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取消等。請參閱 Leora Schiff and Fiona Murray, “Biotechnology Financing Dilemmas and the Role of Special Purpose Entities,” Nature Biotechnology (2004), Vol 22, p.277.

43 同註 31,頁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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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間資金合作之方式,促進國內生技產業之發展。而在快速上市 櫃制度方面,經濟部工業局則是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合 作,放寬設立年限短或營運績效尚未顯現之新興科技公司上市櫃的 審查標準,只要符合標準並取得工業局出具係屬科技事業且產品或 技術開發成功具有市場性之評估意見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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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科技事業』申 請上櫃,不需受到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之限制。最後在股東投資抵 減方面,2007 年通過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讓投資者得以取 得生技公司股票價款的百分之二十限度內,自其有應納營利事業所 得稅之年度貣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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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可鼓 勵資金投入相關產業。

從前述民間投資金額來看,2009 年的 262.8 億元恰好只能支持 一個新藥成功商業化(本論文第肆章已提到一個新藥的成功上市平 均需耗費 8 億美元),更遑論這 262.8 億元中只有約六分之一的比 例是用在新藥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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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恰好突顯出國內生技公司籌資規模的不足。

資金的不足有許多原因,但籌資工具種類單調或許可算是一個重要 因素,過少的工具無法滿足各種資金不同的風險容忍度,進而降低 資金投入的意願。為進一步瞭解國內上市櫃生技公司籌資狀況,本 論文依各公司 2009 年年報或公開說明書,整理相關資訊如表 3-4:

44 審查標準及相關流程可參閱 http://www.otc.org.tw/ch/link/tech_ipo.php。(最後拜訪日:

2011/05/04)

45 請參閱「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

46 同註 31,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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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債,其籌資多以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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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本論文將基於國內實務狀況及發展可行性,選擇 Puttable Stock 做為後續探討之主體。

47 此點亦可從資產負債表中的現金占資產比率偏高得到印證,如中裕新藥占 32%、合一生技占

61%、慕德生技占 65%等。因此類生技公司無營收,故其帳上的大量現金來自於溢價發行之股

票,而這些現金將做為公司未來數年生存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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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台灣生技企業特殊籌資工具之探索性研究

相較已進入成熟階段的電子產業,台灣的生技產業目前仍在發 展階段。何時會有一家足以媲美台積電的生技公司誕生,進而帶動 整體生技產業的蓬勃發展,一直是產官學研各界努力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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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 可諱言的,資金在這過程當中必然扮演重要的角色。

資金的取得必頇藉由籌資工具為之,不管是以股票或債券等形 式。在現行金融法規下,台灣生技公司能使用的籌資工具與一般公 司無異,但實務上因為初期無營收或營收少之特性,導致生技公司 能使用的工具種類更為限縮。台灣是否要為新興科技產業擴充更多 元的籌資工具?這是一個需通盤檢討金融制度的大哉問,本論文不 擬於此探討。作者有興趣的是,既然國內的生技公司大都採權益融 資,那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一次募得更多的資金,以避免股本被不 斷稀釋?更進一步地,這個方法也能為生技公司、發行商及投資者 創造三贏的局面,真正協助相關產業得以快速創造競爭優勢。

本章將基於台灣金融環境現況與發行可能性,選擇 Puttable Stock 為適合國內發展之特殊籌資工具。然後以「鴻亞生物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 」( 以下 簡 稱鴻 亞生 技) 為 個案 公司 ,假 定 其想 利用 Puttable Stock 進行籌資,探討相關定價模型該如何建立?應選擇何 種模式發行?需進行哪些必要流程?定價參數相互影響程度有多 深?是否存在法規障礙?這些疑問都會因個案公司的真實存在性與 法規環境的複雜性而有深入的分析。

48 現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即認為只要生技業的台積電出現,便可帶動周邊供應鏈的發展。請參

閱 工商時報,”翁啟惠:培養生技業的台積電 只要有重要新藥上市,周邊供應鏈就會跟著出

頭,所以要有明確目標”,A10/生技醫療,2009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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