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四)「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試辦方案之重要措施

在文檔中 一、國中輔導教師之過去 (頁 30-34)

1.組織員額編制方面:採總量管制

未來國民中小學組織員額,將配合學校規模以及各校需求作總員 額管制,意旨學校可以在既有總員額數不變的情形之下,彈性調整校 內工作職務之分派,以利於校務之順利推展。因此,總員額管制是一 種管理組織編制及人力資源配置的總體策略,其策略包括運用民營 化、勞務外包、出缺不補、裁併機構或單位等方式,精簡組織人力,

或利用員額移撥方式來解決多餘人力,並訂定適切比例,有計畫的管 理與控制組織中總員額的成長。教育部已於九十一學年度開始於公私 立國中小學全面實施總量管制,各校可開放八分之一的員額,自行聘 任所需教師,或自行裁併、新增、調整學校組織(曾金美,2002)。

2.學校組織彈性化方面:減併處室(組)的編制

將不明定學校各處室(組)之名稱,僅依學校規模採總量管制,

統一訂定一級單位及二級單位之數量,各組設置原則將由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訂定之,以應地方需求。以下依學校規模將列表呈現學校 組織結構修正前後之差異,見表 2-2-1 國民中學行政組織基本架構修 正前後情形比較表。

表 2-2-1 國民中學行政組織基本架構修正前後情形比較表 學校規模 原學校組織結構 修正後學校組織結構 12 班以下 1. 設教導處、總務處兩處及

輔導室或輔導教師。

2. 設教務組、訓導組 2 組。

3. 另設有主計、人事、各種 委員會及校務會議。

1. 修訂為設置 1~2 個一級單 位、2 個二級單位,單位 名稱另定之。

2. 主計、人事業務由鄰近國 中之專任人員兼任;或數 校合併設置。

與輔導室或輔導教師。 被廢除或整併了。金玉萍(2004)也指出部份學校將組織再造視為節 省人力與經費的一大利器,直接刪除輔導室,由全體教師擔任學生輔

在學校原有編制之架構下,彈性調整學校教師人力配置,將行政

49 班以上

1. 國中教師:每班 2 人,

每 9 班增置 1 人。

2. 兼任行政人員:主任 3-4 人,組長 8 人;導師—

班級數。

1. 維持原編制:但每 9 班增 置 1 人之員額調整予小型 學校。

2. 兼任行政人員:主任 3-4 人;組長 11-13 人;導師—

班級數,取消副組長及級 導師制。

3. 零 星 課 務 以 聘 任 兼 任 教 師 獲 部 份 時 間 支 援 教 學 人員方式辦理,減少配課 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4. 與鄰近學校合聘教師。

資料來源:研究者參考教育部「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方 案」自行整理。

需特別注意的是,小型及中型學校在主任及組長的配置上都減少 了,原有的業務勢必重新分配,在人力配置減少的情形下,兼任行政 之教師工作負荷量必然加重。此外,在現有人力不足的情形下,以保 留 1/10 員額進用兼課教師、或部份時間教學人員,雖然也許能夠短暫 解決配課問題,但這些教師有如學校的過客,對學生的瞭解不夠深 入,在授課教學扮演經師之餘,是否也能兼顧輔導學生扮演人師?實 非易事。

4.人力資源分配:職員得兼任組長或相當之職務

人力資源重新分配,行政人員得兼任與其專業相符之行政工 作。如:校護兼任學校原衛生組之工作業務。以發揮教育經費之使 用效益,並減少不必要之人事費用支出。有關國民中學組織再造人 力資源分配異動情形,詳見表 2-2-3 國民中學組織再造人力資源分配 情形表。

表 2-2-3 國民中學組織再造人力資源分配情形表

學校規模 減 列 增 列

12 班以下 1. 未設組之兼任行政人員不支 1. 增加行政人員。

領主管加給,改由減課處理。

在文檔中 一、國中輔導教師之過去 (頁 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