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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程式設計課程推展概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外程式設計課程推展概況

美國國會於 2015 年通過的每位學生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與 白宮於 2016 年提出的 Computer Science for All 計劃中,將資訊科學視為與數學、

語文、寫作、自然、人文科學列為同等重要之學科,並提到將「程式設計」融入 各學科的重要性。全世界為因應資訊時代中運算需求的普及,重新制訂資訊科技 課程,強調「運算思維」的重要性,並於課綱中融入相關理念(CSTA, 2011;DO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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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ACARA, 2013),因此美國資訊科學教師組織(Computer Science Teachers Association〔CSTA〕,2003)所訂之 K-12 電腦課程標準、荷蘭 2007 年修訂之資訊 科學課程標準(Grgurina & Tolboom, 2008)、以及德國電腦科學組織所訂之中等學 校資訊科學課程標準中(Brinda, Puhlmann, & Schulte, 2009),都提到資訊科技教育 不應只限於資訊與通訊技術能力的培養,而應將「運算思維」的訓練納入重要的 資訊科學教育目標,如此才能全面理解與應用資訊科技。根據泛歐學校網(European Schoolnet,2015)的調查報告,已有 15 個歐盟國家8於課程中納入程式語言,其中 12 個國家將程式設計納入國高中課綱,9 個國家於小學階段開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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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題解決與電 腦科學導向

民國 98 年~民國 106 年(2009~2017)

了解資訊科技與生活的關係,並能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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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對資訊科技停留於表層應用,未能達到深度學習

資訊科技雖日趨普及,但一般學生使用仍以娛樂、社交、蒐集資料為主,對 學習助益不大,且可能產生學習膚淺(shallow)之問題,未能利用資訊科技達到 深度學習,缺乏具備數位公民之特質與技能。

(二)、資訊教師兼任資訊維修人員,無法專心資訊教學

學校資訊教師約可分為三類,分別為資訊學科教師、資訊設備維修人員及協 助一般教師將資訊融入教學的指導教師,但目前學校因人力、經費不足,時常將 三類資訊工作合併於少數資訊教師,使得工作性質繁重且複雜,因此無法專心於 資訊學科教學。目前中小學教師對資訊科技設備運用已熟練,但較缺乏資訊科技 融入學科之能力。

(三)、教師對於資訊科技所造成的巨大影響,需要更完整之認知

一般傳統教師未具資訊教育背景,因此不易察覺資訊科技對於教學本質,學 習定義已產生巨大變化。全球教育界都已將資訊科技成為各學科的基本要素,但 國內教師仍將資訊科技視為技術問題,是少數資訊教師之業務,而缺乏進修資訊 科技相關技能的認知。

(四)、師資培育與在職教師進修,未能完整反映數位科技環境之變化

中小學師資培育的教育專業課程中與資訊教育相關科目僅有「教學媒體與運 用」、「資訊教育」二種課程,在課程結構與內容份量上皆無法與目前中小學教師 所應具備之科技能力。而且「在職教師資訊專業訓練」與「教師資訊素養檢定機 制」尚未完備等因素,導致無法確實訓練教師資訊科技融入各學科應用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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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補習教育的內涵與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