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調查實施計畫
2.5 調查設計
2.5.2 受訪條件
第四期調查彙整前三次的調查結果,將受訪者受訪條件進行分 類,並制定受訪者選擇流程。訪員開始進行面訪前,需根據受訪者分 類與受訪者選擇流程,注意問卷受訪者是否符合本計畫的受訪條件。
一、 受訪者分類:本計畫的調查對象為「因莫拉克颱風而房屋 毀損達不堪居住的安遷戶」,但第一期調查發現,部分安遷戶在 莫拉克颱風之前,於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金的地址,僅有戶籍,
無居住事實。由於本計畫希望瞭解有實際受災經驗的當地居民,
在莫拉克颱風後的災後復原歷程。因此,本計畫自第二期調查 開始,將本計畫的調查對象修改為「因莫拉克颱風而房屋毀損 達不堪居住;且莫拉克颱風前,於申請安遷救助金的地址,有 居住事實的安遷戶」,並將居住事實定義為「八八風災前居住於
『申請安遷救助金之地址或村里』至少三個月以上」。為協助訪 員可以訪查到調查主要關心的對象,第四期調查受訪者分為合 格受訪者、戶內其他合格受訪者、繼承戶長、代答,以及其他 資格者等 5 類(表 2.5.3)。
為達資料追蹤目的,曾完成第三期調查的受訪者,為優先調查 對象,繼承戶長、代答,以及其他資格的受訪者為特殊情況,
非本計畫主要關心的對象。在減少樣本流失率的考慮下,訪員 若無法找到安遷戶的戶內其他合格受訪者,仍可訪問特殊資格 者,但需註明訪問原因,以便資料使用者判斷是否為合適的分 析樣本。
第二章 調查實施計畫
表 2.5.3 受訪者分類
類型 條件
合格受訪者
(優先調查對象)
(1)為申請莫拉克颱風安遷救助金之家戶成員。
(2)莫拉克颱風前,居住於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 金之地址至少 3 個月以上。
(3)20 歲以上。
(4)完成第三期調查之安遷戶。
戶內其他 合格受訪者
(1)為申請莫拉克颱風安遷救助金之家戶成員。
(2)莫拉克颱風前,居住於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 金之地址至少 3 個月以上。
(3)20 歲以上。
繼承戶長
(1)原戶長過世而繼承該戶戶長者。
(2)莫拉克颱風前,居住於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 金之地址或村里至少 3 個月以上。
(3)20 歲以上。
代答 受訪者不便受訪,例如,重病、語言不通,或 出國等。
其他
不具備上述資格,經訪員判斷,適合回答本訪 問表的受訪者。
例如,受訪者不符合「合格/戶內其他合格受 訪」的條件,但為戶內唯一人口。
二、 受訪者選擇流程:由於問卷的部分題目涉及安遷戶主觀判斷,
為使得歷次調查有一致的回答標準,第四期調查優先選擇前一 期已經完成調查的安遷戶進行訪問,但仍須符合第四期調查的 受訪條件。不符合受訪條件者,即使是第三期的受訪者,訪員 也應更換訪問對象。若訪員無法聯絡到第三期受訪者 3 次以上,
可以訪問戶內其他符合受訪條件的受訪者,受訪者選擇流程如 圖 2.5.1 所示。
圖 2.5.1 受訪者選擇流程
是否符合合格 受訪者的條件
訪問合格受訪者
(至少拜訪 3 次)
重新選擇受訪者
(至少拜訪 3 次)
戶內其他 合格受訪者
訪問 成功
戶內其他 合格受訪者
訪問失敗
訪問 成功
訪問失敗 訪問
成功
戶內其他 合格受訪者
訪問失敗
特殊資格者
拜訪失敗 3 次 拜訪失敗 3 次
符合 不符合
拜訪失敗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