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銀行對在大中華地區經營之中型台商企業的財務整合策略及方案建議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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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外商銀行對在大中華地區經營之中型台商企業的財務 整合策略及方案建議. 本論文係林憲邑君(高階財金班金融組97932209)在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完成之 政 治. 大. 立 103 年 1 月 21 日承下列考試委 碩士學位論文,於民國. ‧ 國. 學. 員審查通過及口試及格,特此證明。. ‧ sit. y. Nat. n. al. er. io. 口試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i n C(指導教授) hengchi U. v.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I.
(3) 國立政治大學 102 學年度 第 2 學期 學位論文提要 論文題目:外商銀行對在大中華地區經營之中型台商企業的 財務整合策略及方案建議 論文頁數:50 所 組 別: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高階財金班金融 組(學號:97932209 ) 研 究 生:林憲邑. 立. 治 政 指導教授:郭維裕 大. ‧ 國. 學. 關 鍵 字:中型台商、外商銀行、融資借款 論文提要內容:. ‧. 近年,中型台商企業常因財務不透明,而使其尋求外部財務支持相對困難。. y. Nat. sit. 相較於台灣的上市櫃公司,或規模較大的未上市櫃公司,中型台商往往在資金的. n. al. er. io. 取得,以及銀行的支持方面會比較弱勢。中型台商企業在海外建立其生產基地,. i n U. v. 產品外銷全球,其面臨收款及付款會有不同的外幣兌換,往往產生外匯風險。故. Ch. engchi. 本研究欲探討外商銀行如何利用在大中華區域的整合優勢、財務策略及整合方案 平臺,協助中型台商企業之財務方面及策略規劃。 研究結果建議中型台商應進行下列的財務策略: (一). 善用新開放的昆山 34 號文,進行跨境人民幣的借貸。. (二). 出口轉內銷、用人民幣做出口報價、利用外匯避險產品以規避人民幣升. 值風險。 (三). 資產配置方面,融資借款應以借款利率低、弱勢貨幣為主以及該貨幣的. 利率較低為主,企業資產或存款則應以強勢貨幣或利率較高之貨幣為之。 (四). 利用外商的全球平台—電子商務的跨境資金池 II.
(4) 目 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Ⅰ 中文摘要………………………………………………………………Ⅱ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動機及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3. 第三節. 研究流程 ..................................... 4. 立. 文獻回顧 ........................................ 5. 學. 第一節. ‧ 國. 第二章. 政 治 大. 融資借貸相關理論 ............................. 5. ‧. 第二節 大陸投資環境與台商企業面臨之風險文獻 .......... 7. Nat. io. sit. y. 第三節 台商赴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融資管道 ........... 13. er. 第三章 現行台商在大中華區面臨的融資問題及可能的解決方案 22. al. n. v i n Ch 影響台商在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融資管道的因素 . 22 engchi U. 第一節. 第二節 台商在大陸的資金來源及融資問題解決 ........... 29 第三節 昆山三十四號文—最新的台商資金管道 ........... 34 第四章 外商銀行所能提供的協助方案 ....................... 37 第一節 外商銀行主要的商業銀行產品.................... 37 第二節 外商與本土銀行之比較 .......................... 44 第三節 外商銀行在主要產品的整合實務 .................. 47 III.
(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49. 參考文獻 ................................................ 5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n U. v.
(6) 表圖目次 圖 1 - 1 研究流程…………………………………………………… 4 圖 2 - 1 台商在大陸融資之途徑……………………………………13. 表 2 - 1 企業營運資金不足的原因…………………………………2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動機及目的 在大中華地區經營的台商,其一般來講,分成上市櫃的台商、非上市櫃的大 型台商,以及非上市櫃的中型台商。本文將著重在討論非上市櫃的中型台商。. 政 治 大 大部分的上市櫃台商早期是因為勞動成本的降低,以及取得原料的低廉,大 立. 一、上市櫃的台商. ‧ 國. 學. 舉進駐華南地區- 珠江三角洲,以廣東省為主,東莞、中山等地,(傳統產業, 比如製鞋、紡織業)。華東地區- 長江三角地區,以昆山市為主,腹地則有蘇州,. ‧. 大上海地區,以電子業為主。因為在台灣有上市櫃,財務較為健全,經營亦較透. sit. y. Nat. 明,在兩岸三地取得融資也容易許多。在許多銀行的競爭融資之下,甚至於有銀. n. al. er. io. 行願意在境外提供聯貸的機會。. 二、非上市櫃的大型台商. Ch. engchi. i n U. v. 雖然沒有上市櫃,但是其營業規模並不輸上市櫃公司 (其集團年營收往往超 過美金三億元,相當於台幣九十億元)。因為規模不小,其銷售的對象也相對為 國際的大廠。而且其會計簽證報表也交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因此在銀行融資評 估的時候,透明度也相對大,融資的額度及條件也會比較好。. 但是非上市櫃的中型台商的集團營收規模差不多在美金三千萬到美金三億 上下,(台幣營收在十億到九十億),所以,在融資以及銀行產品的支持上,會相 對較弱勢。 1.
(8) 中型台商企業往往因為其未上市櫃,亦未公開發行,造成其財務較不透明。 在其尋求外部的財務支持相對困難。相對於台灣的上市櫃公司,或者是規模較大 的未上市櫃公司,中型台商往往在資金的取得,以及銀行的支持方面會比較弱 勢。中型台商企業在海外建立其生產基地,產品外銷全球,其面臨收款及付款會 有不同的外幣兌換,往往產生外匯風險。. 利用外商銀行在大中華區域的整合優勢,試著探討相關的財務策略及整合方 案平臺可以提供給中型台商企業,在其財務方面及策略有所助益。.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 i n U. v.
(9)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在初進行之時,首先確立研究方向和主題,接著採用文獻收集法,利 用圖書館、資訊機構、國內國際的資訊聯網,收集國內外融資借貸理論與赴陸投 資台商融資之相關文獻和次級資料,以瞭解大陸目前提供台商的融資方式、管道 及金融機構審核放款的重點依據,並加以整合、歸納、分析資料,深度探討相關 重要理論與文獻,以建立明確研究架構。進一步確立研究問題後,以外商銀行所 能提供之財務規劃商品與服務,說明實務上外商銀行是如何對在大中華地區經營. 政 治 大 步的整理與分析,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 立. 之台商企業的財務問題進行整合策略及方案建議。最後,將相關次級資料做進一.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 i n U. v.
(10) 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分為以下幾項階段: 一、. 確認研究動機、主題及目的。. 二、. 決定採用文獻蒐集法與個案分析法做為研究方法。. 三、. 將研究範圍界定在外商銀行針對赴陸投資之中型台商之財務規劃。. 四、. 開始蒐集相關理論與文獻,並進行整理與深度探討。. 五、. 擬定研究架構後交於指導教授確定本研究可行性。. 六、. 實務上外商銀行對台商企業的財務問題進行整合策略及方案建議。. 七、. 最後根據本研究提出結論與建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圖 1-1 研究流程 4. v.
(1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融資借貸相關理論 首先,Myers and Majluf (1984) 提出了逆選擇觀點─當公司要籌措資金以 進行投資時,為了避免發行價值被低估證券及發佈消息所需之成本,管理者通常 會先以公司內部權益(通常指公司內的保留盈餘)或無風險債券進行融資,然後接. 政 治 大 為投資者一般認為通常只有在股價被高估時,公司才會選擇發行新股籌措資金, 立 下來的次序是一般債和可轉換公司債,最後才是外部權益,即向外發股籌資。因. ‧ 國. 學. 所以一旦公司發行新股,股價反而極有可能被市場低估,這對公司管理者而言是 壞消息。而 Myers(1984)後來的研究在資訊成本及交易成本雙重考量下,亦得到. ‧. 相同結論─公司比較請像用內部全意籌措所需資金。. sit. y. Nat. al. er. io. 劉維琪、李怡宗(1993)在其台灣上市公司研究中指出,融資決策是先於股利. v. n. 政策的,即之融資順位理論之內部資金更甚外部資金的觀點。若是公司採取融資. Ch. engchi. i n U. 順位理論,在以普通股募資前,肯定會優先考慮內部資金的寬裕程度,還有向銀 行申辦融資的可能性。然而中小企業一般而言獲利能力偏低,以至於缺乏足夠自 有資金,而被迫走上過度舉債這條路,所以中小企業的融資不符合融資順位理論。 另外,Petersen & Rajan(1994)透過中小企業之研究,藉以實證借款方與貸 款方間的關係是否會影響資金來源及成本,而他們提出以三種指標做為衡量標 準: 一、. 期間 首先,觀察借款方償還貸款的情形,然後再觀察借款方對其他債務的的. 償還情況,通常會利用公司的營運期間做為評估指標。 5.
(12) 二、. 借款人否有與銀行進行交易 一般而言在銀行的存款可做為檢視依據。. 三、. 檢視融資來源是否集中 通常來源越少關係會越密切。. 而 Blackwell and Winters (1997)在其銀行關係與銀行監督定價的效果的 研究中,發現銀行檢核放款績效次數與放款的利率之間關係為正相關,通常與銀 行有較長的授信關係的公司,銀行傾向比較少去檢核。因為為了與他行競爭,銀. 政 治 大 引企業找其融資。所以其結論─當企業集中向同一家銀行借款通常會被要求支付 立 行傾向較少藉著監督放款而使監督成本下降,而可提供較低的利率給企業,以吸. 較低利率的結論,而與銀行借貸關係長的企業通常比較少被監督,支付利率亦較. ‧ 國. 學. 少。實證結果則顯示,與銀行關係長的企業的確受監管次數較少,並被要求支付. ‧. 之利率亦較低;且監管次數與融資利率之間關係呈正相關。.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 i n U. v.
(13) 大陸投資環境與台商企業面臨之. 第二節. 風險文獻 Shiprio(1992)在其國際財務管理一書中,將一般企業面臨的外匯風險分成 三種,分別為會計風險、經濟風險、交易風險以及營運風險。 一、. 會計風險. 政 治 大 當匯率改變時,公司營運牽涉到之以外幣計價之資產與負債的科目 立. (一) 換算風險:. 可能因而產生匯兌利損,此種因匯率動盪而造成資產負債表上的帳目變. ‧ 國. 學. 動的風險即為會計風險中的換算風險。. ‧. (二) 交易風險. y. Nat. 因為未來匯率震盪而使得以外幣簽訂之契約產生利得或損失,因為. 交易風險為會計風險的一部分。. n. al. 二、. 經濟風險. Ch. engchi. er. io. sit. 有些未結算交易已經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上,而有些無紀錄,故公司常視. i n U. v. 意指匯率變動給企業未來現金流造成之影響。 (一) 交易風險 因為公司未來現金流可能會受交易風險影響,故亦可視為經濟風險 的一部分。 (二) 營運風險 指公司未來營運收入與成本因匯率動盪而產生的風險。在公司營運 過程中,因匯率變動而使價格、成本與公司競爭力受的影響程度,為匯 率變動對公司投資利潤受影響的長期評估。. 7.
(14) 綜上所論,可知赴大陸投資之台商公司財務正面臨會計風險、交易風險及經 營風險,在做融資計劃時必須審慎參酌。. 許振明(2001)的大陸投資政策及兩岸資金往來之合理規範知研究中,其認為 台商在台母公司對大陸子公司投資資金仍以自有資金為限,相較於當地公司,台 商比較難藉由資本市場增資或透過金融機構取得資金,除非在金融制度與政策上 有所改革,否則若求將赴大陸投資之盈餘匯回台灣母公司的確有其困難所在。. 政 治 大 而賴達泰(2000)在大陸台商的投資風險與因應策略的研究中,歸結出四點台 立. 商在大陸會面臨的風險:. ‧ 國. 學. (一) 社會環境風險:. ‧. 大陸相較下社會環境風險高,台商需懂得因應不同法律,瞭解不同文化。. y. Nat. (二) 經濟面風險:. er. io. sit. 在大陸很常遇到以下問題-包含:台商資本及利潤的匯出、大陸實施時 施新稅制及查稅、台商融資問題、經貿糾紛的解決問題……等等。. n. al. (三) 經營環境風險:. Ch. engchi. i n U. v. 大陸經營環境風險中,最常遇到的是台商在大陸拓展內銷、欠拖帳款以 及如何解決三角債的問題。 (四) 政治環境風險: 為了避免兩岸關係惡化及大陸不穩定的政治風險,須慎選投資方式的選 擇與避險問題。. 李榮得(2003)在華南金控月刊中談到目前在大陸的台商的投資型態與融資方 式可分成下列幾項:. 8.
(15) (一). 投資型態已從初期的勞力密集與加工導向的傳統產業,轉變成現在的資. 金與技術密集還有以內銷為導向的多元化產業。 (二). 台商現階段的融資管道主要來自台資銀行、外資銀行,以及大陸區的中. 資銀行。 (三). 台商由原本的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及補償貿易). 成為三資企業(中外合資的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及獨資企業。 (四). 台商的資金需求種類包含建廠融資、機械設備融資、進出口融資、一般. 周轉金貸款。. 政 治 大 李龍泉(2002)的台灣銀行業對台商至中國大陸服務需求經營策略一文中,問 立. 卷調查顯示:. ‧ 國. 學. (一) 台灣銀行業有與中國大陸同文同種之人和優勢,隨著近期兩岸三地對金. ‧. 融限制的鬆綁,台資銀行比起中資銀行整體較為進步。. io. er. 天不足,在地利條件上有相當大的限制。. sit. y. Nat. (二) 中國大陸的幅員廣大,台資銀行若只專注於零售銀行業務,會有據點先. (三) 目前是由中國、中國民生、中國農民銀行、建設四大銀行主掌中國銀行. al. n. v i n 業,但隨著自由經濟的開放,外資銀行引進的創新業務,在大陸的台商 Ch engchi U 可成為台灣銀行業的潛在大量客戶。. (四) 由於大陸金融機構仍存極大風險,且資銀行有豐富的國際業務經驗,台 資銀行若想在中國大陸拓展業務,將面對及其激烈的競爭環境。. 在黃逸君(2004)中小企業台商在大陸投資融資管道的研究中,探討中小企業 台商對三個融資管道國內銀行、國內 OBU 以及大陸銀行之運用,並指出境外 公司的設立結合 OBU 操作是中小企業最普遍的操作方式。其提到台商可能面臨 的財務問題有:. 9.
(16) (一). 台灣母公司財務狀況轉弱之問題。. (二). 大陸法令及金融環境改變的問題。. (三). 客戶倒帳的風險。. (四). 匯率風險。. (五). 由於大筆資金押在大陸,利潤不易匯出的問題。. 吳清南(2006)在其台資銀行對大陸台商授信風險評估論文中有提到,大陸台 商對資金需求殷切,但普遍存在投資營運財務管理風險,原因如下: (一). 應收帳款周轉其普遍較長,因而造成資金不足問題。. (二). 存貨周轉期長造成資金積壓。. (四). 大陸廠之自有資金比例太高形成沉重的投資壓力,同時易造成母公司負. 學. ‧ 國. (三). 政 治 大 貸款無法從大陸金融機構取得。 立. 債比例太高使其債信逐步惡化。. 母公司本國法律或銀行政策禁止對大陸抵押品融資。. (六). 母公司報表被扭曲。. (七). 大陸廠本身之資金壓力及競爭壓力。. ‧. (五). er. io. sit. y. Nat. al. n. v i n 陳慧鈴(2010)針對中小企業台商外在經營環境的問題做分析,認為在大陸之 Ch engchi U. 台商遇到以下四個環境問題所導致的風險: (一)政治法律環境風險. 管制在市場營運與資源競爭等的法律與法規的組織與利益群體為法律因 素,重點在組織影響政府的方式與政府機構管制企業的作為。當提到政治風險則 是指地主國政府的不穩定性。不穩定的政府會造成多種問題,例如:經濟性風險 和政府法規、法律與將私有財產收歸為國有等不確定性。而由於大陸的政治結構 與行政劃分很複雜,中央地方政策及法令常有不一致的現象,許多相關法令及政 策仍存社會主義色彩,且政治結構複雜再加上法令不明確的,容易造成中小企業. 10.
(17) 無法有效估計經營成本,因而造成後續的融資問題。 另外,由於大陸金融法規尚未成熟,人為操作空間很大,且政策時常改變, 各間銀行放款標準異,而使台商常需耗時耗力在貸款資訊的蒐集以及貸款條件的 談判上面,也常發生即使條件談好了貸款又被拒絕的情形。若再重新和新的銀行 貸款,又須重新建立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式。容易使台商在融資時花費更多額外的 力氣與金錢,也因此浪費了許多時間,導致錯過了重要時機,使公司面臨更重大 的經營危機。. 政 治 大 產業環境一般而言與台商中小企業經營關係最為直接相關,由於大陸近年成 立. (二)產業環境風險. 為世界製造中心,各國企業紛紛至大陸設廠,其中不乏挾帶著豐富的資金及人才. ‧ 國. 學. 的大規模企業到大陸投資,導致台商面臨比在台灣還要更加競爭的環境。而衝擊. ‧. 中小企業台商最大的競爭力量,主要為同產業的大陸本土企業或是台商同業。例. y. Nat. 如:當地的企業因為熟悉法令或政商關係良好,在加上有政府的協助等,生產成. er. io. sit. 本遠遠比台商低,助長其競爭優勢;而台商同業則是為了維持跟客戶的長期關係 搶單,常有低價競爭的情況而不惜破壞市場行情的情況。. n. al. (三)社會因素風險. Ch. engchi. i n U. v. 社會文化因素是指不同社會下人們的態度與文化價值觀。而中小企業台商遭遇到 的社會問題則是在價值觀與治安方面,大陸經濟發展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造成 明顯城鄉差距,再加上沿海城市為台商製造業主要聚集地區,人口大多來自外 省,使當地治安不易控管,台商生活面臨治安風險。 另外,中小企業台商所面臨的另外一個文化問題為大陸的紅包文化,大陸以 關係為重,經營常需靠關係。不論是政府、上、下游廠商或員工,若彼此之間關 係較好,企業比較能取得較低價格的設備以獲得成本優勢;企業甚至可獲地方政. 11.
(18) 府政策的護航,而早期他家競爭者一步成為市場先進者。雖然台灣早有紅包文 化,但是大陸的特性又有所不同,台商往往因為瞭解不夠深入而耗費大量時間成 本。. (四)金融環境風險 作者認為台商所面臨之金融環境問題,主要是針對兩岸資金往來不易,及大 陸金融體制不健全。在投資型態的比較上,大陸的台商無論在長期資金或短期週 轉各方面之融資需求皆十分殷切,然而,中小企業台商卻缺乏能獲得的融資管道. 政 治 大 承受籌款壓力較大,此為中小企業台商所面臨之極大營運風險。 立. 與自身債信籌碼,僅能仰賴台灣資金供應。因而導致台灣資金外流,在台母公司.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2. i n U. v.
(19) 第三節 台商赴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融資 管道 一般而言,金融體系可分成直接融資及間接融資,而中小企業台商目前在大 陸主要亦是以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做為資金來源。在資本市場所募集的資金即直 接融資,而透過銀行融資管道所籌借之資金即為間接融資。依據 Miller&. 政 治 大 者或股東手中。而因為中小企業台商大都為未公開發行的公司,比起大型之公開 立 Friesen(1984)研究顯示,企業在初創期時,股權通常集中在一個或一小群創立. 發行公司,其知名度及財務透明度通常較低,且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條件及籌資成. ‧ 國. 學. 本也比間接金融高,所以中小企業台商大都選擇利用間接金融以籌措資金。. ‧. n. al. er. io. sit. y. Nat. 李年平(2005)在其研究中整理了台商在大陸融資之途徑,如下圖所示:. Ch. engchi. i n U. v. 圖 2 – 1 台商在大陸融資之途徑 而陳慧鈴(2010)在其研究中,將中小企業台商運用兩岸三地銀行融資方式做 了整理,分別有中小企業台商對台灣銀行的融資方式、向外資銀行之的融資方 13.
(20) 式、與中資銀行的融資方式以及向大陸擔保公司之融資方式,分述如下:. 壹、 在台灣銀行的融資方式 一、 以台灣母公司或個人名義申請融資 許多中小企業台商在台灣有許多配合的銀行,可藉著在國內之信用,以擔保 或無擔保的方式向銀行取得資金後,再以其它管道匯往大陸,而大部份以進出口 融資的名義做為融資目的,間接支援大陸公司。不過因台灣法令有金額限制且手 續費成本也不低,易有「錢進大陸、債留台灣」及增加母公司經營成本之風險壓 力。. 立. 政 治 大. 二、用台灣母公司名義申請進出口融資. ‧ 國. 學. (一)大陸出口、台灣押匯. ‧. 國內母公司在接到訂單之後,通知大陸工廠生產,然後以直接或間接出口,. y. Nat. 母公司在依大陸工廠提供裝運單及出貨檔等資料,向台灣的銀行辦理押匯,以支. er. io. sit. 付貨物成本匯往大陸廠商。然而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匯出金額不能大於押匯金 額,且對象為對大陸地區間接投資及間接貿易之台灣地區廠商。. n. al. (二)大陸進口、台灣開狀. Ch. engchi. i n U. v. 法令限制已辦理「大陸出口、台灣押匯」的國內廠商之開狀金額不能超過已 匯出金額及本次開狀金額之和,若大陸無從事生產製造者將無法從事融資。 (三)以國內銀行開發「擔保信用狀」,支援大陸公司 由台灣母公司以在國內銀行之債信向國內銀行申請貸款額度,運用此額度開 發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給第三地區的銀行,再讓第三地區銀行轉開擔保信 用狀至大陸地區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 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大陸銀行辦理借款契約。. 14.
(21) 貳、 向外資銀行進行融資的方式 一、 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 由保證銀行開出擔保信用狀至大陸地區之外資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 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外資銀行辦理借款契約 二、擔保借款 透過台灣之外資銀行保證,由大陸地區之外資銀行,以擔保中小企業台商在 大陸地區公司之借款,中小企業台商即可依此額度與外資銀行辦理借款合同。. 政 治 大 其他尚有外匯貸款、票據貼現及貿易融資等業務,但目前中小企業台商較少 立. 三、其他業務. ‧. ‧ 國. 學. 使用。. (注:) 一般而言外資銀行最擅長的業務於外匯結算業務,不僅其有通匯網路及. sit. y. Nat. 優秀人才。對中小企業台商來說,由於知名外資銀行在兩岸三地皆有營運據點,. al. er. io. 通常以大中華區之整體概念來提供中小企業台商企業之融資服務,才是中小企業. v. n. 台商所接觸之因素。因台灣一直未開放本土銀行至大陸開設分行,所以母公司之. Ch. engchi. i n U. 經營實例在台灣無可置疑,但是兩岸之政經體系無法接軌,此時外資銀行便可藉 由大中華區之操作概念,較易滿足中小企業台商資金之需求。. 參、向中資銀行進行融資之方式 一、基本建設貸款 以土地而言,一般貸款成數的基礎是對資產做評估價,由於台商是以國家的 優惠價格購買土地,有時鑑價金額甚至高出買賣價格,一般可貸到鑑價金額的 7 成,有些亦可以與國土局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金額作為貸款成數 15.
(22) 的基礎。而廠房建設部分其估價方式是以房屋主結構的建設為估價基礎不含內部 改良的部分,因此成數上會低於 70%。. 二、技術改造貸款 通常用於技術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技術和設備購置費,和設備安裝費。程式 則是機器設備向大陸銀行貸款,首先仍需要估價的手續,以估價的金額為依據, 機器設備一般可貸到 5-7 成,機器設備的價格基礎是以機器的淨價值為準,亦 即設備購入時享有的投資扣抵,銀行為了保守起見會把稅的利益扣除。雖然中國 大陸可以承作固定資金之技術設備貸款,但金融機構對一般工廠的機器設備貸款. 政 治 大 制,若遇上後續企業營運不良,無法如期還款時,金融機構所承作之機器設備便 立 承作意願不太高,且若做機器設備抵押借款還要接受海關保稅與六年監管期限. ‧ 國. 學. 會變得難以處理。. 三、生產儲備及營運貸款. ‧. 此種融資項目是屬於流動資金貸款,主要分成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與外匯流. y. Nat. sit. 動資金貸款,一般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貸款方式則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 n. al. er. io. 款。擔保貸款主要分為保證、質押和抵押。依照《貸款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 i n U. v. 下,都是發放擔保貸款,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發放信用貸款。. Ch. engchi. 發放貸款的方式主要又分兩種: (一). 短期周轉貸款. 對普通客戶開辦的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貸款。 (二). 定期周轉貸款. 對金額較大、用款相對比較頻繁的公司客戶,一次申請、一次審查、一年一次定 額,在銀行規定的時間和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貸款。. 四、打包貸款 此項貸款既類似台灣的外銷貸款,即對於收到國外客戶開來的信用狀後(即. 16.
(23) L/C,大陸稱信用證),在依單製造過程中往往需要資金購買原材料或給付工資, 將信用狀持向銀行辦理質押融資,待貨物製成出口押匯時,由銀行扣回借款的方 式。一般而言,放款金額不超過信用狀總金額的 50-80%,且期限以不超過信用 狀到期日為限。由於打包貸款具有明確的還款來源,只要開狀行的債信與信用狀 條款沒問題,通常都可被接受。只有當出口商不如期履約出口或不符合信用狀的 條款,信用狀則形同廢紙,因此對於往來信用較差的客戶仍需提部分擔保。. 五、出口押匯貸款 企業按照信用證條款發貨裝運,持運送相關單據向銀行申請出口押匯貸款。押匯. 政 治 大 規定,一般押匯的風險,銀行從押匯給賣方,到收到開狀行付款大約 14 天的風 立 的情況是出口商的產品已出口,依信用狀的指示至銀行押匯領款,只要單據符合. ‧ 國. 學. 險期,所以該項額度的風險是較低的。. 六、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 ‧. 1999 年中國人民銀行以銀發 223 號文件發文「關於改進外匯擔保項下人民. y. Nat. sit. 幣貸款管理的通知」,主要內容為外商得以外匯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人民幣,其限. n. al. er. io. 制與規定如下所示:. i n U. v. (一)外商投資企業必須於合同規定的「註冊資本」足額到位且未有減資、撤資的. Ch. engchi. 外商投資企業方能申請質押借款。. (二)外商可以「資本金」、「外債」和「經常項下收入」的外匯提供質押。 (三)外匯放寬為美元、歐元、日元、港元、英鎊和瑞士法郎。 (四)貸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質押外匯按照存入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 匯率基準價折算的人民幣金額。 (五)人民幣貸款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的利率管理規定,分別對人民幣貸款 和質押外匯存款計息、結息。. 17.
(24) 七、票據貼現 當收款人或持票人在資金不足時,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 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額支付給收款人的銀行授信業務即稱 為票據貼現。而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 兌銀行收取票款。所以票據貼現可以看作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方 式向企業發放貸款。基本上台灣的「票貼」額度,是以買方為支付貨款所開立的 支票或本票為融資的工具。但中國因為商業上的信譽未能建立,因此在支付價款 上市以銀行所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做為主要貼現工具;然而中國大陸有許多經營. 政 治 大 其發行之銀行承兌匯票仍應多加小心。而額度是以發票銀行的信用為擔保,因此 立 不良的城市銀行、信合社,這些發票銀行的債信不佳、信譽參差不齊,若要收取. ‧ 國. 學. 一般貸款銀行接受度高。. 八、融資租賃. ‧. 亦被稱為金融租賃,指的是由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 y. Nat. sit. 有融資和融物雙重功能的租賃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貨方三方當. n. al. er. io. 事人,並由兩個或以上的合同構成三方的關係。若出租方依據承租方之要求和選. i n U. v. 擇與供貨方簽訂「購買契約」,並由出租方支付貨款,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租. Ch. engchi. 賃契約」將購買的機器設備出租給承租人,租賃期間,由承租方按契約分期向出 租方交付租金,承租方對租賃物有使用權,而租賃物的所有權則屬出租人所有, 在租賃期滿,可以按合同約定將租賃物歸出租方或歸承租所有,或續租。因此, 若台商需以機器設備取得融資,比較可行的途徑為採用租賃方式。中小企業台商 選定其所需機器設備後,由中國大陸境內中資或外資租賃公司,向機器供應商採 購,然後中小企業台商再向租賃公司辦理租賃。 而遇上設備價值高的時候,中小企業台商則可利用境外租賃的方式來處理設 備貸款的問題,首先租賃公司(出租方) 必須與台商(承租方)在境外免稅地設立 公司,然後由設備供應商先將設備賣給承租方的境外公司,再與出租方的境外免 18.
(25) 稅公司進行交易簽訂契約,租金的交付地為境外出租方的帳戶。因為境外租賃的 租賃標的物並未在使用地設定抵押,所以並無保障最終的處理權,故一般會徵求 在台公司連帶擔保,以及徵求適當的保證。. 九、保理業務 在台灣則是稱為國外應收帳款收買,保理是指賣方或出口方與保理商間存在 一種契約關係。根據該契約,賣方或出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 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契約所產生的應收帳款轉讓給保理商。在賣方申請 辦理保理業務後,保理商會根據賣方的要求,可能會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關於. 政 治 大 統計報表,以協助賣方進行銷售管理。亦會根據應收帳款逾期的時間採取同手段 立. 應收帳款的回收情況、逾期帳款情況、信用額度變化情況、對帳單等各種財務和. ‧ 國. 學. 如:信函通知、打電話、上門催款直至採取法律手段。賣方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協 定後,保理商會為債務人核定一個信用額度,並且在協定執行過程中,根據債務. ‧. 人資信情況的變化,保理商將對賣方每筆應收帳款收取信用保險費,做為保理商. sit. y. Nat. 承擔風險的報酬。對於賣方在核准信用額度內的發貨所產生的應收帳款,保理商. al. er. io. 須提供 100%的壞帳擔保。因為應收帳款可透過國際融資保險機構保證,大大提. v. n. 高應收帳款回收的安全性,同時也銀行的授信風險大幅降低。因此對於國際應收. Ch. engchi. i n U. 帳款的收買為目前中資銀行與外商銀行極力推出的金融產品之一,對於中小企業 台商的融資有極大的幫助。. 十、無擔保授信 依中國大陸《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第 14 條之規定:「台灣同胞 投資企業符合貸款原則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現行 中國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普遍實行「信貸證」,基本上在信貸制度下,銀行對企 業信貸與否主要以該企業之經營狀況、信用程度及獲利遠景做為根據,而不用足 夠之資產扺押擔保,亦即需所謂之優良企業。會優先授信於優良企業,而台外資 及中國大陸銀行皆依此方式行事。而中國大陸銀行對企業經營及獲利之評估,主 19.
(26) 要係靠海關報表或會計師事務所之評估報告。然因現行投資中國大陸地區之台商 仍以中小企業居多,想透過此方式取得中國大陸銀行之融資者,通常也只有少數 的大型或債信優良之中小企業台商才有機會成功。 十一、稅款保付保函 一般而言,加工貿易業可憑藉由中國銀行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稅款保付保 函,代替向海關繳納稅款保證金。而當加工貿易企業為申請稅款保付保函,須具 備下列要件: (一)須為合法登記之企業法人。. 政 治 大 (三)公司財務結構正常、債信良好。 立 (二)在中國銀行有開立存款帳戶或結算帳戶。. (四)提供中國銀行認可之「反擔保」。. ‧ 國. 學 ‧. (注:)反擔保:. y. Nat. 是中國大陸特有之擔保制度,為債務人擔保之第三人為保證其追償權之實現,有. er. io. sit. 權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現行中國銀行接受之反擔保有兩種方式: (一)以中國銀行所接受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保函或擔保信用狀。. n. al. i n (二)以實物抵押或其他方式為擔保授信並開立保函。 Ch engchi U. v. 肆、向大陸擔保公司融資方式 一、在兩岸民間交流與合作中的主要擔保需求如下所示: (一). 貸款擔保。. (二). 履約擔保。. (三). 進出口信貸擔保。. (四). 招投標擔保。. 20.
(27) (五). 職員忠誠度擔保。. (六). 旅行擔保。. 二、大陸擔保機構則可分為四種類型: (一)由國家有關部門出資成立─如中國經濟技術擔保公司,資金實力較雄厚,集 中了大批專業人才,其中包括台灣信用與擔保專業人才。 (二)由地方政府部門支持組建的地方性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都是在《擔保法》 頒布、政府退出擔保領域後成立的,其主要任務是為地方經濟建設,特別是地方 重大建設項目提供擔保服務。. 政 治 大. (三)由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區成立的擔保機構─其主要服務對像是開. 立. 發區內中小企業。. ‧ 國. 學. (四)民營或合資擔保機構─這些機構主要提供互助性或商業性擔保服務。 (一) ~ (三)類擔保機構通常都有政府背景,所以經營業務也多具強烈的政. ‧. 策性,營利往往是次級目標。.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1. i n U. v.
(28) 第三章. 現行台商在大中華區面臨的融. 資問題及可能的解決方案. 第一節. 影響台商在大陸投資的資金來源 及融資管道的因素 政 治. 大. 立. ‧ 國. 學. 陳輝吉(1993)大陸投資經營手冊整理出三資企業營運資金不足的原因,內容 如下:. ‧. 企業內部原因. 企業外部原因. 固定資產. 投資過度在固定資產. 以流動資金作為固定資產投資. 資金計畫. 計畫不夠務實. 融資困難. 材料. 當地無法供應、海外供應時間. n. Ch. 勞動生產力低落、人工成本上. i n U. v. 原料價格上揚、缺料. engchi. 長、材質不佳、庫存管理不良 人工成本. sit. er. io. al. y. Nat. 項目. 通膨. 升、勞資糾紛 不良銷售. 呆帳多、商品難以銷售. 市場情況不了解、大陸陋習與灰色 地帶不了解. 營運模式. 經營散漫、費用浪費. 通膨、不當攤派. 不當經營. 經營策略錯誤、過分擴充經營. 外在環境估計錯誤. 經營環境. 經營制度與實際情況不符、關係 融資不易、為人所騙. 22.
(29) 不熟悉. 不足、為人所騙. 資產管理. 呆滯資產過多、資產遺失. 內神通外鬼. 不良 表 2–1 三資企業營運資金不足的原因. 吳磊城(2001)以大陸銀行的角度,認為下列幾個因素為台商向大陸銀行申請 融資時的關鍵: (一). 注意股東結構及法人代表:. 政 治 大 背景的強弱與貸款風險息息相關。 立. 為大陸銀行考量是否貸款給公司的第一道關卡,因為股東背景以及投資. 嚴格控管公司註冊審批內容:. 學. ‧ 國. (二). 若要台商融得投資大陸之資金,須通過大陸外經委的審批設立許可。審. ‧. 查內容包含資本額、投資總額、營業範圍以及內外銷比例,而資本額與投資. sit. y. Nat. 總額對融資成功與否關係極大。還有陸銀在審查時也會注意公司是否有被允. io. 保持良好企業資信評級:. al. v i n C h 2 類 6 級制,分別為 在大陸企業信用評級有為 AAA、AA、A、BBB、 engchi U n. (三). er. 准接受大陸貸款。. BB、B。會考核公司所具備的經營團隊素質、經濟實力、資信結構、經營效 益、信譽質量、信譽情況……等等,台商必須嚴格控管考核內容才能成功申 請貸款。 (四). 篩選優良之主力結算銀行: 在大陸一般企業只被允許有一個開立基本帳戶的主力對口銀行,若選錯. 主力銀行,將會給公司待來許多麻煩。 (五). 掌握最佳的融資時機: 每年度大陸都有一個結算期,一般而言,結算期前後是好的貸款時機。 23.
(30) 因為結算前,銀行可能會為了達到預期存貸比而放鬆考核程序。至於結算 後,銀行則會以關係緊密作為融資的優先考量,所以必須在適當時機向銀行 申請貸款。 (六). 應對財務經理人之技巧: 台商財務經理人必須要有同理心,以對方的「語言」與其溝通,才能有. 效達成目標。. 而有關台商融資的障礙方面,蔡輝瑞(2001)認為台商在大陸融資困難的原因 有三: (一). 經濟政策的影響:. 立. 政 治 大. 法規對於兩岸金融往來的諸多限制。. ‧ 國. 學. (二). 台商自身的因素:. ‧. 由於在大陸的台商通常年資淺、規模小、債信等級低、透明度不高以及. y. Nat. 擔保品不見得符合限制等特質,使其融資的可能性被大力限制。而且中小企. er. io. sit. 業具高財務不透明度,若採取外部融資勢必得付出相當高的風險作為補償, 換句話說,中小型台商發行債券或股票付出的成本肯定比較高。. n. al. (三) 1.. 大陸方面的原因:. Ch. engchi. i n U. v. 由於上述提到的台商的特質,使得大陸銀行對於台商之貸款要求審查格. 外謹慎。 2. 由於兩岸經貿的限制使得陸銀無法對台商企業徵信。. 許金松(2002)在其大陸台商融資問題之研究中總結未來影響大陸台商 籌資之因素:分別是大陸銀行利率問題、外匯管制問題、三角債問題……等。 而王光華(2003)對大陸的上市上櫃公司進行分析後,指出在大陸台商的企業 規模與資信條件對其融資方式影響非常大,且向銀行的借款方式對台商赴大. 24.
(31) 陸投資具有相當的關聯性,而台商普遍採取向銀行借款的融資模式。. 劉興民(2003)則是認為對台商融資而言最困難的是擔保問題,原因如下: (一). 台商對大陸的投資必須間接進行,使得台資企業無法提供其母公司的擔. 保以向大陸銀行申請貸款。 (二). 在兩岸金融機構無法直接往來的情形下,大陸銀行通常是無法接受來自. 台灣銀行的保證函或備用信用證。 (三). 許多台商土地廠房因為是租來的所以無法作為擔保,且許多機器設備是. 政 治 大. 免稅擔保亦無法抵押。所以陸銀無法接受台灣的資產,台商因此無法獲得所 需額度。. 立. 除了擔保問題以外,劉興民(2003)亦認為由於大陸銀行體制不完整、資本市. ‧ 國. 學. 場尚未成熟,使陸銀偏好貸款給風險低的大陸國企,造成中小型台商的融資選擇. ‧. 大幅縮減。. y. Nat. 簡永光(2001)在其大陸融資管道之探討研究中指出,大陸台商的資金需求可. er. io. sit. 分成長期資金、短期周轉及貿易融資三方面探討。若為外轉的中小型企業台商, 期債信等級比大企業低,且擔保品能力亦相對不足,難以從金融機構取得融資。. n. al. Ch. engchi. i n U. v. 史麗茹(2001)在研究台商在大陸投資資金來源與財務規劃時,發現台商之所 以會發生融資問題,主要是有下列原因 (一). 企業規模小 通常金融業決定是否要貸款給一間公司,企業規模是一大考慮因素,在. 大陸的台商企業對中國大陸金融機構而言規模太小。且中國已存在中小企 業,在政府對企業融資額度的管制之下,當地本就存在貸放金額不足的信貸 問題,中國政府的貸款優先次序勢必是當地企業先於台商。 (二). 稅務考量. 25.
(32) 為了將公司營運利益留在國外以避稅,公司常會利用移轉價格,隱瞞公 司真實的獲利情況,而使得財報顯示財務情況不佳,而造成難以向當地金融 機構融資的窘境。 (三)企業沒有明確未來展望 對大部分台商而言,中國大陸僅是其成本低廉的加工廠,大多沒有對企 業未來發展有明確展望,因而影響到金融機構對其貸款需求的評估。 (四)台商企業是否為中國大陸重點培訓產業 若台商選擇發展中國政府政策重點培訓的產業,例如符合其產業政策或. 政 治 大 容易得到發展相應的資金。 立. 區域政策的產業,自然會受到政府許多幫助,比如說稅收獎勵政策,也比較. (五)是否有財務專業人才在做籌資的相關規劃. ‧ 國. 學. 大多數台商赴大陸設廠時,會選擇將財務操作中心設立在台灣,而使得. y. Nat. 資金。. ‧. 企業在中國大陸經營部分缺乏專業的財務人員做控管,也因此無法取得所需. er. io. sit. (六)台商是否重視公司股東背景. 早期台商赴大陸設廠時,常以個人名義、親友……等名義做為投資股東,. al. n. v i n 而當其尋求大陸金融機構貸款時,因為股東背景等相關資訊不足,往往因此 Ch engchi U 而無法通過審核貸款風險的關卡。. 作者亦將台商與外商對大陸投資型態與融資需求做比較,前者規模小、債信 低、為節稅隱瞞真正獲利數字、為避稅將外匯資產留存境外,甚至因工廠外移而 使其在台母公司之資產與債信大幅萎縮,應而難以取得融資額度,造成獲得的融 資管道與本身債信評等不足。. 呂惠美(2003)認為不同經營模式對台商企業融資決策影響非常大,若是以多 國性企業之全球市場跨國經營時,擁有資源越多,市場越分散,融資決策的操作. 26.
(33) 彈性就越大,相對也能獲得更高的資金成本效益。此外,不同經營模式對台商大 陸的資金來源亦造成影響,一般而言,傳統產業採取的融資決策模式是以權益性 資金為主,相反地,國際性企業採取的則是全球市場最佳化籌資策略,進一步也 會影響到其最終的資金成本。. 尤國賢(2003)研究從兩個角度切入。一方面從中國金融體制的發展過程出 發,討論中資銀行目前授信政策的原因與作法,此外亦探討台商在中國大陸的融 資情形研究台商在中國金融市場的融資問題。其中尤國賢發現在「子公司額度取. 政 治 大 要的因素。而對於台商融資困難的因素他認為主要有下列十點: 立. 得的關鍵因素」的調查中,上級關係、公司體質、行業有前瞻性占皆為評估的重. 訊息的不對稱. (二). 資源創造的不對稱. (三). 利潤創造的不對稱. (四). 累積信用的不對稱. (五). 永續經營理念的不對稱. (六). 體制轉型的不對稱. (七). 銀行經營理念的不對稱. (八). 銀行資源分配的不對稱. (九). 銀行人員認知標準的不對稱. (十). 市場競爭的不對稱。. ‧. ‧ 國. 學. (一).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根據李建興和顏永彬(2003)的問卷調查,對大陸台商來說,造成融資困難的 主要三個原因為「大陸欠缺台資銀行」 、 「由台灣直接金融市場籌資不易」 、 「由台 灣取得銀行融資不易」。其餘原因還有「台灣政策(即法規壓力)」、「自大陸中資 銀行取得融資不易」 、 「由大陸直接金融市場籌資不易」 、 「由大陸外商銀行取得融. 27.
(34) 資不易」等因素。另外在經濟部投審會網站亦有提到大陸投資審查原則,由於依 法律規定台灣投資人對大陸投資累積金額不得超過主管機關鎖定投資金額或比 例上限,使得台商在大陸籌資來源受限,亦有可能導致公司財務之問題。. 在黃逸君(2004)研究中,其認為造成台商在大陸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為: (一). 台商企業未取得當地銀行認可。. (二). 台商企業與當地銀行關係不夠緊密。. (三). 中國大陸金融法規過於繁瑣。. (四). 因為支援大陸子公司後造成母公司自身財務狀況轉弱,而造成母公司自. 身融資亦出現障礙。.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而李年平(2005)認為之所以會造成台商在大陸的融資困難,原因如下: 台商企業規模太小. ‧. (一). y. Nat. 對金融機構而言,貸款對象的規模大小是決定是否融資的關鍵。中國大陸國. er. io. sit. 營企業規模往往為台商企業的數倍大,且中國政府對於企業融資均有額度配置, 通常都選擇將大部分貸給大陸國營企業,僅留下一部份額度貸給外資企業。而外. al. n. v i n 資企業中,又以大型的台商企業會有優先取得的優勢,使得中小型台商經常面臨 Ch engchi U 融資不易的窘境。 (二). 股東背景不夠顯赫或是政商關係不佳. 除了要符合固有的授信條件外,台商在當地中資銀行借款時,大陸金融機構 在評估貸款的可行性的第一道程序是調查借款公司的股東或是負責人、企業的股 東背景、投資背景等,以瞭解其貸款的風險程度。 (三). 台商企業獲利不佳或是前景展望不明. 如何讓金融機構明瞭企業目前的經營情形及未來營運展望,也是台商企業與 金融機構往來成敗的關鍵因素。. 28.
(35) 第二節 台商在大陸的資金來源及融資問題 解決 蔡輝瑞(2001)認為要解決台商在大陸所遭遇的融資問題,需仰賴大陸台商融 資的制度創新,例如:台灣允許銀行在大陸設分行、大陸金融系統改變理念、大 陸提高金融服務使題更加完善、配合中小企業特性建立適合中小型企業之金融機 構、取消上市主體出成分的限制使股票市場應一視同仁。. 政 治 大. 史麗茹(2001)認為對台商而言可行的解決資金來源及融資有以下幾點:. 立. (一) 台商必須與金融機構建立良好關係以疏通融資管道,中資金融機構與外資. ‧ 國. 學. 融機構皆雙管齊下。. (二) 透過有在中國大陸融資經驗的台商幫忙與介紹,建立在當地的資金融通管. ‧. 道,在互助合作台商企業才能在能提升生存機會。. y. Nat. 與金融機構保持緊密的關係,公司內部要指定專業人員定期與金融機構. sit. (三). n. al. er. io. 保持聯繫,更新公司財務資訊,例如目前經營現況與資金需求。一旦有任何. i n U. v. 新的金融商品或是貸款方式資訊便能先於對手公司先取得。 (四). Ch. engchi. 台商平時就應讓業務透明化,將公司經營情形與未來前景文件化,才能. 夠在需要資金時提供金融機構足夠的授信資訊,讓其能夠安心的將資金貸予 台商公司,才不會常常發生因為擔保品不足而被銀行拒絕貸款的情形。 (五) 台灣政府應積極推動多元的融資以提供台商有更多的融資選擇。 (六). 貸款方式除了找金融機構之外,台商亦可尋求「租賃」,亦即向租賃公. 司以融物代替融資。例如說台商企業先予租賃公司簽訂好契約,協定由租賃 公司買入營運用的相關機械設備,再由台商企業租下,並定期支付租金。如 此一來,台商亦能間接取得資金以用來購買所需機械設備供營運,還不需要 一次就花費大筆資金,能透過營用費享受加速折舊的好處。 29.
(36) (七). 若台商企業在當地發展成熟後,在中國大陸累積相當知名度後,便可考. 慮募集更快速便宜的資金以助營運,即透過直接金融向當地市場大眾募資, 而非透過金融機構的間接金融。 (八). 此外,亦可將融資管道放寬至國際籌資,像是尋求國際聯貸……等,獲. 得國際銀行團的認同,對台商而言資金會變得更容易取得。. 在孔繁英(2002)的研究中,其認為台灣政府應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與海外分行,使大陸的台商可透過本國 OBU 融資以滿足資金需求,藉以提升台商 調度資金的效率。. 立. 政 治 大. 尤國賢(2003) 認為台商因應所面臨的中國大陸融資困難策略有六點,分別. ‧ 國. 學. 為:. ‧. (一) 使公司體質健全. y. Nat. (二) 做好投資前的準備. er. io. sit. (三) 建立多元化融資選擇 (四) 瞭解銀行需求與建立互動機制. n. al. Ch. (五) 增加對中國的資產與負債的掌握 (六) 設置模擬危機處理機制. engchi. i n U. v. 而李建興和顏永彬(2003)認為要解決台商融資困難的方法有下列幾點: (一). 台灣金融界應該盡速前往大陸設分行。. (二). 應加以調整台灣的相關法令。. (三). 應建立與中資銀行的往來。. (四). 台商應改用機器設備或租賃融資以成功取得融資。. (五). 善加利用中方股東在中資銀行的信用以取得貸款。. 30.
(37) (六). 使用遠期商業匯票的信用與融資功能。. (七). 改由大陸直接金融市場取得貸款。. 此外,黃逸君(2004)對解決融資困難提出下列建議: (一). 選擇境外公司的設立形式時需配合財務規劃。. (二). 改以間接投資之方式至大陸投資:因為可使個人股東免稅,且公司股東. 可保留盈餘在境外公司帳上,間接方式投資較利於未來資金的調度。 (三). 若大陸子公司過於依賴台灣作為籌資來源,將對母公司財務造成過大負. 政 治 大 以防政府授信緊縮使公司營運馬上受到影響,盡多加利用各式融資管 立. (四) 道。. 學. ‧ 國. 擔,因此應讓子公司財務獨立。. (六). 可嘗試改以大陸子公司名義,向台灣的 OBU 申請貸款。. (七). 應進早對可能面臨的財務風險做好因應措施。. er. io. sit. y. ‧. 台商應對本身資金審慎考量後再赴大陸投資。. Nat. (五). 李年平(2005)則是對大陸台商提出下列融資建議:. al. n. v i n 在 WTO 衝擊下,大陸金融業因應業務壓力,開始對台商及外商爭取業 Ch engchi U. (一). 務,對台商融資開始產生正面幫助,因此,台商應積極爭取增加的融資機會。 (二). 當要向大陸其他地區的銀行融資時,除提供擔保品以外,也必須瞭解當. 地銀行放款融資之特別規定外,更應注意當地放款文化。 (三). 懂得如何選擇主力銀行往來,因為各主力銀行都擁有各自業務的強弱. 處,而會對台商產生正反兩極化的效用。另外,因外商銀行分行多且金融工 具較靈活,所以在貿易往來方面建議尋求當地外商銀行進行資金調度。 (四). 近期在大陸經營的台商,有走向大型化或尋求上下游策略聯盟的趨勢,. 可以此加強自身債信,集體向銀行申請融資,以降低資金成本,才能融得具. 31.
(38) 成本優勢的貸款。 (五). 台商亦可利用 OBU 的管道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直接通匯,如此一來,. 可大幅節省廠商通匯的時間與成本,也能舒得台商在當地的融資窘境。. 林宗民(2005)針對大陸台商在不同經營模式下規畫其融資決策時,提供下列 幾項建議: (一). 對台商建議. 1. 大陸台商在投資前須對公司本身與大陸環境做通盤考量:. 政 治 大 應以台商之母公司、股東個人、境外子公司已經大陸當地公司四方面做通盤考 立. 台商不能僅就大陸子公司做為其投資大陸時融通調度資金的做為唯一考量,. 量,並對企業本身的經營模式、獲利及資金來源與所影響的融資決策具全面性的. 2. 要提升台商在大陸的業績以獲取青睞:. ‧. ‧ 國. 學. 了解。. y. Nat. 為了獲得陸銀青睞,台商應使其營運狀況良好,提升在大陸的債信能力,落. 3. 台灣銀行業赴陸是無助於台商債信水準提升:. al. er. io. sit. 實財務獨立原則,以避免台灣母公司在台灣的債性不斷擴大的問題。. n. v i n 台商應先行了解投資當地的環境與相關法規,才能對本身的融通有所規劃, Ch engchi U. 僅僅開放台灣的銀行前去大陸設分行並無助於解決台商的債信提升問題。 4. 妥善運用各種金融工具:. 近期大陸金融市場逐步對台灣放寬,而台灣對 OBU 的限制也漸漸寬鬆,台商 應把握機會妥善運用各種新興金融工具,以達到避險目的。 5. 台商資金的取得更多元化: 大陸台商在投資時應多利用海外籌資,例如境外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或 是到別國發存託憑證等,增加其資金來源。. 32.
(39) 吳清南(2006)對於台商現階段的融資貸款策略提出了下列建議: (一). 規劃完善的的財務需求計畫: 正因為在大陸透過陸銀等銀行機構籌得資金相對困難,台商更應該要提. 出完整的融資計畫,整頓己身債信,才有機會募得所需資金。 (二). 充分利用各種可能的籌資管道:. 台商要在大陸獲取「就地授信」服務以取得融資,而不同資金需求的的台商 應採取不同的融資管道。 1. 資金需求介於一年至兩年內之台商,應考慮資金操作較靈活的方式,例. 政 治 大 2. 較為在意本益比與上市成本而無急迫資金需求的台商,建議以 A 股上市。 立 如選擇在香港上市。. 3. 手上握有資金且願承擔風險,求快速進入大陸資本市場的台商,建議並. ‧ 國. 學. 購或買殼上市。. ‧. 4. 而從事科技性行業、注重國際佈局的台商,建議那斯達克上市。.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3. i n U. v.
(40) 第三節 昆山三十四號文—最新的台商資金 管道 以中國江蘇省昆山在 2013 年 9 月公布的昆銀發[2013]34 號文--《昆山深 化兩岸產業合作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簡稱昆山三十 四號文) ,這絕對是十多年來影響台商最大的政策,因為 34 號文允許「昆山台商」 在舊有外債額度外,直接從台灣引進人民幣資金的活水。台商可以直接從台灣引 進低成本人民幣資金的管道,解決台商在大陸融資困難的問題。. 立. 政 治 大. 但是,中國這麼多的城市,為什麼獨獨相中昆山?因為昆山是台商最密集的. ‧ 國. 學. 縣市,當地約有六千五百家外資企業,其中台商就有四千二百家,昆山約有七○ %的經濟,仰賴在當地設廠的台商。在台商一波波往內地移轉時,也逐漸從昆山. ‧. 撤守。昆山是台商投資的樣板城市,維持樣板城市的地位,成了中國政府努力的. n. al. er. io. sit. y. Nat. 課題。. i n U. v. 《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Ch. engchi. 昆銀發[2013]34 號文,其重點摘錄於下:. 一、 境外放款主體不得為金融機構,境外關聯企業須先借到資金(人 民幣),再轉借給昆山的關係企業 34 號文不允許直接從境外銀行借入人民幣,必須是該境外母公司或集團境 外關聯企業,先向銀行借到人民幣後,再轉借給昆山台資企業,其實只要能證明 彼此間有關聯關係,哪怕是一般的境外公司,依 34 號文規定都可以接受。. 34.
(41) 二、境內借款主體必須是在試驗區實際經營或投資之台商企業,其他 外商投資企業或是非昆山當地的企業均不適用 大陸境內借款主體只能是註冊在昆山當地的台商企業,所謂台商企業,只要 是由台灣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設立在昆山的法人主體,無庸置疑當然屬於台資企 業;但如果是台灣居民個人,通過第三地境外公司,以間接方式進入昆山設立的 台商企業,就必須出具相對應的公證認證文件,必須要可追溯並證明最終個人股 東是台灣居民,而且台灣股東持股比例不能低於 25%。. 治 政 三、只能選定一家昆山當地銀行,專款專用帳戶 大 立. 要引用昆山 34 號文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必須先選定一家昆山當地銀行. ‧ 國. 學. 作為類似主辦銀行,先向該銀行提交辦理業務申請書、集團成員企業工商登記資. ‧. 料、成員企業具有投資性關聯關係的證明文件等資料,並在該銀行開立一個人民. er. io. sit. y. Nat. 幣雙向借款的一般存款專戶。. 四、不受投註差限制 a. n. iv l C n hengchi U 從境外所引進昆山的人民幣資金不占外債額度(亦即不受投註差限制) ,但對. 該專戶內的資金管理,還是循人民幣外債模式進行管理。. 五、借貸金額為企業集團大陸境內成員所有者權益之總和 昆山台商可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的額度,是根據該集團在大陸投資的所有 的關係企業淨資產總和作為總量控管,和借入人民幣資金的昆山台商企業規模、 行業等沒有任何關係,反而是和該境外母公司在大陸投資規模大小有必然關係。. 六、可以償還該被選定公司於昆山地區以外之借款 35.
(42) 從境外借入的人民幣資金除了可用於償還昆山當地銀行的人民幣貸款外,外 省市銀行貸款一樣被允許償還。. 七、借貸款項可做貿易項下,不能做資本項下,亦不得投資有價證券、 金融衍生品、委託貸款、購買理財產品或非自用房產 從境外借來的款項可以用來支付應付帳款,原料款之外,不得進行委託貸 款,不能購買有價證券或金融衍生產品外,也不能用於購買非自用房產。. 政 治 大. 因此昆山 34 號文將使台商在大陸的融資管道產生下列變化:. 立. 一、借款利率降低. ‧ 國. 學. 過去,昆山地區的台商,向銀行融資,不是找當地的中資銀行,就是向外資. ‧. 銀行的當地分行,或是香港地區的分行借貸。在中國境內借人民幣,借款利率超. y. Nat. 過七%,台灣或是香港地區銀行的人民幣借款利率便宜些,介於四%到五%間。. er. io. sit. 跨境借款後,台商可以在台灣向銀行以一.五%到三%的利率借新台幣,然後換 成人民幣匯入昆山地區銀行專戶,可省下至少五到六個百分點利差。. n. al. 二、昆山設公司. Ch. engchi. i n U. v. 在昆山沒有子公司的企業,將會優先考慮在昆山設立紙上(貿易)公司,從事 貿易項下的支付,以享受昆山 34 號文的優惠。但是,企業移轉訂價要妥善規畫, 才不會日後成為稅務負擔。舉例來說,台灣的母公司透過境外公司,利用股東借 貸或是購買貨物等方式,把資金借給昆山的子公司,然後,昆山公司再利用這筆 資金,下訂單向 B 公司購買貨物。從台灣到昆山到 B 公司,每一次的交易或是資 金停點,都可當作移轉訂價的依據。. 36.
(43) 第四章 外商銀行所能提供的協助方案. 第一節 外商銀行主要的商業銀行產品 針對外商銀行產品面區分為以下幾項:. 壹、 貿易融資. 立. 定義:. 政 治 大. ‧ 國. 學. 國際貿易由於買賣雙方各處在世界不同國家或地區,彼此信用不易瞭解,交 易距離遙遠,運輸時間長,貨物進出口手續繁雜,而且貨物數量多,交易金額大,. ‧. 因此買賣雙方需要钜額資金週轉融通,進出口貿易才能順利進行,而造就了貿易. n. al. er. io. sit. y. Nat. 融資的產生。. i n U. v. 而一般而言,國內出口商在接到國外買方一筆訂單時,除非進口商以電匯(或. Ch. engchi. 票匯、信匯)來預付貨款,否則以信用狀或延付貨款(如承兌交單、分期付款、寄 售、記帳等)方式交易者,出口商均會有融資上的需求。出口商融資之管道可由 三方面取得; (一) 交易對手 出口商可請進口商開立擔保信用狀或預支信用狀,憑擔保信用狀或預支信用 狀,出口商可向指定銀行請求付款。 (二) 股東往來 公司需要資金週轉,大股東先墊自有資金。 (三) 金融機構 37.
(44) (四) 出口商憑訂單、信用狀、貨物倉單,向銀行申請外銷貸款。. 其中,本論文主要探討由金融機構做為貿易融資管道,即指銀行對進口商或 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 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使其不致於因資金的 缺乏和信用的不足而影響到交易。國內貿易以前多採取不規範的滯留應付款,在 國內商業票據逐步發展之後,利用商業票據融資的方式得到了加大發展。在國際 貿易中,規範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 政 治 大 而以下則為商業銀行所能提供的貿易融資商品: 立 (一) 進口貸款 Import Loans. (三) 出口託收融資 DP/DA Bill Purchase. ‧. ‧ 國. 學. (二) 出口貸款 Export Loans. io. er. (五) 信用狀墊款 LC Clean Discounting. sit. y. Nat. (四) 出口前融資 / 訂單融資 Pre-Shipment Loan / PO Finance. (六) 無追索權應收帳款承購及有追索權應收帳款融資 Without Recourse. al. n. v i n Factoring and With Recourse Finance C hAccount Receivable engchi U. (七) 無追索權信用狀融資 Non-Recourse Discounting / Forfaiting. 貳、 應收帳款保險及承購 (中國稱保理業務) 一、. 應收帳款信用保險. 定義: 應收帳款信用保險主要保障公司因銷貨或提供服務之信用交易所產生應收 帳款之風險,包括買方的破產及遲繳所導致之風險。而此處保險所指之應收帳 款,即 公司總營業額扣除現金交易、L/C 交易、關係企業間之交易後,成為貿 38.
(45) 易信用交易之可保營業額。. 基本上應收帳款信用保險可有效的降低企業信用交易風險及提供財務上的 靈活運用。換言之,保險公司賠付承保帳款未被支付而成為呆帳時的損失。另一 方面,承保公司公司可運用應收帳款信用保險保單向財務金融機構取得融資。同 時保險公司亦經由信用額度的核准,評估公司之新客戶及持續追蹤現有客戶的信 用狀況。. 政 治 大 收帳款之風險,包含下列幾項: 立. 而應收帳款信用保險主要保障公司因銷貨或提供服務之信用交易所產生應. (一)買方喪失清償能力、破產。. ‧ 國. 學. (二)買方遲繳、債務不履行。(於等待期屆滿後,仍有貨款未獲繳付). y. Nat. .. ‧. (三)若因商業糾紛導至買方不付款,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n. al. er. io. 之交易。. sit. 而承保對象包括不論國內應收帳款(國內買方)、國外應收帳款(國外買方). Ch. engchi. i n U. v. 二、 應收帳款承購定義(Factoring). 目前國內買賣雙方的交易除了少數產品外,中大型企業為節省開票作業成本 及方便內部控制,大多為到期後以匯款方式進行,賣方不僅已喪失客票融資工 具,而且資金凍結在應收帳款上,尤其是買方再拉長付款期限後,賣方會產生無 法掌握市場機會及陷入企業經營困境等風險。為瞭解決上述問題,營收帳款承購 因應而生。 當企業與買方進行交易時,將出貨所收取之應收帳款債權,轉讓給銀行,在 沒有貿易糾紛的前提下,無論交易對象為國際或是國內之購買商,透過應收帳款 39.
(46) 承購服務,將買方的信用風險轉嫁給銀行承擔,即可完全回收貨款,減少逾期帳 款損失,提高公司資金週轉能力。. 參、 現金管理及全球網路銀行 一、. 現金管理. 定義: 銀行現金管理,是指銀行憑藉雄厚的實力、先進的手段和豐富的經驗,將收 款付款、賬戶管理、投資、融資、資訊服務等產品進行有機組合為客戶量身定製. 政 治 大. 個性化現金管理方案,提供綜合性服務協助客戶對現金流入、流出及存量進行統. 立. 籌規劃,在保證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 國. 學. 常用的基本技術主要有三種:. ‧. (一)現金集中。. y. sit. n. al. er. io. (三)凈額結算。. Nat. (二)資金池。. Ch. engchi. i n U. v. 與傳統的財務管理方式相比,銀行現金管理業務具有不受時空限制、方便、 快捷和安全的特點,如下列幾點所示: 1.企業可根據自身財務管理的需要,通過財務軟體系統對銀行提供的業務進行自 由組合和控制,靈活定製內部授權機制從而擁有自己的「專有銀行」。 2.企業可利用網上銀行靈活、安全地進行現金管理,享受便捷方便的全面服務。 3.為企業財務決策提供了實時、準確、全面的賬務資訊支援。. 40.
(47) 二、. 全球網路銀行. 定義: 指國際銀行透過金融機構與客戶間,與透過各種電子設備及通訊設備,提供 客戶無須赴金融機構櫃檯,即可進行資訊取得及帳號處理功能……等各種金融服 務的一種電子化、無紙化作業服務,亦即將櫃檯延伸至客戶端之一種金融資訊服 務。. 肆、 外匯避險及套利. 政 治 大. 外匯風險一般分為外匯交易風險、外匯折算風險、經濟風險和國家風險。而. 立. 外匯交易風險涉及的業務範圍廣泛,是企業應對比較頻繁的風險,也是涉外業務. ‧ 國. 學. 的企業主要防範的物件。它是指企業未了的債權債務在匯率變動後,進行外匯交 割清算時所出現的風險。這些債權、債務在匯率變動前已經發生,但在匯率變動. ‧. 後才清算。也就是說,企業在以外幣計價的交易中,由於交易發生日和結算日的. y. Nat. n. er. io. al. sit. 匯率不一致,導致收入或支出發生變動的風險。. i n U. v. 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便會使用避險工具以避免外匯風險,主要避險工具有. Ch. engchi. 自然避險、遠期外匯避險及單純選擇權避險,如下簡述:. 一、 自然避險 期初雖然不需要支付避險成本,但是企業營運成果受匯率波動影響相對較 大,甚至可能因此吞噬所有營業利潤。. 二、 遠期外匯避險 可能需要先行支付避險成本,成本幅度視兩貨幣間利差決定,例如在今年次 貸金融風暴中,美金流動性不足,造成美金利率大幅提升,出口商運用遠期外匯 避險時,其年化避險成本一度高達 8%,在現今低毛利的時代,可能很多企業毛利 41.
(48) 率甚至低於此避險成本;. 三、 單純選擇權避險(買方) 因為可享有選擇權執行與否的權利,因此在避險成本上,一般皆高於遠期外 匯避險,若企業沒有正確預期市場波動方向及市場大幅度波動,運用單純選擇權 避險在效率與效果兩方面都可能大打折扣。. 而外匯套利主要是利用各國間的匯差差異及波動以賺取買賣差價,並從中獲 利,其中通常會大量使用模型交易、程式交易、演算法交易,其目的就是在於規. 政 治 大. 避進行套利交易時可能產生的匯率風險。. 立. ‧ 國. 學. 伍、 投資理財業務. 投資理財業務指銀行針對高淨值客戶及企業,透過企業金融顧問,依. ‧. 據客戶需求作理財規劃或資產負債配置,以提供銀行經核准經營業務範圍. y. Nat. sit. 內之各種金融商品及服務。其目的是透過全球性的財務諮詢及投資顧問,. a. er. io. 達到保存財富、創造財富之目標。而提供之金融商品種類多元,包括投資. n. iv 型保本商品、連動式債券等。藉由不同的產品設計,提供不同的保本及報 l. n U engchi 酬收益的目標。連結標的包含利率,匯率、股價指數或一籃子股票等,讓. Ch. 公司可更靈活投資、提高回報潛力。. 陸、 境外架構及節稅規劃 境外公司又稱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凡在台灣以外登記註冊的公 司都可稱為境外公司。而通常業界所稱境外公司是指在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 島、貝裡斯、汶萊或薩摩亞等這些被稱「租稅天堂」或「租稅樂園」 ,甚至在 避稅地的國家或地區所成立的海外公司。. 42.
(49) 上述國家或地區為發展貿易及投資,且吸引外國人到該地區設立公司,多另 行制頒特殊的國際公司法律與制度(此特殊的領域被稱之為「境外或離岸法域」 , 亦就是所謂的 Off-Shore),以提供「非居民」的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依據此些特 殊的國際公司法律與制度所設立的「境外公司」免稅或極低的稅收優惠。此外, 為保護這些「非居民」或「國際」公司的資產及商業運作,更以法律形式承擔及 提供各項保密義務與措施(販毒、走私及洗錢等不法事情除外)。根據此些特殊 法例所成立的「境外公司」,並有著設立時間短,程式簡單,不受外匯管制等優. 政 治 大. 點。而當地政府則每年收取定額規費,政府指定之代理人則收取管理費、登記地 址費等費用。. 學. ‧ 國. 立. 而企業可能基於下列理由而決定設立境外公司: 發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形象. (二). 有利於國際貿易. (三). 註冊程式簡單,快捷,成本低廉. (四). 節稅及便利稅務安排與規劃. (五). 便於企業經營管理. (六). 公司註冊資料及檔高度保密 ,方便商業運作. (七). 擴張業務經營範圍和地區範圍. (八). 對投資人、股東、董事 的條件寬鬆,利於資金籌募及安排. ‧. (一). n. er. io. Ch. sit. y. Nat. al. engchi. i n U. v. 其中所有境外法區均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境外公司只需交納一定的年費,具稅 賦豁免、簡單、保密、安全、便利等特性,因此企業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稅 務。. 43.
(50) 外商與本土銀行之比較. 第二節. 如前所述,對赴陸進行投資的中小型台商而言,在台灣的主要融資管道主要 可分為本土銀行與外商銀行兩大類。本土銀行在台發展久,所以整體規模大,相 反的,外商銀行則是背後有跨國際的資源支持,於是兩者在融資交易中皆有其獨 有之優劣勢,以下將分別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 一、. 政 治 大. 新台幣借款利率不同. 立. 相較於在台設置之外商銀行,本土銀行因為深耕較久,在台規模較大,所以. ‧ 國. 學. 新台幣存量較多。當大陸台商有新台幣資金需求時,本土銀行可以提供較低的利 率,使台商融資成本下降,進而吸引台商選擇與本土銀行進行貸款。反之,外商. ‧. 銀行因為持有之新台幣不如本土銀行多,使得其貸款利率通常較高,在貸款利率. y. Nat. er. io. 本土銀行。. sit. 方面沒有如本土銀行之競爭優勢。若單純為利息成本考量,台商較容易傾向選擇. a. n. 二、. l C 交易平台之國際化程度. hengchi. i n U. v. 在交易平台方面,外商銀行歷史悠久、發展成熟,整體規模大,多數普遍在 全球皆設有營業據點,如:匯豐銀行、花旗銀行、美林銀行等,除了單純提供貸 款服務之外,其能提供台商全球化的交易平台,並不僅限在中台兩地。當台商有 跨境的金融服務需求時(非中台兩地),外商銀行可憑藉著其在多國皆設有營業據 點之優勢,提供台商全球化的融資交易平台,例如:當台商想至非中國或台灣的 地區拓展營業據點,外商銀行便可提供在海外當地的融資服務,幫助台商迅速在 海外取得需求資金,而不需要經過複雜的借貸程序,使台商更有誘因選擇與外商 銀行承做貸款。.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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