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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安裝實例

第三章 火警探測器效能比較分析

第四節 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安裝實例

由上節實驗結果已可得知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其靈敏度高於光 電式局限型偵煙探測器,但安養及長照服務機構內,無論是烹煮食物 之油煙,或是燃香的煙,均有可能造成靈敏度極高之吸氣式偵煙探測 系統之作動而誤報,故設置在安養及長照服務機構內之吸氣式偵煙探 測系統,其靈敏度應依不同的場所而個別調整。

本研究以台北市一處安養長照服務機構為例,於該機構現場設置 一套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希冀藉由此系統之裝設,在長期監控下,

以了解該機構若將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設定在極高靈敏度 (< 0.8 % obs /m)的條件下,是否容易造成誤報,藉此證明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 設置在安養長照服務機構之可行性。該機構平面圖及吸氣式偵煙探測 系統配置圖如圖 3-12 所示:

圖 3-12 安養機構平面圖

圖 3-13 寢室 F 內採樣吸入孔配置示意圖

(圖 3-12、圖 3-1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及警報閥值設定參數如表 3-2 所示。由於安養及長照服務機構內部有 許多住民,因此安裝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時必須考慮減少對住民之影 響,同時,施工時將採樣管安裝於天花板上,以維持機構天花板原本 外觀,如圖 3-14~3-18 所示。

表 3-2 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參數設定表 安裝日期: 2017/05/22

採樣孔數: 4 個

警報閥值: 1. 預警級別(橘色線):0.10% obs /m 2. 行動級別(粉紅色線):0.15% obs /m 3. 火警級別(紅色線): 0.20% obs /m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4 主機及採樣管安裝施工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5 走廊區(A 點)採樣管安裝施工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6 住房區(D 點)採樣管安裝施工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7 採樣吸入孔安裝完成圖(左 A 點;右 B 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8 採樣吸入孔安裝完成圖(左 C 點;右 D 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日安裝完成後,至 6 月 8 日止,共有兩次之紀錄超過預警級別(橘色 線,0.10% obs /m),如圖 3-19 所示。

圖 3-19 採樣煙霧濃度歷史資料圖(106/05/22~106/06/08) 第一次超過預警級別是 6 月 3 日晚間 22:00 左右,煙霧濃度從 22:00 開始上升,22:50 左右到達峰值後開始下降,至 23:30 左右 完全消散,歷時約 1 個半小時左右,如圖 3-20 所示。經詢問現場人 員,稱該時段廚房可能有烹飪活動。

圖 3-20 採樣煙霧濃度歷史資料圖(106/06/0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擷取主機內部儲存之採樣煙霧濃度歷史資料至 10 月 5 日 為止,大約四個半月的歷史紀錄後,由紀錄可知超過預警級別(橘色 線,0.10% obs /m)的次數總計有 36 次,其中若以警報閥值 0.40% obs /m 為分界,可發現低於警報閥值 0.40% obs /m 的次數為 21 次,佔總 計次數之 86.11%,高於警報閥值 0.40% obs /m 的次數為 5 次,佔總 計次數之 13.89%。此結果表示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初始設定警報閥 值過低,導致每個月平均有 8 次作動的機率,故依據數據紀錄,本研 究建議將目前設置於安養及長照服務機構現場的吸氣式偵煙探測系 統參數進行調整,如表 3-3 所示,以契合現場使用條件。

表 3-3 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參數更新設定表

警報閥值 警報閥值原設定值 建議調整設定值 預警級別(橘色線): 0.10% obs /m 0.40% obs /m 行動級別(粉紅色線): 0.15% obs /m 0.45% obs /m 火警級別(紅色線): 0.20% obs /m 0.50% obs /m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4 超過最高警報閥值累計次數表

警報閥值 超過最高警報閥值累計次數 比例 0.50 % obs /m 2 次 5.56%

0.40 % obs /m 3 次 8.33%

0.30 % obs /m 6 次 16.67%

0.20 % obs /m 10 次 27.78%

0.10 % obs /m 15 次 41.6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3

6

10

15

0.50 % obs /m 0.40 % obs /m 0.30 % obs /m 0.20 % obs /m 0.10 % obs /m

圖 3-22 超過最高警報閥值累計次數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因各安養長照服務機構之平面、隔間與區域配置均不同,故若是 安養長照服務機構設置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應依需求個案設置,並 藉由歷史紀錄調整該安養長照服務機構適合的偵煙靈敏度,或是調整 採樣吸入口設置位置,避免經常性誤報,影響安養長照服務機構工作 人員與住民生活品質而強制關閉該系統,導致失去設置吸氣式偵煙探 測系統之功能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