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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實證分析

3.1. 量化分析

3.1.6. 十大股東與董監持股

表 23,十大股東(不含董監)持股比率/董監持股比率82

單位:%

有否審委會 資本額級距 公司數 十大股東

(不含董監) 持股

董監持股 十大股東加

董監持股

有審委會 >1000 億 4 24.9 6.0 30.9

500-1000 億 3 25.8 12.1 37.9

100-500 億 10 21.1 15.9 37.0

10-100 億 23 15.9 26.5 42.4

1-10 億 13 16.6 24.6 41.1

小計 53 18.3 21.7 39.9

無審委會 >1000 億 3 12.3 17.8 30.0

500-1000 億 19 16.9 22.4 39.3

81 資料來源: (1) 公開資訊觀測站/彙總報表/基本資料/基本資料彙總表,最後點閱時間: 2010 年 12 月 29 日。(2) 台灣經濟新報社 TEJ 董監持股總數(上市櫃興櫃)資料庫。

82本表僅列出台灣經濟新報社 TEJ 董監持股總數(上市櫃興櫃)資料庫有十大股東(不含董監)持股比率/董監 持股比率資料之公司。

100-500 億 77 18.6 21.3 40.0

10-100 億 640 19.2 21.7 40.9

1-10 億 529 21.3 25.3 46.6

<1 億 2 22.9 51.0 74.0

小計 1,270 20.0 23.2 43.2

總計 1,323 19.9 23.2 43.1

十大股東(不含董監)持股比率:

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18.3%)與非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20.0%)並不存 有明顯差異。

依不同資本額規模分析,審計委員會公司與非審計委員會公司比較,呈現時高

時低現象,尚不足據以歸納其差異表現。

董監持股比率:

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21.7%)與非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23.2%)並不存 有明顯差異。

依不同資本額規模分析,審計委員會公司與非審計委員會公司顯示出有差異。

資本額大於 100 億者,審計委員會公司之董監持股(資本額大於 1000 億、資本額大 於 500-1000 億及資本額大於 100-500 億者分別為 6.0%、12.1%、15.9%)較同樣資本 額規模之非審計委員會公司(資本額大於 1000 億、資本額大於 500-1000 億及資本額 大於 100-500 億者分別為 17.8%、22.4%、21.3%)來的低。至於資本額低於 100 億者,

則審計委員會公司之董監持股相較於非審計委員會公司,有高有低,因此尚不足據 以歸納其差異表現。另外,非審計委員會公司,資本額低於 1 億者,因樣本數過低 (2 家),因此不據以分析說明。

十大股東(不含董監)加上董監持股比率:

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39.9%)與審計委員會公司全體帄均(43.2%)差異並不 明顯。

依不同資本額規模分析,審計委員會公司與非審計委員會公司比較,亦未呈現

差異。

3.1.7. 每股盈餘(EPS)表現83

表 24,同上市櫃別且同產業中表現優於市場帄均 99 年上半年度每股盈餘(EPS)之公司數及比率統計表

表現優於同上 市櫃且同產業

表現劣於同上 市櫃且同產業

合計

83 EPS 資料來源為公開資訊觀測站/彙總報表/財務報表/損益表之 2010 上半年度損益表,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51sb08,最後點閱時間:100 年 4 月 2 日。

帄均 帄均

有審委會 公司數 40 29 69

佔比 58% 42% 100%

無審委會 公司數 598 928 1526

佔比 39% 61% 100%

計算方式:將各產業先依上市櫃及興櫃區分後,再計算該產業於各股票交易市場類 別下之簡單帄均每股盈餘,再計算公司每股盈餘表現優於該“市場別+行業別”之簡單 帄均每股盈餘之公司個數,再將所得之較優 EPS 之公司個數除以該“市場別+行業別”

之總公司個數,以求算 EPS 表現較優之公司數目比率。

整體而言,審計委員會公司之每股盈餘表現優於行業帄均之公司佔比(58%)較非審 計委員會公司(39%)來的高。

表 25,同資本額別且同產業中表現優於市場帄均 99 年上半年度每股盈餘(EPS)之公司數及比率統計表

表現優於同資 本額級距且同

產業帄均

表現劣於同同 資本額級距且 同產業帄均

合計

有審委會 公司數 39 30 69

佔比 57% 43% 100%

無審委會 公司數 664 862 1526

佔比 44% 56% 100%

計算方式:將各產業先依資本額區分為六大類(分別為大於 1000 億、500 至 1000 億、

100 至 500 億、10 至 100 億、1 至 10 億及低於 1 億)後,再計算該產業於各資本額級距類 別下之簡單帄均每股盈餘,再計算公司每股盈餘表現優於該“資本額別+行業別”之簡 單帄均每股盈餘之公司個數,再將所得之較優 EPS 之公司個數除以該“資本額別+行業 別”之總公司個數,以求算 EPS 表現較優之公司數目比率。

整體而言,審計委員會公司之每股盈餘表現優於行業帄均之公司佔比(57%)較非審 計委員會公司(44%)來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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