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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將施測回收之有效問卷,依原定的計分方法,先經研究者加

以編碼,再以 SPSS12.0 版套裝程式進行各項統計處理,並作結果分析,

以驗證各項研究待答問題。本研究所採用的統計方法包括:

一、以描述性統計次數分配、百分比、標準差,來了解國民小學轉銜服務 中個別化轉銜計畫之制定情形,藉以回答待答問題一、待答問題二及 待答問題三。

二、以 Pearson 相關分析,探討不同教師背景變項 (年齡、服務年資、學 校規模)在轉銜現況執行的相關程度,藉以回答待答問題四。

三、以 Pearson 相關分析,探討不同教師背景變項 (年齡、服務年資、學 校規模)在轉銜工作需求上的相關程度,藉以回答待答問題五。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彰化縣普通國民小學資源班教師與特教班教師轉銜 服務實施現況與轉銜需求,並深入了解不同背景變項之特教教師與轉銜現 況執行及轉銜需求的相關情形。本章乃依據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出主要 研究結論。並根據結論提出建議,以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人員與特 教老師辦理轉銜工作相關事宜之參考,最後再提出後續研究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根據問卷普查之結果,綜合本研究之研究分析與討論,歸納出 以下結論:

壹、彰化縣特教教師背景現況

一、就性別而言,目前彰化縣資源班與特教教師以女性教師居多,男性與 女性的比為 3:7,特教工作上呈現陰盛陽衰的現象。

二、就年齡而言,彰化縣特教教師以 30 歲以下居多,佔 70.0%;50 歲以 最少,只佔 2.1%,可見彰化縣特教界呈現著年輕、活力的現象。

三、在特教教師擔任的職務類別上,彰化縣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佔 55.7%;

特教班教師佔 44.3%,就此比例而言,資源班教師與特教班教師幾乎 平分秋色,顯示之彰化縣政府相關單位對重、中、輕度的身心障礙學 生都能予以鑑定、安置、照顧。

四、就服務年資而言,彰化縣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與特教班教師以 4-9 年 居多,佔 58.6%;其次為 3 年(含)以下,佔 33.6%;而 10 年以上的人 數最少,僅佔 7.9%。顯示彰化縣特教教師都已有豐富的教育工作經 驗,且教育新血輪仍相當充沛,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任教 10 年以上 之教師只有 7.9%,對教育實務經驗的傳承可能較為不利。

五、彰化縣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與特教班教師任教之學校規模分布上,以 25-48 班較多,佔 42.9%;其次是 49 班(含)以上,佔 36.4%;最少者

為 24 班(含)以下,佔 20.7%。顯示彰化縣政府教育相關單位設置資源 班或特教班時較偏重在中型學校與大型學校,而較偏遠的小型學校則 較忽略。

另外,研究者於問卷催收的過程中發現:彰化縣小型學校的具有特教 教師資格的特教教師師資較缺乏,這些小型學校當中有許多學校的特教教 師是代課教師,不曾有轉銜服務的經驗,這對當地身心障礙學生是一大損 失,也是教育上的一項缺失。

貳、彰化縣普通國小特教教師個別化轉銜計畫制定情形

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彰化縣國民小學特教教師個別化轉 銜計畫(ITP)制定情形的結論如下:

一、教師開始具體思考學生轉銜問題的時間

彰化縣所有特教教師皆會思考到學生轉銜問題。大多數國小特教教師 開始具體思考學生轉銜問題的時間為「小學畢業前 1 年」也就是國小六年 級時,高達 62.9%、而在「小學畢業前 1 學期」思考學生轉銜問題的佔 27.9

%、甚至也有於「小學畢業前 2 個月」才思考學生轉銜問題(7.9%),另外 還有少數老師會在學生小學畢業前 2 年就思考或視學生情況而定(1.4%)。

大多數特教教師都會在學生畢業前一年開始思考學生的轉銜問題,與 IEP 內容上的規定相符合。

二、召開個別化轉銜計畫會議的次數

彰化縣國小特教教師在學生畢業前一年內召開 ITP 會議次數最多為

「一次」佔 52.1% ,其餘依次為「二次」(35.7%)、「三次或以上」(10.7

%),但是仍有特教老師未爲學生召開 ITP 會議(1.4%)。

三、教師在個別化轉銜計畫會議中每位學生花費的時間

彰化縣國小特教教師在 ITP 會議中,平均每次在每位學生花費的時 間,最多為「11-30 分鐘」,高達 60.7%,其餘依次為「31-60 分鐘」佔 22.1

%、「1-2 小時」(9.3%)、「10 分鐘以內」(6.4%),甚至仍有「未召開」的 佔 1.4%。

四、個別化轉銜計畫撰寫情形

大部分彰化縣國小特教教師都有撰寫 ITP 且將 ITP 包含於個別化教育 計畫(IEP)內,高達 87.1%;獨立撰寫的佔 8.6%;但值得注意的是還有 3.6

%的特教老師沒有爲身心障礙學生撰寫 ITP。

這些沒爲小六身心障礙學生撰寫 ITP 的特教教師,其沒有撰寫的原因 分別為:「缺乏相關資源,不知如何撰寫」、「不知特教法規內有此項規定」、

「沒時間」。彰化縣教育局每年都會函送公文、或於教育局網通知當年度 有身心障礙畢業生的學校提報轉銜各項資料,為何特教教師仍沒有撰寫 ITP,令人納悶。

五、編擬個別化轉銜計畫時教師參酌的對象

彰化縣大部分國小特教教師編擬 ITP 時,「參酌家長意見」的比例最 高,佔 80.7%,次高者為「和班上協同老師共同設計」佔 60.7%,;「參 酌參酌專業人員意見」佔 35.0%;亦有不少特教教師是「獨自編擬」佔 24.3

%,其餘依次為「參酌校內特教諮詢委員會的意見」(17.9%)、「徵詢行政 人員的意見」(17.1%),「請教專家學者」(6.4%)、「其他」(2.9%)這些極 少數老師表示會請教下一階段老師或與班級導師互相討論。

家長與教師在學生學校教育上一直是站首要地位,在特教工作上其重 要性更顯而易見,有親師的攜手合作才能照亮身心障礙學生前方的路途。

六、撰寫 ITP 的勝任度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在撰寫的勝任度上,有 84.3%的特教老師表示能

「勝任」;而「無法勝任」者有 11.4%;表示「非常勝任」佔 0.7%。

七、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執行成效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對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執行成效,有 67.9%的老師 表示「理想」;其次是「不理想」、「非常不理想」各佔 27.1%、3.6%;只

有 .7%的老師表示「非常理想」。

ITP 的執行需要多方的配合、協調、分工方能達到理想的境界,非特 教教師獨自一人即可完成,從本論文第四章的結果討論中已知特教教師在 轉銜工作上深感缺乏資源、缺乏人力、家長參與意願不足等困境,所以仍 有不少的特教教師認為 ITP 的執行成效不盡理想。

八、撰寫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困難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撰寫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困難以「缺乏資源」佔的 比例最高(48.6%);次高者為「家長參與意願不足」佔 40.0%;其餘依序為

「無專業人員可資詢」佔 34.3%、「沒有時間」佔 27.8%;認為「自己的 專業能力不足」佔 22.1%。可見彰化縣特教中心所提供的協助仍不足,值 得政府相關單位深入了解,檢討改進。

九、辦理轉銜活動遭遇的困難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辦理轉銜活動遭遇到的困難以「缺乏人力資源」

與「家長參與意願不足」佔的比例最高,皆為 43.6%;次高者為「沒有時 間」佔 30.0%;其餘依序為「無專業人員可資詢」佔 25.7%、「缺乏經費」

佔 25.7%、「自己專業能力不足」佔 19.3%。顯示學校支援系統不足,讓 特教教師陷於孤軍奮鬥、孤掌難鳴的困境。

十、彰化縣特教教師對個別化轉銜計畫內容在應用上的建議

(一)、就 ITP 格式、內容上的建議:ITP 的內容、格式應具體、明確,

且教師希望改為電子化格式填報一次即可轉貼或列印,不用再書寫一次書 面資料。

(二)、就課程方面的建議:轉銜課程內容要能符合個別化需求,並且 應融合於課程實施,提早實施。

(三)、就資源整合方面的建議:國中小的相關資源應強整合與介紹。

並且希望辦理各校優良轉銜計畫的觀摩,以利從具體的實例中學習,彌補 自己專業能力不足之處。

叁、彰化縣國小特教教師在轉銜工作的執行情形良好,大部份達「部份執 行」以上,接近「完全執行」。茲就各向度分述如下:

一、行政方面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轉銜工作現況行政執行方面,整體的平均數為 2.65,標準差 .33,顯示達到部份執行以上,且接近完全執行。其中以「將 轉銜資料移送到國中安置學校」執行效果最好;其餘依次為「邀請家長參 與 ITP 會議」、「切實召開 ITP 會議」、「邀請國中安置學校人員參與 ITP 會 議」、「訂定 ITP」,而執行效果最不理想者為「於學生安置 6 個月內,追蹤 學生轉銜適應之狀況」。以上這些執行項目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 轉銜服務實施要點」(教育部,2002)都有明文規定,所以特教教師在行政 方面的執行效果不錯,但對學生安置後就學或適應情形的追蹤仍有待加 強,因為轉銜是一連續性的過程,在學生安置後六個月內持續追蹤、關切,

才能實現無接縫轉銜的真諦。

二、升學輔導方面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轉銜工作現況升學輔導執行方面,整體的平均數 為 2.50,標準差 .67,在部份執行以上,接近完全執行。其中以「提供可 選擇國中學校的資訊」執行效果最好;其餘依次為「協助安排參觀國中普 通班、資源班、特教班或特殊學校」、「與國中老師共同討論孩子的問題」;

執行效果不理想者為「配合下一安置需求作課程內容的調整」;執行效果 最不理想者為「配合下一安置需求作作息的調整」。

國小升學進入國中學校選擇性不多,大多為學區學校或鄰近鄉鎮學校 或縣內特殊學校,所以「提供可選擇國中學校的資訊」執行效果最好,至 於課程內容及作息調整執行效果不佳,有待進一步思索如何克服技術上的 困難。

三、生活輔導方面

彰化縣國小特教老師轉銜工作現況生活輔導執行方面,整體的平均數

為 2.27,標準差 .50,顯示達部份執行以上,但執行較不徹底。其中以「提 供學生生活自理能力的指導」執行效果較好;其次為「提供學生家事能力

為 2.27,標準差 .50,顯示達部份執行以上,但執行較不徹底。其中以「提 供學生生活自理能力的指導」執行效果較好;其次為「提供學生家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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