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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前教保服務人員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可分成三節探討。第一節為學前教保服務人員、第二節為教師工作壓 力之意涵及其相關研究,第三節為教師工作壓力因應之意涵及其相關研究。茲分 述如下:

第一節 學前教保服務人員

在探討新手教師工作壓力來源之前,須先對教師的工作內容、角色、所需具 備之能力有所瞭解,進而對教師工作壓力與因應相關理論進行探討,藉以瞭解產 生教師工作壓力的背後可能因素,本節重點將探討教師的工作內容、角色及所需 具備之專業能力三部分,茲說明如下:

壹、 教師工作內容

大多人對於幼兒園教師的工作認知就是每天工作和小朋友玩在一起,真的是 既輕鬆又簡單,殊不知幼教老師工作既繁雜又瑣碎,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12 條),幼兒園之教保服務內容如下:

一、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

二、提供營養、衛生保健及安全之相關服務。

三、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學習活動。

四、提供增進身體動作、語文、認知、美感、情緒發展與人際互動等發展能力與 培養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習慣及積極學習態度之學習活動。

五、記錄生活與成長及發展與學習活動過程。

六、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

七、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

由以上內容可知,幼教老師的工作必須兼具「教育」及「保育」的職責,在照顧 幼兒的同時,也必須兼顧幼兒的發展與學習。對於幼教老師工作內容,許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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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發問技巧」、「個別輔導能力」、「與幼兒及家長關係」、「一般教學技巧」、「

工作進度」等七類(引自張翠娥,1999)。

李明珠(1986)在「幼稚園教師教學基本能力」的研究結果中發現,幼教師的教 學基本能力可分為「教學能力」、「課程設計能力」、「教室管理能力」、「環境佈置 能力」、「教學評量能力」、「人際關係能力」、「園務行政能力」、「學識修養」以及

「個人特質」九大能力項目。

陳秀才(1999)的研究中亦指出,幼教師應具備以下的教學能力:(一)環境 佈置能力;(二)琴法能力;(三)課程設計能力;(四)觀察能力;(五)領導能力;(六) 蒐集資料能力;(七)應變能力;(八)製作教具能力;(九)行為輔導能力;(十)美工 製作能力;(十一)唱跳能力;(十二)說故事能力;(十三)音樂節奏能力;(十四)電 腦操作能力;(十五)溝通技巧能力(轉引自陳秀才,1999)。

陳錦瑤(2001)研究提出教師專業能力包括「基本專業素養」、「專業知能」、「教 學知能」、「變通知能」、「班級經營」、「行為輔導能力」、「園務行政能力」等七項 目。

從以上文獻可知,學者對幼教專業能力的探討與研究,幼教師專業能力包括:

1、班級經營(包含幼兒與家長間的親師溝通和互動)

2、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運用(包含課程設計與兒童發展概念)

3、行政能力(包含教務、活動、文書、保育、總務之工作內容)

除此,幼教師本身對自己專業知識的持續並產生工作認同感。也因此為維持 幼教師專業能力,必須有持續進修以達到專業成長,提供更優質的教學品質,所 以,幼教師專業能力與成長是不容停滯與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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