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該建議書為 Empfehlungen zur künftigen Struktur der Lehrerbildung。
參、師資培育教育學標準之內涵
2014 年的教育標準回應教育界的 論述,因應融合教育等實務需求,重 視教師反思學習的能力及教育研究發 表的實徵調查。標準能力強化動態發 展,看重教師在各種教育脈絡下進行 研究的 能力,課程 重 點將差 異教育 學、補救教育等教師專業正式寫入文 本,理論儘管顯得周延,文字則更為 簡潔(KMK, 2014a)。本節試著摘述師 培標準 的 理 論與實務 能力 及 課程重 點。
(一) 能力-理論基礎
Terhart ( 2000 ) 將 能 力
(Kompetenz)解釋為擁有知識、教學 程序及反思模式,能依據目標與情境 準確行動(handeln)。作為教師養成教 育的第一階段機構,大學必須傳遞該 專業相關的學術基礎。學科知識、教 材教法知識、教學行為與教育學理論 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場域專業工作的 反思能力(ability)。對於 Oser(2002)
而言,標準嘗試處理知識與行動間的 差距,標準是一連串複雜、跨越的知 識結構,包含著行動知識。相較於一 定的知識內涵、認知結構,發展出實 踐知識的行動準則。他將標準視為將 知識轉化為專業反思行動的指標,其 理論定位於教學科技。
(二) 教育學標準
師資培育標準包含教育學與學科 內容,後者簡要定義了 20 門學科專門 能力標準與學科內容標準。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5,4(12),頁 115-125
教 育 學 標 準 以 各 邦 學 校 教 育 法
(Schulgesetz)之教育目標為論述基 礎,精要地將教師定位為教與學的專 家,看重教育與教學等專業品質。教 師的核心工作乃在有意義的參酌學術 與研究知識,計畫、組織並反思、評 鑑自己的教學歷程。
文本篇幅不到八頁的 2014 版教育 學標準勾勒出系統評鑑圖像,將教師 的教育學專業分教學、教育、評量輔 導與創新四專業標準面向,共 11 項可 檢核之教育學核心能力。
新的師培教育學標準,強調差異 化教學、融合教育、掌握學生動態發 展、教師專業反思、與同儕及其他專 業 機 構合 作及 服務 預 備期 的研 究 學 習。教師各面向之專業要求轉化為 11 項具體能力:前 3 項詮釋教學能力,
4-6 項為教育能力,7-8 項為評量能力,
9-11 項為創新能力。每一項能力分別 規範了理論與實務(實習課程)兩層 面,各個層面又列出 2-7 條不等之重 點。茲譯介 11 項核心能力如下:
1. 教師掌握學科知識,準確計畫課 程,同時考量學生不同的發展以及 學習歷程進行教學
2. 教師能安排情境,支持學生學習。
教師能鼓舞所有學生有能力學習 去建立關聯性,應用所學
3. 教師能提升(fördern)學生自主學習 的能力
4. 教師能認識學生生活的社會與文 化條件,對於各種不同類型的弱 勢、歧視與不利,能在學校中正面 影響其個別發展
5. 教師能傳遞價值與規範,傳遞出尊 重、認同差異的態度,支持學生自 我決定的判斷與行動
6. 教師能有方法處理學校與教學中 的困境與衝突
7. 教師能診斷出學生的學習狀態及 學習歷程,能有計畫地輔導學生學 習;提供學生與家長相關的教學建 議
8. 教師能掌握學生的能力發展,在客 觀透明的評量基礎上評估學生的 學習與能力
9. 教師能清楚意識教師專業要求,能 理解其專業為特殊職責與義務的 公職人員
10. 教師理解其專業為一持續學習的 任務。
11. 教師能參與規劃,轉化落實學校計 畫。
讀者由下文中第一條核心能力要 求(表 1),殆可理解德國師資培育教 育學標準在教學能力回應差異化及教 師教學反思發展之趨勢(詳見表一中 畫線部分的文字)。
表 1
資料來源:KMK(2014a)
按著德國的學制系統,小學四年 5. 知覺(erkennen)
學 生 的 發 展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