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規劃限制因素
壹、自然地理條件
台中市位於台灣中區域台中盆地中央,東鄰台中縣新社,西鄰沙鹿、
龍井及 烏日,北鄰潭子、大雅,南接大里及太平。就都市計畫而言,台 中市包括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地區及大坑風景地區。總面積約為 15,900.132 公頃。
大坑風景區位於台中市東北處,屬北屯行政區範圍內。北接中興嶺,
東達頭嵙山,南臨子坑溪,北、東、南三側均依台中縣市界為分界,全區 面積約為 3,300 公頃。另台中市主要計畫地區面積約為 12,600.132 公頃。
以都市發展、土地使用型態與現況及人口、建物密集程度,可初步將 台中市空間結構區分為三大類:(1)都市發展地區、(2)低度使用之鄉村聚 落地區及(3)邊陲地區。(參見圖 4-1)
在上述三大類別底下,以地理形式與組成來討論台中市之都市空間結 構,則因斷層、河川、地勢等地自然界限及都市開發程度、道路發展現況 等因素大致可區分為六個區域。在防災區劃的原則上,各個區域以指派區 域型物資集散據點的方式,成為都市防災規劃較獨立之防災區域。茲將此 六個區域分述如下:(參見圖 4-2)
一、永安國小服務區域:永和路、安林路以西至台中都會公園地區。
二、東海大學服務區域:西屯工業區及東海大學北側部份地區。
三、嶺東技院服務區域:忠勇路以西、北屯工業區以南至大肚山公園地區。
四、園道系統服務區域:北屯路、五權路、五權西路及環中路圍塑地區。
五、中山公園、體育場及中興大學服務區域:五權路、五權西路以南,西 至環中路,東至車籠埔斷層帶附近地區。
六、光正國小服務區域:斷層帶以東地區,包含大坑風景地區。
圖 4-1 台中市都市計畫暨發展現況圖
圖 4-2 台中市都市防災分區及指定區域物資集散據點分布圖
貳、震災後可能形成之阻斷
台中市目前架設對外連絡之橋樑,在破壞性強大的地震發生時,有可 能形成地區與地區間交通的阻斷,這種情形不論是在避難與救災上,均會 形成妨礙。因此在防災空間系統的規劃上,必須考慮因為交通的阻斷所帶 來的影響,以台中市目前的狀況判斷,可能的設施包括如下所述:(參見圖 4-3)
一、車籠埔斷層帶周邊。
二、外環高架道路、市區內鐵路系統及各立體車道…等。
三、跨越各河川及溪圳之橋樑。
參、台中市地質敏感地區
根據九二一地震災損情形得知,大坑地區因發生走山及土石流等災 害,而造成人員及財產具大的損失,故該區域內地震災害危險度較高,以 本研究的角度來看,防災計畫上的主要大型據點,應避免座落於此區域內。
區域內作為據點之建物亦應強化其防震能力。唯國內對於台中市環境地質 的鑽探報告與相關研究成果仍相當缺乏,因此,現階段尚無法套疊地質敏 感地區進行分析。
肆、台中市都市災害敏感地
於進行台中市都市防災空間之初,為降低都市對災害的敏感性,減少 災害發生的機率,對於都市地區潛在的危害性設施分佈及危害都市安全之 因素,應能有效標示及掌握。台中市的災害以火災發生頻率最高,其次,
921 地震亦帶來不小的衝擊,而其他災害類型因缺乏相關整合資料可供探 討,是故,本研究係運用「台中市都市災害敏感地之研究-以火災及地震為 例」,楊龍士、歐秀玲,2000 之研究成果,做為本案規劃、檢討之參考。
該研究運用分析階層程序法,將所有影響都市災害發生之因素,歸納為建 築材料、建物密集度、土地使用類別、消防設施、毗鄰危險物、本身即是 危險物、建物結構、建物耐震及基地特性等九項因素,作為確立都市災害
劃設準則,並應用地理資訊系統,套疊出都市災害敏感地。有關該研究之 火災災害敏感地、地震災害敏感地及都市災害敏感地之劃設準則與成果詳 述如后:
一、火災災害敏感地之劃設準則包括下列六項:
(一)建物密集度
建物密集度中包括「建築密度」及「樓層數」兩項指標,建築密 度區分為 60%以下、60%-70%之間、70%-80%之間、80%以上四個層級(參 見圖 4-2),危險度以建築密度 80%以上最高,60%以下最低。樓層數則 分為 14 層樓以上及 14 層樓以下建物,專家問卷對其危險度認定,以 14 層樓以上建物之危險度最高,其次為 14 層樓以下建物。
(二)建築材料
建築材料包括「磚、木造」及「非磚、木造」建物兩項指標,以 磚木造建物危險度最高,其次為非磚木造建物。
(三)土地使用類別
土地使用類別包括「用火攤販」、「餐飲業」及「KTV、MTV」,其危 險度以 KTV、MTV 使用為最高,其次為餐飲業,再其次為用火攤販。
(四)消防設施
消防設施中,以都市空間之消防能力為考量,探討消防隊有效服 務範圍,消防隊有效服務範圍外之地區其危險度高於有效服務範圍內 的地區。
(五)毗鄰危險物
包括「加油站事故影饗圈」及「毗鄰瓦斯行」、「汽機車修理場」3 項,毗鄰危險物之建物,加油站事故影響圈乃藉由分析得出 268 公尺 的圈域。另外,調查瓦斯行、汽機車修理場相鄰四周建物作為分析對 象,毗鄰瓦斯行及汽機車修理場的危險度高於加油站事故影響圈。
(六)本身即是危險物
此項乃調查瓦斯行、汽機車修理場及加油站等危險設施建物之位 置。
二、地震災害敏感地之劃設準則:
(一)建物結構
建物結構中討論「木造」、「磚造」、「RC」及「鋼骨結構」之建物,
危險度以磚造最高,其次為木造、RC 及鋼骨結構。由於調查時問及問 卷發放時問的關係,於調查時將 RC 建物及銅骨結構建物合併為同一 項,考量至此,本研究保守的採用 RC 結構的危險度,作為 RC 及鋼骨 結構此項危險度代表值。
(二)建物耐震
調查「86 年前興建完成之建物」及「86 年後興建完成建物」的比 例,86 年前興建之建物其危險度較高。
(三)基地特性
基地特性以距車籠埔斷層 15-38、53 公尺之圈域為研究對象,其危 險度以距斷層帶 15 公尺內的危險度最高,其次是距離 15-38 公尺,再 其次為 38-53 公尺及 53 公尺以外。
火災災害敏感地劃設值最大為 3.903,以等距方式呈現,分為 0-1、
1-2、2-3、3-4 四級。其中劃設值 3-4 分佈於南區向上國中附近、西屯區 文心路與洛陽路交接附近、中區光復國小附近,在東區則有多處。(參見圖 4-4)
在地震災害敏感地劃設值方面,其劃設值最高為 2.964,以等距方式 呈現,將劃設值分為 0-1、1-2、2-3 三級。其中劃設值 1-2、2-3 兩級佔大 部分,其原因大多都是 86 年前興建完成之建物及磚造建物分佈地區,而北 屯區 0-1 的劃設值分佈有較多的趨勢。(參見圖 4-5)
三、都市災害敏感地之劃設
該研究依據所建立之劃設準則,求算出火災災害劃設值及地震災害劃 設值,將其加總得出都市災害敏感地的劃設值,再依專家所給的門檻值,
劃分成都市災害敏感地、都市災害次敏感地及非敏感地三類,其中依據門
檻值所得都市災害敏感地出現於中區一處(光復國小)、南區一處(向上國 中)及東區兩處(和平街與大智路附近、振興路與忠孝路附近),劃設值最 高為 6,826。其餘地區皆為次敏感地及非敏感地範圍,屬於面的分佈情 形。(參見圖 4-6)
圖 4-3 台中市高架道路、橋樑、鐵道分佈圖
圖 4-4 台中市都市火災災害敏感地
圖 4-5 台中市都市地震災害敏感地
圖 4-6 台中市都市災害敏感地
第二節 防災通道網絡系統
防災通道網絡系統於重大災害發生後,在人員避難與救災行為上,具備 了最基本的機能,這意味著防災通道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發揮,直接影響到 避難與救援的成效。因此,有效的防災通道系統則相對的降低傷亡的可能。
在整個災害發生時序列中,防災通道系統是第一個開始運作的系統,再 者,因為其他空間系統的發揮均須依靠防災通况系統互相聯繫,而使得各空 間系統均能正常運作,是故,防災通道系統的妥善規劃在防災規劃作業中,
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以此,防災通道系統的規劃,是整體防災空間系統規 劃作業中的第一步。
本研究依據過去研究成果經驗的累積,並考慮台中市現有道路所在之地 理位置與實質空間條件等,分別賦予道路不同的防災機能。(參見圖 4-7) 壹、緊急通道系統
緊急通道為第一層級道路系統,主要功能做為聯外道路使用,以便延 續通達全市並與區域外取得聯繫。在災害發生後,緊急通道必須優先保持 通暢之路徑,在救災同時輔以交通管制,以利救援工作順利的進行。此一 層級道路系統之主要劃設方式以考慮台中市內可延續通達全市各區域之 主要輇道及環道,其中以二十米寬道路為主要劃設對象。指定為緊急道路 包括:
1.台 12 線(台中港路)
2.台 1 乙線(中清路→大雅路→五權路→復興路) 3.台 63 線(五權南路)
4.台 3 線(北屯路→進化路→建成路→國光路) 5.文心路→東山路
6.永和路→安林路→安和路→忠勇路→學田路 7.進化北路→忠明路→忠明南路→大智路
8.環中路 9.五權西路 10.崇德路 11.精武路→三民路→林森路
照片 4-1 台中市指定防災緊急通道現況使用照片
貳、救援輸送通道系統
救援輸送通道系統為第二層級通道系統,配合緊急道路架構成為完整 的路網。其主要機能為便利車輛運輸物資至各重要防救據點,同時亦可做 為避難人員通往避難地區之路徑,以台中市現有寬度十五米以上道路為指 定對象。
參、消防通道
考慮消防車輛投入滅火的活動,以區域內路寬 8 米以上之道路為指定 對象。除保持消防車輛行進暢通與消防機具操作空間之確保外,所架構的 路網,還必須滿足有效消防半徑 280 米的要求,避免圍蔽的街廓產生消防 死角。
肆、緊急避難通道
以區域 8 米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此道路層級的劃設,主要指定作為
以區域 8 米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此道路層級的劃設,主要指定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