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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宗親會組織之發展

保安 宮

第三節 台灣地區宗親會組織之發展

宗親組織的起源似不可考,依據學者葉蓉的看法,似始於華僑社會。其與宗 祠及會館之組織和活動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葉蓉,1978:5)華僑在海外創業 謀生之餘,為求互助合作以發展事業,因此便利用傳統地緣與血緣之關係組成社 團,成為現今宗親會與同鄉會組織之濫觴。這些華僑社團,大部分均以其各自家 鄉所祭祀之神明為宗教聚會之中心,藉以聯絡同族(鄉)之感情,進而組成各式 會館或會所(例如廣東會館)。而在台灣則類似組織被稱為「神明會」7或「行郊」

7 清代台灣漢人社會中,民眾組織任何團體,無論其目的為何,都一定奉有神明作為結合團體之 中心。同姓的團體以其共同遠祖;同鄉的以其祖籍地方性神明;同業的則以該項職業創始祖為祭 祀對象,而組成某姓氏之神明會、祖工會、祭祀公業等組織,這些組織都概稱為「神明會」。參 見葉蓉,1978:16。

等,日後陸續成立之各姓宗祠與宗親會,大多皆由上述組織所發展而成。

所謂的「宗親組織」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為舊式的祭祀公業性的宗 族組織,另一種則是自舊式發展出的宗親會。前者強調成員間可以清楚推算及的 血緣關係;而後者則為強調自同樣姓氏的遠祖血緣關係。上述兩種同樣強調血緣 關係,不同處在於遠近之別。(尹建中,1985:231)

民國四十一年,總統元旦文告中,將「敦親睦族」列為未來社會發展之重點,

同年二月一日,政府公告「反共抗俄總動員運動綱領」,提倡「發揚民族觀念,

敦睦親族情誼,以激發祖國愛與同胞愛」。此後政府對祭祀公業的宗族組織特別 加以輔導,使其適應現代立法觀念,配合國策與民情,逐漸廢除原先之管理人制 度,走向財團法人組織。(葉蓉,1978:19)此外政府開始盡可能輔導台灣當時現 有之各神明會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並停止神明會與祭祀公業的新設置,鼓勵民眾 組織宗親會,使宗親會大量出現。

台北市的宗祠組織與宗親會由市政府民政局主管,劃歸宗教團體類,一律需 向民政局申請財團法人登記。自從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在行政體系上與省平 行,因此原有之台灣省各宗親會紛紛於台北市申請成立新宗親會,而隨著台北市 的地方發展以及省的虛級化,台北市的宗親會不少乃逐漸取代了原先台灣省的宗 親會。以陳氏、曾氏、林氏宗親會為例,其台灣省宗親會址均設於台北市,與台 北市的宗親會共用。而各姓氏的宗祠也有不少與台北市宗親會結合,例如隴山李 氏宗祠便與世界李氏宗親會、台北市李氏宗親會共同設置於台北市同一地址。

本文以下將舉台北市黃氏與葉氏宗親會之例,作為論述台北市宗親組織發展 概況之具體事證。8

一、黃種德堂與台北市黃氏宗親會:俗稱黃、林、吳為艋舺三個大姓,今日 萬華地區以黃姓居民為最多,黃氏宗祠「種德堂」即位於此處,為台北 市內最古老的宗祠,於清咸豐年間由當時艋舺首富黃祿所設。在日據時 期已有宗親會組織之發展,而後遭到日本殖民政府強迫解散,宗祠也遭

8 本文中黃姓與葉姓宗親會之相關資料,參見葉蓉:1978:24-25、50。

強制徵用而無法維持原先祭祖聚會之功能。光復後,政府以提倡敦親睦 族,以宗族鞏固國族做為政策,鼓勵發展宗族團體,因此黃氏宗祠開始 恢復活動,於一九五九年設立財團法人登記,並於一九七○年正式成立 台北市黃姓宗親會,地址便設在種德堂。台北市黃氏宗親會成立後,除 先後訪問東南亞、美國等黃氏宗親會進行參訪,並號召全台黃氏宗親參 與世界各項宗親相關活動,無形中成為台灣黃氏宗親之總代表,也使得 種德堂成為全台黃姓總宗祠。台北市黃氏宗親會每年於農曆二月十五日 及九月十五日分別舉行春、秋兩祭,分別由龍山區、大稻埕黃姓宗親輪 值擔任爐主。每年農曆二月十九日龍山寺主神觀音佛祖昇真日,萬華各 姓氏輪值舉辦祭典時,亦以黃姓宗親作為捐獻與參與之主要角色。除種 德堂之外,台北市內亦有集英堂與崇德會等黃氏宗親組織,這些團體成 員不但高度重疊,而其組織中之董、監及理事等幹部亦常相互兼任,因 此這些團體間的關係相當緊密,彼此都會參加其各自舉辦之活動,以聯 繫同族之感情。

二、葉氏宗親會:台北市葉氏宗親會則於一九五八年向社會局登記成立,但 根據考證,葉氏宗親會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據時期成立之葉姓神明會,光 復後先後成立之「思源會」與「望慈堂後援會」也都是由台北市的葉姓 人士所組織成立之宗族團體。一九六七年葉姓祖廟遷建於台北市內湖地 區後,葉姓人士便將葉氏宗親會與葉氏宗祠予以合併,使台北市之葉姓 宗親皆能進主宗祠。現今宗親會組織與宗祠,因關係的密切,頗有不可 分別的趨勢。興建宗祠始終為各宗親會計畫發展的共同目標之一,以便 於宗親會舉行最為重要的活動:祭祀開台祖與始姓祖。宗祠本身也成為 各姓宗親平時聯繫感情、鞏固人際脈絡之重要場所。前文述及之每年農 曆三月十五日保安大帝誕辰時,大龍峒保安宮前依例由福建同安籍之各 姓人士舉辦酬神戲活動,葉氏宗親會每年必定捐獻作為演出之用,而每 月九日葉姓宗親會理監事聯席會議與聚餐中,除由各理監事輪流作主設

宴外,凡參加者又須出資作為宗親會常年經費之用。現今台北市葉姓宗 親會已成為萬華地區地方治理之不可或缺要角,並與當地宗教組織(保 安宮)結合,使血緣與地緣認同成為維繫整體社會秩序穩定之重要力量。

至於台灣其他縣市的宗親會組織與成員等結構及其所進行之活動,與台北市 大同小異。以下將舉桃園縣林氏宗親會之例,作為論述台灣其他縣市宗親會組織 發展之主要依據。

桃園縣林氏宗親會位於桃園市,會員結構較為年輕。於民國五十四年七月十 一日正式向內政部登記成立為社團組織,會址隨著理事長的更動而搬遷,前任理 事長林傳國先生由於時任桃園縣議會議長(現以卸任),因此會址即設於桃園縣 議會內。除了桃園縣林氏宗親會外,另外還有世界林氏宗親會、中華民國林氏宗 親會、台灣省林氏宗親會等。不過由於世界林氏宗親會成員與組織目前仍以台灣 地區為主,因此最近興起了將上述三個宗親會予以合併的呼聲。自從省虛級化 後,原有之省宗親會成員與全國林氏宗親會大多重疊,而由於核心幹部必須負擔 起宗親會的經濟壓力,因此省宗親會如今便面臨是否併入全國宗親會組織之問 題。

組織結構方面,依照法律規定,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桃園縣林 氏宗親會所有幹部連總幹事在內均為無給職,且必須認捐一定數額以維持會務運 作。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而理監事聯席會則為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本會 目前的主要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入會會費與常年會費)、宗親樂捐以及政府補 助等,財務收支每年約兩百萬左右,基本上入大於出因此無任何負債情況。

宗親會傳統的運作模式是以祭祀為主,以中壢地區的林氏宗親會為例,每年 定期(多半訂於媽祖誕辰)在中壢市內的媽祖廟進行祭祀與宗親聚會。早期鄉下 地區的喪葬活動地方性質色彩較重,甚至要求參與喪葬人士(例如抬棺者)必須 以宗親為主,而當喪家對喪葬事宜較為陌生或缺乏人力協助時,宗親會便於此時 提供協助,也藉此聯繫宗親之間的感情,同時發揮傳統社會中互助合作的精神。

因應現代社會的需求,宗親會除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登記成為正式之社團組織 外,組織運作更按照法律規定,將議事規則等現代化規範引入宗親會活動中,所 舉辦的活動也更為多元化,除傳統的婚喪喜慶及祭祀活動外,亦有舉辦康樂性活 動(如:歌唱大賽、宗親旅遊等)、服務性活動(如:發放宗親獎助學金、推動 婦幼安全宣導等),使宗親會之功能更加全面與現代化。同時也接受政府的補助,

配合進行相關活動。

不過林氏宗親會發展至今,在運作上跟其他縣市之宗親會面臨若干相同的問 題有待解決:

一、成員年齡偏高:目前除了林氏宗親會外,其他幾個宗親會在運作上均 面對了年齡老化、缺乏年輕會員加入使得會務運作較為缺乏活力等問題。

二、性別比率不均:傳統上宗親會成員大多以男性會員為多,近來桃園八 德地區雖然近年來亦有不少年輕女性加入,但由於婦女成員在結婚後,其子女多 半為非林姓人士,是否能同樣享有林氏宗親所擁有之宗親會資源(例如宗親會獎 學金)?則成為近年來有待加以檢討解決之問題。而最近某名冠有夫姓的林氏宗 親會女性成員,有意爭取地方分會的會長一職,但由於遭受內部反彈之故,被要 求需除去夫姓方可參選宗親會幹部一職,這方面也成為有待解決的棘手問題。

三、成員參與持續力不足:有少數會員因為經濟因素,往往享受到會員權 益受即停止參與宗親會活動。而部分領導人的領導風格,也使幹部推動會務方面

三、成員參與持續力不足:有少數會員因為經濟因素,往往享受到會員權 益受即停止參與宗親會活動。而部分領導人的領導風格,也使幹部推動會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