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一十一 神二十一
萧旷 史遂 田布
进士崔生 张偃 裴氏子 韦驺
萧 旷
太和处士萧旷,自洛东游。至孝义馆,夜息于双美亭,时 月朗风清。旷善琴,遂取琴弹之。夜半,调甚苦。俄闻洛水之 上,有长叹者。渐相逼, 乃一美人。旷因舍琴而揖之曰,“ 彼 何人斯?” 女曰 :“ 洛浦神女也。昔陈思王有赋,子不忆耶?”
旷曰 :“ 然 。” 旷又问曰 :“ 或闻洛神即甄皇后,谢世,陈思 王遇其魄于洛滨,遂为《感甄赋 》。后觉事之不正,改为《洛 神赋》,托意于宓妃。有之乎?” 女曰 :“ 妾即甄后也。为慕 陈思王之才调,文帝怒而幽死。后精魄遇王洛水之上,叙其冤 抑,因感而赋之。觉事不典,易其题,乃不缪矣 。” 俄有双鬟,
持茵席,具酒肴而至。谓旷曰 :“ 妾为袁家新妇时,性好鼓琴。
每弹至《悲风》及《三峡流泉》, 未尝不尽夕而止。适闻君琴 韵清雅,愿一听之 。” 旷乃弹《别鹤操》及《悲风 》。神女长 叹曰 :“ 真蔡中郎之俦也 。” 问旷曰 :“ 陈思王《洛神赋》如 何?” 旷曰 :“ 真体物浏 ,为梁昭明之精选耳 。” 女微笑曰:
“ 状妾之举止云‘ 翩若惊鸿, 宛若游龙’ , 得无疏矣 。” 旷 曰 :“ 陈思王之精魄今何在?” 女曰 :“ 见为遮须国王 。” 旷 曰 :“ 何为遮须国?” 女曰 :“ 刘聪子死而复生,语其父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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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告某云,遮须国久无主,待汝父来作主。’ 即此国是也。”
俄有一青衣, 引一女曰 :“ 织绡娘子至矣 。” 神女曰 :“ 洛 浦龙王之处女,善织绡于水府。适令召之尔 。” 旷因语织绡曰:
“ 近日人世或传柳毅灵姻之事, 有之乎?” 女曰 :“ 十得其 四五尔,余皆饰词,不可惑也 。” 旷曰 :“ 或谓龙畏铁,有之 乎?” 女曰 :“ 龙之神化,虽铁石金玉,尽可透达,何独畏铁 乎?畏者蛟螭辈也 。” 旷又曰 :“ 雷氏子佩丰城剑,至延平津,
跃入水,化为龙。有之乎?” 女曰 :“ 妄也。龙,木类,剑乃 金。金既克木,而不相生,焉能变化,岂同雀入水为蛤,野鸡 入水为蜃哉!但宝剑灵物,金水相生,而入水雷生,自不能沉 于泉。信其下搜剑不获,乃妄言为龙。且雷焕只言化去,张司 空但言终合,俱不说为龙。任剑之灵异,且人之鼓铸锻炼,非 自然之物。 是知终不为龙, 明矣 。” 旷又曰 :“ 梭化为龙如 何?” 女曰 :“ 梭木也,龙本属木,变化归木,又何怪也?”
旷又曰 :“ 龙之变化如神,又何病而求马师皇疗之?” 女曰 :
“ 师皇是上界高真,哀马之负重引远,故为马医,愈其疾者万 有匹。上天降鉴,化其疾于龙唇吻间,欲验师皇之能。龙后负 而登天,天假之。非龙真有病也?” 旷又曰 :“ 龙之嗜燕血,
有之乎?” 女曰 :“ 龙之清虚,食饮沆瀣。若食燕血,岂能行 藏。盖嗜者乃蛟蜃辈。无信造作,皆梁朝四公诞妄之词尔 。”
旷又曰 :“ 龙何好?” 曰 :“ 好睡,大即千年,小不下数百岁。
偃仰于洞穴,鳞甲间聚其沙尘。或有鸟衔木实,遗弃其上。乃 甲拆生树,至于合抱,龙方觉悟。遂振迅修行,脱其体而入虚 无,澄其神而归寂灭。自然形之与气,随其化用。散入真空,
若未胚腪,若未凝结。如物有恍惚,精奇杳冥。当此之时,虽 百骸五体,尽可入于芥子之内。随举止,无所不之。自得还元 返本之术,与造化争功矣 。” 旷又曰 :“ 龙之修行,向何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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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女曰 :“ 高真所修之术何异?上士修之,形神具达;中 士修之,神超形沉;下士修之,形神俱堕。且当修之时,气爽 而神凝,有物出焉。即老子云” 恍恍惚惚,其中有物也 ” 。其 于幽微,不敢泄露,恐为上天谴谪尔 。” 神女遂命左右,传觞 叙语。情况眤洽,兰艳动人,若左琼枝而右玉树,缱绻永夕,
感畅冥怀。旷曰 :“ 遇二仙娥于此,真所谓双美亭也 。” 忽闻 鸡鸣,神女乃留诗曰 :“ 玉筋凝腮忆魏宫,朱丝一弄洗清风。
明晨追赏应愁寂,沙渚烟销翠羽空 。” 织绡诗曰 :“ 织绡泉底 少欢娱,更劝萧郎尽酒壶。愁见玉琴弹别鹤,又将清泪滴珍珠。”
旷答二女诗曰 :“ 红兰吐艳间夭桃,自喜寻芳数已遭。珠珮鹊 桥从此断,遥天空恨碧云高 。” 神女遂出明珠、翠羽二物赠旷 曰:“ 此乃陈思王赋云‘ 或采明珠,或拾翠羽’ ,故有斯赠,以 成洛神赋之咏也 。” 龙女出轻绡一疋赠旷曰 :“ 若有胡人购之,
非万金不可 。” 神女曰 :“ 君有亲骨异相,当出世。但淡味薄 俗,清襟养真,妾当为阴助 。” 言讫,超然蹑虚而去,无所睹 矣。后旷保其珠绡,多游嵩岳。友人尝遇之,备写其事。今遁 世不复见焉。(出《传记》)
史 遂
会昌中,小黄门史遂,因疾退于家。一日,忽召所亲,自 言初得疾时,见一黄衣人,执文牒曰 :“ 阴司录君二魂对事。
量留一魂主身 。” 不觉随去。出通化门,东南入荒径,渡灞浐。
陟兰田山。山上约行数十里,忽见一骑执黑幡,云 :“ 太一登 殿已久,罪人毕录。尔何迟也 。” 督之而去。至一城,甲士翼 门。直北至一宫,宫门守卫甚严。有赤衣吏,引使者同入。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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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间,有一吏自内出曰 :“ 受教受教 。” 使者鞠躬受命。宣曰:
“ 史遂前世括苍山主录大夫侍者, 始者恭恪, 中间废堕,谪 官黄门,冀其醒悟。今大夫复位,侍者宜迁,付所司准法 。”
遂领就一院,见一人,白须鬓,紫衣,左右十数列侍。拜讫仰 视,乃少傅白居易也。遂元和初为翰林小吏,因问曰 :“ 少傅 何为至此?” 白怡然曰 :“ 侍者忆前事耶?” 俄如睡觉,神气 顿如旧。诸黄门闻其疾愈,竟访之。是夕,居易薨于洛中。临 终,谓所亲曰 :“ 昔自蓬莱,与帝有闫浮之因。帝于闫浮为麟 德之别 。” 言毕而逝。人莫晓也。较其日月,当捐馆之时,乃 上宴麟德殿也。(出《唐年补录》)
田 布
唐相崔铉镇淮南。卢耽罢浙西,张择罢常州,俱经维扬,
谒铉。铉因暇日,与二客方奕,吏报女巫与故魏博节度史田布 偕至,泊逆旅某亭者。铉甚异之,复曰 :“ 显验,与他巫异,
请改舍于都候之解 。” 铉趣召巫者至,乃与神迭拜,曰 :“ 谢 相公 。” 铉曰 :“ 何谢?” 神答曰 :“ 布有不肖子,黩货无厌,
郡事不治。当犯大辟,赖公阴德免焉。使布之家庙血食不绝者,
公之恩也 。” 铉矍然曰 :“ 异哉。铉为相日,夏州节度奏银州 刺史田釸犯赃罪, 私造铠甲, 以易市边马布帛。帝赫怒曰:
赃自别议。 且委以边州, 所宜防盗。以甲资敌,非反而何?”
命中书以法论,将赤其族。翌日,铉从容言于上曰 :“ 釸赃罪 自有宪章。然是弘正之孙,田布之子。弘正首以河朔入觐,奉 吏员。布亦成父之命,继以忠教,伏剑而死。今若行法以固边 圉,未若因事弘贷,激劝忠烈。上意乃解。止黜授远郡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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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铉未尝一出口于亲戚私昵,已将忘之。今神之言,正是其事。”
乃命廊下素服而见焉。 谓之曰 :“ 君以义烈而死, 奈何区区 为愚妇人所使乎?” 神曰 :“ 布尝负此妪八十万钱,今方忍耻 偿之 。” 铉与二客及监军使幕下,共偿其钱。神乃辞去,因言 事不验。(梁楫李琪作传)
进士崔生
进士崔生,自关东赴举,早行潼关外十余里。夜方五鼓,
路无人行,唯一仆一担一驴而已。忽遇列炬呵殿,旗帜戈甲,
二百许人,若方镇者。生映树自匿。既过,行不三二里,前之 导从复回,乃徐行随之。有健步押茶器,行甚迟,生因问为谁。
曰 :“ 岳神迎天官崔侍御也。秀才方应举,何不一谒,以卜身 事 。” 生谢以无由自达,健步许侦之。既及庙门,天犹未曙,
健步约生伺之于门侧。入良久出曰 :“ 白侍御矣 。” 遽引相见,
甚喜。逡巡岳神至,立语,便邀崔侍御入庙中。陈设帐幄,筵 席鼓乐极盛。顷之,张乐饮酒。崔临赴宴,约敕侍者,只待于 生,供以汤茶所须,情旨敦厚。饮且移时,生倦,徐行周览,
不觉出门。忽见其表丈人,握手话旧。颜色憔悴,衣服褴缕。
生曰 :“ 丈人久辞人间,何得至此?” 答曰 :“ 仆离人世,十 五年矣,未有所诣。近做敷水桥神,倦于送迎,而窘于衣食。
穷困之状,迨不可济。知侄与天官侍御相善,又宗姓之分,必 可相荐,故来投诚。若得南山觜神祈,即粗免饥穷。此后迁转,
得居天秩矣 。” 生辞以” 乍相识,不知果可相荐否。然试为道 之 。” 侍御寻亦罢宴而归,谓曰 :“ 后年方及第,今年不就试 亦可。余少顷公事亦毕,即当归去,程期甚迫,不可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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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因以表丈人所求告之。侍御曰 :“ 觜神似人间选补,极是清 资,敷水桥神卑杂,岂可便得。然试为言之,岳神必不相阻。”
即复诣岳神迎奉。生潜还伺之, 历闻所托, 岳神果许之。即 命出牒补署。俄尔受牒入谢,迎官将吏一二百人,侍从甚整。
生因出贺,觜神泣曰 :“ 非吾侄之力,不可得此位也。后一转,
便入天司矣。今年渭水泛溢,侄庄当飘坏。一道所损三五百家,
已令为侄护之,五六月必免此祸。更有五百缣相酬 。” 须臾,
觜神驱殿而去,侍御亦发,岳神出送。生独在庙中,歘如梦觉。
出访仆使,只在店中,一无所睹。
于是不复入关,回止别墅。其夏,渭水泛溢,漂损甚多,
唯崔生庄独免。庄前泊一空船,水涸之后,船有绢五百疋。明 年果擢第矣。(出《录异记》)
张 偃
进士张偃者赴举,行及金天王庙前,遇大雨,于庙门避雨,
至暮不止。不及诣店,遂入庙中门宿。至四更,闻金天视事之 声,嗢喝甚厉。须臾,闻唤张偃,来日午时,行至某村,为赤 狸虎所食。偃闻之甚惧,侯庭下静,遂于门下匍匐而入。自通 名而拜,金天曰 :“ 汝生人,何事而来?” 遂具前事告金天。
金天曰 :“ 召虎来 。” 须臾虎至。金天曰 :“ 与二大兽食而代 偃 。” 虎曰 :“ 冤家合食,他物代之不可 。” 金天曰 :“ 检虎 何日死 。” 有一吏来曰 :“ 未时为某村王存射杀死 。” 金天曰:
“ 命张偃过所食时即行 。” 及行至前路,果见人喧闹,问之,
乃曰 :“ 某村王存,射赤狸虎 。” 果金天所言。偃遂自市酒,
求鹿脯,亲往庙谢之。(出《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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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氏子
天水彭郡裴氏子,咸通中,于东阆学孤林法。淫其亲表妇 女,事发系狱。每日供其饮食,悉是孤林法神为致之。狱吏怪 而谓其神曰 :“ 神既灵异,何不为免此刑?” 神曰 :“ 受吾法 者,只可全身远害,方便济人。既违戒誓,岂但王法,神亦不 容也。 今之殷勤, 以酬香火之功。” 竟笞杀之。 (出《录异
天水彭郡裴氏子,咸通中,于东阆学孤林法。淫其亲表妇 女,事发系狱。每日供其饮食,悉是孤林法神为致之。狱吏怪 而谓其神曰 :“ 神既灵异,何不为免此刑?” 神曰 :“ 受吾法 者,只可全身远害,方便济人。既违戒誓,岂但王法,神亦不 容也。 今之殷勤, 以酬香火之功。” 竟笞杀之。 (出《录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