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國外淹水潛勢模擬
全 球 氣 候 異 常 所 帶 來 的 超 大 豪 雨 , 可 能 成 為 未 來 的 常 態 現 象 , 世 界 各 先 進 國 家 為 防 範 大 規 模 洪 水 災 害,也 都 進 行 了 各 種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 例 如 :
美 國 :FEMA 基 本 上 以 100 年 重 現 期 為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標 準 , 現 在 更 提 高 至 500 年 重 現 期 來 進 行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
歐 盟:2007 年 10 月 通 過「 洪 災 風 險 管 理 與 評 估 指 令 」,規 定 會 員 國 透 過 製 作 高 、 中 、 低 等 三 種 洪 災 發 生 機 率 之 洪 災 風 險 地 圖 , 以 評 估 洪 災 風 險 管 理 之 方 法 , 並 於 2015 年 前 完 成 。
英 國 : 基 本 上 以 100 年 重 現 期 為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標 準,現 在 更 提 高 至 1000 年 重 現 期 來 進 行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 圖 2-2, 圖 中 藍 色 部 分 為 100 年 , 綠 色 部 分 為 1000 年 之 淹 水 潛 勢 區 域 )
荷 蘭 : 以 內 水 氾 濫 10~ 100 年 重 現 期 為 淹 水 潛 勢 模 擬 對 象,而 堤 防
瑞
圖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縣 市 區 域 應 考 量 地 文 及 降 雨 特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集 流 時 間 。
表 2-4 臺 灣 防 洪 保 護 標 準
種 類 名 稱 主 管 機 關 防 洪 保 護 標 準
(重 現 期 年 )
河 川
淡 水 河 經 濟 部 200
中 央 管 河 川 經 濟 部 100
縣 市 管 河 川 直 轄 市 、 縣 市 政 府 25~50
集 水 區 野 溪 坡 地 農 委 會 25
林 地 農 委 會 25
排 水
( 幹 線 )
農 田 排 水 農 委 會
10 區 域 排 水 經 濟 部 、 縣 市 政 府
都 市 下 水 道 內 政 部
科 學 園 區 排 水 國 科 會 200
排 水
( 內 水 )
市 區 排 水 縣 市 政 府 5
區 域 排 水 內 政 部 2
(資料來源:極端降雨氣候事件對都市六大防災系統衝擊情境模擬 與對策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貳 、 臺 北 市 易 淹 水 地 區
臺 北 市 位 於 臺 北 盆 地 內 , 其 位 於 淡 水 河 下 游 , 匯 集 大 漢 溪 、 新 店 溪 及 基 隆 河 三 支 流 , 流 域 內 包 括 洪 泛 平 原 地 區 、 丘 陵 地 區 及 流 域 上 游 之 高 山 地 地 區 , 氣 象 條 件 因 各 地 而 有 所 差 異 , 流 域 內 之 主 要 氣 象 站 有 臺 北 、 基 隆 、 淡 水 、 新 竹 等 站 , 其 氣 象 資 料 可 描 述 流 域 之 氣 象 特 性 。 由 於 臺 北 盆 地 地 勢 低 窪 , 早 期 在 颱 洪 時 期 常 易 氾 濫 成 災 , 直 到 基 隆 河 治 理 工 程 完 成 後 淡 水 河 、 新 店 溪 右 岸 、 基 隆 河 南 湖 大 橋 下 游 堤 防 興 建 完 成 大 幅 改 善 盆 地 淹 水 問 題 , 而 其 餘 洲 美 、 關 渡 及 景 美 溪 部 分 河 段 亦 於 西 元 2009 年 後 陸 續 完 成 築 堤,由 於 防 洪 較 完 善 , 盆 地 淹 水 範 圍 縮 小 至 社 子 、 關 渡 一 帶 , 其 關 渡 堤 防 之 保 護 標 準 為 5
年 重 現 期 距 , 社 子 島 堤 防 之 保 護 標 準 為 20 年 重 現 期 距 , 為 全 市 堤 防 之 弱 面 。 豪 雨 時 河 川 水 位 升 高 , 都 會 區 內 雨 水 無 法 藉 重 力 排 水 , 需 賴 抽 水 設 備 抽 除 , 目 前 新 店 溪 、 淡 水 河 、 基 隆 河 、 雙 溪 、 磺 溪 、 景 美 溪 等 河 流 兩 岸 政 府 己 沿 堤 防 佈 設 多 處 抽 水 站 。
經 查 水 利 署 水 利 防 災 中 心 所 提 供 之 近 3 年 全 省 淹 水 災 害 通 報 記 錄 得 知 , 臺 北 市 近 年 淹 水 通 報 記 錄 共 有 7 筆,其 原 因 皆 為 地 勢 低 窪 與 瞬 間 雨 量 過 大 所 致 , 如 表 2-5 所 示 , 有 關 臺 北 市 發 生 之 主 要 淹 水 地 點 及 深 度 可 參 考 表 2-6 之 臺 北 市 區 歷 年 積 淹 水 紀 錄 。
表 2-5 水 利 署 近 3 年 臺 北 市 淹 水 通 報 記 錄 表
縣 市 鄉 鎮 區 村 、 里 、 路 淹 水 原 因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社 子 島 地 區 地 勢 低 漥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雙 溪 街 一 帶 瞬 間 雨 量 過 大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南 陽 街 、 許 昌 街 、 信 陽 街 瞬 間 雨 量 過 大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木 新 路 與 保 儀 路 口 地 勢 低 漥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福 興 路 瞬 間 雨 量 過 大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文 林 北 路 與 明 德 路 口 地 勢 低 漥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中 央 南 路 二 段 瞬 間 雨 量 過 大(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水利防災中心)
若 以 年 發 生 頻 率 來 分 析 , 則 以 文 山 區 、 士 林 區 、 北 投 區 、 內 湖 區 、 中 山 區 及 信 義 區 為 最 高 , 都 達 到 2 年 發 生 一 次 的 機 率 , 但 若 以 近 10 年 記 錄 來 看 , 則 以 文 山 區 、 士 林 區 及 北 投 區 發 生 機 率 最 高 , 由 此 可 推 論 因 近 年 市 區 排 水 改 善 之 故,故 近 年 淹 水 災 害 記 錄 市 區 已 較 少 發 生 , 多 集 中 於 靠 近 山 區 之 局 部 區 域 。
若 由 淹 水 深 度 來 分 析,則 可 發 現 最 大 淹 水 紀 錄 發 生 於 內 湖 區 康 樂 街 一 帶 , 日 期 為 2001 年 納 莉 颱 風 事 件 , 當 時 之 淹 水 深 度 達 到 4 公 尺 , 其 餘 曾 發 生 淹 水 深 度 超 過 1 公 尺 之 記 錄 僅 有 26 筆 且 多 集 中 在 南 港 區 研 究 院 路 二 段 附 近 及 文 山 區 木 柵 老 泉 街 一 帶 。
第二章 文獻回顧
表 2-6 臺 北 市 各 分 區 淹 水 災 害 記 錄 彙 整 統 計 表
分 區 名 稱
紀 錄 次 數
發 生 年 次 數 /統 計 年 數
最 大 淹 水 深 度 (公 分 )
淹 水 面 積 (公 頃 )
文 山 區 70 11/18 350.00 72.34 中 山 區 70 10/18 150.00 91.03 士 林 區 66 12/18 120.00 138.01 大 同 區 44 8/18 60.00 23.58 北 投 區 43 10/18 100.00 11.58 松 山 區 38 7/18 150.00 77.36 大 安 區 33 8/18 100.00 163.19 南 港 區 32 6/18 300.00 484.08 內 湖 區 27 10/18 400.00 207.71 信 義 區 27 10/18 50.00 22.58 信 義 區 17 7/18 180.00 727.59 萬 華 區 14 7/18 85.00 1.94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水利防災中心)
第五節 氣候變遷調適策略
為了因應全球環境的快速變遷,各國家及相關部門,都必須透過「調適」
及「減緩」手段來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如何採取對應的新思維及因應調適措 施,將是最重要的工作(賴炳樹、白仁德, 2012)。減災將為災害風險管理工作 中的重要基石,但氣候變遷所導致的後果,使都市的人口與經濟發展對於適應 洪災風險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存在,國際上尚未有統一的做法來因應全球氣候變 遷下之衝擊,多數皆以評估衝擊為優先,再逐步發展適合自己國家之調適策略
(吳杰穎等, 2006;雷人傑, 2012),最終目標使災害風險能趨緩或減輕。
透過執行有效的不同調適策略,以達到減少災害可能產生的危害與損失,
執行的程序可包含災害潛勢分析、脆弱度分析、災害危險度評估、災害境況模 擬與減災策略的評估與執行等步驟(黃書禮等, 2007)。而現今災害防救的理念,
較強調災害發生前的積極性土地使用管理與規劃策略及都市成長管理等非工 程方式,已非單純能一次性解決之工程方式(Nye et al., 2011; Smit et al., 2006)。
而進行防災空間系統規劃前,需了解規劃地區所面對的災害特性、災害風險程 度及可能的空間分布,因而進行災害評估,其中災害與風險圖製作與風險分析 方法的建立,為重要的基礎工作(Olshansky et al., 2001)。其成果不但可提供規 劃區之風險資訊,亦可協助規劃者或地方政府評估土地使用計畫的風險,以提 升規劃品質與降低土地使用規劃潛藏的災害風險(Burby et al., 2000)。潘宗毅等 (2012)依淹水潛勢圖進行人命傷亡風險分析,危險度考慮淹水深度、水流流速 與水位上升率等因子,脆弱度以救難設施、建物型態與河海區排距離等因子,
以分級分數的方式建立風險地圖。
謝龍生等(2004)以三種 GCM 氣候變遷模式預測情境,評估氣候變遷趨勢 對於台灣集水區防洪系統之整體性衝擊影響,再針對此影響結果提出未來短中 長程之調適策略,短程之調適策略主要以改善工程技術方面為主,如流域洪水 預警系統、排水系統之管理;中程主要是以法規之修訂或是管理制度面為主,
如制定建築物雨水貯留設施設計規範、評估高淹水災害區域民眾遷移之可行性;
長程則以長期性工作或防洪願景為主,如建立洪災保險制度、推動防災教育宣 導,達到非工程之調適。謝宜君 (2012)研究結果顯示,流域整體治理與土地 管制為重要策略,並使用工程措施有效降低洪峰流量,與促使民眾建立正確防 災避災觀念。
針對都市防災規劃,主要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推動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 之規劃為基礎,但尚未納入氣候變遷之考量,詹士樑(2009)透過聯合分析提出 都市防災空間之調整建議,納入氣候變遷之考量,使得都市防洪在未來更具因 應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1999 年起每兩年更新「綠建築 解說與評估手冊」,透過基地保水指標的概念增加都市之貯集滲透能力,以降 低地表逕流的發生。台北市政府水利相關單位並以雨水貯留再利用等措施,達 到滯留或減洪之目的,提升都市地區基地涵養水份以及貯留滲透能力,如於都 會區的上游增設滯洪池、於學校、公園、停車場舍增設貯留滲透設施等,消減 洪峰以補強現有防洪排水設施之不足或提升防洪標準(張倉榮等,201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六節 都市計畫滯洪策略
本計畫蒐集國內外都市防洪的相關文獻,由於各研究之出發觀點以及目標 相異,亦增加本計畫所收集措施之多元性。為了要達成綜合治水的防災滯洪規 劃設計理念,需要盡可能掌握目前國內可利用之空間及技術面所能達到之最大 滯洪效益;而就整體都市計畫及通盤檢討制度來看,其方式應著重參考國內外 各結構性與非結構性減災措施,並以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創造更多滯洪設施、透 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發展流域尺度之蓄洪空間等方向為主要目標。
1. 氣候變遷下都市地區滯洪空間之規劃(宋長虹等,2012)
全球暖化與氣候異常所產生之集中暴雨現象,使臺灣地區降雨強度逐漸增 強,因此該研究在綜合治水原則下,探討都市地區如何有效運用公共設施用地 及法定空地創造滯洪空間,配合建築物雨水貯留系統與都市外圍緩衝地區之土 地使用分區變更等方式研提整體規劃方案以降低暴雨洪峰流量,進而提升都市 防災能力、減輕洪災衝擊。
於法規面,該研究就都市計畫審議所涉洪災課題,透過籌辦 工作坊 (workshop)邀集產、官、學界針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以及「中 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法條研商都 市內水防治策略與方向,提供可落實都市地區設置滯洪設施之修訂建議,其成 果可作為各縣市政府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辦理防洪治水計畫之參考。
此外,該研究建議於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增加都市防洪專章,提出原則性的 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與執行策略與措施,以讓各都市計畫區在進行土地使用分區 變更、通盤檢討、擬定細部計畫時供縣市政府參考;並視區域之需求於各都市 設計審議規範中,加訂各都市計畫區域內提升滯洪量之規定。
2. 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防洪規劃手冊研擬(廖朝軒等,2012)
該研究建立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技術與防洪強化措施技術參考手冊,其中
該研究建立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技術與防洪強化措施技術參考手冊,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