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南台灣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動態分析
第一節 南台灣醫療衛生動態分析
一個國家的醫療衛生政策不僅深切影響醫療環境,更與國民健康息息相關。
隨著經濟、國民所得及生活水準的提升,醫療衛生的重點工作已從早期的疾病治 療及遏止傳染,到今日的預防保健、健康促進,其主要目標在提供民眾高品質與 充足的醫療環境與服務,以維護及促進民眾健康。近年來,台灣醫療體制出現巨 大的變革,雖然多數國民獲得良好的醫療照護,但部分政策方針未顧及整體醫療 資源,使得醫療資源分配不均情況日益嚴重。政府為均衡各地區醫療資源發展,
使醫療人力及設施能合理成長並充分發揮功能,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使每一國民 於需要時,均能在最短時間內得到適當的醫療保健服務,自七十五年度開始執行
「醫療保健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以建立區域醫療網及分級醫療作業制度,
其計畫目標如表 6-1。醫療網計畫將台灣地區劃分為十七個醫療區域,以區域為 單位規劃醫療人力與設施。醫療網第一期計劃實施期自民國 74 年 7 月至 79 年 6 月底止,第二期計劃實施期自民國 80 年 1 月至 85 年 12 月底止,第三期計畫自 86 年 1 月至 89 年 6 月底止(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www.doh.gov.tw)。
醫療服務最高原則是公平,如何為不同人群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基本健康 照護服務,已成為 21 世紀醫療健康服務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目前,
醫療保健政策及資源分配,均由中央衛生署統籌規劃,地方政府大多均扮演配合 及執行政策角色,如此全國一致性政策可使醫療衛生的建設更具效率。但各縣市 有其特殊環境,地理條件各異,人口組成不同,其實際面臨的醫療問題需求亦不
同,因此,常需考量地方的特性,才能配置最符合地區民眾的醫療服務,使民眾 能獲得最適切的醫療服務。
如前述「醫療保健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所述,現今醫療衛生政策的重點 之一在於提昇偏遠地區醫療服務水準,均衡各地區醫療資源發展,縮短城鄉差 距,提高醫療服務的可近性。因此,本章主要針對南台灣整體醫療資源的分配作 分析,闡明其與永續發展的互動關係,研究南台灣八縣市過去在醫療衛生資源分 配的變遷,是否符合永續性發展的原則,逐步朝向「較」永續的發展。
具體分析重點上,包括:
一、醫療保健支出-家庭醫療保健支出、公部門醫療保健支出比例。
二、醫療機構分布-依行政院衛生署醫院評鑑合格層級分為醫學中心(包含準醫 學中心)、區域醫院(包含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及非評鑑 醫院、診所等。
三、醫療資源及服務水準-平均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及面積數、平均每一醫 院 診所數服務人數、平均每一病床服務人數、每一執業醫事人員(西醫 中醫 牙醫 護理師)服務人數。
最後,在分析時,和上節一樣,會先將南部區域當成一整體而和台灣地區作 比較,如此才可影顯出南部地區的優劣勢,其次再逐一分析並比較南部各縣市在 醫療衛生動態面向上近十年的發展趨勢。
表 6-1:醫療網計畫全程及分級目標 每一醫師服務
人口數
每萬人急性 病床數
每萬人精神 病床數
每萬人護理 之家床數
區域差距
計畫前
(民國 73 年)
1470(6.8) 23.9 5.8 - 3.2
民國 85 年底 873(11.25) 41.17 6.08 0.33 2.36 第一期目標
(民國 79 年底)
1000(1.0) 31.6 7.5 - 2.5
第二期目標
(民國 85 年底)
860(11.6) 37 9 0.6 2.2
全 程 目 標 ( 民 國 89 年)
750(13.3) 40 10 3 2.0
註:急性病床不含觀察病床數;()代表每萬人口醫師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網頁,1997
一、醫療保建支出
(一)、家庭醫療保健支出
就家庭之醫療保健支出而言,不論在台灣地區或南部各縣市其醫療保健支出 佔家庭經常性總支出及總收入的比率均是逐年增加,台灣地區醫療保健支出佔家 庭經常性總支出的 8.52%,佔經常性總收入的 6.45%,而南部區域則略多,各占 9.92%、7.33%。南部八縣市除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外,其餘各縣市其醫療 保健支出佔家庭經常性總支出及收入的比率均高於台灣地區,尤其是嘉義縣、台 南縣、澎湖縣,究因這些縣市健康意識及衛生保健觀念增強或因這些縣市的人口健康 狀況不佳(如人口老化等),抑或因醫療資源的不易取得,值得進一步深入討論。
(二)、公部門醫療保健支出
醫療保健支出成長與人口成長與老化、經濟發展、健保制度建立、醫療資源 成長及醫療科技創新等因素有關。因為衛生醫療屬於集體消費部門,不直接參與 經濟發展,因此其重要性往往落於經濟建設之後,無法爭取到足夠的資源。依表 6-3 統計資料顯示,各縣市政府的歲出決算數中醫療保健支出僅佔 2%左右。其 中台南市、嘉義市政府的歲出決算數中醫療保健支出更僅佔 1%左右;而澎湖縣 政府的歲出決算數中醫療保健支出成長速率最快,至民國 89 年約占 3.2%,這或 許是尤於其人口的快速老化所至。從表 6-4 也可看出平均每人每年享有醫療保健 支出最少的為台南市的 287 元、嘉義市的 406 元,澎澎縣最多(2939 元)。台灣 地區平均每人每年享有醫療保健支出為 906 元,南部各縣市中只有高雄市(1381 元)、澎湖縣(2939 元)高於台灣地區。
二、醫療機構分布
醫療機構和人民健康最有關係,醫療機構數愈多,越能提供縣民更適切之衛 生醫療服務、人民所能享有的醫療服務也愈豐富。但倘若只注意醫療機構數而忽 略每一醫療機構所能服務面積及服務人口數的話是沒有意義的。根據臺灣地區建 立醫療網計畫目標內容提及:基層醫療單位的個數視各地區需要而定。地區醫院 以每十萬人設一所為原則,區域醫院則以每四十萬人口設一所為檢討討目標,以 下將根據此針對南部區域各縣市醫療機構數作分析檢討。
(一)、歷年醫療機構數變遷情形
醫療機構包括依行政院衛生署醫院評鑑合格層級分為醫學中心(包含準醫學 中心)、區域醫院(包含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及非評鑑醫院、
診所等。由表 6-5 可發現不論是台灣地區或南部區域醫療機構數均是逐年增加,
自民國 80 年至民國 89 年增加的幅度分別為 32.36%、37.50%。但若將醫療機構 再細分為醫院和診所,可發現歷年來診所數是逐年增加,但醫院數卻是逐年減 少,另外南部地區醫院數的減少幅度比台灣地區少,但診所數的增加幅度卻超過 台灣地區,顯見兩者醫療資源已越趨接近。
再就南部各縣市來看,亦呈現同樣來診所數逐年增加、醫院數逐年減少的趨 勢,唯一例外的是屏東縣,其醫院數亦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增加幅度為 17.14%。
診所數增加幅度最大的由澎湖縣,由原先的 33 間診所增至 65 間,增加幅度達 97%;醫院數方面則以嘉義市減少最多,由原先的 30 間醫院減少到 20 間,減少 幅度為 30%。醫療機構數應為多少,需視各地區需要而定。倘若只注意醫療機構 數而忽略每一醫療機構所能服務面積及服務人口數的話是沒有意義的。故以下將 再針對此分析,檢討南部各縣市其醫療資源是否已達到『全國醫療網第三期計畫』
之醫療資源服務水準目標。
(二)、民國八十九年台灣地區、南部區域醫院數
由表 6-6 民國 89 年的南部地區各級醫療機構數及其分布可看出,高雄市不 論是在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享有較多資源,但相對地,澎湖縣縣地處 偏遠,縣內缺乏大型的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僅有地區醫院二所、另外高雄縣、
台南縣縣內亦無任何一所區域醫院,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澎湖縣縣內亦任 何一所精神專科醫院。
三、醫療資源及醫療服務水準分析
醫療資源可廣泛包括與醫療事業之軟、硬體資源。硬體資源包括醫療設施(如 醫院診所)、病床、診療科目及儀器設備等;軟體資源包括醫師、醫技人員及護 理人員等人力資源。而服務水準則是指醫療資源所能提供之服務品質,如每人享 有醫師、護士、病床數等。醫療資源的分布情形,應與都市化程度成正相關,亦 即不論是醫療院所或是醫療專業人員都有向都會區高度集中的趨勢。本節醫療資 源及服務水準的分析包括:1 醫療機構服務水準-平均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 及服務面積數、平均每一醫院及診所服務人口數。2.平均每一病床數服務人口 數。3.平均每一醫事人員(西醫、中醫、牙醫、護理師)服務人口數。以上數值 其指標值越小,越能提供更充份、適切之服務。
(一)、平均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及服務面積數
由表 6-7、表 6-8 可看出,不論是台灣地區、南部區域、南部各縣市平均每 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及服務面積均逐年下降(除嘉義市每一醫療機構服務面積 略有上升外,但嘉義市是醫療資資源相當豐富的縣市),其中又以澎湖縣下降的 比例最為顯著,顯見每人所享有的資療資源愈來愈豐富。在民國 89 年,台灣地 區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數為 1230 人,南部各縣市除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三
個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市,其平均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不及千人外,其餘各 縣市其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數均較台灣地區高,尤其是嘉義縣平均每一醫療機構 要服務 2286 人為最多。民國 89 年,台灣地區每一醫療機構服務面積 2.0 平方公 里/所,而南部各縣市也是除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三個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 市及澎湖縣外,其餘縣市其每一醫療機構服務面積均較台灣地區高,尤其是嘉義
個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市,其平均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口數不及千人外,其餘各 縣市其每一醫療機構服務人數均較台灣地區高,尤其是嘉義縣平均每一醫療機構 要服務 2286 人為最多。民國 89 年,台灣地區每一醫療機構服務面積 2.0 平方公 里/所,而南部各縣市也是除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三個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 市及澎湖縣外,其餘縣市其每一醫療機構服務面積均較台灣地區高,尤其是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