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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學生多元評量計畫實施要點

在文檔中 校 務 章 則 【教務處】 (頁 31-34)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20 日行政會報訂定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9 日行政會報修訂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二、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貳、目的:

一、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及促進其 適性發展,肯定 個別學習成就。

二、作為教師教學改進及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

三、協助學生家長了解學生在校學習過程與結果,以便家長對學生提供必要的補 救與協助。

參、評量的原則

一、適性化、多元化、專業化之原則,並兼顧形成性評量、總結 性評量。

二、兼顧診斷性評量及安置性評量。

肆、評量的種類與項目

一、本校學生成績評量依學業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

二、學業評量:由各任課教師依學生的努力程度、進度情形、主 動參與及學習成 就來進行評量。

三、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由導師參考學生的出缺席情形、獎懲記錄、日常行為表 現、團隊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外特殊表現來進行評量。科任教師亦得適時告 知導師學生的日常生活表現事蹟。

四、本校各領域任課教師應兼顧認知、情意、技能等層面,擬定各領域內之評量 項目,各領域之評量項目至少三項以上。各領域同學年之教師得決定每一評量項 目佔該領域的比重,並取得同一學年的共識與一致性做法。

五、任課教師應於課程計畫或教學計畫中呈現每項評量項目所採取的評量方式。

伍、評量的方式

一、本校學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二種。定期評量以筆試為原則,

其他方式為輔;平時評量則以多元評量方式為原則。

二、本校的定期評量每學期三次期考,評量日期於學期開始前學校的行事曆中明 定之及其佔學期成績的百分比。

三、平時評量的時機與次數由各領域任課教師根據需要自行決定之。

四、學業評量方式:各任課教師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科內容及 活動性質,採取多元的評量方式,諸如:筆試、口試、表演、實作、創作作品、

作業、口頭或書面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檢核表、過關評量、

學 習歷程檔案等。

五、日常生活表現的評量方式(德行評量):導師於平日應盡量 觀察學生下列各 方面之行為表現,並適時記錄之,例如:人 際關係、領導與服從、服務態度、團 體互動、做事態度、學 習態度、生活習慣與禮儀、各種校內外特殊表現等行為事 實 做文字描述綜合評量,不評定分數及等第。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與校內外特殊表現:考量學生之待人 誠信、整潔習

慣、禮節、班級服務、社團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情形及對學校聲譽之影響 等。

(二)服務學習:考量學生尊重生命價值、規劃生涯發展、提 升生活素養、體 驗社區實際需求,具備公民意識及責任感等。

(三)獎懲紀錄。

(四)出缺席紀錄。

(五)具體建議。

六、教師得視實際需要,採用學生自評、同儕互評或家長檢核做為學業評量或日 常生活表現評量之參考資料。

陸、評量的記錄及運用

一、成績評量記錄兼顧量化記錄及文字描述。

二、應於平日盡量採用多元方式來評量學生之各種表現,以做為各評量項目之評 定依據,然後自行登錄在本校選定之校務電 腦系統中,細目之原始評量資料由任 課教師自行記錄與運用。

三、學業成績評量之量化記錄得依百分制計之。

四、德行評量依行為事實做文字描述綜合評量,不評定分數及等第。

五、本校學生成績評量每學期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以上。

六、本校學生之成績通知單應包括學生在各學科與日常生活表現,呈現方式如下:

(一)學業表現:包括各學科之整體表現。各學習領域之評量項目或整體表現 均以百分制呈現。教師得視學生努力表 現程度以文字描述表達學生各學科 之整體學習表現或 提供學生具體建議。

(二)日常生活表現:包括「出缺席情形」與「日常行為表現」 (含團體活 動表現、公共服務、校外特殊表現)兩部分呈現,以綜合文字描述。

七、成績通知單應於每學期結業式後發放為原則。

八、相關處室或老師評量之依據、結果及記錄,應永久保存,以備學生日後查詢 或申請成績單之用。學校應本保密及維護 學生權益原則,非經學校、家長及學生 本人同意,不得提供做為非教育之用。

柒、學生畢業成績計算以在校六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總合得之。

捌、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在文檔中 校 務 章 則 【教務處】 (頁 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