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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環境分析 壹、道路系統分析

第三章 台中市地區發展特性分析

第二節 實質環境分析 壹、道路系統分析

一、台中市聯外公路

台中市南北向主要聯外公路有中山高速公路、西濱快速道路、中投 快速道路等;而東西向之主要聯外公路則包含有中彰快速道路、台 14 等省道。

(一)中山高速公路

中山高速公路是聯絡南北交通最主要的運輸動脈,其自苗栗縣進 入台中縣市,經后里、神岡、大雅、台中市、烏日、彰化、員林往南 延伸,為雙向四車道,共有豐原、大雅、台中、王田、彰化及員林等 六個交流道。

(二)西濱快速道路

西濱快速道路於中港區路段(臨港路)路寬 50 米,為雙向六車道。

目前奉行政院核定辦理。欲將西部濱海公路,以原路拓寬,並新闢外 環線或建高架橋等,預定完成時間為九十一年度。

(三)中投快速道路(台 63 線)

自台中市五權南路南端縣市界處向南延伸大里接台 14,全長 12 公里,作為台 3 線台中到南投替代道路,並聯絡二高霧峰、草屯、南 投交流道。

(四)彰濱台中線(中彰快速道路-台 74 線)

西起彰濱工業區西側西濱快速公路接第二高速公路彰濱支線至彰 化市東北側快官交流道後,向北另闢新線經台 12 甲、劉厝、循台中市 80 公尺外環線,經台中港至中清路止,全長 18.7 公里,路寬 40 公尺,

設有交流道 6 處。

(五)台 1 號省道

台 1 號省道為貫穿台灣西部主要縣市之交通動脈,由苗栗縣沿海 地區進入台中都會區,經大甲、清水、沙鹿、龍井、大肚、彰化等往

南,是台中都會區南北向之重要幹道。目前路寬為 12 至 30 米,車道

(一)台中市-豐原地區

主要道路為高速公路(台中-豐原交流道)、台 3 號省道及崇德路。

(二)台中市-台中港地區

主要道路為台 12 號省道,次要道路為台 10 號省道。

(三)台中市-彰化地區

主要道路為高速公路(台中-彰化交流道)、台 1 乙(原台 12 甲)

及台 1 號省道(王田-彰化段)。其中台一乙在台中-大雅及台中-烏日 路段之道路服務水準均呈現 E 級,不甚理想。

(四)台中市-南投地區

主要道路為台 3 號省道,其道路服務水準均維持在 B∼D 級。

三、台中市區內主要道路 (一)聯外幹道系統

輻射狀聯外幹道:台中市由台中港路、大雅路、北屯路、精武路、

振興路、台中路、國光路與復興路等,構成一個輻射狀的連外幹道路 網。

(二)環狀幹道:

台中市之環狀道路可分為內、中、外等三個環狀道路。其中,東 山路、文心路構成外環道,進化路、建成路、南平路、忠明路為中環 道,健行路、美村路及英才路、林森路為內環道。

(三)市區幹道系統

台中市市區道路系統可分為環狀道路及主調道路兩大類說明。

1.環狀幹路:台中市市中心區主要的外環道計有五權路、雙十路與自 由路。

2.主要幹道:台中市市中心區內之主要道路有西北-東西走向之林森 路、民權路、中正路、公園路及東北-西南走向之三民路、建國路、

自由路等。

貳、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現況分析

(續表)3-7 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

表 3-8 公共設施遊憩設施開闢狀況表 開闢面積(ha) 0.00 15.19 21.48 17.75 23.96 85.29 11.71 627.52 802.90 公園

第三節 非實質環境分析 壹、台中市都市計畫分析

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現況說明

台中市之都市計畫始於日據時代(民國前 12 年)之規劃,並於民國 42 年進行檢討規劃,並於民國 45 年 11 月公佈實施,稱為舊市區主要計 畫,其面積為 3685 公頃。之後,民國 64 年 5 月公布實施第一期擴大都市 計畫(西屯地區),其都市發展用地面積為 707.4 公頃,而第二、三、四 期擴大都市計畫則於民國 66 年 1 月公佈實施,計畫面積為 12279.55 公 頃。民國 75 年 2 月公佈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通盤 檢討,其計畫面積為 12610.17 公頃,至於民國 84 年 2 月 25 日公佈之變 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後則減少 10.038 公頃,

總面積為 12600.13 公頃。其計畫範圍以現有台中市行政轄區為範圍,但 不包括大坑風景區,而計畫年期以民國 95 年為目標年,計畫人口為 130 萬人(不包含大坑風景區之計畫人口)。

第二次通盤檢討各種土地使用面積如表 2-3-1 所示,其中住宅區面積 為 4056.38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地面積 44.24﹪,較第二次通盤檢討前減 少 13.10 公頃,其居住密度為每公頃 295 人,其住宅土地集中在東區、北 區、西區接近屯區的邊緣地區。商業區面積為 346.83 公頃,其發展型態 可呈面狀、帶狀及點狀分佈,面狀商業用地位於市中心區,帶狀發展的商 業用地位於主要道路兩側,點狀的商業用地則零星分佈在全市各住宅區的 小型商店。工業區中以乙種工業區面積最大,主要分佈於台中工業區、水 湳機場南邊以及東南工業區內之部分服務性設施工業區,面積為 772.82 公頃。在西屯區另有規劃副都市中心專用區,面積為 107.26 公頃。詳細 土地使用面積如下表所示:(參見表 3-9)

表 3-9 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住宅區 4069.48 -13.10 4056.38 32.19 44.24 副都市中心專用區 107.26 0 107.26 0.85 1.17 商業區 348.98 -2.15 346.83 2.75 3.78 工業區 560.55 -3.34 557.21 4.42 6.08 甲種工業區 13.67 0 13.67 0.11 0.15 乙種工業區 125.61 0 125.61 1.71 2.35 零星工業區 7.85 0 7.85 0.06 0.09 工業區

小計 705.75 -3.34 792.41 6.31 8.66 保存區 5.83 -0.79 5.04 0.04 0.05 文教區 0 25.11 25.11 0.2 0.27

幼稚園 0.08 -0.08 0 0 0

文小 206.16 8.44 214.60 1.7 2.34 文中 181.19 -6.52 174.67 1.39 1.90 文高 91.98 -0.36 91.62 0.73 1 文大 246.26 4.77 251.03 1.99 2.74

文教用地 25.11 -25.11 0 0 0

公園 387.82 -15.8091 372.01 2.95 4.06 兒童遊樂場 26.81 8.708 35.51 0.28 0.39 公兼兒(註) 11.36 7.24 18.60 機關 229.45 13.8805 243.33 1.93 2.65 道路 1798.61 15.09 1813.71 14.39 19.78 園道 58.83 -0.11 58.72 0.47 0.64

(續表)3-9 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農業區 3264.64 -301.89 2962.84 23.51

---保護區 3.70 0 3.70 0.03 ---合計 12610.17 -10.03 12600.13 100 100 資料來源:變更台中市第二次通盤檢討說明書,台中市政府,民 84 年

二、細部計畫現況說明

台中市早期至第一次通盤檢討前共公布 30 個細部計畫,其主要範圍 為舊市區,但計畫內容相當混亂,常有計畫範圍重複、計畫內容殘缺不全 的情況發生。至第二次通盤檢討前有 20 個細部計畫發佈實施,主要範圍 為市中心外圍地區,至第三次通盤檢討前又陸陸續續公布以及草擬許多細 部計畫,台中市各地區逐漸被細部計畫所涵蓋,但是也造成台中市細部計 畫相當混亂的情況。故台中市政府便將太原路與鐵路所圍成的區域以及後 火車站地區範圍內之舊市區細部計畫,整合成舊市區商業中心地區細部計 畫、商業中心外圍道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與南區中興大學附近地區細部計 畫等三個細部計畫。

因此,台中市目前共有 42 個細部計畫,其中 28 個細部計畫已發佈實 施,另外,已定草案尚未發佈實施的細部計畫共有 14 個,其中後期發展 區共有九個細部計畫。(參見表 3-10)

三、台中市市地重劃

台中市早期由於人口及工業皆集中於市中心區周圍,其他三屯區則因 缺乏完整之建設、計畫與健全的公共設施,無法吸引大量的人口,為適應 現代都市發展所需,必須全面及整體性規劃,以求均衡發展,但因政府限 於財源短缺,無法支應如此龐大之建設經費,因此辦理台中市市地重劃。

台中市每期重劃完成後,土地市價均以倍數成長,土地所有權人所得 增加,所以參加重劃意願甚高。

台中市自民國 56 年辦理完成第一期市地重劃之後,目前已陸續辦理 完十一期市地重劃,第十二期同心市地重劃目前正辦理中,市地重劃總面 積為 1808.1775 公頃,共提供 1114.087 公頃之建築用地面積,無償取得 661.9290 公頃之公共設施用地。市地重劃不僅使政府能無償取得並開闢 大量之公共設施,且第一至八期重劃區所取得的抵費地,使台中市財政收 入大為增加,亦使台中市在推動其他市政建設時更為順利。(參見表 3-11)

表 3-10 台中市細部計畫表

表 3-11 台中市市地重劃成果 面積單位︰公頃

(中正、東山) 69.08 440.66 311.04 129.62 5,486,696,609 759,060,328 37.73 第五期重劃

(大墩) 74.01 228.31 156.74 71.57 3,176,243,335 25,725,973 37.41 第六期重劃

(干城) 79.01 19.43 13.16 6.27 1,452,268,354 1,945,429,739 39.61 第七期重劃

(惠來) 81.11 353.40 202.55 150.85 4,157,352,46612,918,904,461 44.17 第八期重劃

(豐樂) 80.12 148.80 86.46 62.34 2,060,225,465 5,122,740,858 44.60 第九期重劃

(旱溪) 83.04 120.35 72.55 47.80 1,867,323,995 890,912,313 41.78 第十期重劃

(軍功、水景) 89.02 220.00 113.90 77.75 5,071,997,912 --- 44.40 第十一期重劃

(四張犁) 86.08 139.80 78.62 61.48 3,688,342,693 297,173,633 44.82 第十二期重劃

(同心) --- 79.34 39.47 36.41 --- --- 51.29 合 計 --- 1808.18 1114.09 661.93 --- --- ---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主計室(90/2/5)、台中市市地重劃簡介(83 年 10 月)

貳、限制發展區分區 一、台中市限制發展區

台中市面積共 16343 公頃,所劃設限制發展區共 7014.86 公頃,比 例為 42.92%,台中市無完全不得開發的核心區,附條件開發的緩衝區總 面積北屯大坑風景區的 3300 公頃,佔台中市土地總面積為 20.2%,型Ⅲ 核緩區(禁止開發、附條件開發、環境影響評估、整體開發)共計 4225.45 公頃,核緩區主要分布在軍事管制區為主,包含西區、南區、西屯區、

造成南投地區災害包括土石流、崩塌地、活動斷層等三種區域。本節就 921 地震衍生之限制發展區就劃設部分說明之。(參見圖 3-4)

(一)活動斷層

活動斷層的限制發展區汲於斷層的潛在不確定性,且南投縣潛在 活動斷層分佈零散,基於活動斷層的不確定性,建議不劃設限制發展 區,只有以本次 921 地震之後重測之車籠埔斷層才劃設影響區。

劃設車籠埔斷層影響區是以兩側各十五公尺有劃設保護帶,經過 台中市的北屯區,所劃設的活動斷層之限制發展區面積約有 12.70 公 頃。斷層破裂帶經過的地區為和平里和廓子里地區。

(二)土石流

台中市地區的土石流共 3 處,本研究所劃設之危險區是以水土保 持技術手冊所判定土石流危險區的方法劃設的,台中市的土石流危險 區設的面積有 18.05 公頃,3 處土石流危險區域分別在東山里 2 處及 明德里 1 處,皆位在大坑風景區內。

(三)崩塌地

另外台中市因 921 地震所造成的崩塌地共 693 處,計有 95.08 公 頃的崩塌地,主要分佈在民德、民政、東山和大坑里等四個里,都在 大坑山區為主。

(四)小結

台中市因 921 地震所衍生的限制發展地區以崩塌地所劃設的面積 最大,其次是土石流危險地區,劃設面積最小的是車籠埔斷層沿線的 禁限建區。主要都是分佈在北屯區。

而與其他限制發展區重疊的情形上,在車籠埔斷層禁限建區方 面,並沒有太多地區與其他限制發展區重疊,主要是車籠埔斷層破碎 帶經過較多的建成地區。至於土石流與崩塌地都發生在大坑風景區 內,較少與目前建成地區產生直接衝突。這些有若沒有與其他限制發

而與其他限制發展區重疊的情形上,在車籠埔斷層禁限建區方 面,並沒有太多地區與其他限制發展區重疊,主要是車籠埔斷層破碎 帶經過較多的建成地區。至於土石流與崩塌地都發生在大坑風景區 內,較少與目前建成地區產生直接衝突。這些有若沒有與其他限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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