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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設計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506 (頁 69-0)

根 據 研 究 架 構 , 本 研 究 使 用 的 問 卷 共 分 三 類 : 影 響 贊 助 因 素 考 量 問 卷 、 運 動 贊 助 網 路 媒 合 平 台 之 資 訊 需 求 問 卷 以 及 使 用 者 可 行 性 評 估 量 表 。 唯 有 使 用 者 可 行 性 評 估 量 表 為 一 次 性 量 表 , 其 餘 二 者 為 D e l p h i 法 問 卷 。 由 於 本 研 究 採 用 典 型 D e l p h i 法 , 第 一 回 合 問 卷 調 查 , 主 要 目 的 在 歸 納 專 家 間 多 元 的 看 法 , 以 第 一 回 合 專 家 意 見 為 基 礎 , 發 展 為 第 二 回 合 之 後 的 問 卷 。 因 此 在 第 一 回 合 的 贊 助 考 量 因 素 問 卷 與 資 訊 需 求 問 卷 , 根 據 文 獻 探 討 題 供 大 略 的 問 卷 題 項 , 並 在 問 卷 說 明 中 期 望 專 家 依 照 自 身 的 專 業 背 景 , 提 出 認 為 重 要 的 考 量 因 素 以 及 資 訊 需 求 , 第 一 回 合 問 卷 與 使 用 者 可 行 性 評 估 量 表 內 容 請 參 照 附 件 二 。 以 下 針 對 個 問 卷 之 設 計 說 明 之 :

一 、 影 響 贊 助 因 素 考 量 問 卷

根 據 蕭 嘉 惠( 1 9 9 5 )關 於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對 於 贊 助 之 考 量 因 素 的 分 類 , 再 參 考 過 去 的 文 獻 , 將 影 響 贊 助 考 量 因 素 主 要 分 成 :( 一 ) 內 在 因 素 ;( 二 ) 整 體 環 境 因 素 ;( 三 ) 外 在 因 素 - 企 業 評 估 運 動 贊 助 ;( 四 ) 外 在 因 素 - 運 動 組 織 評 估 贊 助 企 業 。 以 下 分 別 詳 細 敘 述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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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內 在 因 素

此 部 份 主 要 探 討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對 於 運 動 活 動 的 自 身 條 件 , 包 含 : 1 . 組 織 的 目 標 對 方 ( 指 運 動 組 織 或 贊 助 企 業 ) 之 契 合 程 度 、 2 . 組 織 形 象 與 對 方 之 契 合 程 度 、 3 . 組 織 規 模 的 大 小 、 4 . 贊 助 該 活 動 是 否 可 以 盈 利 、 5 . 高 階 主 管 對 於 運 動 贊 助 的 認 知 、 6 . 組 織 理 念 是 否 得 以 推 廣 。

( 二 ) 整 體 環 境 因 素

此 部 份 在 探 討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共 同 面 對 的 整 體 環 境 對 贊 助 意 願 的 影 響 , 包 含 : 1 . 大 環 境 經 濟 情 況 , 2 . 政 府 相 關 法 規 。

( 三 ) 外 在 環 境 - 企 業 評 估 運 動 贊 助

根 據 文 獻 整 理 , 企 業 評 估 運 動 贊 助 的 因 素 有 : 1 . 企 業 定 位 ; 2 . 競 爭 策 略 ; 3 . 運 動 組 織 與 活 動 ; 4 . 贊 助 計 畫 等 。

( 四 ) 外 在 環 境 - 運 動 組 織 評 估 贊 助 企 業

根 據 文 獻 整 理 , 運 動 組 織 評 估 贊 助 企 業 主 要 考 量 的 因 素 有 : 1 . 企 業 提 供 之 資 源 ; 2 . 企 業 的 營 運 狀 況 ; 3 . 企 業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4 . 企 業 形 象 等 。

二 、 運 動 贊 助 網 路 媒 合 平 台 之 資 訊 需 求 問 卷

根 據 資 訊 平 台 之 資 訊 提 供 者 分 成 運 動 組 織 、 贊 助 企 業 與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 提 供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為 :

( 一 ) 運 動 組 織

1 . 組 織 概 況 : 包 含 組 織 沿 革 、 組 織 架 構 等 。

2 . 活 動 概 況 : 包 含 活 動 時 間 、 地 點 、 參 與 對 象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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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 動 預 算 : 指 活 動 預 算 規 劃 , 有 助 於 了 解 活 動 規 模 。 4 . 贊 助 權 益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資 源 交 換 的 價 值 。

5 . 贊 助 效 益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後 的 效 益 是 否 符 合 期 待 目 標 。

( 二 ) 贊 助 企 業

1 .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企 業 的 營 運 規 模 。 2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企 業 之 產 品 是 否 符

合 運 動 活 動 。

3 . 企 業 形 象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企 業 之 形 象 是 否 幅 符 合 運 動 活 動 。

4 . 願 意 贊 助 之 資 源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之 資 源 是 否 為 運 動 活 動 之 所 需 。

5 . 過 去 贊 助 情 況 : 有 助 於 了 解 贊 助 企 業 過 去 對 運 動 贊 助 之 背 景 與 經 驗 。

( 三 )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1 . 獎 助 法 規 補 助 查 詢 : 提 供 獎 助 法 規 以 供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查 詢 。

2 . 結 案 之 案 例 查 詢 : 提 供 已 結 案 之 案 例 供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參 考 。

3 . 協 助 申 請 補 助 服 務 : 協 助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申 請 相 關 補 助 。

二 、 使 用 者 可 行 性 評 估 量 表

本 研 究 在 使 用 者 可 行 性 方 面 修 改 D a v i s ( 1 9 8 9 ) 提 出 之 科 技 接 受 模 型 , 量 表 採 用 L i k e r t 五 點 量 表 , 由 低 到 高 依 序 為 「 非 常 不 同 意 」、「 不 同 意 」、「 沒 意 見 」、「 同 意 」、「 非 常 同 意 」, 量 表 依 照 修 改 之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 分 成 三 個 構 面 : 知 覺 有 用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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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 度 傾 向 以 及 行 為 意 向 。 針 對 各 構 面 , 所 設 計 之 題 項 皆 參 考 過 去 文 獻 後 依 照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加 以 修 改 , 說 明 如 下 :

( 一 ) 知 覺 有 用 性 :

在 本 研 究 中 , 知 覺 有 用 性 延 伸 出 來 的 概 念 為 「 使 用 運 動 贊 助 網 路 媒 合 平 台 對 工 作 績 效 有 所 提 昇 」, 並 參 考 D a v i s e t a l . ( 1 9 8 9 ) 之 研 究 提 出 的 六 個 原 始 題 項 。

( 二 ) 態 度 傾 向 :

在 本 研 究 中 , 態 度 傾 向 延 伸 出 來 的 觀 念 為 「 使 用 者 對 於 運 動 贊 助 網 路 媒 和 平 台 的 喜 好 程 度 」, 也 參 考 D a v i s e t a l . ( 1 9 8 9 ) 之 研 究 提 出 的 三 個 原 始 題 項 。

( 三 ) 行 為 意 向 :

本 研 究 參 考 F i s h b e i n 與 A j z e n ( 1 9 7 5 ) 對 行 為 意 向 之 定 義 「 個 人 依 據 主 觀 機 率 來 判 斷 某 項 行 為 的 利 弊 得 失 , 從 而 決 定 對 某 特 定 事 物 的 意 願 」, 並 根 據 D a v i s ( 1 9 8 9 ) 以 及 P a t r i c k 與 P a u l ( 2 0 0 2 ) 之 研 究 , 參 考 其 中 的 三 個 原 始 題 項 。

根 據 上 述 對 於 個 構 面 之 探 討 , 整 理 出 過 去 文 獻 轉 換 為 本 研 究 使 用 之 題 項 , 詳 見 下 表 3 - 3 - 1 。

表 3 - 3 - 1

文 獻 回 顧 問 卷 對 照 表

過 去 文 獻 使 用 之 題 項 本 研 究 轉 換 後 之 題 項 認 知 有 用 性

1 . U s i n g [ T e c h n o l o g y ] i n m y j o b w o u l d e n a b l e m e

t o a c c o m p l i s h t a s k s m o r e q u i c k l y .

使 用 網 路 平 台 可 以 使 我 更 快 找 到 贊 助

2 . U s i n g [ T e c h n o l o g y ] w o u l d i m p r o v e m y j o b p e r f o r m a n c e .

使 用 網 路 平 台 將 提 高 我 的 工 作 表 現

( 續 下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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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別 是 運 動 組 織 、 贊 助 企 業 以 及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 以 下 針 對 研 究 對 象 之 數 量 、 條 件 以 及 遴 選 過 程 做 說 明 。

一 、 專 家 之 數 量

D e l b e c q , V a n d e V e n , a n d G u s t a f s o n ( 1 9 7 5 ) 指 出 , 過 去 研 究 並 沒 有 針 對 D e l p h i 法 專 家 小 組 的 人 數 多 做 限 定 , 同 時 建 議,若 小 組 成 員 為 同 一 性 質,需 1 5 - 2 0 人,異 質 性 小 組 則 需 5 - 1 0 人 。 D a l k e y ( 1 9 6 9 ) 也 表 示 , 使 用 D e l p h i 法 時 , 若 專 家 樣 本 大 於 1 3 位 以 上 , 其 信 度 會 高 於 0 . 8 0 。 在 過 去 D e l p h i 法 應 用 在 運 動 方 面 的 研 究 中 , C o l y e r ( 1 9 9 3 ) 曾 在 其 運 動 組 織 績 效 指 標 的 相 關 研 究 , 邀 請 2 1 位 體 育 運 動 領 域 的 專 家 參 與 ; C o s t a ( 2 0 0 5 ) 在 探 究 運 動 管 理 研 究 的 未 來 走 向 時 , 邀 集 1 7 位 同 領 域 的 權 威 學 者 參 與 研 究 ; T a n g ( 2 0 0 7 ) 在 一 項 跨 國 官 方 運 動 組 織 系 統 之 比 較 研 究 中 , 分 別 邀 請 來 自 臺 灣 及 澳 洲 產 官 學 界 權 威 人 士 ( 3 2 位 臺 灣 專 家 學 者 及 2 4 位 澳 洲 專 家 學 者 ) 進 行 D e l p h i 法 訪 談 。 宋 文 娟 ( 2 0 0 1 ) 表 示 , 古 典 D e l p h i 法 專 家 小 組 人 數 較 多 , 原 因 在 於 D e l p h i 法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預 測 未 來 事 件 , 因 此 必 須 邀 請 充 分 的 受 訪 者 , 以 了 解 群 體 對 議 題 的 反 應 與 意 見 的 集 中 或 離 散 程 度 。 根 據 上 述 學 者 研 究 , 本 研 究 邀 請 專 家 , 根 據 研 究 所 需 分 成 運 動 組 織 、 贊 助 企 業 與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等 三 方 , 共 邀 請 1 2 位 專 家 進 行 研 究 , 詳 細 專 家 名 單 請 參 閱 附 錄 三 。

二 、 專 家 之 條 件

參 考 吳 寧 瑄 ( 2 0 0 5 ) 運 用 D e l p h i 法 探 討 問 動 產 業 分 類 與 範 疇 之 研 究 , 對 於 遴 選 專 家 列 出 以 下 幾 項 特 質 :

( 一 ) 具 備 運 動 活 動 方 面 相 關 背 景 , 並 對 於 運 動 贊 助 有 一 定 的 認 知 概 念 。

( 二 ) 具 備 多 元 的 觀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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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 在 贊 助 企 業 方 , 本 研 究 邀 請 之 專 家 名 單 , 採 用 雪 球 法 抽 樣 的 方 式 , 向 運 動 組 織 請 益 , 由 運 動 組 織 推 薦 曾 經 合 作 過 之 贊 助 企 業 , 一 方 面 可 以 確 保 該 企 業 確 實 贊 助 過 運 動 活 動 , 對 運 動 贊 助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 另 一 方 面 , 透 過 運 動 組 織 的 引 薦 , 企 業 會 較 容 易 答 應 參 與 本 研 究 。

根 據 上 述 原 因 , 本 研 究 邀 請 專 家 分 成 兩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邀 請 對 象 為 運 動 組 織 與 政 府 單 位 , 在 邀 請 詢 問 函 中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背 景 與 目 的、研 究 方 法,使 專 家 充 分 了 解 本 研 究 。 另 外 , 針 對 運 動 組 織 , 一 併 附 上 贊 助 企 業 的 推 薦 表 , 並 說 明 雪 球 法 抽 樣 之 原 理 與 目 的 , 希 望 運 動 組 織 推 薦 贊 助 企 業 二 至 三 家 。 最 後 請 專 家 使 用 傳 真 或 研 究 者 提 供 之 回 郵 , 回 覆 此 詢 問 函 。 收 到 專 家 回 覆 後 , 再 由 研 究 者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向 專 家 確 認 ,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邀 請 , 確 認 通 知 中 , 再 次 向 專 家 說 明 本 研 究 預 計 之 研 究 時 間 流 程 、 研 究 方 法 等 , 以 確 保 專 家 對 研 究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 降 低 因 為 專 家 對 研 究 的 不 了 解 所 造 成 的 誤 解 ; 第 二 階 段 邀 請 , 首 先 彙 整 第 一 階 段 運 動 組 織 專 家 所 推 薦 之 贊 助 企 業 專 家 名 單 , 整 理 完 畢 後 便 寄 發 贊 助 企 業 專 家 的 邀 請 詢 問 函 , 函 中 同 樣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背 景 與 目 的 、 研 究 方 法 , 使 專 家 充 分 了 解 本 研 究 , 隨 後 同 樣 請 贊 助 企 業 專 家 透 過 傳 真 或 研 究 者 提 供 之 回 郵 , 回 覆 本 詢 問 函 , 收 到 專 家 回 覆 後 , 再 由 研 究 者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向 專 家 確 認 , 完 成 第 二 階 段 邀 請 , 確 認 通 知 中 , 再 次 向 專 家 說 明 本 研 究 預 計 之 研 究 時 間 流 程 、 研 究 方 法 等 , 以 確 保 專 家 對 研 究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 降 低 因 為 專 家 對 研 究 的 不 了 解 所 造 成 的 誤 解 。 本 研 究 邀 請 專 家 流 程 如 圖 3 - 3 - 1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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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 3 - 1 遴 選 專 家 流 程 圖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工 具 上 , 一 方 面 採 D H P 法 探 討 運 動 組 織 與 贊 助 企 業 考 慮 贊 助 的 影 響 因 素 以 及 網 路 媒 合 平 台 各 方 的 資 訊 需 求 ; 另 一 方 面 利 用 科 技 接 受 量 表 探 討 使 用 者 對 網 路 媒 合 平 台 的 使 用 可 行 性 。 因 此 , 在 本 章 將 針 對 上 述 兩 種 研 究 工 具 , 分 別 闡 述 其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

一 、 D H P 法

由 於 D H P 法 乃 是 結 合 了 D e l p h i 法 與 A H P , 在 資 料 處 理 上 亦 是 針 對 研 究 內 容 取 自 各 別 需 要 之 數 據 。 整 體 而 言 , D e l p h i 法 在 探 討 各 層 級 與 要 素 中 專 家 意 見 的 一 致 性 , 而 A H P 法 則 是 探 討 各 層 級 與 要 素 的 權 重 , 並 且 求 出 其 重 要 性 排 序 。 因 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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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 H P 法 的 資 料 分 析 上 , 依 照 資 料 的 特 性 分 成 質 的 分 析 與 量 的 分 析 , 兩 種 方 式 並 行 。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之 :

( 一 ) 質 的 分 析

本 研 究 預 計 在 三 回 合 內 達 成 專 家 意 見 的 一 致 性 。 根 據 專 家 在 每 回 合 各 題 項 後 的 開 放 式 附 加 因 素 與 增 加 原 因 , 進 行 內 容 分 析 法 , 將 類 似 的 意 見 整 併 , 不 同 的 意 見 則 將 其 統 整 歸 納 , 整 理 後 呈 現 在 下 一 回 合 問 卷 中 供 其 他 專 家 參 考 。

( 二 ) 量 的 分 析

本 研 究 對 於 問 卷 中 各 題 項 「 同 意 程 度 」 的 ( 1 ) 集 中 或 離 散 情 形 ; ( 2 ) 同 意 程 度 的 評 價 ; ( 3 ) 專 家 意 見 的 共 識 程 度 , 其 資 料 採 量 化 的 分 析 方 法 , 資 料 分 析 使 用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S P S S 1 2 . 0 , 進 行 描 述 性 統 計 來 分 析 問 卷 中 的 量 化 結 果 。 根 據 簡 茂 發 、 劉 湘 川 ( 1 9 9 3 ) 對 D e l p h i 法 的 統 計 處 理 方 式 , 通 常 使 用 的 統 計 數 其 中 包 含 所 有 專 家 對 各 方 案 評 價 的 平 均 數 , 平 均 數 越 大 代 表 越 重 要 。

F a h e r t y ( 1 9 7 9 ) 指 出 , 欲 判 斷 專 家 們 對 問 卷 中 之 各 項 目 的 看 法 是 否 一 致 , 可 以 問 卷 評 估 等 級 十 分 之 一 的 值 作 為 判 斷 依 據 , 當 四 分 位 小 於 或 等 於 該 值 時 , 表 示 專 家

F a h e r t y ( 1 9 7 9 ) 指 出 , 欲 判 斷 專 家 們 對 問 卷 中 之 各 項 目 的 看 法 是 否 一 致 , 可 以 問 卷 評 估 等 級 十 分 之 一 的 值 作 為 判 斷 依 據 , 當 四 分 位 小 於 或 等 於 該 值 時 , 表 示 專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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