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二、研究對象視力保健態度會因各基本變項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 異。
三、研究對象視力保健行為會因各其基本變項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 差異。
四、研究對象視力保健知識、態度與行為彼此之間呈顯著相關。
五、研究對象的基本變項、視力保健的知識、視力保健的態度能有 效預測其視力保健行為。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定義之研究對象為中學生。
中學生:指中國大陸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某五所初中2019年度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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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學生。
二、 基本變項
本研究定義的基本變項為性別、個人學業成績、當前是否近視以及 參加課外輔導班情況、3C產品使用情況、近距離讀寫情況和戶外活動情 況的等用眼行為相關影響因素,操作型定義如下所述。
(一) 性別
本研究定義之性別為生理性別,分男生、女生。
(二) 個人學業成績
本研究定義之個人學業成績為學生自我感覺在全年級的成績排名。
(三) 當前是否近視
本研究定義之當前近視情況為研究對象至醫院找專業醫師進行散瞳 劑後眼光得出的是否有近視的診斷。
(四) 參加課外輔導班情況
本研究定義之課外輔導班為在學校生活以外,對青少年進行各種教 育活動的機構。這些機構有固定教育場所,及穩定師資(中國國務院辦 公廳,2018),為在學校的義務教育之外,由家長額外支付輔導費用進 行與學校教學之考試內容相同或相關的需長時間近距離用眼之教學學習 活動。本研究中課外輔導班時數指研究對象最近一週內參加課外輔導
(不包括戶外類型才藝班及室內需要大量運動的才藝班,如籃球、武術 等)的總小時數。
(五) 3C產品使用情況
所謂「3C」,是將電腦(Computer)、通訊(Communication)和 消費電子產品(Consumer Electronic)三類電子產品的簡稱(MBA智庫 百科,2016)。
本研究定義的3C產品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電視、
平板電腦、掌上遊戲機等所有帶熒幕且需要長時間近距離用眼進行操作 的產品(李佩芬,2017)。3C產品使用情況指研究對象每週使用3C產品 的總時數。該總時數的計算方式,是以週一至週五(平日)及週六、週 日(假日)之3C產品使用總時數加總計算而得,計算公式如下:3C產品 使用總時數=週一至週五(平日)之平均每天3C產品使用時數×5+週六、
週日(假日)之平均每天3C產品使用時數×2。
(六) 近距離讀寫情況
本研究定義之近距離讀寫包括:看書、寫作業等一系列非螢幕需要 長時間近距離用眼進行的活動(曾小玲,2012)。近距離讀寫情況指研 究對象每週近距離讀寫的總時數。該總時數的計算方式,是以週一至週 五(平日)及週六、週日(假日)之近距離讀寫時數加總計算而得,計 算公式如下:近距離讀寫總時數=週一至週五(平日)之平均每天近距 離讀寫時數×5+週六、週日(假日)之近距離讀寫時數×2。
(七) 戶外活動情況
本研究定義的課間戶外活動為整個課間內處於離開教室到戶外進行 戶外活動的狀態(Wu, Tsai, Wu, Yang, & Kuo, 2013)。戶外活動情況指研 究對象每週到戶外進行身體活動(不包括在戶外使用3C電子產品)的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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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該總時數的計算方式,是以週一至週五(平日)及週六、週日
(假日)之戶外活動時數加總計算而得,計算公式如下:戶外活動總時 數=週一至週五(平日)之平均每天戶外活動時數×5+週六、週日(假日)
之戶外活動時數×2。
三、 視力保健知識
本研究中指研究對象對於近視防治正確知識之瞭解程度,其表示為
「學生視力保健相關調查問卷」中知識測驗部分所測得的分數,得分愈 高,表示研究對象對於視力保健知識瞭解程度愈高;得分愈低則反之。
四、 視力保健態度
指研究對象對於視力保健之看法,表示為「學生視力保健相關調查 問卷」態度量表所測得的分數,分數愈高表示對於視力保健的態度愈正 向積極,得分愈低則反之。
五、 視力保健行為
指研究對象視力保健之具體行為,表示為「學生視力保健相關調查 問卷」中行為量表所測得之分數,得分愈高,表示研究對象落實視力保 健行為愈佳,得分愈低則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