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工會之形成及其影響

汪明生、曾錦祥(民 89)在研究推動 BOT 與可能遭遇之困難時指 出:公營事業民營化不只是商品及資本市場秩序的重整,且是勞動市場 和勞資關係的變化,以及資源的社會分配問題,無疑再度彰顯臺灣社會 多元論述的可能性。惟工運團體則掀起反民營化旗幟,挑戰了過去私有 化論述中被漠視的議題,如主張「新國有化政策」,維持國營、經營自 主、產業民主、國會監督、計劃契約與社會正義等原則,其改造綱領爲:

「政府應停止民營化政策,賦予國營事業更大的經營自主權,並讓員工 參與經營管理;國營事業應受國會而非行政機關之監督,國會可以設定 績效目標,但是法令必須鬆綁;而在自由化之過程中,應促使民營之競 爭者落實勞動法令,共擔社會福利責任,以維社會公平。」這種反民營 化的抗拒浪潮耗費了巨大的社會成本。

在國營事業勞雇關係方面,國營事業人員依法擁有所謂的「勞動三 權」:勞工的團結權(工會組織)、協商權(團體協商)及爭議權(勞資 爭議),可以組織工會,此與其他公務員有很大不同。有了工會組織之 後,勞工自然可依法行使各種權利。但是國營事業工會又比民營企業工 會有力又有利。有力的原因是:在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下,國營事業沒 有真正的資方,所有各級主管即便是董事長、總經理,都是受雇者,只 是受政府僱用來行使管理權而已,成本高低、盈虧多寡不像民間企業有 資方壓力,必須斤斤計較,因此各級主管心態上較不願跟工會對抗,甚 至對工會需要的辦公場所、人力、物力支援也較不會計較,更遑論類似 台電、中油等操縱國內重要能源的供應,工會的力量更是其他工會難望 其項背。為凝聚反對民營化的力量,各部會及省府所屬事業近三十個工 會先於一九九五年間組成所謂「公營事業工會全國聯合會」,藉以推動 反對與對抗私有化運動、追求產業民主的立法、對彼此的訴求相互支

援,並舉辦座談會促成工會間的交流等。近年來並另行成立「全國產業 總工會推動籌備委員會」,繼續以集體力量向政府部門提出抗議與訴 求。前者的主要目標在反對私有化間節反對並提出開放產業競爭及推動 產業民主制度(應派工會代表進入董事會,讓工會參與事業經營決策,

以促進事業正常經營及保障員工權益,後者則在於保障民營化員工作權 及勞動條件、檢討民營化方式,防止財團化及黨營化、檢討是否為企業 改造的萬靈丹、是否會造成資本市場資金排擠衝擊鬆綁管理公營事業法 令支援各公營事業工會(方又南,民 85;鄭溫清,民 88)

臺灣勞工陣線聯盟根據中石化、中鋼、台機鋼品廠、台機船舶廠在 移轉民營時從業人員各自爭取所得之特別優惠整理如表 2-5-1:

表 2-5-1 各事業單位(中石化、中鋼、台機鋼品廠、台機船舶廠)在移轉民營時

(84.04.11)往前推六個月計算,公式如下:

﹝(八十四年獎金*297/365)+(八十三年獎金*68/365)﹞/12*年資基

表 2-5-1.(續)各事業單位(中石化、中鋼、台機鋼品廠、台機船舶廠)在移轉 民營時從業人員各自爭取所得之特別優惠

1.薪資 東南水泥保證員工薪資不變。

2.優惠資遣 簽約後五年內,至少六個月辦理一次優惠資遣。

台 機 船 舶廠

3.工作權保障 需繼續經營十年以上。

若需遷廠,地點必須在高雄縣市內。

資料來源:臺灣勞工陣線(民 88)整理而得

張晉芬曾藉由分析台汽客運勞工被資遣的過程,檢視臺灣公營事業 私有化和組織困境對於勞動市場和勞資關係的影響、勞工自動選擇離職 的原因以及其中管理權威的運用,她研究發現(張晉芬,民 88):為了 解決嚴重的虧損問題,藉著公營事業私有化政策的推動,台汽在 1996 年底裁減了 2400 多名員工。在官方拒絕為台汽的未來定位、省議會也 支持私有化的情況下,工會的抗爭能量被嚴重壓縮。在為員工爭取最佳

「出走」條件的妥協策略下,工會意外的成爲幫助公司達成人力裁減任 務的功臣。此外,雖然台汽高層宣稱資遣是一個自願選擇的決定,但是 根據主、客觀的資料分析,管理權威的操弄是使得資遣能夠達成官定目 標的一個重要因素。

台灣過去的工會組織率相當低,特別是公營事業工會皆掌握在執政 黨手中,隨著政府推動民營化政策,公營事業工會紛紛自主化,並且試 圖在民營化過程中扮演監督及捍衛員工權益的角色,成為台灣工會組織 的加成力量。但是完成民營化後,由於民營化企業較易對工會採取高壓 手段,甚至無視勞動法令規定,對工會幹部進行迫害。對於工會之組織 運作有長遠不利的影響。(中華電信民營化研究小組網頁,民 89)

站在勞工的立場,中華電信工會指出:中華電信公司釋股比例不斷 調高只是為了填補財政破洞,未來海外釋股賤賣國家資產的所得,將一 一納入國家預算的編列中,以中華電信資產體質長期以來都呈現高度成 長的經營看來,對於平衡國家財政預算赤字將有不少的助益,此外電信

工會對於國內全民釋股的做法也深表問題重重,工會認爲全民釋股間接 帶給企業財閥有機可乘的壟斷機會,透過收購委託書的方式將造成財團 併吞搶食散戶股東的權益。昔日國營電信事業存在著特殊的歷史背景、

背負政策性任務,但是龐大的資産盈餘還是能夠為國家提供公共建設之 用,民營化後所創造的利潤則都將納入財團所有。(中華電信民營化研 究小組網頁,民 89)

工會反對民營化的基本癥結仍在工作權之確保,長期而言,須從我 國社會政策中失業救濟與就業輔導制度方面著手,近期而言,為推動民 營化工作,除使員工瞭解,先使公司鬆綁,業績突破發展,才是員工工 作權的最佳保障之外,列入移轉民營事業實需確實依據員工之需要推動 員工生涯長程規劃、專長訓練等工作,並誠心與員工溝通,以和員工取 得民營化後共存共榮的共識。(陳心玲,民 87)

此外工會也對民營化勞工權益補償辦法感到不平,認為行政院以將 近二十年前的資料來評估中華電信的資產總額,將總資產低估對於勞工 補償是有失公允的,再者以目前公司內擁有三萬五千名員工來計算,未 來民營化後,如何安排所有勞工的出路?勢必將衍生新一波的勞資糾 紛。電信工會並非極力反對民營化,但是研究過國內數個國營事業民營 化後的例子,工會對於政府的做法還是不具信心。(中華電信民營化研 究小組網頁,民 89)

而台鐵之火車駕駛人聯誼會在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一日勞動節時曾 發動一千三百多位火車駕駛集體休假罷駛,而引發南北鐵路交通癱瘓、

三時六萬旅客行不得也的窘境。(傅依傑,民 77;林忠正,民 77)

台鐵工會主張下列事項並列入為其會員大會之中心議題(吳興仁,

民 92):

一、 員工權益的保障為第一優先,確保身分權,反對裁員、資遣、勞

動條件應維持不變。

二、 確保台鐵永續經營,保障員工工作權。

三、 支持台鐵改革,提昇服務品質,反對圖利財團的公司化。

四、 台鐵改制的任何變動事項須經工會同意。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