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20 日校務會議通過訂定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九十四年十一月十日 教中(二)字第 0940598606 號函辦 理。
二、宗旨:
(一)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
(二)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及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
(三)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四)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
(五)改進科學教學方法,倡導科學研究風氣以提高科學教育效果。
三、辦理單位:由本校教務處主辦,數學科、自然科、實習處及圖書館協辦。
四、辦理地點:配合校內成果展示場統一規劃。
五、辦理時間:配合校內各科成果展時間辦理。
六、參加對象:本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展,每一隊伍成員一至四人,每班不限一隊同學 參加。(報名表向設備組索取)
七、展覽科別及內容:
(一)科別:凡屬數學、生物、物理、化學、地球科學及生活與應用 科學(包括 電腦及 環境科學)、電機及資訊科等學科範圍內。
(二)內容:參展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所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參 展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項下說明參展作品與教材之相關性(教學單 元);指導老師並應於作品送展表簽署認證前項說明。
八、展品研製過程:
(一)選擇主題必須考慮:
1.應儘量配合教材選擇學校或住家附近具鄉土性之研究主題。
2.應具有自然保育之觀念,對動、植物或自然生態避免作無謂 犧牲。
3.儘量利用學校或社區中現有器材設備資源為原則。(研製期間可向各實 驗室及各科借用器材)
(二)決定研究主題後,應主動蒐集與主題相關之參考資料:
1.瞭解類似主題,別人曾利用之材料、方法,以及已研究至何種程度。
2.分析各有關資料相似點與不同點,決定是否有可改進的項目。
(三)根據分析資料結果,擬定研究計畫,此計畫須包括:
1.研究動機。
2.研究過程或方法。
3.研究資料、設備及器材。
4.設計、討論如何表達所獲得資料方法。
(四)學生在研究過程中應將各項研究或實驗過程詳細記錄,做成研究或實驗日 誌。
(五)學生在研究過程中如遇困難,應向指導老師及學校請求指導及協助支援。
九、評審:由校內外各相關教師(專家)擔任。
十、評審標準:
(一)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二)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三)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及作品之完整性)。
(四)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五)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六)研究或實驗日誌之詳實性。
十一、作品規格:
(一)作品說明書:
1.每件作品說明書文字以七千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但不包含圖表內容及 說明文字),總頁數以三十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格式為 A4 紙直
式由左至右橫寫。
2.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
3.研究動機內容應包括作品與教材相關性(教學單元)之說明。
4.作品說書封面應有參展類別、作品名稱、參展學生班級及姓名。
5.內容項目包括:摘要(三百字以內)、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和 方法、研究設備器材、研究結果、討論、參考資料(中區展覽會訂定格式)及 其他等。
(二)作品尺寸:
作品儘量以文字及圖片說明,若有實物展出,以可以放置在桌面上,深 60 公 分,寬 70 公分,高 50 公分為限,且重量不得超過 20 公斤,過大過重之物 品不得送展。
(三)作品說明板:
用全開壁報紙一張,文字一律由左至右書寫,不得使用簡體字。
十二、 經費:原則上由參展組別自費支應為原則。研製過程中所需實驗器材學校設備 器材得以支援者,經指導老師認可後,可向實驗室或各科借用,若有相關經費時得 請設備組申請添購。
十三、評審:請本校各相關老師擔任。
十四、評審標準:
(一)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二)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三)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驗日 誌之詳實性及作品之完整性)。
(四)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五)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六)主題與教材之相關性。
十五、獎勵:
(一)展品中選擇優秀作品代表本校參加中區中等學校科學展覽會。
(二)參加校內科展獲得優秀作品者,頒發獎狀、獎品且製作同學之所屬科目學 期成績惠請任課教師酌予加分。
(三)參加中區中等學校科展或全國中等學校入選優良作品,依本校獎勵辦法規 定敘獎相關人員。
十六、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