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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實務現場工作時間比例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實務現場工作時間比例

前一節透過分析實務現場工作內容,了解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在實際工作場域 中進行的工作內容與法訂職掌間有哪些異同後。接著研究者將透過三位研究對象 在實際現場的工作紀錄表來進行工作時間比分析。三位研究對象每一次皆連續紀 錄五天,總共紀錄兩次。第一次紀錄為學期末,第二次紀錄時間為學期中,本來 研究者要呈現兩次的工作紀錄,但因為第二次紀錄時,P 老師正值育嬰假留職停 薪時間,因此本研究仍以第一次學期中(2014.12 月至 2015.1 月)的工作紀錄為主 要分析。透過工作時間分析了解三位研究對象將大部分的工作時間分配在那些內 容上。

從表 4-7 可以看到,三位研究對象在初級預防工作的比例都高於三成,其中 撰寫個案紀錄的時間最多,每周都至少花 250 分鐘在撰寫個案輔導紀錄。除了輔 導評鑑工作會要求個案紀錄外,撰寫個案紀錄可以幫助自己更記得個案在輔導過 程中曾提及的重要故事,也能在撰寫的過程中對輔導過程進行省思,進一步調整 下一次的個案輔導內容。

除此之外,三位研究對象也會利用時間進行家長或教師諮詢,有時是教師或 家長主動利用電話進行個案討論,有時是專輔至班級中主動與教師了解個案近 況,但是,教師與家長諮詢其實只佔了非常少的時間,皆低於 8%,反而三位研 究對象都花費 250 分鐘(9.6%)以上的時間在進行個案輔導的書面紀錄工作。另 外,F 老師提及的宣導時間比例最高,F 老師在訪談中有提及,自己在校內進行 的宣導場次,每學期都會至一到六年級各班進行性別教育或生命教育宣導,因此 在宣導比例上是明顯高於另外兩位老師。此外,還可以看到 P 老師的初級預防 中,一週花在製作成果與評鑑資料將近 600 分鐘(22.4%),P 老師特別有提到工作 紀錄的時間正值校內進行輔導訪視的期間,因此花在準備評鑑成果資料的時間比 平常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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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2600=54.1% 320/2600=12.3% 30/2600=1.1% 810/2600=31.2%

P 個案紀錄 330m

1110/2680=41.4% 180/2680=6.7% 0% 1390/2680=51.9%

C 輔導信箱回信 120m

750/2490=30.1% 750/2490=30.1% 0% 990/249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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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次級介入的工作時間比例來看,可以看到三位研究對象主要皆以個案輔 導的時間為主,C 老師每周花費 570 分鐘(22.9%)時間在進行個案輔導,為三位 教師最高,其他兩位老師在次級介入的時間明顯低於 C 老師。F 老師提到,當時 工作紀錄時間正值學期末,因此較多個案都已經結案,此時主要會將工作時間花 費在進行各年級的宣導活動,因此初級預防的比例較高。另外,也能看到 F 老師 與 C 老師每周都有零星的時間在協助學校緊急事件,例如:協助安撫學生情緒、

協調親師之間衝突等等。F 與 C 老師也有特別提到會花費時間與輔導室或其他處 室一同討論個案的處遇方案,增進彼此的合作。

在三級處遇上,可以看到除了 F 老師進行了 30 分鐘的個案追蹤外,其他兩 位老師在進行三級處遇工作都是沒有的。三位研究對象皆提到,在進行工作紀錄 的區間,學校並未出現重大個案需轉介至三級資源,因此並沒有與三級資源合作 的機會。

最後,從其他類別中能看到在一些工作之餘的時間,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可能 會上網查詢一些與學生輔導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操場慢走來進行自我照護等 等。但特別的地方是,P 老師竟花費了五成以上的時間在進行其他活動,其中特 別多的時間是協助校內非輔導工作相關的行政工作,例如:觀看教學演示、開工 作人員會議等等,而 F 老師與 C 老師則較少花費在與輔導無關的行政工作上。C 老師特別提到,校內主管人員都很重視輔導專業,因此非輔導工作都會在前端協 助 C 老師拒絕,C 老師不需自己出面拒絕。而 P 老師因為星期一到四都必須參 與校內的教師晨會與升旗活動,因此每周都比 F 老師與 C 老師少了四個早自習 能進行個案輔導,進而降低了個案輔導的時間。另外,本研究也發現,三位教師 皆都需要協助校內教授一些非輔導相關的課程,因此在其他的部分,可以看到他 們都花費了一些時間在進行教學準備,也明顯與「零授課」的背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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