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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城下之盟,1856-1858
一、征服廣州:第一階段(1856.6-1858.1)
威妥瑪拋棄了在上海前程似錦的領事職位,轉而回到香港從事漢語 研究的舉動在許多人看來無異於自我放逐,但是威妥瑪自己卻似乎並不 以此為意。相比於同清廷官員、叛軍亦或是外商打交道,他更傾向於將 熱情全部投入學術之中,即使過著「斯巴達式」的生活,也毫不在意202。 在此期間,威妥瑪一面忙於《尋津錄》的編纂,一面屢屢呼籲英國外交 部重視對於中文口譯人才的培養。可是這些建議幾乎都石沉大海,因為 中、英之間正迅速滑向新的戰爭。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所建立的中英關係「新秩序」在 1850 年代中期 已搖搖欲墜。儘管清廷視《南京條約》為「萬年和約」,但是在英國人看 來 1842 年的這份文件更像是為了條約體系而倉促搭建起來的地基與腳 手架,僅對若干原則性的問題做出妥協,而遠非成熟的交往機制。無怪 乎許多在華英商將《南京條約》視作「大憲章」一樣憑刀劍攫取的可敬 古跡,而非可以永遠保障英國人利益的神聖契約203。不僅是英商對於諸 如混亂的徵稅、內地居住及尚未合法化的鴉片貿易等問題感到不滿,英 國政府也在條約簽訂後的來往交涉中倍感挫敗。中英矛盾的焦點就是著 名的「廣州入城」問題,這一條約文本在不同語言中轉譯誤差所導致的 衝突造成了粵人和英國人之間長久的敵對狀態,乃至層出不窮的暴力行 為。新體制下清廷負責外交的粵督在粵民與洋人間左右為難,對於入城 要求只能以拖延、哄騙,乃至與矯詔的方式加以拒絕或迴避,這使得英 國人逐漸對在廣州通過粵督和清廷交涉模式失去了耐心。恰逢中美條約 屆滿待修,享受最惠國待遇的英國因此開始思考借修約之機在北京設立 公使館,繞過粵督直接同清廷中央建立聯繫的可能性。這一訴求成為貫 穿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雙方交涉的中心議題。當和平修約的企圖被兩次 天津投書的失敗所否定後,唯一能夠採取的行動也僅有武力一途了204。
202 威妥瑪的寢室猶如軍營一樣,來華十多年後也僅止一張床、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而已。不 過他的藏書倒是與日俱增,幾乎如同一座小型圖書館。Coates, The China Consuls, 90.
203 Thomas T. Fergusson, The Treaty Illegality of the Transit Dues and Lekin Taxes Actually Levi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Demonstrated in a Series of Letters to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under the Signature of “Mercator” (Shanghai: North-China Herald Office, 1876), 26.
204 費正清將 1850 年的天津投書比喻為給穆彰阿的「死亡之吻」,因為此事成為穆彰阿倒臺的 直接原因之一。作為主和派及耆英在朝廷中的主要支持者,穆彰阿的倒臺使得英國人和平修 約的希望更加渺茫,從某種程度上說,英國人親手毀掉了和平修約的前提。見Fairbank,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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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此時正全力以赴地應對太平天國運動,根本無暇顧及英國人的 動向。太平天國雖然將鬥爭重心放在了長江流域,但其造成的影響卻是 全國性的。叛亂在各地蔓延開來,歷來民情洶湧的兩廣在亂局之下自然 難以倖免,幸得葉名琛在 1850-1852 年間的軍事行動中,相繼在清遠、
英德和羅鏡等地擊潰叛軍,太平軍進入廣東地區的勢頭才暫時被遏制205。 1854 年,規模更大的「紅兵起義」爆發,義軍利用粵省官軍主力皆外遣 清剿太平軍之機,以近二十萬的兵力圍穗。儘管廣州危如累卵,葉名琛 還是以不到一萬的守軍站穩了腳跟,並憑藉精明的調度和士紳的幫助,
在陸路和水路都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後遂解穗圍206。為了在全粵追剿叛 軍殘部,大量軍隊被牽制於農村,廣州城防因此再度空虛。這對於英國 人而言無疑是天賜良機。
1856 年 6 月,時年 28 歲的巴夏禮出任廣州領事。這位因其在中國 出色的表現而被好奇於中國的人們視作「神諭」(Oracle)的年輕人207, 在為《英暹條約》的簽訂而回國述職的六個多月中,得到了外交大臣和 首相巴麥尊的接見。巴麥尊十分欣賞這位富有活力,勇敢如阿喀琉斯
(Achilles)的中國通。巴麥尊在談話中用如同他在 1847 年給德庇時信 中的口吻,將自己的外交理念灌輸給巴夏禮。巴麥尊認為,一旦英國人 放低姿態,就將失去在中國所得的一切。雖然若以交涉的方式就能夠維 持英國的優勢地位的話,則不必使用武力;但如果中國人的傲慢因此故 態復萌,那就必須以武力回擊。也就是要讓他們記住,如果英國人遭襲,
則懲罰必至208。巴麥尊如同希臘神話中的匠神赫淮斯托斯(Hephaistos)
為阿喀琉斯打造鎧甲一樣為巴夏禮提供了對付清廷的「武器」。
巴夏禮帶著這樣的「使命」回到了中國。此時他的頂頭上司依舊是 1854 年接任文咸駐華公使之職的包令。在提議於廣州城內與葉名琛會 面的要求遭拒後,包令也拒絕了葉名琛在城外貨棧或虎門見面的提議209。 在廣州受挫的包令在白河口投書的行動也無功而返。種種的失敗讓包令 焦躁不已,以至於陷入一種偏執狂式的執念中210:如果無法徹底解決入 城問題,則無法挽回自己的顏面,或者說,大英帝國的顏面。雖然葉名 琛已經察覺到英國人可能會挑起事端211,但沒想到英國人竟如此急不可 耐。巴夏禮抵穗不到四個月的10 月 8 日,他就以廣州當局逮捕「亞羅」
號(Arrow)上涉嫌從事海盜行為中國水手時英國國旗「受辱」為理由 向葉名琛提出抗議,要求道歉賠償放人。葉名琛當然拒絕了如此蠻橫無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379.
205 黃宇和,《兩廣總督葉名琛》(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75-86。
206 黃宇和,《兩廣總督葉名琛》,90-106。
207 Lane-Poole, The Life of Sir Harry Parker, 232.
208 Lane-Poole, The Life of Sir Harry Parkers, 195, 223.
209 黃宇和,《兩廣總督葉名琛》,169。
210 J. Y. Wong, Deadly Dreams, 97.
211 葉名琛在 1853 年 4 月的一份奏摺中就認為英國人可能「乘內地匪擾兵分之際,從旁窺 伺,別有要求」。賈楨,《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卷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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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要求,但廣州城防空虛,他希望以先釋放一些人緩和局勢。然而巴 夏禮步步緊逼,和包令不斷蓄意升級局勢,葉名琛不得已封港反制。10 月27 日,英海軍在西馬糜各厘(Michael Seymour, 1802 - 1887)指揮下 炮擊廣州城,葉名琛隨即頒佈殺敵賞格。29 日,廣州城破,葉名琛退避 老城區,英國人終於借武力達成了入城目的。
作為少數通曉漢語的人才,威妥瑪也很快捲入這場不宣而戰的衝突 中,承擔起了諸如接見在中英雙方中來往斡旋的商人團體這樣的工作212。 11 月 15 日中午,浩官伍崇曜及余文詔等人帶著照會前來和談,然而照 會中依舊是諸如讓英國人進城將會是對廣州人民的冒犯之類在包令和 巴夏禮看來已經是陳詞濫調的說辭。威妥瑪採取了與包令和巴夏禮一致 的姿態,很乾脆地重申英國絕不從目前的立場退縮半步。會談中,附近 的英艦「遭遇」號(HMS Encounter)向試圖襲擊英國水兵的中國軍隊 開火,或許是出於恐懼,談判的代表們的態度似乎因這突如其來的震耳 炮聲而變得溫順起來。余文詔刻意壓低了聲音說,現在除了炮擊葉名琛 的住處外別無他法。事態在他死之前絕無轉圜餘地,因為他聽不進任何 建議,他那三千人的衛隊足以嚇跑任何敢於抗議的民眾。伍崇曜也附和 著說葉名琛只會給廣州帶來災禍213。威妥瑪將這次會面的情形寫成報告 遞交給包令,而包令將其作為報告廣州局勢的信件的附件呈遞外相克拉 蘭敦,以說明葉名琛的抵抗不得人心214。
英國國會針對巴夏禮和包令在廣州的激進行為展開激烈辯論。許多 議員擔憂對巴夏禮魯莽行為的支持無異於縱容帝國各地的代理人們肆 無忌憚地發起戰爭;更何況事件爆發時「亞羅」號的註冊已經過期,是 否依然受英國保護已是疑問,而英國國旗受辱的說法更是疑竇叢生215。 但議會中的反對聲浪並沒有阻止巴麥尊以解散議會重新選舉的方式通 過對華增兵的議案。隨後前加拿大總督額爾金被任命為全權公使出使中 國以解決爭端。
1857 年 4 月 20 日,克拉蘭敦向額爾金下達了出使中國的訓令。英 國政府在訓令中措辭強硬,決心利用「亞羅」事件,全面修正對華關係。
訓令前三點要求中國對此次衝突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第四點是公使駐 京權,即由英國女王及中國皇帝認可的公使能夠常駐北京,或可隨時訪 問北京的權力。英國的全權公使及貿易監督應同時取得與京內高級官員 直接通信的權力。英方認為此舉將最有效地保障條約的執行及避免將來 可能的誤解。第五點要求修正條約,促進雙方貿易。為了實現上述要求,
英國政府允許額爾金在清方拒絕談判時採取封鎖港口、河道及佔領廣州、
舟山等地的手段迫使清廷回到談判桌上。訓令還特別提醒額爾金,即使
212 他對巴夏禮濫用武力的做法似乎頗有微詞 見 Cooley, T. F. Wade in Chin, 24-25.
213 Ian Nish ed., BDFA, V.17, 10-11.
214 Ian Nish ed., BDFA, V.17, 1.
215 J. Y. Wong, Deadly Dreams,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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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抵港時前三條要求已經得到滿足,英國政府仍要求他前往白河口要求 清廷接受剩下的要求216。可見英方的核心目的在於駐京和修約,而非僅 僅是處理「亞羅」號事件。在這份訓令下達之後,克拉蘭敦又發了三份 補充訓令,在授予額爾金用於呈遞給中國皇帝的國書之外,要求進一步 開放中國的貿易,包括規範內地通行稅以防重複徵稅,合法化鴉片貿易,
合作鎮壓海盜及管理移民等問題;為了避免日後在條約文字上的糾紛,
還必須在條約內加入以英語為正本的條款;最後,此次使團還應順帶處 理和日本之間的外交問題217。這份訓令預示著英國政府決心採取最激進
還必須在條約內加入以英語為正本的條款;最後,此次使團還應順帶處 理和日本之間的外交問題217。這份訓令預示著英國政府決心採取最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