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現行台商在大中華區面臨的融資問題及可能的解決方案 22
第三節 昆山三十四號文—最新的台商資金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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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昆山三十四號文—最新的台商資金 管道
以中國江蘇省昆山在 2013 年 9 月公布的昆銀發[2013]34 號文--《昆山深 化兩岸產業合作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簡稱昆山三十 四號文),這絕對是十多年來影響台商最大的政策,因為 34 號文允許「昆山台商」
在舊有外債額度外,直接從台灣引進人民幣資金的活水。台商可以直接從台灣引 進低成本人民幣資金的管道,解決台商在大陸融資困難的問題。
但是,中國這麼多的城市,為什麼獨獨相中昆山?因為昆山是台商最密集的 縣市,當地約有六千五百家外資企業,其中台商就有四千二百家,昆山約有七○
%的經濟,仰賴在當地設廠的台商。在台商一波波往內地移轉時,也逐漸從昆山 撤守。昆山是台商投資的樣板城市,維持樣板城市的地位,成了中國政府努力的 課題。
《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昆銀發[2013]34 號文,其重點摘錄於下:
一、 境外放款主體不得為金融機構,境外關聯企業須先借到資金(人 民幣),再轉借給昆山的關係企業
34 號文不允許直接從境外銀行借入人民幣,必須是該境外母公司或集團境 外關聯企業,先向銀行借到人民幣後,再轉借給昆山台資企業,其實只要能證明 彼此間有關聯關係,哪怕是一般的境外公司,依 34 號文規定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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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內借款主體必須是在試驗區實際經營或投資之台商企業,其他 外商投資企業或是非昆山當地的企業均不適用
大陸境內借款主體只能是註冊在昆山當地的台商企業,所謂台商企業,只要 是由台灣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設立在昆山的法人主體,無庸置疑當然屬於台資企 業;但如果是台灣居民個人,通過第三地境外公司,以間接方式進入昆山設立的 台商企業,就必須出具相對應的公證認證文件,必須要可追溯並證明最終個人股 東是台灣居民,而且台灣股東持股比例不能低於 25%。
三、只能選定一家昆山當地銀行,專款專用帳戶
要引用昆山 34 號文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必須先選定一家昆山當地銀行 作為類似主辦銀行,先向該銀行提交辦理業務申請書、集團成員企業工商登記資 料、成員企業具有投資性關聯關係的證明文件等資料,並在該銀行開立一個人民 幣雙向借款的一般存款專戶。
四、不受投註差限制
從境外所引進昆山的人民幣資金不占外債額度(亦即不受投註差限制),但對 該專戶內的資金管理,還是循人民幣外債模式進行管理。
五、借貸金額為企業集團大陸境內成員所有者權益之總和
昆山台商可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的額度,是根據該集團在大陸投資的所有 的關係企業淨資產總和作為總量控管,和借入人民幣資金的昆山台商企業規模、
行業等沒有任何關係,反而是和該境外母公司在大陸投資規模大小有必然關係。
六、可以償還該被選定公司於昆山地區以外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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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境外借入的人民幣資金除了可用於償還昆山當地銀行的人民幣貸款外,外 省市銀行貸款一樣被允許償還。
七、借貸款項可做貿易項下,不能做資本項下,亦不得投資有價證券、
金融衍生品、委託貸款、購買理財產品或非自用房產
從境外借來的款項可以用來支付應付帳款,原料款之外,不得進行委託貸 款,不能購買有價證券或金融衍生產品外,也不能用於購買非自用房產。
因此昆山 34 號文將使台商在大陸的融資管道產生下列變化:
一、借款利率降低
過去,昆山地區的台商,向銀行融資,不是找當地的中資銀行,就是向外資 銀行的當地分行,或是香港地區的分行借貸。在中國境內借人民幣,借款利率超 過七%,台灣或是香港地區銀行的人民幣借款利率便宜些,介於四%到五%間。
跨境借款後,台商可以在台灣向銀行以一.五%到三%的利率借新台幣,然後換 成人民幣匯入昆山地區銀行專戶,可省下至少五到六個百分點利差。
二、昆山設公司
在昆山沒有子公司的企業,將會優先考慮在昆山設立紙上(貿易)公司,從事 貿易項下的支付,以享受昆山 34 號文的優惠。但是,企業移轉訂價要妥善規畫,
才不會日後成為稅務負擔。舉例來說,台灣的母公司透過境外公司,利用股東借 貸或是購買貨物等方式,把資金借給昆山的子公司,然後,昆山公司再利用這筆 資金,下訂單向 B 公司購買貨物。從台灣到昆山到 B 公司,每一次的交易或是資 金停點,都可當作移轉訂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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