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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臺北地區廚餘處理設施現況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大臺北地區廚餘處理設施現況

關於廚餘收受後之處理部分,臺北市收受處理較為單純,分別暫放於內湖、

北投、木柵等三座焚化廠(皆於 2006 年 5 月 18 日開始暫存),且各自有其處理方 式,新北市方面則較為複雜,清潔隊收完廚餘後有四種處理管道-暫放焚化廠、

自有堆肥廠、委外堆肥、跨行政區處理(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013),並 且常會依各設施能處理廚餘的情況而做機動性相互流通,例如:新店焚化廠現無 法暫存廚餘時,會請區清潔隊直接轉運至樹林焚化廠存放,而本節將聚焦於大臺 北地區廚餘處理的主要設施,包含了掩埋場、飼料化(養豬)、堆肥化、委外堆肥 以及生質酒精廠、厭氧消化等試辦處理設施,探究其現況及未來發展。

一、掩埋場設施

為了能有效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政府在 1994 年訂定了「都市垃圾處理方 案」,垃圾處理以掩埋為主,因此自 1985 至 2002 年訂定三期垃圾處理六年計劃,

總計建造了 584 座衛生掩埋場(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妥善營運管理措施,年份 不詳),而為了因應國際間環保潮流,以及檢討過去和規畫未來垃圾處理方式,於 2003 年核定了「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並預定 2007 年以後,除了偏遠地 區之外,生垃圾將不進掩埋場,而在 2003 至 2006 年的「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後續 計畫」中仍興建 405 處垃圾掩埋場(張祖恩,2015),最後,因飽和封閉的掩埋場 多數進行復育綠美化,提供民眾遊憩或做其他用途。

由第二節掩埋法簡介中可知富含大量有機質的廚餘為掩埋場沼氣生成的主要 原料,然而,國內設有沼氣回收處理設施甚少,目前僅臺北市福德坑及山豬窟、

新北市三峽(碳中和樂園)及八里、臺中市文山、高雄市西青埔等衛生掩埋場設 有沼氣發電設施外,其餘多半僅設置被動式沼氣收集燃燒井(設置沼氣收集井並 在頂端點火燃燒處理來避免沼氣爆炸的風險)或只有設置收集井並未予以燃燒而 採用自然逸散排放,但這些都會造成環境污染(陳勝松,2008;彭富科、駱尚廉,

2014)。

在臺北市部分,福德坑掩埋場興建於 1984 年,為全臺首座大型衛生掩埋廠,

座落於臺北市文山區博嘉里,總面積 98 公頃,其中掩埋面積 37 公頃(掩埋容積 800 萬立方公尺),設計規劃為每日垃圾處理量 2,700~3,400 公噸,掩埋方式採單體 式掩埋,於 1985 年 8 月先供應木柵、景美區之家戶垃圾掩埋,同年 12 月則全面

開放供全臺北市家戶垃圾與無害廢棄物掩埋所使用,使得臺北市成為第一個進入 家戶垃圾 100%妥善處理時代,直至 1994 年飽和後封閉,而為了增加城市綠地及 推動環境教育之下,1999 年開始進行復育工程並於 2003 年完工,轉型為福德坑環 保復育公園,隨及 2004 年供民眾使用,整座公園就落在垃圾掩埋面上,並且全區 鋪設沼氣回收管線來供應發電,沼氣回收發電廠也在 2002 年 4 月完工正式運轉,

減少沼氣、惡臭等逸散以及增加掩埋場穩定性,而為了避免園區散發沼氣造成危 險,區內燈具皆採用防爆型燈具(謝佩君,2004;陳世凱等人,1995;臺北市環 境保護局年報,2014)。由開發至今,不論是沼氣處理量或是沼氣發電量皆呈現逐 年下滑的趨勢(圖 2-3-1-1),這都與封閉後有機物不再投入有關。

圖 2-3-1-1 福德坑掩埋場歷年沼氣處理及發電量 資料來源:彙整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年報(2004~2014)

臺北市另一座具有沼氣發電的衛生掩埋場為山豬窟掩埋場,興建於 1993 年 5 月,山豬窟掩埋場的建立是為了接替福德坑掩埋場封閉後的垃圾處理作業,山豬 窟位於臺北市南港區東南角與臺北縣深坑鄉交界處之山豬窟山谷,總面積 65 公 頃,其中掩埋面積 30 公頃(掩埋容積為 617 萬立方公尺),掩埋方式採厭氧性三 明治式衛生掩埋法,並於 1994 年 6 月開始收受家戶垃圾,而在北投焚化廠完工後

(1998 年)改以掩埋焚化灰渣為主,一般而言,掩埋場產生的沼氣大部分都以燃 燒井處理並且沼氣也會自然的從裂隙中逸散,這樣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與公安問 題,因此為了解決沼氣問題,臺北市環保局參考了歐美等先進國家掩埋場沼氣的 處理方式,於 1997 年決定和民間企業合作興建沼氣處理發電設施,再經過公開招

標及興建後,於 1999 年 11 月順利運作,成為全臺第一座具有沼氣發電設施的垃 圾掩埋場,並且因臺北市在 2000 年之後陸續推動垃圾隨袋徵收、垃圾強制分類(廚 餘回收)等相關減量措施,使得原本規劃預計於 2004 年就要封閉的山豬窟垃圾掩 埋場得以延長期使用年限(臺北市環境保護局年報,2014)。在沼氣處理量與沼氣 發電量部分,其迅速下滑趨勢幾乎與臺北市 2003 年全面實施廚餘回收同時,由此 可知掩埋場沼氣發電與廚餘息息相關(圖 2-3-1-2)。

圖 2-3-1-2 山豬窟掩埋場歷年沼氣處理量及發電量 資料來源:彙整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年報(2001~2013)

在新北市部分,掩埋場設有沼氣發電設施的有三峽碳中和樂園以及八里衛生 掩埋場。三峽碳中和樂園前身是三峽山員潭子區域性衛生掩埋場,位於三峽區中 正路三段 262 號,係為新北市第一座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過去主要收受大三 鶯地區的家戶垃圾,總面積 18 公頃,其中掩埋面積為 8 公頃,並於 1993 年啟用 至 2000 年封閉,而新北市政府為了污染防治、綠化復育、環境教育等需求,將此 掩埋場轉型為全臺首座低碳園區,並於 2010 年正式更名為「碳中和樂園」,其中 對於逸散的沼氣處理是於 2002 年開始進行沼氣防治工作,設有 25 口沼氣抽氣井、

4 座沼氣收集站、1 座沼氣燃燒塔等沼氣燃燒處理系統,由此可知此時期單純只是 以燃燒來解決沼氣問題,需到 2005 年設置首座微型氣渦輪機才得以進行沼氣發電

(圖 2-3-1-3),供給全園區使用(新北市政府環保局,2015)。

圖 2-3-1-3 三峽碳中和樂園沼氣發電流程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環境保護局(2015)

在八里衛生掩埋場部分,八里衛生掩埋場位於新北市八里下罟子 63 號(八里 區與林口區之間的山谷),是為了解決當時新北市日益增長的垃圾及其處理問題,

並且配合第二期的都市垃圾處理計畫而興建,也是一座區域性垃圾掩埋場,而為 了配合實際使用需求和財政預算問題乃採用分階段執行工程計畫,共分為第一期 工程(應急掩埋場)、第二期工程、第三期工程、第三期後續開發工程等四個掩埋 區,從第一期 1997 年陸續啟用與封閉至今運轉中的第三期後續開發工程,總面積 共約 137.11 公頃,其中掩埋面積總共為 33.5 公頃(掩埋容積為 651.94 萬立方公 尺),因其掩埋作業確實有助於沼氣收集且推估有足夠垃圾量產氣,使沼氣發電具 有經濟性,因此於 2011 年 4 月完成沼氣發電(八里垃圾掩埋場,2015)。

由第二節廚餘處理技術之掩埋法及其沼氣發電可知一般掩埋場在封閉 3~5 年 時,沼氣產量會達最高峰,接著逐漸遞減,表示臺灣建造沼氣收集及發電設施之 前,有許多沼氣資源已在無作為下逸散,實為可惜,而近年在廚餘強制回收推動 下,臺北市兩座掩埋場的產氣量已大不如前,經濟效益隨之下滑,原本承包的廠 商也在 2016 年時無意繼續經營,因此,臺北市環保局也正規劃沼氣處理可行的方 案,另兩座新北市垃圾掩埋場電力則為供給園區內使用,最後,由於沼氣生成主 要來源為廚餘,但廚餘強制回收後將不入掩埋場,因此掩埋法後續將不列為再利 用考量。

二、飼料化(養豬)設施

臺灣養豬產業興盛時期曾為我國賺取大量外匯,但就在 1997 年爆發口蹄疫疫 情之後外銷市場嚴重受阻,臺灣毛豬產業因此由外銷轉而改以內需為主,政府也 積極調控豬隻生產頭數以符合國內需求,但卻又在 2002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 對於農畜產來說無疑造成相當程度的打擊,農政單位為了減低衝擊,近年積極輔 導具有產品區隔之黑毛豬產業,期望以本土黑毛豬肉對抗進口白毛豬肉,黑毛豬 又逐漸受到重視(呂秀英,2010)。

據農委會「95 年 11 月底養豬頭數調查結果摘要」報告中黑毛豬有 1,062,298 頭,佔全臺總豬數 15%,飼養主要分布於臺北縣(現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

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及屏東縣,在消費市場方面僅朱慶誠(2002)提及以臺 北、桃園、新竹、苗栗、高雄等客籍族群較多之區域為主。黃雅玲(2002)進一 步表示廚餘養豬因不易擴大規模、勞力需求大、工作環境不佳等因素造成獲利有 限,養豬戶多半位於都會區近郊等易取得廚餘之地區(也因廚餘不耐久放),並且 過去廚餘多能免費取得(有助於降低飼料成本),而在廚餘強制回收後,大臺北地 區清潔隊所收受之廚餘則是採變賣方式。

臺北市豬隻主要飼養於大安區、文山區、南港區、內湖區、士林區、北投區,

其中以北投區佔最多數(表 2-3-2-1),但自開始回收廚餘後,區內養豬數卻未因此 增長,反而有下滑趨勢(圖 2-3-2-1)(臺北市統計年報,2003~2015)。

表 2-3-2-1 臺北市豬隻飼養區

大安區 文山區 南港區 內湖區 士林區 北投區 總量 2002 89 707 1,025 320 671 1,930 4,742 2003 89 707 1,025 320 671 1,930 4,742 2004 88 687 1,013 219 684 1,993 4,684 2005 110 615 865 18 630 1,993 4,231 2006 94 650 965 258 680 1,734 4,381 2007 109 520 985 170 570 1,637 4,027 2008 103 335 1,070 113 381 1,898 3,900 2009 82 212 1,290 140 282 1,082 3,092 2010 66 269 365 78 270 1,069 2,117 2011 101 320 360 70 310 1,679 2,848 2012 107 313 100 196 628 963 2,307 2013 115 505 145 308 485 2,380 3,938 2014 132 227 55 99 7 1,010 1,580 資料來源:彙整臺北市統計年報(2003~2015)

圖 2-3-2-1 臺北市 2002 年起豬隻數量變化圖 資料來源:彙整臺北統計年報(2003~2015)

在廚餘養豬標售案中,臺北市環保局採各分區為一標的方式公開販售養豬廚 餘(表 2-3-2-2),投標廠商需具備畜牧業登記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水污染 防治許可證),並且需先經過臺北市環保局邀請的專家學者於投標廠做現場評鑑合 格(80 分)才能投標,現場評鑑項目包含廚餘飼料化設施(破碎、蒸煮等控制操

在廚餘養豬標售案中,臺北市環保局採各分區為一標的方式公開販售養豬廚 餘(表 2-3-2-2),投標廠商需具備畜牧業登記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水污染 防治許可證),並且需先經過臺北市環保局邀請的專家學者於投標廠做現場評鑑合 格(80 分)才能投標,現場評鑑項目包含廚餘飼料化設施(破碎、蒸煮等控制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