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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16級字、粗體、置中

台灣數學教師(電子)期刊,25,1-16。」一文的作者欲引用該文,文中 應以「(作者,西元年)」表示,參考文獻則以「作者(西元年)。

台灣數學教師(電子)期刊。」表示。

範例2:「李源順(2009)。三階段輔導模式 - 以數學學習領域為例。收錄於 鍾靜和楊志強(主編),優質實習輔導教師的增知賦能(pp.141-157)。

臺北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一文的作者欲引用該文,文中應以「(作 者,西元年)」表示,參考文獻則以「作者(西元年)。收錄於鍾靜 和楊志強(主編),優質實習輔導教師的增知賦能。」

範例3:“Chang S. L., & Lin, F. L. (2006). Investigations into an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strategies of advancing children’s mathematical thinking. Taiwan Journal of Mathematics Teachers. 5, 21-34.”的作者應以“(Author, Year)”

引用該文,參考文獻則以“Author (Year). Taiwan Journal of Mathematics Teachers.”表示。

貳、 正文

一、正文原則上包括「緒論」、「文獻探討」、「方法」、「結果」、「討論」與「參 考文獻」等六部分,「緒論」含研究動機與目的、假設或研究問題等內容。前述格 式為原則性規定,作者可依論文性質斟酌改變。

二、標題的層次、選用次序與字體為:

為原則。

2. 第一、二、三、四、五層次標題請使用粗體。

3. 第一層次標題使用 16 級字,第二層次標題使用 14 級字,其餘 12 級字。

4. 第一層次標題置中,其餘靠左對齊。

5. 第一、二、三層次標題為單行間距,並與前後段距離均為 1 行;第四、五、六 層次標題為12 點最小行高,並與前後段距離均為 0.5 行。

6. 第五、六層次標題內縮 1.5 字元,而第六層次標題加上底線。

7. 標題請用字簡明,勿用句號或冒號。若逢頁尾最後一行,應移至次頁首行。

三、英文統計符號須用斜體字,例如F(1, 53) = 10.03, t, F, M, SD, N, r, p等。希臘字母則 不要斜體,例如:α, β, ε, η。

四、資料分析結果的有效位數須全文一致。恆小於「1」的數值,例如KR20, α, p等統計 數值的個位數字「0」請省略。

五、文獻資料的引用一律採取文內註釋。引用文獻時,必須有作者姓名(中文作者姓名 全列,英文作者僅列姓氏)及論文年份(中文文獻及英文文獻均使用西元年份)。

相同作者在同一段中重複被引用時,第一次須寫出年代,第二次以後,在不造成混 淆的情況下年代可省略。若在不同段落中重複引用時,則仍須完整註明。本文中引 用之文獻必須在參考文獻中列出。文獻引用格式於下:

1. 當作者為一人時,格式為作者(年代)或(作者,年代)、Author (Year) 或 (Author, Year)。

2. 當作者為二人時,每次引用均須列出全部作者,在行文中,以「與」連接;在 括號和參考文獻中,中文以頓號「、」,西文以“&”連接。格式為作者 1 與作者 2(年代)或(作者 1、作者 2,年代)、Author 1 與 Author 2 (Year) 或 (Author 1 & Author 2, Year)。

3. 當作者為三至五人時,第一次引用時所有作者均須列出,第二次以後僅需寫出 第一位作者並加「等」字或“et al.”。在同一段落中重複引用時,第一次須完整 註明,第二次以後僅需寫出第一位作者再加「等」字或“et al.”,可省略年代。

若在不同段落中重複引用,則僅需寫出第一位作者再加「等」字或“et al.”,但 仍需註明年代。

4. 當作者為六人以上時,每次引用都只列第一位作者並加「等」字或“et al.”。

5. 當作者或作者之一為機構時,第一次引用應寫出機構全名,並以中括號註明慣 用之簡稱,第二次之後即可使用簡稱替代,並依上述一至四點處理。例如:行 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2011)或(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2011)、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NSC, 2011)或(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NSC], 2011)。

規範與一般作者相同。英文翻譯文獻則僅須註明原著出版年代和譯本之出版年 代,中間以斜線區隔,不須註明譯者姓名,作者人數及其引用格式的規範與一 般作者相同。例如:Skemp (1987/1995)。

7. 當西文作者同姓時,須引用全名,且採「名在前姓在後」方式書寫。例如:A. J.

Bishop (1985)和 E. Bishop (1970) 都認為……。

8. 在同一括號內同時引用多位作者的文獻時,依作者姓名筆畫(英文用字母)排 序;若同時有中英文作者,則先列中文作者。不同作者之間用分號分開,相同 作者不同年代之文獻用逗號隔開年代。

9. 在文章中引用同一作者在同一年的多篇著作時,應在年代後加註 a, b, c……以茲 區別。

10. 當引用文獻需標出頁數時,西文單頁為“p.”、兩頁以上為“pp.”,中文則以「頁」

表示。例如:(洪萬生,2006,頁 167)、(Dubinsky, 1991, p. 102)、(Heath, 1956, pp. 251-252)。

11. 當引用之觀念或陳述,來自第二手資料時,應將原始資料和第二手資料同時註 明。在括號中首先列出原始作者與年代,接續中文以「引自」,西文以“as cited in”註明第二手資料之作者與年代,並說明出處頁碼。例如:(Garner, 1988,引 自蘇宜芬、林清山,1992,頁 246)、Peirce (1968, as cited in Sáenz-Ludlow, 2002, p. 289)

12. 引文超過中文 80 字(西文 40 字),則須另起一段,並改為標楷體 10 級字,左 右縮排2 字元,與正文間前後空一行,且在引文前後無需用引號。例如:

Schoendfeld (1992, p.335) 有一段話可以用來討論: 

 

數學從其創生之始就是一種社會活動,在此活動中一群訓練有素的實踐者(數 學科學家)從事組型的科學──基於觀察、研究和實驗,有系統地試圖要決定 一個公理化或理論化之系統中的規律的性質和原理(此為純數學),或者從實 在世界物體中抽象出來之系統的模式(此為應用數學)。數學的工具是抽象、

符號表徵、和符號操作。然而學會運用這些工具,其意義乃謂一個人以數學方 式思考而非如一個工匠使用工具。以數學的方式思考就是:(1)形成數學觀 點──珍視數學與抽象的歷程,並偏愛其應用,(2)發展此學科的工具的能力,

並 應 用 這 些 工 具 以 協 助 我 們 理 解 結 構──數 學 的 建 構 意 義 (mathematical sense-making)。

號均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圖表序與圖名之間空一個中文字(或2 個英文字母)。

各圖表之標題及說明宜精簡,但不宜精簡至看正文才能知此圖的訊息。

2. 表格之製作以簡明清楚、方便閱讀為原則,頂端與底端採用粗線(1.5pt)繪製,中 間與兩邊不必畫線。表序須配合正文以阿拉伯數字加以編號,並書明表之標題。

3. 每一個圖表的大小以不超過一頁為原則,如超過時,須在續表之表序後加上(續)

/ (continued),但無須重現標題,如:表 1(續)或 Table 1 (continued).。

4. 圖與表格應配合正文出現,與前後段空一行間距。圖及表格內容若有解釋的必 要,可作註記。註記與圖表之左邊界切齊,列在圖、表之下方,每註另起一行,

按編號順序排列。

七、誌謝與附註:

1. 誌謝應力求簡短扼要,置於正文之後。誌謝二字為 16 級字、粗體、置中。誌謝 文另行起、第一行內縮2 字元、12 級字。

2. 附註應置於參考文獻之前,每項附註均另起一行,並以阿拉伯數字編號,依順 序排列。

參、 參考文獻

一、正文中引用過之文獻,必須全部列舉在參考文獻內,且不得列出未引用之文獻。

二、每個作者第一行由第一格開始寫,第二行中文內縮三個字;英文內縮六個字母。中 文參考文獻先寫作者姓名(年代),再用「。」接續「篇名」,「。」後再寫「期 刊名稱」或「書名」以及「頁碼」。中文參考文獻「書名」或「期刊名及卷數」以 粗體表示,其餘(含期數)維持標準樣式。英文參考文獻先寫作者姓名(年代),

再用「.」接續「篇名」,「.」後再寫「期刊名稱」或「書名」以及「頁碼」。英 文參考文獻「書名」或「期刊名及卷數」以斜體表示,其餘(含期數)維持標準樣 式。即:

作者(年代)。文章篇名。期刊刊名粗體,卷粗體 (期若無則可省略),xxx-xxx。

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article. Title of Periodical斜體, volume斜體 (issue若無則可省略), xxx-xxx.

三、各種不同形式的中英文參考文獻的格式如下:

1. 期刊

中文格式:作者(年代)。文章篇名。期刊刊名,卷 (期),xxx-xxx。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article. Title of Periodical, volume(issue), xxx-xxx.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book (Edition). Location: Publisher.

3. 編輯著作:中文編輯著作以編者之姓名起始,其後以「編」、「編著」等標示 其著作方式,以資區別。英文編輯著作以編者之姓氏起始,其後則為編者名字 的縮寫,再加上“Ed.”、“Eds.”、或“Comp.”,以資區別其著作方式。

中文格式:編者編(年代)。書名(冊次若無則可省略)。出版地:出版者。

英文格式:Editor, A. A. (Ed.). (Year). Title (Volume若無則可省略). Location: Publisher.

4. 翻譯作品

中文格式:原作者(譯本出版年)。翻譯書名(譯者譯)。出版地:出版者。

(原作出版於xxxx年)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B. B. Translator, Trans.). Location: Publisher.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Year).

5. 書中的文章

中文格式:作者(年代)。文章名稱。收錄於編著姓名(編著),書名(冊次

無則可省略,頁xx-xx)。出版地:出版者。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article. In B. B. Editor (Ed.), Title of Book (Edition若無則可省略, pp. xx-xx). Location: Publisher.

6. 研究計畫報告:若引述的報告是取自 ERIC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Information Center)或 NTIS (the 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則在最後須以括號註 明ERIC 或 NTIS 的編號。

中文格式:作者(年代)。報告名稱(報告編號若無則可省略)。出版地:出版者。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report (Report No.若無則可省略). Location:

Publisher.

7. 研討會發表之論文(未出版)

中文格式:作者(年,月)。論文標題。發表於會議名稱。會議地點:舉辦單 位若無則可省略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month). Title of paper. Paper presented at the Title of the Symposium. Location, Country.

8. 未出版之學位論文

中文格式:作者(年代)。論文名稱。未出版之博/碩士論文,學校暨研究所 名稱,大學所在地。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Title of doctoral dissertation/master thesi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master thesis, Name of University, Location.

英文格式:Author, A. A. (Year, month day若無則可省略). Title of webpage. Retrieved from URL.

   

篇名 (英文)

總字數 稿件全文 (含中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附錄等) 共 字。

關鍵詞(最多五個)

(中文)

(英文) 頁首短題

(running head)

(請以不超過15個中文字或40個英文字元為原則。)

通 訊 作 者 資

姓名 (中文) (英文) 職稱

服務單位

(或就讀校系)

(中文)

(英文) E-mail

通訊地址

電話 辦公室:( ) 分機 行動電話:

如為共同著作,請詳填以下共同著作人欄位,非共同著作則不需填寫。(以下欄位不敷填寫時請自行增加)

共同著作人 姓名 服務單位(或就讀校系) 職稱

第一作者

(□通訊作者)

(中文) (中文) (英文) (英文)

第二作者

(□通訊作者)

(中文) (中文) (英文) (英文)

第三作者

(□通訊作者)

(中文) (中文) (英文) (英文)

作者註

(可複選)

□ 本篇論文為碩、博士論文改寫,指導教授為 。

□ 本篇論文曾於 發表。

□ 本篇論文獲國科會補助,計劃編號: 。 1.茲保證本論文符合研究倫理。

2.茲保證所填基本資料正確,文稿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且無一稿多投、違反學 術倫理,或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等事情。

3.茲瞭解並同意貴刊著作權授權規範,並保證有權依此規範進行相關授權。

4.茲保證文稿已經所有作者同意投稿至《臺灣數學教育期刊》。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茲同意投稿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與台灣數學教育學會共同發行的《臺灣數學教育 期刊》之一文,名稱為:

立書人聲明及保證本著作為從未出版之原創性著作,所引用之文字、圖表及照片均符合 著作權法及相關學術倫理規範,如果本著作之內容有使用他人以具有著作權之資料,皆 已獲得著作權所有者之(書面)同意,並於本著作中註明其來源出處。著作人並擔保本 著作未含有毀謗或不法之內容,且絕未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並同意無償授權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數學系與台灣數學教育學會於本著作通過審查後,以論文集、期刊、網路電 子資料庫等各種不同方法形式,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及內容利用本著作,並得進行格 式之變更,且得將本著作透過各種公開傳輸方式供公眾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及列印 等各項服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與台灣數學教育學會並得再授權他人行使上述發 行之權利。惟著作人保有下列之權利:

1.本著作相關之商標權及專利權。

2.本著作之全部或部份著作人教學用之重製權。

3.出版後,本著作之全部或部份用於著作人之書中或論文集中之使用權。

4.本著作用於著作人受僱機關內部分送之重製權或推銷用之使用權。

5.本著作及其所含資料之公開口述權。

著作人同意上述任何情形下之重製品應註明著作財產權所屬,以及引自《臺灣數學 教育期刊》。

如果本著作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下列簽署之著作人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同 意書之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且獲得授權代為簽署本同意書。如果本著作 係著作人於受僱期間為雇用機構所作,而著作權為讓機構所有,則該機構亦同意上述條 款,並在下面簽署。

本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係屬(請勾選一項)

□ 著作人所有

□ 著作人之僱用機構所有

立同意書人(著作人或僱用機構代表人)簽章:

著作人姓名或僱用機構名稱:

(正楷書寫)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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