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生涯發展係個人在一生中經歷一系列之個別且有關之經驗,並 不斷地發展之過程。(葉文正,民 85)
Super(1976)認為生涯是生活裡面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和歷程,
統整個人一生中各種職業和生活的角色,並由此表露出其獨特的發展型 態。
羅大涵(民 80)則認為隨著科技與生產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因應社 會結構的轉變與勞動市場的就業需要,生涯訓練已逐漸受到重視。生涯 發展方案是基於終身學習的理念,因應個人在不同生涯發展階段的需 要,協助達成其生涯目標。
金樹人(民 87)指出生涯一詞所涵蓋的三個重點:
(一)生涯發展是一生中連續不斷的歷程。
(二)生涯包括和家庭、學校、社會與工作有關活動的經驗。
(三)這種經驗塑造了獨特的生活方式。
生涯發展(career development)的意義,有其進化歷程:1950 年代以前,稱為「職業發展」(vocation development)重視的是職業 選擇,強調如何將個人特質與工作條件加以配合。1950 年代以後,將 其意義擴大,開始重視人一生的生涯發展與事業的追尋。1960 年代學 界對「生涯發展」概念之討論益深,並逐漸取代了「職業發展」…,其 著重的是個人長程生涯選擇之過程與決定,並認為影響個人生涯型態的 是能力、技能、價值及興趣等心理特質。至 1970 年代,由於企業意識 到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逐漸重視員工的自我實現,關心員工的生涯 發展,期使員工的發展與組織的目標相互配合,遂有生涯發展的倡導。
(辛秋菊,民 82;陳怡靜,民 90)
葉文正(民 85)在對中部地區員工工作價值觀與生涯發展需求之
相關研究中,歸納出員工對生涯發展需求的程度依次爲:教育與訓練需 求、自我評估需求、生涯路徑需求、生涯資訊需求、生涯諮商需求。(葉 文正,民 85)
而江文雄認為(民 88)全方位的生涯規劃至少應包括下列四個領 域,但各個領域中的生涯選項任務(例如:適合、想擁有、可以做、想 要做、應該做的…),則因人而異,可有所增刪調整:
一、 繽紛生活路:例如,美滿婚姻、和諧家庭、健康休閒、消費理財、
社交文化、人際關係等。
二、 快樂工作路:例如,紓解壓力、精益求精、尋找樂趣、追求創新 等。
三、 豐富學習路:例如,心智修養、自我進修、短期進修、在職進修、
教學相長、藝能專精等。
四、 職涯成功路:例如,終身擔任本職、晉升行政主管、專長上求發 展、轉任民間企業等。
生涯規劃的重要性在於:清楚了解自己、釐清人生方向、做好生涯 準備、有效運用時間、預防生涯危機、活得積極充實、活出快樂人生。
(江文雄,民 88)
欲做好生涯規劃,必須掌握的前提有:主角是自己、願意接納及改 變自己、有旺盛的企圖心及注意力、規劃自己要量力適性、隨時定位再 有所為的自我上、兼顧妻兒的意願、用心體會、付諸行動。(江文雄,
民 88)
而生涯規劃的步驟是:先覺知、有意願、量己力、衡外情、訂目標、
找策略、重實踐、善反省、再調整、重出發的循環歷程。(江文雄,民 88)
Super(1976)指出:生涯是各種生活裡,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與
歷程,統合個人一生中的各種職業與生活角色,由此所表現出個人獨特 之自我發展型態,生涯也是人生自青春以迄退休以後,一連串有酬或無 酬職位之綜合,甚至也包括了副業、家庭與公民之角色。(Super,1976;
詹瑜蕙,民 89)
而生涯可概分為狹義與廣義:
生涯是生活中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與過程,為個人在教育、工作、
家庭、社會生活中所扮演的各種角色的總合,由此塑造成獨特的生活方 式。(林幸台,民 76)
生涯發展是指個體發展與調整:例如,自我與生涯的認同、計劃與 生涯成熟的過程。生涯發展之進行可能是平順的或曲折的、積極的或消 極的。(Herr & Cramer, 1992 ; 詹瑜蕙,民 89)
林哲岳等(民 83)強調公營事業民營化執行時最大阻力,乃在於 員工抗拒民營化的心態,因此對員工之溝通作法可由兩方面著手:1.
加強對公司長短期發展方向之宣導,以安定員工心情,使其明瞭公司未 來發展遠景。2.著重於員工士氣的提升與過渡時期員工工作的安排,以 確保員工權益。並可以公開舉辦說明會等方式,依民營化進度進行對員 工進行階段性的溝通工作,以化解員工對民營化之排斥與太多的無知疑 懼,對優秀人才則需加以勸留,以避免形成人才外流,甚至造成「劣幣 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現象。
政府爲減少民營化對公營事業同仁工作權益的衝擊,協助民營化離 退員工盡速重回勞動市場,於民國 86 年特別制定「民營化員工轉業訓 練與就業輔導實施計劃」,擬藉由公營事業、就業服務體系和職業訓練 體系的通力合作,來提升民營化員工之就業安全。(俞慧芸、李正芳,
民 89)
民進黨在 1998 年競選綱領(民進黨網頁,民 89)中,則主張國營 事業民營化,應以全民獲利,提高事業的經營效率,促進經濟成長為目 的,其中一項政策則為設立「國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委員會」以制定合理 的市場開放規範 --由民意機關、學者專家、勞工代表等組成,監督民 營化過程的公平性,以保障勞工與民眾權益。民營化的配套措施主要是 訂定相關的市場規則,評估民生必需之資源自由化步驟,以及産業可能 受到衝擊,調整民營化的方式,於相關法令中有所規範,訂定各産業內 公平、自由競爭的市場法則,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令,使市場 的開放與民意及產業發展利益相結合。
陳保光(陳保光 2,民 89)在分析中華電信民營化時之全民釋股與 海外釋股問題時指出:從過去已經民營化的國營事業不論是中華工程、
中石化和台機的個案看來,政府單位與新雇主間對於保障員工權益的規 範幾乎是微乎其微,過去財團所意圖染指的利益在於土地開發帶來的利 潤,財團變相掏空資產不經營本業一直為反對黨營事業移轉民營化的人 士所詬病;根據瞭解,這一次中華開發銀行積極介入中華電信民營化作 業規劃,以中華開發目前已持有四家民營大哥大的股份而言,不顧利益 迴避原則,以低於國際標準價格搶奪中華電信釋股規劃顧問,也讓外界 質疑民營化政策反而有讓黨營事業名正言順不經立法監督,輕易擴大勢 力意圖併吞電信大餅之嫌。
又新國有政策(民 88)一書中,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及其施 行細則、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經 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經濟部所屬事業退休、
撫恤及資遣年資計算辦法等法條內容,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移轉民營 時員工權益補償之專案及內容整理如表 2-4-1:
表 2-4-1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員工權益補償之專案及內容
表 2-4-1(續一)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員工權益補償之專案及內容
表 2-4-1(續二)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員工權益補償之專案及內容
表 2-4-1(續三)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員工權益補償之專案及內容
20-24、25-29)。
0.7:獎金按月薪七折計算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