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台商赴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融資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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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台商赴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融資 管道
一般而言,金融體系可分成直接融資及間接融資,而中小企業台商目前在大 陸主要亦是以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做為資金來源。在資本市場所募集的資金即直 接融資,而透過銀行融資管道所籌借之資金即為間接融資。依據 Miller&
Friesen(1984)研究顯示,企業在初創期時,股權通常集中在一個或一小群創立 者或股東手中。而因為中小企業台商大都為未公開發行的公司,比起大型之公開 發行公司,其知名度及財務透明度通常較低,且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條件及籌資成 本也比間接金融高,所以中小企業台商大都選擇利用間接金融以籌措資金。
李年平(2005)在其研究中整理了台商在大陸融資之途徑,如下圖所示:
圖 2 – 1 台商在大陸融資之途徑
而陳慧鈴(2010)在其研究中,將中小企業台商運用兩岸三地銀行融資方式做 了整理,分別有中小企業台商對台灣銀行的融資方式、向外資銀行之的融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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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給第三地區的銀行,再讓第三地區銀行轉開擔保信 用狀至大陸地區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 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大陸銀行辦理借款契約。‧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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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向外資銀行進行融資的方式 一、 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
由保證銀行開出擔保信用狀至大陸地區之外資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 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外資銀行辦理借款契約 二、
擔保借款
透過台灣之外資銀行保證,由大陸地區之外資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 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外資銀行辦理借款合同。
三、其他業務
其他尚有外匯貸款、票據貼現及貿易融資等業務,但目前中小企業台商較少 使用。
(注:) 一般而言外資銀行最擅長的業務於外匯結算業務,不僅其有通匯網路及 優秀人才。對中小企業台商來說,由於知名外資銀行在兩岸三地皆有營運據點,
通常以大中華區之整體概念來提供中小企業台商企業之融資服務,才是中小企業 台商所接觸之因素。因台灣一直未開放本土銀行至大陸開設分行,所以母公司之 經營實例在台灣無可置疑,但是兩岸之政經體系無法接軌,此時外資銀行便可藉 由大中華區之操作概念,較易滿足中小企業台商資金之需求。
參、向中資銀行進行融資之方式 一、基本建設貸款
以土地而言,一般貸款成數的基礎是對資產做評估價,由於台商是以國家的 優惠價格購買土地,有時鑑價金額甚至高出買賣價格,一般可貸到鑑價金額的 7 成,有些亦可以與國土局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金額作為貸款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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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職員忠誠度擔保。
(六) 旅行擔保。
二、大陸擔保機構則可分為四種類型:
(一)由國家有關部門出資成立─如中國經濟技術擔保公司,資金實力較雄厚,集 中了大批專業人才,其中包括台灣信用與擔保專業人才。
(二)由地方政府部門支持組建的地方性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都是在《擔保法》
頒布、政府退出擔保領域後成立的,其主要任務是為地方經濟建設,特別是地方 重大建設項目提供擔保服務。
(三)由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區成立的擔保機構─其主要服務對像是開 發區內中小企業。
(四)民營或合資擔保機構─這些機構主要提供互助性或商業性擔保服務。
(一) ~ (三)類擔保機構通常都有政府背景,所以經營業務也多具強烈的政 策性,營利往往是次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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