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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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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依量表之平均數統計值遞減排列,以平均數超過 4 分以上的問項為 主,其他相關問項為輔,分項討論之。

一、直笛合奏團組訓參賽之實施量表之討論

(一)直笛合奏團的組訓,可以提昇學生的音樂演奏能力(問項第 1 題,平 均數 4.29);直笛合奏團的組訓,可以培養團員之間的默契、增進合奏的群體經 驗(問項第 4 題,平均數 4.41);參加校際音樂比賽,可提昇學生的音樂素養,

開拓視野、增廣見聞(問項第 5 題,平均數 4.16);參加校際音樂比賽,可讓愛 好音樂的學生找到一個肯定自己才藝與努力的機會(問項第 7 題,平均數 4.18)。 此研究結果支持松本恒敏(1982)1 、陳惠齡(引自吳舜文,1991)2 、顧惠芳(1999)3 、 賴瀅如4(1999)、陳樹熙5(1997)等人的看法。從上述得知,四題問項平均數數 值皆在 4 分以上,而直笛合奏教育目標與校際音樂比賽教育功能的其他問項平均 數值也在 3.79 以上(中上程度),直笛合奏教育目標與校際音樂比賽的教育功能 之構面總平均,為總量表排序第一與第二,由這些結果顯示出,教師們高度認同 直笛合奏教育目標與校際音樂比賽的教育功能。另外,由直笛合奏教育目標構面 總平均為 4.14,校際音樂比賽教育功能構面總平均為 3.98,也可看出教師對直笛 合奏教育目標的認同度是高於校際音樂比賽教育功能之認同度。

1 松本恆敏,器樂教育? ? ? ? ,載於音樂科基礎指導法/器樂/,音樂之友社,1982,頁 26-2 7。

2 吳舜文,國中直笛教學之探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1991,頁 17,

23。

3 顧惠芳,豎笛進課堂之功效,樂器,128,1999 年 3 月,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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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奏課指導之前,我會做好樂曲之讀譜分析(問項第 27 題,平均數 4.16)。在「直笛合奏的技術指導」構面中,本問項之平均數為最高,而其他問 項的平均數值也都在 3.54 以上(中上程度)。且直笛合奏的技術指導構面總平均 為 3.81,為直笛合奏團組訓參賽實施量表排序第三。由這些結果顯示出,教師的 直笛合奏技術指導能力是具有一定水準的,這是可喜的現象。此外,直笛合奏的 技術指導問項之平均數由高至低遞減排列,前三順位為合奏課指導之前,我會做 好樂曲之讀譜分析(問項第 27 題)、合奏課指導之前,我會擬定教學計劃(問項 第 28 題)、我能熟悉直笛的運指法(問項第 22 題);後三順位為我能熟悉直笛合 奏的調音方法(問項第 25 題)、我能掌控直笛合奏的音色控制(問項第 26 題)、

我能依樂曲風格決定樂句的運舌法(問項第 24 題)。由此可見,在直笛合奏的技 術指導中,教師對直笛合奏的讀譜分析、教學計劃費心最多,對直笛的運指法也 最為熟悉;而相較之下,直笛合奏的調音方法、音色控制及依樂曲風格決定樂句 運舌法的熟悉度較低,因此教育相關單位應針對直笛之調音、音色控制與運舌法 三個項目,辦理直笛研習活動,以增進教師之直笛專業技能。

(三)組訓參賽其間,我能和學生維持和諧的師生關係(問項第 31 題,平 均數 4.20);合奏團組訓教學過程中,我經常讚美與鼓勵學生成就(問項第 39 題,

平均數 3.99)。由兩者問項之平均數均在中上程度來看,師生間能維持和諧的關 係,學生也能感受教師的讚美與鼓勵,不因組訓參賽之嚴謹訓練而失去良好的互 動與情誼交流,亦是可喜的現象。而合奏團組訓過程中,我絕不責罵學生(問項 第 40 項),由此問項平均數為 3.12 亦可得知,直笛合奏團組訓過程中,責罵學生 的現象雖不是完全沒有,但有大多數的教師也認同絕不責罵學生的理念,秉持著 經常讚美、鼓勵學生的原則上課,才能維持和諧的師生關係。

(四)我不挑選超越學生程度過多的大曲目參賽(問項第 33 題)。由此問項 的平均數高達 4.07 的結果得知,教師們高度認同此理念。挑選超過學生程度過

磨練學生更高一層的演奏技術,但由於初賽集訓期短,師生欲勤加演練,常受限 於學生在校團練時間有限,想要達到大型曲目該有的演奏水準,不是件容易之事。

二、直笛合奏團指導教師之工作壓力量表之討論

(一)直笛合奏比賽與班級直笛教學之樂曲程度差異很大(問項第 7 題)。 由此問項的平均數高達 4.52(排序第一)的結果得知,教師們高度認同此現象。

比賽曲目的樂曲程度超過班級教學曲目太多,兩者落差太大,以課堂上班級教學 所學的直笛吹奏技巧,在直笛合奏比賽曲目的演練上,尚不足以勝任。尤其是鄉 鎮、偏遠地區學校,具參賽演奏水準的學生較城市學校來的少。因此,教師更需 要多利用課餘時間,補其不足、加強練習,因而造成組訓教師的工作壓力。

(二)每週基本授課時數與合奏團組訓團練之總教學時數過多,使我感到壓 力與疲憊(問項第 15 題)。由此問項的平均數高達平均數 4.49(排序第二)的結 果得知,教師們高度認同此現象,此研究結果支持廖葵(1995)的看法:在未實 施九年一貫授課時數新制之前,中學音樂教師每週授課時數是 22~24 小時,有時 還得加上聯課活動,一週下來,體力的透支是很可觀的。如果學校又指定加帶合 唱、合奏指導(這類指導都不能算在正常的授課時數內),同時還必須參加比賽,

那麼每天就得起早趕晚,分秒必爭的加緊練習,以期能有好的表現,爭取最高的 名次,為校爭光6

(三)合奏團組訓工作由一位音樂教師獨立完成的(問項第 13 題)。由此問 項的平均數高達平均數 4.44(排序第三)的結果得知,教師們高度認同此現象,

此研究結果支持陳有新(1991)的看法:學校樂團大都是音樂教師或主事者在唱

“獨角戲”,其他的人員極少參與7(陳有新,1991)。由此可見,由一位音樂教 師獨立完成組訓參賽工作,長久以來一直如是;組訓工作很難得到其他教師的支 援。組訓練習過程需靠指導教師做好準備與計劃,比賽成果的優劣也需由指導教 師自行承擔,再加上每週基本授課時數與合奏團組訓團練之總教學時數過多的情 況下,心理壓力可想而知。

(四)我希望直笛合奏團能有優等以上的比賽成績(問項第 25 題,平均數 4.29),直笛合奏團的比賽成績優良,才能給予學生肯定與自信(問項第 27 題,

平均數 4.26),我希望直笛合奏團的比賽成績良好,好讓我對學校有所交代(問 項第 26 題,平均數 3.90)。由上述三題問項之平均數得知,教師對直笛合奏的參 賽成績是具有高度期望的。再加上大多數教師們也認為,近年來各校參賽隊伍的 演奏水準有逐年提昇的趨勢(問項第 6 題;平均數高達 4.22),因此在教師高度 期望、他隊水準逐年提昇的雙重壓力下,對演奏技術、音樂表達的要求也會相對 提高,形成壓力來源之一。

(五)對我而言,為參賽組訓所付出的精神與體力,往往多於班級的音樂教 學(問項第 14 題)。由此問項的平均數高達平均數 4.16 的結果得知,教師們高度 認同此現象。國中教師應以班級教學為首要的教學重心,但為求優異表現,為比 賽而多下工夫、加強練習,也是在所難免。而高達 4.16 的平均數顯示,大多數 教師組訓參賽所付出的精神與體力,已超過班級的音樂教學,形成了本末倒置的 現象。此研究結果與陳樹熙8(1997)認為音樂比賽喧賓奪主,成為學校音樂教 學重點的看法不謀而合。

(六)我認為以兩、三個月的時間練習直笛合奏比賽曲目是不夠的(問項第 8 題,平均數 4.11);學生因校務、班務而無法全員到齊團練,容易使我焦慮(問

7 陳有新,參加音樂比賽的學校樂團之組織、訓練、表演,音樂教育,19,1991 年 1 月,頁 5。

項第 10 題,平均數 4.01);段考前一週,學校有停訓一週的慣例(問項第 12 題,

平均數 4.20)。時間壓力構面總平均為 4.01,為直笛合奏團指導教師工作壓力量 表排序第三。由上述三題問項之平均數與構面總平均得知,教師們認為組訓參賽 是有時間壓力的。此現象也間接造成另一問項的產生:因參賽的準備時間緊迫,

常使我無法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進行教學(問項第 11 題,平均數 3.86),雖平均 數未達 4 分,但也居中上程度,可見多數教師也感受到組訓參賽期間,時間壓力 的因素影響了直笛合奏該有的循序漸進之教學程序。

第四節 背景變項與量表各構面的差異分析

本部分將個人、學校背景變項與「國中直笛合奏團組訓參賽之實施」、「國 中直笛合奏團指導教師之工作壓力」量表及其各構面間的平均數差異之顯著 性作一探討。

壹、不同學校規模背景變項的國中直笛合奏團,其「直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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