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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印刷產業環保產品之規範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外印刷產業環保產品之規範

(一)日本印刷產業環保產品之規範 1.生態標章(Eco Mark)

日本生態標章(Eco Mark)計劃理念始於 1986 年,由日本環境廳提 出,旨在推廣可降低環境負荷及可回收再使用之商品,並於 1989 年由 日本環境協會(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 JEA) 開始推動(劉蘭萍、

陳雅馨、邱崇銘,2012) 。然日本環境協會為因應社會及環境之變遷於 2007 年修正該計畫之目標,第一依據特定產品之市場狀況,設定彈性 之規格標準;第二在整個規格標準研擬過程中,應鼓勵更廣泛之利害相 關者參與(邱崇銘、黃星富、鄭淑芬、劉蘭萍,2012) 。

其標章圖樣是以兩隻手臂擁抱地球,象徵「我們用雙手來保護地球 及環境」 ,而兩隻手臂所拼出之英文字母「e」代表「Environment」(環 境 ) 及 「 Earth 」( 地 球 ) 之 意 ( 華 碩 , 2010 ; 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Eco Mark Office, 2013) ,如圖 4 所示。

圖 4

日本生態標章(Eco Mark)

資料來源: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 Eco Mark Office(2013). Eco Mark.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ecomark.html

目前共規範 56 類項目超過 5,284 種產品,包含手提箱、印刷油墨、

服裝、家用紡織品、工業用紡織品、通訊用紙、印刷用紙、衛生紙、瓦

石、木質或相類似制板材、文具辦公用品、包裝用紙、節水設備、複印

機、塑料製品、個人電腦、紙製印刷品、可回收的容器/包裝物、印刷

17

機、塗料、滅火器、日用品、家具、土木工程產品、數位複印機等(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Eco Mark Office, 2013) 。

根據上述日本生態標章之環保規範,目前與印刷產業相關之規格標 準共有 5 項,分別為編號 102 印刷油墨、107 印刷用紙、112 文具辦公 用品、113 包裝用紙及 120 紙製印刷品,其中可分為通用標準與個別標 準兩大類,如表 6、表 7 所示。

表 6

日本生態標章編號 102、107、112、113、120 之通用標準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102 印刷油墨 107 印刷用紙 112 文具及辦公用品 113 包裝用紙 120 紙製印刷品

為防止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惡臭等有害物質之排放,製造過程中應遵循生產地政府之相關 環境規範及污染防治法。

107 印刷用紙 112 文具及辦公用品 113 包裝用紙

1 使用原生木漿為紙漿原料時,木漿必須符合國際森林認證體系之採收規定(具備合法性證明文 件)。但不適用於原木漿生產之木材,或使用膠合板及木材工廠生產之再生木材片來製作紙漿。

2 使用原生紙漿製作產品時,不得使用氯氣來進行漂白作業。

3 應盡量減少添加螢光增白劑(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4 任何會分裂之芳香胺偶氮染料在紙漿中之含量不可多於 30ppm。

5 本產品不得含有違禁材料。

107 印刷用紙 113 包裝用紙

1 產品包裝應易於回收,且在焚燒時應減少對環境之負擔。

2 產品包裝上應標明使用之再生紙漿百分比或標明具有環保標章。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Eco Mark Office(2013). No.102-Printing Ink Version 2.8.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02eC2.pdf;

No.107-Printing Paper Version3.3.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07eC3.pdf; No.112-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 Version1.16.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12eC1.pdf;No.113- Packaging Paper Version3.2.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13eC3.pdf;

No.120- Paper Printed Matter Version2.5.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20eC2.pdf

18 表 7

日本生態標章編號 102、107、112、113、120 之個別標準

編號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102 印刷油墨

適用範圍:平版印刷油墨與新聞油墨、凹版印刷油墨、樹脂印刷油墨、紫外線固化油墨。

1 在維護環境與管理中,應使用印刷油墨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來確認印刷 油墨中特定化學物質之釋放量。

2 日本印刷油墨工業聯合會(Japan Printing Ink Makers Association)所制定之食品包裝材料之限 制性規範(Negative List, NL),規定印刷油墨不應該害人體健康。

3 製造印刷油墨之能量應不超過傳統產品。

4 提供印刷廠商有關油墨之適當處理資訊,如印刷油墨物質安全資料表、說明書、產品標籤,

且產品冊子應包含處理緊急事故與預防危險等防範措施。

5 印刷油墨中不得添加鹵素物質。本規範不適用於色料、氟添加劑及薄膜印刷油墨。

6 印刷油墨在印刷過程中之乾燥性品質,應不低於相同型態傳統印刷油墨之乾燥性品質。

7

平版印刷油墨與新聞油墨之個別規範:

1 平版印刷油墨與新聞油墨所含之芳香族化合物(Aromatic Components)含量不超過 1%。

2

平版印刷油墨與新聞油墨應使用植物油或回收物,並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 平版輪轉油墨所含之石油溶劑(Petroleum Solvent)含量不超過 45%。

2 張頁式油墨與新聞油墨所含之石油溶劑(Petroleum Solvent)含量不超過 30%。且揮發 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應小於 3%。

3 回收並處理再生紙製造之印刷品時,其脫墨環境負荷不應大於傳統石油基印刷油墨之脫墨 環境負荷。

8

凹版印刷油墨之個別規範:

1 凹版印刷油墨所含之芳香族有機溶劑(Aromatic Organic Solvent)含量不超過 1%。

2

凹版印刷油墨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應小於 20%,

並且確保印刷過程釋放掉之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少 於 30%。此項不適用於溶劑型凹版薄膜印刷油墨。

3 溶劑型凹版印刷油墨不得含有甲苯(Toluene)和二甲苯(Xylene)。

9

樹脂印刷油墨:

1 樹脂印刷油墨所含之芳香族有機溶劑(Aromatic Organic Solvents)含量不超過 1%。

2

樹脂印刷油墨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應小於 5%,

然而用於薄膜印刷這類油墨允許範圍在 20%內,並且確保印刷過程釋放掉之揮發性有機化 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少於 30%。

3 溶劑型樹脂的排版油墨不應含有甲苯(Toluene)和二甲苯(Xylene)。

4 回收並處理再生紙製造之印刷品時,脫墨之環境負荷不應大於傳統樹脂印刷油墨之脫墨環 境負荷。

19 表 7

日本生態標章編號 102、107、112、113、120 之個別標準(續)

編號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Eco Mark Office(2013). No.102-Printing Ink Version 2.8.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02eC2.pdf;

No.107-Printing Paper Version3.3.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07eC3.pdf; No.112-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 Version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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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12eC1.pdf;No.113- Packaging Paper Version3.2.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13eC3.pdf;

No.120- Paper Printed Matter Version2.5.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comark.jp/english/pdf/120eC2.pdf

2.日本政府綠色採購

自 1980 年代起,日本綠色採購活動便已開始蓬勃發展,以再生紙 與低污染排放車輛採購為行動之初始點,而正式立法則於 2000 年 5 月 由國會公佈並於 2001 年實施之「綠色採購法」 ,進一步推動綠色產品之 採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011) 。該法規範中央政府機關、主管機關 及地方政府每年須擬定及制定綠色採購相關政策並進行實際採購活動 及定期報告執行成果之事項(賴明伸,2013) 。

目前共規範 19 類項目超過 250 種產品,分別為紙類、文具用品、

辦公室傢俱、辦公室自動化設備、行動電話、家用電器、空調、熱水器、

照明燈具、車輛、滅火器、制服和工作服、室內燈具和床鋪用品、工作 手套、其他纖維製品、設施、防災用品、公共工程計畫與服務業等 19 類(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 2013)。

此外,在該法中並未規定適用之產品,因此政府機關可採用協力廠 商驗證系統,或依綠色產品資訊系統所提供之資訊,作為進行綠色採購 產品之選定及參考(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2011) 。

根據上述日本政府綠色採購之環保規範,目前與印刷產業相關之規

格標準共有 3 項,分別為編號 2 紙張、3 文具及 20-2 印刷,其中可分

為通用標準與考慮因素兩大類,如表 8 所示。

21

22 表 8

日本政府綠色採購規範編號 2、3、20-2 之規格說明(續)

編號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20-2 服務 印刷

考慮因素

1 印刷品之用途與目的,並盡可能減少對環境之影響。

2

利用數位化如桌上排版(Desktop publishing, DTP)、電腦直接製版(Computer to plate, CTP)、數位打樣機(Direct Digital Color Proofing, DDCP)等方法,使廢棄物盡量 減少。

3 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含量。

4 回收或再次使用之材料,如油墨、油墨與調色劑之容器及影印之感光鼓。

5 印刷品封面頁所使用之材料,若產生對人體有害時,應盡可能地限制。

6

使用原生木漿為紙漿原料時,木漿必須符合國際森林認證體系之採收規定(具備合 法性證明文件)。但不適用於原木漿生產之木材,或使用膠合板及木材工廠生產之 再生木材片來製作紙漿。

7 包裝應盡可能簡單並易於回收,此外出售時減少對環境之影響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Japan Environment Association(2013). Basic policy for the promotion of procurement of eco-friendly goods and services (provisional translation) . Retrieved August 7, 2013, from http://www.env.go.jp/en/laws/policy/green/2.pdf

綜上所述,日本印刷產業環保產品之規範可統整為六大類,分別為環保 條例及法則類、紙張類、油墨類、產品包裝類及印刷品類。第一類環保條例 及法則類分為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噪音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 防治法為生產過程必須符合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為生產過程必須 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噪音污染防治法為生產過程必須符合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二類紙張類分為紙漿種類規範、紙漿來源規範、紙漿加工規範及產品包裝 規範,紙漿種類規範包含 1.再生紙漿、2.森林認證紙漿、3.間伐木材紙漿、

4.紙漿原料採購依可持續發展發展之目標與方法為主;紙漿來源規範為原生

紙漿須來自可持續之森林認證體系;紙漿加工規範包含 1.不得使用氯氣與

其化合物來進行漂白作業、2.不得添加螢光增白劑、3.任何會分裂芳香胺偶

氮染料在紙漿中之含量規範、4.漂白度含量規範、5.塗佈含量規範;產品包

裝規範包含 1.應易於回收,且在焚燒時應減少對環境之負擔、2.應標明使

用之再生紙漿百分比或標明具有環保標章。第三類油墨類分為有機溶劑含量

規範、鹵素物質含量規範、物質安全手冊提供與使用規範、食品包裝材料之

限制性規範(Negative List, NL) 、與植物油含量規範,有機溶劑含量規範為

23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石油溶劑、甲苯、二甲苯之含量規範;

鹵素物質含量規範為不得添加鹵素物質,除氟添加劑外;物質安全手冊提供 與使用規範包含 1.應使用物質安全資料表來確認印刷油墨中特定化學物質 之釋放量、2.應提供印刷廠商有關油墨之適當處理資訊,如物質安全資料表、

說明書、產品標籤;食品包裝材料之限制性規範(Negative List, NL)為應 符合食品包裝材料之限制性規範,其印刷油墨應不危害人體健康;植物油含 量規範為植物油之含量規範。第四類產品包裝類為產品包裝標示與回收規範,

而產品包裝標示與回收規範包含 1.應標明產品所使用之材料種類,以利後 續回收或丟棄、2.應盡可能簡單並易於回收,此外出售時應減少對環境之影 響。第五類印刷品類分為環保條例及法則類規範、紙張類規範、油墨類規範 與產品包裝類規範,環保條例及法則類規範包含 1.空氣污染防治法、2.水 污染防治法、3.噪音污染防治法;紙張類規範包含 1.紙漿種類規範、2.紙 漿來源規範、3.紙漿加工規範、4.產品包裝規範;油墨類規範包含 1.有機 溶劑含量規範、2.鹵素物質含量規範、3.物質安全手冊提供與使用規範、4 食品包裝材料之限制性規範(Negative List, NL) 、5.植物油含量規範;產品 包裝類規範包含產品包裝標示與回收規範。

(二)香港印刷產業環保產品之規範

1.香港環保標籤計劃(Hong Kong Green Label Scheme)

香港環保標籤計畫是一獨立且自主參與之計畫,其目標旨在促進製

造商、入口商降低生產對環境有害之產品,並鼓勵消費者購買對環境無

害且環保之產品,及做為提供關注環境之消費者清楚、可靠與獨立之指

引,最終改善環境素質,善用資源。香港環保標籤計畫屬於 ISO 14020

第一類環保標籤,須預先設定產品之規格標準,且須經協力廠商認證評

估,方可取得環保標籤。此外此產品規格標準,包含對生命週期之考慮

及符合相關法律之要求(袁冬海、張明順、劉建偉、楊海燕,2012;香

港環境促進會,2013a),標章圖樣,如圖 5 所示。

24 圖 5

香港環保標籤計劃標章(Hong Kong Green Label Scheme)

資料來源:香港環境促進會(2013)。香港環保標籤計劃。2013 年 8 月 26 日,取自 http://www.greencouncil.org/tchi/greenlabel/intro.asp

目前共規範 11 類項目超過 62 種產品,分別為一般包裝物料、由再 造物料製成之一般紙製產品、由再造物料裝成之一般塑膠產品、一般清 潔產品、文具、其他一般消耗品、電腦產品、電子及電器用品、建築產 品、由非再造物料製成的一般紙製產品、汽車產品等 11 類(香港環境 促進會,2013a) 。

根據上述香港環保標籤計劃之環保規範,目前與印刷產業相關之規 格標準共有 7 項,分別為編號 GL Packaging 一般包裝物料、GL-001-002 信封、GL-001-003 記事簿、GL-001-004 紙製檔夾、GL-004-004 印刷 油墨、GL-004-005 印刷物品及 GL-005-008 印刷紙張,其中可分為通 用標準與個別標準兩大類,如表 9、表 10 所示。

表 9

香港環保標籤編號 001-002、001-003、001-004 之通用標準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001-002 信封 001-003 記事簿 001-004 紙製文件夾

1 再生紙漿之含量至少為 50%;其中至少 20%為消費使用過之回收紙張。

2 以每一公噸紙計算,生產時廠房污水中之化學需氧量 (Chemical Oxygen Demand, COD) 應小於 20 公斤。

3 原材料在加工過程中不應使用螢光增白劑(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和乙二胺四乙酸

(Ethylenediaminetetraacetic acid, EDTA)。

4 造紙過程中使用表面活化劑(Surfactant),應使用可生物降解之表面活化劑。

5 在清潔生產設備所用之溶劑應不含鹵化烴(Halogenated Hydrocarbons)。

6 包裝要求:一般包裝要求(參考標準:GL-包裝包裝材料)。

001-002 信封 001-004 紙製文件夾

1 信封上不得使用不溶於水之膠水。

2 再生紙漿於漂白作業中,不得使用氯氣。

2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Hong Kong Green Label Scheme(2013). Paper Envelope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2).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001002_ver3.pdf ;Note Pad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3).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001003_ver3.pdf;Paper Folder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4).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eng/doc/GL001004_rev3.pdf

表 10

香港環保標籤編號包裝、001-002、001-003、001-004、004-004、004-005、005-008 之個別標 準

3 印刷油墨不應由鹵化溶劑(Halogenated Solvents)配製或生產。

4

1 平版印刷油墨與新聞油墨所含之芳香烴(Aromatic Hydrocarbons)含量不 超過 1%。

2 凹版印刷油墨與樹脂版印刷油墨所含之芳香族有機溶劑(Aromatic Organic Solvents)含量不超過 1%。

5

印刷油墨不應由以下物質配製或生產:對苯二酚(Hydroquinone)、甲醛

(Formaldehyde)或使用過程可能分解成甲醛之物質、鄰苯二甲酸酯類

(Phthalates)、二異氰酸甲苯(Toluene Diisocyanate)、六亞甲基二異氰酸 酯(Hexamethylene Diisocyanate)。

6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之含量 1 水性油墨中 VOC 之含量應小於 5%。

2 油型油墨中 VOC 之含量應小於 4%。

3 紫外型油墨中 VOC 之含量應小於 2%。

4 溶劑型油墨中 VOC 之含量應小於 50%。

26 表 10

香港環保標籤編號包裝、001-002、001-003、001-004、004-004、004-005、005-008 之個別標 準(續) Ethoxylates)、鹵化溶劑(Halogenated Solvents)等物質不得添加到清潔劑、

防腐劑、油墨或其他化學清潔劑中。

2 印刷製程中所使用之清潔劑若含有芳香烴(Aromatic Hydrocarbons)其含量 不超過 0.1 w/w-%。

3 印刷油墨、色劑(Toner)、金屬箔(Foil)和層壓板(Laminate)中,其重 金屬鉛(Pb)、鎘(Cd)、汞(Hg)、鉻(Cr)之總含量應不超過 100ppm。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Hong Kong Green Label Scheme(2013). General Packaging Materials (GL-Packaging).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Packaging_rev4.pdf;Paper Envelope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2).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001002_ver3.pdf ;Note Pad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3).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001003_ver3.pdf;Paper Folder with Recycled Content (GL-001-004).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eng/doc/GL001004_rev3.pdf;Printing Ink (GL-004-004).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hkgls/GL004004_rev1.pdf;Printed Matter

27 (GL-004-005).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eng/doc/GL004005_rev1.pdf;Printing Paper (GL-005-008).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from http://www.greencouncil.org/eng/doc/GL005008_rev1.pdf

2.香港政府綠色採購

香港政府在綠色採購之推廣一向以身作則,並於 2000 年起要求政 府各部門機構於招標採購時,須顧及環境保護,亦即在符合經濟效益之 原則下,應盡可能採購可循環再造、低污染且持久耐用及含更多再造物 料之產品(經濟部推動綠色貿易專案辦公室,2012) 。

目前共規範 17 類項目超過 103 種產品,分別為建築材料、清潔物 料、電腦設備及產品、電器氣體用具及照明設備、燃油及碳氫潤滑劑、

傢俱–宿舍及辦公室、家居物品、辦公室器材、印刷及影印用紙、非印 刷及影印用紙產品、塑膠及橡膠產品、印刷及出版設備及器材、鞋子及 靴子、文儀用品、電訊設備及備件、紡織品及服裝與車輛及備件等 17 類(香港環境保護署,2011) 。

根據上述香港政府綠色採購之環保規範,目前與印刷產業相關之規 格標準共有 5 項,分別為編號 9-3 再造印刷紙、9-5 雙面粉面印刷紙、

9-6 道林印刷紙、10-1 包裝紙及 12-1 環保平版印刷油墨,其中可分為 通用標準與個別標準兩大類,如表 11、表 12 所示。

表 11

香港政府綠色採購規範編號 9-3、9-5、9-6 之通用標準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9-3 再造印刷紙 9-5 雙面粉面印刷紙 9-6 道林印刷紙

1 應取得如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FSC)或森林驗證認可計畫(Pan European Forest Certification, PEFC)之證書或綠色標籤。

2 按重量計算,紙張應含 80%以上之再生紙漿,或含 40%以上之消費使用過之回收紙張。

3 按重量計算,產品包裝物料(包裝紙和紙箱)應使用 100%再生紙漿製造。

4 在造紙過程中使用漂白劑,應使用不含氯之漂白劑。

5 在造紙過程中使用表面活化劑,應使用可生物降解之表面活化劑。

6 以每一公噸紙計算,生產時廠房污水中之化學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 COD) 應小於 20 公斤。

28 表 11

香港政府綠色採購規範編號 9-3、9-5、9-6 之通用標準(續)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9-3 再造印刷紙 9-5 雙面粉面印刷紙

1 不應使用光學增亮劑(Optical Brightener)或螢光增白劑(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作為 產品之特定成份。

2 不應使用含有由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s)、汞(Hg)、鉛(Pb)、銅(Cu)、鉻(Cr)、

鎳(Ni)、鋁(Ai)或鎘(Cd)組成之染料、顏料或塗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2011). Green Procurement in the Government. Retrieved August 20, 2013, from

http://www.epd.gov.hk/epd/english/how_help/green_procure/files/ENB_Cir_2-2011.pdf

表 12

香港政府綠色採購規範編號 9-6、 10-1、12-1 之個別標準

規格標準 規格說明

9-6 道林印刷紙

1 製造商須擁有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證書或國家(國際)認可環境管理系統認證證書。

2 原生紙漿必須來自可持續之森林認證體系。

3 染料或顏料不應含有鉛(Pb)、銅(Cu)、鉻(Cr)、鎳(Ni)、鋁(Ai)、鎘(Cd)作為指 定成份。

10-1 包裝紙

1 紙漿應由可持續森林之樹木製成。

2 按重量計算,產品應含30%以上之再生紙漿,而在所使用之再生紙漿中,應包含25%以上之 消費使用過之回收紙張。

12-1 環保平版印刷油墨

1 油墨須含至少20%植物性或大豆油墨,油墨須不含有害重金屬和礦物油成份。

2 須符合香港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中對受規管印墨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 量之限值。

3 產品之顏料(Pigment)成份中不應含銻(Sb)、砷(As)、鎘(Cd)、六價鉻( )、

3 產品之顏料(Pigment)成份中不應含銻(Sb)、砷(As)、鎘(Cd)、六價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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