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君臣上第三十

在文檔中 管 子 (頁 121-126)

      

君臣上第三十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为人臣者,比官中之  事,而不言其外。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  者惑。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  表而令之止也。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  官化下者,明君也。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  从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 

则邪者可知也。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  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  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  以私论,而以事为正。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 

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  者,不得败也。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  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  厚,而民不慕也。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  不疾也。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  事也。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 

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 

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  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明也。下之事 

管子      ・117・ 

 

上不虚,则循义从令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 

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  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 

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  :“ 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 

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  。” 民性因而三族制也。夫为人  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 

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  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  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 

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  令而动者也。是故,人君也者,无贵如其言,臣人也者,无爱  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相守之。 

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筴籍  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论材、量能、谋德、而  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为人君者, 

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  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  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 

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则不公矣。人君  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  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  以纳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顺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不  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是以为人君者, 

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  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  败事,不可胜救也。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 

管子      ・118・ 

 

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 

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  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  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缫。下及上  之事,谓之胜。为上而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  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   

    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  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  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 

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行公  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奸心之积也,其  大者有侵偪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 

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  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  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  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踰轨而  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  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絻,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 

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着久而为  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天子出令于天下, 

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 

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  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从顺独逆,从正独辟, 

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  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 

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庆之于长老,此道法 

管子      ・119・ 

 

之所从来,是治本也。是故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  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  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  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相总要  者,官谋士,量实义美,匡请所疑。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  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 

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道者诚人之姓也。非在人也。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  也。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 

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也。夫道  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 

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  道法而轻其国也。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  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是以其所欲者, 

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 

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  也。   

    是故将与之,厚惠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  能振。厚惠不能供,声实有闲也。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  其利,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威罚之制,无踰于民。 

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 

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   

    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  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 

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  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虽有明 

管子      ・120・ 

 

君,百灸之外,听而不闻,闲之堵墙,窥而不见也。而名为明  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  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 

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  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  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 

                                 

管子      ・121・ 

        

在文檔中 管 子 (頁 1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