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所需增進之社交技巧,選定與其相關之繪本,並透過研究者自編之「社交技 巧觀察記錄表」,以探討繪本教學對增進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之成效。希望能 幫助聽覺障礙幼兒增進其社交技巧,進而表現出適當的社交行為,並期望藉由本 研究提升研究者本身的教學專業。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將探討繪本教學是否能增進聽覺障礙幼兒之社交 技巧,本節就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說明如下:
一、研究目的
依據上述研究動機,提出下列研究目的:
(一)探討繪本教學對增進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之立即成效。
(二)探討繪本教學對增進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之維持成效。
(三)探討教師與家長對本繪本教學之滿意度。
二、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提出下列待答問題:
(一)繪本教學對增進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之立即成效為何?
(二)繪本教學對增進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之維持成效為何?
(三)教師與家長對本繪本教學之滿意度為何?
第三節 名詞詮釋
本節就本研究之重要名詞「繪本教學」、「聽覺障礙幼兒」、「社交技巧」與「滿 意度」,分別說明如下:
一、繪本教學
繪本是一種以圖畫為主、文字為輔的書籍,或是僅有圖畫的書籍,中文兒童 文學分類當中定義繪本中的圖畫須佔整本繪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李君懿,2010;
林敏宜,2000)。
本研究之繪本教學採小組教學,教學對象為新北市某國小附設幼兒園之六位 幼兒,其中包含一名小班聽覺障礙幼兒。繪本的選擇以研究對象的目標行為作為 依據,選擇包含與禮貌、溝通技巧、交朋友技巧與分享等相關的繪本內容。活動 內容包含繪本講述、討論、分享,以及相關綜合活動,例如團體遊戲、學習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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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與演練等方式進行。
二、聽覺障礙幼兒
依據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第三條第三款所 稱聽覺障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 受到限制者。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平 均值,六歲以下達21 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 25 分貝以上。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後 認定。
本研究之聽覺障礙幼兒為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聽覺 障礙幼兒,並領有輕度聽覺障礙手冊,且安置於新北市某國小附設幼兒園普通班 之幼兒。
三、社交技巧
王欣宜(2006a)指出社交技巧是個體與他人互動時表現出的適當行為,包 含語言與非語言的技巧。語言包含:表達、溝通與主動能力;非語言包含眼神、
表情與姿勢(林香秀、張景然、劉郁玨,2013)。
本研究依據研究者平日觀察研究對象的發現,將研究對象較需增進之社交技 巧作為本研究之目標行為,分別為「我會交朋友」、「我會一起玩」、「我會借用與 分享」與「我會等待」四項。並利用研究者自編之社交技巧觀察記錄表,了解研 究對象在社交技巧上的變化。
四、滿意度
滿意度為接受服務後,顧客在預期與實際程度間做出的評價(洪苙溱,2013)。 各研究常用來測量人們對產品、工作、生活品質等的看法(侯錦雄、姚靜婉,1997)。
本研究之滿意度指本研究研究對象之教師與家長對於本繪本教學的看法,以 研究者自編之繪本教學滿意度回饋問卷(附錄四)之作答得分表示,本問卷採李 克式量表(Likert Scale)中之五點評定量表,包含「非常同意」5 分、「同意」4 分、「尚可」3 分、「不同意」2 分、「非常不同意」1 分,得分越高代表其對本繪 本教學滿意度越高;反之,則滿意度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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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研究目的、研究對象的特質蒐集相關文獻。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 節為探討聽覺障礙幼兒之身心特質;第二節為探討聽覺障礙幼兒之社交技巧;第 三節為探討繪本教學之相關內涵;第四節為探討繪本教學與社交技巧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聽覺障礙幼兒之身心特質
聽覺障礙會影響個體察覺或辨識聲音,是一種無法從外表看出來的障礙,常 用聾或重聽來形容(Smith, Polloway, Patton & Dowdy,2001)。本節將探究聽 覺障礙幼兒之身心特質,並討論聽覺障礙之定義、類型、身心發展與學習特質,
將有利於教師教學與課程設計。
一、聽覺障礙之定義
聽覺器官包含外耳、中耳、內耳、聽神經與聽中樞,可接收聲音,但若任一 部分損傷,則會造成聽覺障礙(張蓓莉,1992)。聽覺障礙可能因基因、胚胎發 育不全、生病或意外而造成(李宗憲、羅意琪,2018;劉心箖,2006)。林鴻清 等人(2004)指出臺灣每一千位新生兒中,有一位是兩耳重度聽覺障礙;每一千 位新生兒中,有三至四位有輕度或一耳聽覺障礙。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2019b)資料顯示,在融合班中,聽覺障礙幼兒人數為 541 人,是學前階段障 礙類別中人數第三多的,位於發展遲緩幼兒與自閉症幼兒後,可見,聽覺障礙幼 兒在幼兒園裡是較常見的障礙類別。
依據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第三條第三款可 知聽覺障礙幼兒指的是因聽覺器官受損達21 分貝,而無法有效進行與聽覺相關 活動者。而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2017)第五條也依據聽覺 器官受損的分貝程度,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聽覺障礙。
綜合以上所述,聽覺障礙是因為部分或全部聽覺器官損壞而致使人無法有效 聽到聲音,而造成聽覺障礙的原因可分為遺傳與環境。近年來,在幼兒園融合班 裡,聽覺障礙幼兒是常出現的,因此,教師須具備相關知能,以幫助聽覺障礙幼 兒適應融合班環境。
二、聽覺障礙之類型
依據聽覺器官障礙的部位,可將聽覺障礙類型分為傳音性、感音性、混合性 與中樞性聽覺障礙(蕭金土,2005)。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王淑娟,2010;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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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而不敢說話(利文鳳,2006;林寶貴,1994; Keilmann, Limberger&
Mann,2007; Smith et al.,2001),缺乏與人互動的經驗下,使聽覺障 礙幼兒在人格特質上可能出現自我感覺孤單、內向、衝動、自私、自信 文鳳,2006;李芃娟,2012)。以下說明聽覺障礙幼兒之學習特質:
(一)以視覺學習:聽覺障礙幼兒因聽力上的限制,較一般幼兒依賴視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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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造成其不能有效轉換抽象概念,如四季的變化與特徵,若能給予聽覺 障礙幼兒多元的感官經驗(視、聽、嗅、觸與操作),將能幫助其發展 抽象概念(張蓓莉,1992;黃佳怡,2012;劉秀丹、黃玉枝,2018;蕭 金土,2005)。
(三)善於記憶與模仿:聽覺障礙幼兒會將知識停留在記憶的階段,較無法進 入更高層次的思考(利文鳳,2006)。
(四)容易分心:聽覺障礙幼兒的因聽取能力不佳,在教室時,常會出現不專 心的狀況,若持續進行聆聽活動,聽覺障礙幼兒會選擇退出此活動(黃 佳怡,2012; Smith et al.,2001)。
(五)假裝聽懂課堂內容:聽覺障礙幼兒不管有無聽懂教師所說的話,都會習 慣性以點頭的方式回應(林曉萱,2015)。
綜合以上所述,學習多半是經由口語傳遞,但聽覺障礙幼兒的聽取能力較弱,
若只透過口語教學,會造成聽覺障礙幼兒在學習時,產生聽覺疲累、出現上課不 專心的情況或是聽不懂教師在說什麼。且聽覺障礙幼兒在學習較抽象的概念會產 生困難,而社交技巧概念較為抽象,透過口語說明,不一定能讓聽覺障礙幼兒充 分了解,加上聽覺障礙幼兒對於環境中的聲音、物品等較為被動,長期下來,可 能導致聽覺障礙幼兒對自我了解較為負面,也容易造成與同儕互動產生困難。因 此,提供視覺輔助學習對聽覺障礙幼兒來說是很重要的,繪本充滿圖畫,是提供 大量視覺的書籍,能將社交技巧以圖畫具體的呈現,且包含多元主題,再透過教 師的引導,能更清楚的傳達繪本內容。因此,適時提供繪本教學,能有效幫助聽 覺障礙幼兒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