 於 模 式 二 中 的 調 節 變 項 顯 著 , 代 表 調 節 作 用 是 出 現 在 迴 歸 方 程 式 的 截 距 ( 而 非 斜 率 ) 上 。 5. 形式 E:和形式 D 類似。三個模式的整體均顯著;而且三個模式中的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調 節 變 項 均 顯 著 , 僅 有 模 式 三 中 的 交 互 作 用 變 項 未 達 顯 著 。 代 表 這 種 形 式 中 ,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與 主 要 自 變 項 ( 組 織 因 素 ) 均 對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具 有 顯 著 的 解 釋 力 , 但 是 交 互 作 用 項 並 不 顯 著 , 所 以 不 具 有 調 節 作 用 。 也 就 是 說 , 兩 組 的 斜 率 差 異 未 達 顯 著,但 是 截 距 差 異 達 到 顯 著,不 同 的 調 節 作 用 項( 區 域 文 化 )時 , 會 有 不 同 的 截 距 出 現 。

6. 形式 F:三個模式的整體以及其中所有的主要自變項均顯著;模式二中 的 調 節 變 項 不 顯 著 , 模 式 三 中 的 調 節 變 項 顯 著 , 但 交 互 作 用 變 項 不 顯

著 。 代 表 這 種 形 式 中 , 主 要 自 變 項 ( 組 織 因 素 ) 對 於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有 顯 著 的 解 釋 力 , 但 是 單 純 的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對 於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並 沒 有 顯 著 的 解 釋 力 , 僅 在 加 入 交 互 作 用 項 時( 模 式 三 ),會 使 得 調 節 作 用 項( 區 域 文 化 )對 於 依 變 項(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的 影 響 變 成 顯 著 。 由 於 交 互 作 用 不 顯 著 , 所 以 對 於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來 說 ,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並 不 具 有 調 節 作 用 。 也 由 於 模 式 二 中 的 調 節 作 用 項 ( 區 域 文 化 ) 不 顯 著 , 所 以 不 但 兩 組 的 斜 率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 且 截 距 的 差 異 也 未 達 顯 著 。 因 此 我 們 可 說 , 這 個 形 式 中 僅 有 主 要 自 變 項 ( 組 織 因 素 ) 對 於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具 有 顯 著 的 解 釋 力 。

7. 形式 G:和形式 E 完全相反。三個模式的整體均不顯著;且在三個模 式 中 ,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調 節 變 項 也 對 於 依 變 項 都 不 具 有 顯 著 的 解 釋 力 , 雖 然 在 模 式 三 中 , 交 互 作 用 項 變 得 顯 著 , 但 是 由 於 整 體 模 式 不 顯 著 , 代 表 這 種 形 式 中 , 並 不 具 有 調 節 作 用 。

8. 形式 H:模式一和模式二的整體均不顯著,其中的主要自變項與調節 變 項 也 都 不 顯 著;但 模 式 三 的 整 體 達 到 顯 著,交 互 作 用 項 也 達 到 顯 著 , 只 是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調 節 變 項 仍 舊 不 顯 著 。 代 表 在 這 種 形 式 中 , 合 於 研 究 假 說 中 的 調 節 效 果 。

二、「 長 期 導 向 」 的 調 節 作 用

接 著,分 別 以 組 織 因 素 的 五 個 變 項 為 第 一 個 區 組,「 長 期 導 向 」為 第 二

個 區 組,「長期導向」分別與五項組織因素的交乘積(交互作用項)為第三

個 區 組 , 另 以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總 分 」 與 其 三 個 構 面 為 依 變 項 , 分 別 投 入 多 元 階 層 迴 歸 模 型 中 , 所 得 的 模 式 命 名 為 模 式 三 十 六 到 模 式 五 十 五 , 本 研 究

4-41 模 式 三 十 六 到 模 式 五 十 五 的 形 式 分 類 與 模 式 顯 著 狀 況 ,*為 p<0.05; **為 p<0.01; ***為 p<0.001; n.s.為 不顯著。

模式一 模式二 模式三

模式編號 形式 主要自變項 調節自變項 交互作用項 依變項

整體 主要 整體 主要 調節 整體 主要 調節 交互 36 A 正式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正式 創新氣候總分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37 J 正式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正式 創新資本蓄積 * * n.s. * n.s. n.s. n.s. n.s. n.s.

38 I 正式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正式 創新氛圍抑制 n.s. n.s. n.s. n.s. n.s. n.s. * n.s. n.s.

39 A 正式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正式 創新行為互動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40 B 集權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集權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41 B 集權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集權 創新資本蓄積 *** *** *** *** n.s. *** * n.s. n.s.

42 D 集權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集權 創新氛圍抑制 *** *** *** *** * *** *** n.s. n.s.

43 D 集權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集權 創新行為互動 *** *** *** *** * *** *** n.s. n.s.

44 B 專業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專業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45 M 專業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專業 創新資本蓄積 *** *** *** *** n.s. ** n.s. n.s. n.s.

46 A 專業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專業 創新氛圍抑制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47 B 專業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專業 創新行為互動 *** *** *** *** n.s. *** * n.s. n.s.

48 B 彈性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彈性 創新氣候總分 *** *** *** *** n.s. *** * n.s. n.s.

49 B 彈性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彈性 創新資本蓄積 *** *** *** *** n.s. *** * n.s. n.s.

50 E 彈性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彈性 創新氛圍抑制 *** *** *** *** * *** * * n.s.

51 L 彈性化 長期導向 長期x 彈性 創新行為互動 *** *** *** *** n.s. *** n.s. * n.s.

52 G 外在導向 長期導向 長期x 外在 創新氣候總分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 53 A 外在導向 長期導向 長期x 外在 創新資本蓄積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54 K 外在導向 長期導向 長期x 外在 創新氛圍抑制 n.s. n.s. n.s. n.s. n.s. * * n.s. * 55 G 外在導向 長期導向 長期x 外在 創新行為互動 n.s. n.s. n.s. n.s. n.s. n.s. n.s. n.s. *

在 這 二 十 個 模 式 中,除 了 與 表 4-40 相同的八種形式之外,還有五種不 同 的 形 式 , 分 別 命 名 為 形 式 I 到形式 M,說明如下:

1. 形式 I:三個模式的整體均不顯著;僅在模式三中的主要自變項達 到 顯 著 , 其 餘 如 模 式 二 中 的 主 要 自 變 項 、 模 式 二 與 三 中 的 調 節 變 項 、 以 及 模 式 三 中 的 交 互 作 用 項 等 , 均 未 達 到 顯 著 。 但 是 因 為 模 式 三 的 整 體 未 達 顯 著 , 因 此 在 這 種 形 式 中 , 並 無 調 節 作 用 可 言 。 2. 形式 J:三個模式中,僅有模式一的整體達到顯著,其中的主要自 變 項 也 達 到 顯 著 , 但 模 式 二 與 模 式 三 的 整 體 均 未 達 到 顯 著 。 雖 然 模 式 二 中 的 主 要 自 變 項 達 到 顯 著 , 但 是 因 為 整 體 未 達 顯 著 , 因 此 可 以 不 必 考 慮。代 表 在 這 種 形 式 中,僅 有 主 要 自 變 項( 組 織 因 素 ) 對 於 依 變 項 ( 組 織 創 新 氣 候 ) 具 有 單 純 的 效 果 , 其 餘 如 調 節 自 變 項 ( 區 域 文 化 ) 或 是 交 互 作 用 項 等 , 都 沒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力 。 3. 形式 K:模式一與模式二的整體都不顯著,模式三的整體則達到

顯 著 。 模 式 一 和 二 中 的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調 節 作 用 項 均 不 顯 著 , 但 在 模 式 三 中 , 僅 調 節 自 變 項 的 解 釋 力 未 達 顯 著 , 其 餘 如 整 體 、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交 互 作 用 項 等 , 均 達 到 顯 著 。 代 表 在 這 種 形 式 中 , , 合 於 研 究 假 說 中 的 調 節 效 果 。

顯 著 。 模 式 一 和 二 中 的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調 節 作 用 項 均 不 顯 著 , 但 在 模 式 三 中 , 僅 調 節 自 變 項 的 解 釋 力 未 達 顯 著 , 其 餘 如 整 體 、 主 要 自 變 項 與 交 互 作 用 項 等 , 均 達 到 顯 著 。 代 表 在 這 種 形 式 中 , , 合 於 研 究 假 說 中 的 調 節 效 果 。

在文檔中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頁 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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