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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與分娩衛生觀念之改變

第四章 近代西方產科醫療之推展

第三節 妊娠與分娩衛生觀念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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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台灣漢人婦女生育習俗與禁忌

古語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台灣漢民族承襲著古老中國傳統,對於後 嗣之期望較其他民族殷切,因此,從男女立盟的那一刻起,幾乎所有儀式都隱藏 著祈求後嗣之意涵,一旦母親順利懷孕,便得遵守眾多禮教與規範,以期平安生 產。這些流傳許久之習俗與禁忌,可說是先人對於生存經驗之累積,在面對家庭 結構之變動上,為了使變動所帶來之不安定感降到最低,在每個生命歷程之「關 口」設計一連串的習俗與禁忌,藉此讓每個生命可以安然度過難關;此外,董芳 苑於《探討台灣民間信仰》一書中更提到:先人意識到人生過程中難免受到內外 雙重的影響,所謂「內」,即所謂「天命」觀念,台灣漢人咸信眾人於冥冥之中 受命運之神所支配,1因此,寄望透過宗教信仰之力量,藉以扭轉不幸之命運。對 此,有關於生育神祇之膜拜與祝禱、巫覡術士消災解厄之術也成為生育習俗中重 要的一環。

因此,本章意在探討日治時期台灣民間婦女妊娠與分娩之習俗與禁忌之樣 貌,以及背後所隱藏的意義。第一節將從求子習俗與信仰談起,從日治時期的古 文書中,了解當時人民對於求子的渴望;第二節則探討日治時期與婦女妊娠與分 娩相關的習俗與禁忌,透過相關資料之爬梳,以了解當時婦女日常生活之樣貌。

1 董芳苑,《探討台灣民間信仰》(台北:常民文化,1996),頁 21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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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求子習俗與信仰

自古以來,使家族後代綿延不絕一直是眾人追求的課題。本節將分別就結婚 時和結婚後求子習俗與信仰分述之:

一、 結婚時求子習俗:

結婚的目的,在《禮記》昏義篇中提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 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2由此可知,傳統儒家對於兩姓之結合,其最 主要的目的在於求子嗣以慰先人,而結婚本身不過是實現此一目標的合法手段。

儘管如此,結婚禮俗仍相當繁複,必須遵照所謂的六禮而行,六禮即所謂的問名、

訂盟、納采、納幣、請期、親迎等。而結婚儀式及與結婚相關之物品中仍處處可 見求子的渴望。宋《東京夢華錄》中說道:

至迎娶日,……,至家廟前參拜畢,女復倒行,扶入房講拜,男女各 爭先後對拜畢,就床,女向左,南向右坐,婦女以金錢綵菓散擲之,謂之 「撒帳」。3

其中撒金錢代表祝福新婚夫婦富貴如意,而綵菓則是祝賀多子之意。4宋代之 婚禮儀式中新婚夫婦於床上撒金錢綵菓以招吉祥。時至日治時期的臺灣,其婚禮 習俗也因時空之轉變而有所變化,求子儀式不再侷限於結婚當日,從親迎新娘前 的準備工作就已開始,鍾璧輝所撰之〈支那上古に於ける嫁娶の之話(承前)〉一 文中提到台灣人於結婚前請子孫多之婦人鋪設新床新帳,謂之「安床」,希望此

2 國立編譯館主編,《十三經注疏(十二)禮記注疏(下)》(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2011),頁 2486。

3 宋.孟元老等著,《東京夢華錄》(台北:古亭書屋,1975),頁 31。

4 郭立誠,《中國生育禮俗考》(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79),頁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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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婦人能將其好運傳遞給新婚夫婦,以祈求能及早誕下子嗣;5吳尊賢在〈婚姻習 俗考〉當中對此說明更為詳細:

普通都在結婚的前一天晚上實行安床。在規定的時間,執行人依既定 的方位,將蚊帳掛上,然後再鋪上床錫和被子。……新的床頭上還貼有安 床符,普通的安床符,都是在黃色的紙上用紅顏色的筆寫著「麒麟到此」

或「鳳凰到此」四個字。6

結婚當天的儀式也處處與求子有密切相關,鈴木清一郎之《台灣舊慣冠婚葬 祭與年中行事》中提到新娘到達新郎家時,要將裡面燃有熊熊火焰之生炭(木炭) 烘爐放在轎前,讓新娘從上面跨過去前進,臺語稱「生炭」,與「生湠」之發音 相同,希望新娘能因此為夫家繁衍子孫;7《民俗台灣》之「婚姻習俗考」篇則在 進門儀式有了這樣的記載:

新婦下了轎子後,由媒婆領進門時,需跨越門檻,媒婆高聲稱道:「腳 揚高高,生子生孫中狀元!」

除此之外,新婚夫婦進入洞房後之飲食也處處透露出求子,尤其是求男的渴望:

新房內舉行「食酒婚桌」儀式,新郎新娘於席間對坐,並食用甜湯所 煮成之湯圓,站在一旁之「好命人」於食用期間稱道:「飲一下甜生校生,

5 鍾璧輝,〈支那上古に於ける嫁娶の之話(承前)〉,《台法月報》,35:8(1941),頁 55-57。

6 吳尊賢,〈婚姻習俗考〉,《民俗台灣》中譯版(台北:武陵,1990),頁 99。

7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增訂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台北:眾文,1989),頁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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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渴渴生一個有生包,飲了了生一個有生鳥。」8

用完甜湯圓後,新郎新娘還需要食用由六道葷菜與六道素菜所組成之酒菜,

據鈴木清一郎所述,六道葷菜分別是雞肉、魷魚、鹿肉、豬肚、肉丸與魚肉,其 中食用魷魚代表將來生的孩子性情溫柔;食用魚肉則是祝福新婚夫婦可以早點成 為公婆;9六道素菜分別是福員(龍眼乾)、紅棗、冬瓜、芋頭、甜豆、橘子,食用 福員時「好命人」會在一旁唸「食福員生子生孫中狀元」;食用芋頭時則唸「食 芋新人好頭路、新娘快大肚」。以上這十二道菜之種類雖不固定,但是大抵而言 都會準備發音較吉利之食材,而這十二道菜,除了祝福新人能身體健康、事業順 利外,早日誕下子嗣也成為必要的請求。

結婚後第一次回娘家稱為「做客」,最早是結婚後十二天,最遲是四個月或 六個月,通常都是上午出發,儘量於當天晚上返回婆家,因為台灣人認為「暗摸 摸生查哺」,且新娘除了從娘家帶回一些娘家土產外,尚需帶回兩根甘蔗及一公 一母之小雛雞,謂之「帶路雞」,其中甘蔗可食用,但必須留下一部分栽種使其 繼續繁殖;「帶路雞」則不得宰殺,因雞生蛋後可再用來繁殖小雞,而這兩樣物 品都象徵子孫繁榮之意。10

綜觀以上結婚儀式,無非是希望新娘能早日懷胎,更希冀後代子孫能乖巧 溫柔,甚至考取功名,以耀家族榮光,傳統文化「重男輕女」之思維在婚禮儀式 上表露無遺。

除了儀式外,結婚時雙方所餽贈之物品,也與求子有關。杜祐《通典》提到,

後漢納采禮物多至三十種,以元纁、羊、雁、清酒、白酒、梗米、稷米、蒲、葦、

卷柏、嘉禾、長命縷、膝、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祿得、香草、鳳凰、

8 吳尊賢,〈婚姻習俗考〉,《民俗台灣》中譯版(台北:武陵,1990),頁 99。

9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增訂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台北:眾文,1989),頁 205。

10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增訂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台北:眾文,1989),頁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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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烏、九子婦、陽燧。11每樣物品皆有其象徵性 的意義,而其中「九子墨」則代表長生子孫,顯見自先秦以來,兩姓合婚時,祈 求子嗣之願早已蘊涵在婚禮當中。清代《安平縣雜記》中則記載:

及笄送聘,或番銀一百圓,或八十、六十、四十圓,綢綾數十疋,……,

又回禮用錫盆二,如大碗式,一植石榴一株(用銀石榴三四顆、銀桂花 數朵繞枝),名曰榴桂;一植連蕉一株,取連招桂子之義。以答納幣之 禮也。12

日治時期台灣人納采習俗之改變不多,幾乎與清時之差異不大。從日人調查 台灣習俗所編纂之《台灣慣習記事》便可知悉:

男家送來十二盒禮擔,照原狀送還外,(木盛)中之各種禮物,則酌量 收納,……,並贈以:毛巾、褐包(付與腰側之袋子)、繡(月斗)(即 腰包)、筆、墨、硯、紙、書扇、眼鏡袋、筆袋、卷袋(考試之時藏卷 紙之用)及袍、褂、大帽、小帽、綢袜墨、靴、鞋、洗面巾、洗身巾,……,

女人繡鞋(贈新郎之母者)並桂花一盆、柘榴一盆及蓮招花、木炭、烏 糖、木棉、麻、豆、麥、粟、芋、橘餅、鉛錢、竹心等物為回禮,謂之 「磧盤」。13

其中之桂花、柘榴因成熟時結實累累,成為一種吉祥的象徵,意味著新人可

11 轉引自阮昌銳,《中國婚姻習俗之研究》(台北:台灣省立博物館,1989),頁 22。

12 (清)不著撰人,《安平縣雜記》(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1949),頁 10。

13台灣慣習研究會原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譯,《台灣慣習記事(第二卷下)》(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2),2,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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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同桂花、柘榴般子孫滿堂;而五穀之種子,則有祈求子孫繁昌之意。14除此 之外,新嫁娘之娘家所準備之妝奩,也必須符合「早生貴子」的期待,大致來說,

新娘之嫁妝不外乎是衣櫃、桌子等木製家具;棉被、蚊帳等布類用品;用金子打 造而成之手鐲、手飾及錢等。其中最特別的是,娘家會為這對新人準備一對全為 朱色之「子孫桶」,一為新娘洗滌身體用之「腰桶」,另一則為「屎桶」,將之裝 入紅布內並置於新娘隊伍的最末,於出嫁當日隨著隊伍由娘家被帶至夫家。這些 實用的器物,於分娩時和往後育兒也會派上用場,因此,子孫桶被視為不可或缺 之妝奩品項,具備求子吉祥的象徵。15

婚後第三天,新娘之兄弟會帶著果子和已經結子的紅花到到姊妹之婆家探 視這對新人,稱之為「舅仔探房」,此時新娘要將頭上的花取下,戴上兄弟所帶 來之紅花,此舉稱為「換花」,用意是討個即將生子的吉利。16

綜合以上論述便可知,日治時期台灣人對於兩姓合婚之重視,且無論是儀式 或是雙方餽贈的禮品,處處可見求貴子之期待,也可見台灣人依舊承襲著中國傳 統儒家思想,從結為連理的那一刻起,繁衍後代便成為新人無法逃避的課題,而 台灣俗諺云:好歹瓜著會甜,好歹查某著會生,17台灣女性,也從生兒育女中得 到一生之評價。

二、婚後求子習俗

女性自結婚後,除恪守為人婦之本分外,最重要的任務便是為夫家延續香火,

因此,結婚祝賀詞中之「早生貴子」,並非只是空談,女性若是遲遲無法生育,

14 十八公子,〈舊慣による臺灣人の結婚〉,《台灣時報》,11,頁 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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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阿昌,〈與妊娠和生產有關的台灣習俗〉,《民俗台灣第一輯》中譯版(台北:武陵,1990),

頁 143。

16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增訂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台北:眾文,1989),頁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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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顯,《台灣俗諺語典》,卷五(台北:前衛,1999),頁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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