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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校園運動中心之經營概況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647 (頁 21-31)

一 、 學 校 運 動 場 館 之 經 營 管 理

學 校 是 教 育 學 習 的 地 方 , 除 了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場 所 之 外 , 亦 肩 負 著 與 社 區 民 眾 交 流 並 提 供 其 學 習 的 責 任 , 在 臺 灣 地 少 人 稠 , 運 動 場 所 空 間 嚴 重 不 足 , 政 府 透 過 政 令 宣 導 學 校 在 提 供 教 學 之 餘 , 應 視 情 況 適 時 開 放 運 動 場 館 提 供 社 區 民 眾 使 用 , 如 此 更 能 夠 發 揮 學 校 運 動 設 施 社 區 化 的 觀 念,提 高 學 校 運 動 場 館 的 使 用 率 及 其 投 資 效 益 ( 教 育 部 體 育 司 , 2 0 0 1 )。 運 動 場 館 的 開 放 除 積 極 正 向 的 鼓 勵 學 生 及 社 區 民 眾 使 用,更 可 以 解 決 學 校 經 費 不 足 的 問 題 , 如 此 不 但 可 以 增 加 收 入 , 更 能 夠 讓 學 校 與 社 區 有 結 合 的 機 會 , 藉 此 推 行 全 民 運 動 的 理 念 、 養 成 規 律 運 動 的 習 慣,更 提 高 了 民 眾 的 運 動 風 氣,創 造 一 個 優 質 健 康 的 新 生 活( 廖 尹 華 , 2 0 0 7 )。 所 以 學 校 開 放 運 動 設 施 提 供 社 區 民 眾 使 用 , 不 管 是 從 政 府 的 政 策 面 , 或 是 民 眾 的 需 求 面 來 考 量 , 都 是 勢 在 必 行 的 措 施 。

開 放 學 校 運 動 設 施 後 , 所 衍 生 出 來 對 於 運 動 場 館 經 營 管 理 的 種 種 問 題 , 如 林 文 郁 ( 2 0 0 3 ); 王 鳳 琴 ( 2 0 0 5 ) ; 王 信 雄

( 2 0 0 6 ); 林 昭 璿 、 雷 文 谷 ( 2 0 0 7 ); 彭 昌 禮 ( 2 0 0 9 ) 等 研 究 指 出 ( 一 ) 安 全 問 題 : 包 含 有 校 園 安 全 及 設 施 使 用 安 全 , 學 校 設 施 開 放 後 對 於 使 用 人 士 的 狀 況 不 易 掌 握,並 且 學 校 開 放 運 動 設 施 如 造 成 使 用 者 受 傷 等 因 素,都 會 影 響 學 校 開 放 運 動 設 施 的 心 態 。( 二 ) 經 費 問 題 : 運 動 設 施 的 維 修 費 、 水 電 費 、 管 理 人 員 的 加 班 費 等 經 費 因 素 , 都 需 相 關 經 費 支 援 , 在 政 府 財 政 困 難 之 際 , 學 校 使 在 無 法 支 援 相 關 經 費 。( 三 ) 人 員 問 題 : 運 動 設 施 場 館 的 管 理 工 作 , 應 由 具 體 育 專 業 背 景 人 員 管 理 , 一 方 面 可 以 有 效 管 理 運 動 設 施 , 也 可 以 協 助 指 導 正 確 使 用 運 動 設 施 , 避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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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人 員 受 傷 及 設 備 的 損 壞 , 但 大 部 分 學 校 除 體 育 教 師 外 , 缺 乏 此 類 管 理 人 才 。( 四 ) 管 理 問 題 : 訂 定 合 適 的 運 動 設 施 開 放 管 理 辦 法 , 才 能 有 效 率 執 行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 但 是 在 人 力 及 經 費 的 缺 乏 下 , 推 動 不 易 。( 五 ) 環 境 問 題 : 學 校 開 放 運 動 場 館 設 施 後 , 因 使 用 民 眾 缺 乏 公 德 心 的 問 題 , 造 成 學 校 校 園 環 境 髒 亂 , 產 生 衛 生 問 題 , 徒 增 學 校 困 擾 。 因 此 學 校 運 動 場 館 設 施 的 經 營 管 理 便 成 為 一 門 重 要 的 學 問。F a m e r a n d M u l r o o n e y( 1 9 9 5 ) 指 出 運 動 設 施 本 身 成 敗 取 決 於 經 營 管 理 的 因 素,管 理 的 品 質 決 定 其 吸 引 及 保 有 顧 客 的 能 力。因 此 以 下 將 探 討 學 者 對 經 營 管 理 策 略 的 研 究 。

廖 尹 華 ( 1 9 9 7 ) 指 出 大 學 校 院 運 動 設 施 開 放 與 經 營 管 理 的 策 略 , 有 下 列 六 點 :

( 一 ) 組 織 健 全 的 運 動 場 地 管 理 委 員 會 。

( 二 ) 訂 定 明 確 的 運 動 場 地 管 理 辦 法 及 收 費 標 準 。 ( 三 ) 開 發 人 力 資 源 之 運 用 。

( 四 ) 設 計 並 推 展 各 類 體 育 活 動 。

( 五 ) 培 養 運 動 設 施 經 營 、 規 劃 、 維 修 之 專 業 人 員 。 ( 六 ) 改 善 經 營 使 用 之 制 度 。

洪 嘉 文 ( 2 0 0 3 ) 指 出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管 理 在 學 校 體 育 之 策 略 應 用 如 下 列 六 點 :

( 一 ) 政 府 應 持 續 投 資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

( 二 ) 加 速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民 營 化 。

( 三 ) 強 化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安 全 措 施 。

( 四 ) 重 視 行 銷 組 合 策 略 。

( 五 ) 落 實 使 用 者 付 費 之 觀 念 。

( 六 ) 建 立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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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昌 禮 ( 2 0 0 9 ) 認 為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應 有 以 下 管 理 策 略 :

( 一 )組 織 健 全 的 管 理 委 員 會,訂 定 明 確 合 宜 的 開 放 管 理 辦 法。

( 二 ) 結 合 社 區 、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團 隊 , 開 發 培 養 管 理 人 才 。

( 三 ) 落 實 使 用 者 付 費 精 神 。

( 四 ) 學 校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民 營 化 , 應 適 用 減 低 稅 賦 規 定 條 款 。

( 五 ) 擬 定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開 放 使 用 之 法 律 責 任 歸 屬 問 題

( 六 ) 評 估 場 地 使 用 效 益 , 明 定 補 助 與 獎 勵 辦 法 。

( 七 ) 社 區 巡 守 將 學 校 納 入 範 圍 。

( 八 ) 配 合 社 區 活 動 適 時 開 放 , 以 利 良 性 互 動 。

綜 合 以 上 研 究 , 研 究 者 認 為 學 校 運 動 設 施 的 管 理 經 營 方 式 , 應 隨 著 時 代 趨 勢 之 轉 變 而 有 所 調 整 。 學 校 運 動 場 館 的 功 能 , 從 過 去 單 純 的 教 學 、 訓 練 及 競 賽 場 所 , 應 逐 步 邁 向 企 業 化 管 理 的 多 角 化 的 經 營 模 式 , 以 服 務 更 多 民 眾 , 達 成 政 府 全 民 運 動 的 目 標 ( 康 正 男 、 周 宇 輝 , 2 0 1 0 )。 李 奕 邦 、 劉 田 修 ( 2 0 0 7 ) 也 指 出 現 代 運 動 場 館 設 施 的 功 能 不 是 只 有 運 動 與 競 賽 而 已,已 經 朝 向 多 功 能 化 發 展 , 包 含 教 育 、 訓 練 、 競 賽 、 集 會 、 娛 樂 表 演 、 休 閒 、 研 究 、 社 會 服 務 、 商 業 經 營 、 展 覽 等 多 方 面 之 功 能 。 未 來 從 運 動 產 業 的 觀 點 , 學 校 運 動 設 施 的 興 建 與 管 理 , 也 會 是 運 動 產 業 中 重 要 的 一 環,所 以 政 府 亦 須 積 極 引 進 民 間 機 構 的 資 源 , 投 入 學 校 運 動 場 館 設 施 的 興 建 與 規 劃 、 管 理 與 經 營 , 如 此 不 僅 能 活 絡 運 動 產 業 市 場,提 高 運 動 場 館 經 營 管 理 人 才 的 就 業 率 , 也 可 以 解 決 民 眾 對 於 運 動 場 館 的 需 求 、 政 府 財 政 困 難 的 窘 境 , 以 及 學 校 在 經 營 管 理 上 的 困 難 , 達 到 政 府 、 民 間 、 學 校 、 民 眾 四 贏 的 局 面 。

二 、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經 營 之 情 況 與 案 例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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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部 分 整 理 現 行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經 營 情 況 做 一 探 討 , 並 透 過 案 例 的 研 究 , 分 析 利 弊 得 失 , 提 供 本 研 究 相 關 研 究 方 向 之 參 考 。 將 分 成 三 個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為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的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 第 二 部 分 為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的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 第 三 部 分 為 國 立 高 中 職 的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

( 一 )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的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王 鳳 琴 ( 2 0 0 5 ) 之「 國 立 大 學 運 動 設 施 以 B O T 方 式 營 運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 以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為 例 」

本 篇 研 究 之 背 景 為: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現 有 運 動 場 地 已 感 不 足 , 為 使 教 學 正 常 化 , 的 確 需 要 興 建 一 座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 以 解 決 學 生 上 課 與 活 動 的 問 題 , 及 師 生 運 動 休 閒 的 空 間 與 設 施 。 爲 因 應 高 等 教 育 經 費 的 編 列 逐 年 減 少 , 大 學 校 院 一 些 需 求 明 顯 而 迫 切 的 建 設 計 劃 , 常 無 法 順 利 取 得 預 算 編 列 以 興 辦 之 。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考 慮 運 用 B O T 的 模 式 來 建 設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 希 望 能 引 進 民 間 充 沛 的 資 金 與 效 率 , 作 為 校 園 建 設 之 另 一 推 動 主 力 , 以 避 免 教 育 經 費 不 足 的 限 制 而 延 宕 該 休 閒 中 心 的 興 建 。

本 文 主 要 探 討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以 B O T 方 式 營 建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之 可 行 性 , 以 文 獻 分 析 以 及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 分 別 調 查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教 職 員 、 學 生 及 小 港 區 的 社 區 民 眾 , 對 使 用 高 雄 餐 旅 休 閒 教 育 運 動 中 心 之 使 用 意 願 與 設 置 條 件 , 以 作 為 該 中 心 B O T 經 營 之 財 務 計 畫 可 行 性 評 估 之 依 據 。 經 由 問 卷 調 查 及 實 地 查 訪 , 輔 以 營 運 財 務 試 算 之 方 法 得 下 列 結 論 :

1 、 結 論 :

( 1 ) 以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而 言 , 內 部 空 間 包 括 游 泳 池 、 羽 球 場 、 建 身 房 、 桌 球 室 、 高 爾 夫 ⋯ 等 , 預 估 需 工 程 款 二 億 四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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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萬 元 , 若 按 政 府 對 B O T 相 關 辦 法 之 規 定 , 投 資 業 者 出 資 比 例 不 得 少 於 5 0 % , 亦 即 至 少 投 資 1 . 2 億 元 左 右 。

( 2 ) 由 於 學 校 之 運 動 休 閒 設 施 肩 負 教 學 、 訓 練 及 實 習 場 所 , 故 經 營 時 無 法 做 全 面 性 之 開 放 , 尤 其 是 學 期 間 , 日 夜 間 均 安 排 課 程 與 各 種 相 關 活 動 在 此 期 間 進 行 , 大 大 影 響 營 收 。

( 3 )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之 社 團 辦 公 室 活 動 區 , 乃 為 提 供 學 校 學 生 辦 理 社 團 活 動 使 用 並 不 收 費 , 所 以 可 能 影 響 營 收 來 源 。

( 4 ) 本 案 若 考 量 由 學 校 爭 取 公 帑 投 資 興 建 時 , 為 有 利 於 以 O T 方 式 委 外 經 營 。 建 議 仍 在 規 劃 地 點 興 建 , 而 其 出 入 動 向 仍 需 方 便 學 生 及 社 區 民 眾 使 用 。

2 、 建 議 :

( 1 ) 學 校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委 由 民 間 業 者 營 運 方 式 來 看 , 較 為 可 行 的 方 式 為 O T ( 公 有 民 營 ) , 其 次 為 B O T 與 R O T 。

( 2 ) 學 校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不 論 採 取 B O T 或 是 O T 方 式 , 由 於 業 者 的 投 資 報 酬 率 並 不 高 亦 或 是 甚 至 虧 損 , 為 了 要 吸 引 民 間 業 者 之 投 資,政 府 應 擬 定 合 理 之 利 息 補 貼 方 式 或 取 代 措 施 。

( 3 ) 學 校 教 育 運 動 休 閒 中 心 以 B O T 方 式 營 建 時,除 了 在 法 規 方 面 應 由 教 育 部 統 一 擬 定 之 外 , 在 特 許 年 限 , 營 業 範 圍 , 以 及 學 生 教 學 之 實 施 與 付 費 方 式 應 一 併 通 盤 考 量 。

( 二 )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的 校 園 運 動 中 心

李 連 宗 ( 2 0 0 0 ) 之 「 大 專 院 校 運 動 設 施 委 外 經 營 績 效 之 研 究 ─ 以 明 新 技 術 學 院 為 例 」

本 文 之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明 新 技 術 學 院 運 動 設 施 B O T 經 營 績 效 及 學 校 與 業 者 委 外 經 營 之 因 素。並 提 供 各 大 專 院 校 運 動 設 施 委 外 經 營 擬 定 策 略 及 經 營 參 考。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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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度 訪 談 方 式 進 行 研 究。經 過 實 證 所 得 結 論 本 研 究 提 出 如 下 建 議 :

1 、 對 風 崗 育 樂 股 份 公 司 經 營 者 的 建 議 :

( 1 )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 經 營 者 必 須 瞭 解 影 響 使 用 者 實 際 認 知 服 務 品 質 的 因 素 ; 改 善 設 備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 才 能 吸 引 及 保 有 顧 客 願 意 再 來 的 能 力 。

( 2 ) 建 議 公 司 應 依 各 種 不 同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使 用 不 同 方 式 促 銷 , 創 造 更 多 的 人 潮 , 增 加 顧 客 價 值 。

( 3 ) B O T 的 精 神 在 保 障 民 間 企 業 合 理 的 利 潤 , 由 於 明 新 技 術 學 院 運 動 設 施 委 外 經 營 是 國 內 首 創 的 學 校 , 在 很 多 雙 方 有 利 的 條 件 , 當 時 並 無 明 細 載 入 合 約 內 , 因 此 建 議 公 司 應 向 學 校 反 應 , 讓 學 校 師 生 員 工 全 部 加 入 會 員 , 降 低 費 用 ,( 一 般 顧 客 每 年 費 八 千 元 , 師 生 全 數 加 入 會 員 每 學 年 費 用 七 百 至 六 百 元 不 到 , 一 般 顧 客 的 十 分 之 一 價 格 )不 僅 全 校 師 生 員 工 受 惠 , 公 司 也 因 此 可 增 加 營 收 , 免 除 經 營 困 境 。

2 、 對 明 新 技 術 學 院 運 動 設 施 委 外 經 營 的 建 議 :

( 1 ) 明 新 技 術 學 院 運 動 設 施 委 外 經 營 , 減 少 財 務 負 擔 、 學 生 多 兩 項 運 動 項 目 選 擇 , 增 加 運 動 設 施 , 也 因 此 舉 辦 多 次 全 國 性 大 專 運 動 項 目 錦 標 賽 , 增 加 學 校 在 全 國 媒 體 曝 光 率 , 提 升 學 校 知 名 度 。 在 此 優 勢 的 環 境 更 應 保 持 , 因 此 建 議 學 校 讓 委 外 經 營 的 民 間 機 構 順 利 經 營 , 雙 方 在 合 理 的 範 圍 內 保 障 利 益 。

( 2 ) 配 合 教 育 部 體 育 政 策 , 游 泳 及 保 齡 球 項 目 改 為 全 校 必 修 課 程 , 以 培 養 學 生 終 生 運 動 的 良 好 習 慣 。

( 2 ) 配 合 教 育 部 體 育 政 策 , 游 泳 及 保 齡 球 項 目 改 為 全 校 必 修 課 程 , 以 培 養 學 生 終 生 運 動 的 良 好 習 慣 。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647 (頁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