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情況分析
2.3 基本資訊和文件管理
管理大規模的塊體崩移危害在第1 階段需採集現有危害的全部可用資訊,
觀察測量進行未經判定的記錄作業。進行危險識別作業時,應記錄客觀的觀察 結果盡量避免加以解釋。需提供觀測塊體的相關資訊 - 即根據估計或計算得出 的測量資訊。執行危害識別即根據一系列的來源和方法,即使在平常期間執行 相關的保護措施,特別是對歷史事件和「沉默的證人」都視為重要指標。
2.3.1 基本資訊和方法
簡要介紹評估大規模崩移危害的準則和方法,天然災害登錄和現象圖將在 第2.3.2-2.3.4 節中介紹。
地形分析是整體策略的一部份,此策略還包括正射影像、高程模型、遙感 數據和專題地圖等,其中,可從高程模型生成坡角圖和浮雕影像(「山體陰影」
或「山體遮影」)採用更高的解析度進行地貌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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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感包括從太空、空中或地面遠程位置所採用的所有方法,這包括不同的物理 方法:
> 光學影像
> 雷達影像(微波)
> 鐳射影像(LIDAR)
利用光學、雷達或鐳射影像可進行衛星、空中(如小飛機、直升機、無人機)
或地表數據的收集。
「測量」一語包括用於記錄位移差異甚大的傳統和現代測量方法(如GPS、測 速儀)。在不穩的斜坡區域,所有的這些方法旨在測量位移並確定其位移速度,
地質圖是大規模崩移繪圖的重要基準,各有不同的崩移形式如滑坡和沉陷彼此 不同,
水在塊體重力崩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需收集集水區水文地質和水文條 件相關的資訊。
鑽孔可採用岩心鑽孔,也可採用壓縮空氣或灌水進行破壞性的鑽孔作業。岩心 鑽探是確定岩石性質的唯一方法,具有取得深度和岩土特徵功能的器具,如傾 度管、伸張計和水壓計都可安裝在鑽孔中,傾度管可用於深層活動的地滑表 面,對相關的大規模崩移進行量化研究。
2.3.2 天然災害登錄
為能夠預測未來的事件,需回顧過去的歷史,天然災害登錄冊中所記錄的 過程和證詞為特定的潛在危險區提供有價值的指標,有助於估計廻歸期、定義 情境和進行損害概覽的校正。
天然災害登錄由州級政府的專家負責登錄並定期更新,聯邦當局提供標準化的 調查表格內容,用於記錄危害過程類型的雪崩、落石、滑坡、水流和沉降等狀 況。將資訊記錄在Web 數據庫(StorMe)中並集中管理,事件藉由空間來呈 現,至少應記錄關鍵過程、作用範圍、產生此狀況的時間及造成損害的程度,
氣象環境也可列入紀錄選項中,這些紀錄可能有不同程度的細節(另見「數據 建模」,如第2.3.4 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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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天然災害登錄
Debris flows 土石流 Floods 洪水
Hillslope debris flows 坡地土石流 Landslides 山崩地滑
Rockfall (rocks 0.5-2m) 落石(岩石 0.5-2m)
Rock avalanche (boulders> 2m) 岩石雪崩(礫石> 2m) Geoportal des Kantons Bern, www.apps.be.ch/geo
2.3.3 防護工程登錄
近幾十年來,在災害發生區設置結構物,或在運移段或流出段取防護措施 的狀況下,可藉此保護大量的住宅區和運輸基礎設施。為能夠確保眾多防護結 構的長期防護效果,需進行定期控制和維護(監控結構的安全性和適用性)。 防護工程登錄是有效管理防護結構的重要工具,此登錄內容包括所述結構或屏 障的性質、位置、狀態、年齡和大小尺寸等相關的資訊。有關受保護的資產、
客戶、施工成本、維護計畫、職責等相關資訊也可記錄在系統中。聯邦當局已 就防護工程的登錄內容、結構和管理訂定相關的準則和最低要求,州級專業調 查部門需調查收集數據並定期更新登錄內容(另見「數據建模」,如2.3.4 節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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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落石防護網
FOEN
2.3.4 現象圖
現象圖以製圖形式記錄現場觀察得知的地質地貌特徵和指標,地形分析是 事件相關的重要補充資訊,主要以製圖形式呈現事實,但也應包括必要的非判 斷性解釋內容,用於識別推估可能的危害類型(處置、釋放機制、作用方式), 現象圖的產生與危害程度無關,後者在後期才能夠確定。
地形分析基即根據過去或現在的危害過程(如倒下的巨石)其場地形態、植 被、水流條件和「沉默的目擊者」的觀察和解釋得知。這通常可用於確定事件 原因、發生機率與危害事件相關的其他重要因素(如情境定義)。
使用特殊的標準化圖例(Symbolbaukasten zur Kartierungder Phänomene BWW und BUWAL 1995)可記錄呈現危害過程及其表現形態。
> 比例:1:2,000 至 1:25,000,取決於預期用途而定。
> 更新或驗證:若出現新的危害狀況或修訂危害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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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slide, velocity >10 公分/年 地滑、速度>10 公分/年 Large scarp 崩崖
Spring 泉水
Spring, water collected 泉水集水區
Deep seated (>10 m) 深潛區(>10 公尺)
Moderate depth (2–10 m) 中深度(2-10 公尺
510.62)和相關的地理資訊條例(GeoIO,SR 510.620)即要求負責的聯邦和 各州當局制定最低要求所需的地理數據模型(森林法第66a 條),根據附錄 I GeoIO,即制定聯邦法律管轄下的地質數據集,在此內容中,需發佈以下的 地址數據集,這些數據集的內容發佈在www.bafu.admin.ch/geodatenmodelle
(德語、法語)的網址上:
> 標識符 167.1「危害登錄」(天然災害登錄第 2.3.2 節內容)
> 標識符 81.2「防洪工程登錄」(防護工程登錄第 2.3.3 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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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各州開發上述資訊時,需考慮聯邦當局所開發的數據模型,這些數據模型 包括兩部份:根據地理資訊立法制定的「基本數據模型」,這是需強制制定的 資訊,但建議採用「擴充數據模型」。
進一步的資訊
> Symbolbaukasten zur Kartierung der Phänomene, BWW und BUWAL 1995
> Data models: www.bafu.admin.ch/geodatenmodelle (German,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