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食利本錢在唐後期的推廣運用 第一節 公廚與食本的設置
第二節 安史亂後食本的發展
貞觀以後內外百司普遍設置公廚,但廚食的經費來源,至少在京各司還是 深深仰賴國家的常費供給,直到開元年間才稍稍注意到食本的運用。唐後期的 食利本錢,在幾經周折後有了突破性的發展,它讓君臣們認識到供食也可以不 由政府撥款,而食本非僅為廚食而已。
安史亂起,兵馬倥傯,玄宗幸蜀,百官或從駕避禍,或因之逃竄,國家政 務既陷於癱瘓,食堂制度亦隨之瓦解,而食利本錢更耗散殆盡。即使肅宗回到 京師後,國用依然不足,百司公廚仍難恢復,《舊唐書》卷123〈劉晏傳〉:
時新承兵戈之後,中外艱食,京師米價斗至一千,官廚無兼食之積,禁 軍 乏食,畿縣百姓乃挼穗以供之。
所謂「官廚無兼食之積」,應包含供午食一頓的公廚在內。而「中外艱食」,似 指內外百司的廚食都成問題。國家財政困難,正是逼使政府採取非常手段,解 決諸事缺供的時機。乾元年間(758759)的數度置本錢充和雇、宴設之用,又 放免官錢欠利者,170顯示政府又考慮用本錢生息法,彌補財政缺口,只是此時 尚未見到添借食本的具體證據。
代宗時期諸色本錢的運用頗有進展,不唯政府注意到捉錢人的取擇,還不 時賜給或充作本錢以供國家用度所不及之各種零碎雜支,171其中尤以食本或餐 錢的給予最受矚目。《舊唐書》卷11〈代宗紀〉永泰元年(765)三月:
上以勳臣罷節制者,京師無職事,乃合於禁門書院,間以文儒公卿,寵 之也。仍特給飧本錢三千貫。
這是為寵異待詔於書院之文儒重臣,所以特給飧本錢,供其廚食。雖然不確定 此時「官廚無兼食之積」的問題是否已獲緩解,各司公廚能否恢復運作,但一 次賜給飧本錢三千貫,手筆之大,又遠超過開元別借食本一千貫的上限。類此 之禮遇勳望大臣,大曆年間可能持續不斷。《新唐書》卷80〈太宗諸子嗣吳王祇 傳〉:
代宗大曆時,祇既宗室老,以太子賓客為集賢院待制。是時,勳望大臣 無職事者,皆得代詔于院,給飧錢署舍以厚其禮,自左僕射裴冕等十三 人為之。
168 陳明光,〈唐朝的食堂與「食本」〉,收入:陳明光,《漢唐財政史論》(長沙:岳麓書社,2003),
頁125。
169 陳明光,《唐代財政史新編》(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頁 118。
170 如《唐會要》卷 93〈諸司諸色本錢上〉乾元元年各借長安、萬年兩縣一萬貫,以充和雇本;
又借兩縣本錢供祠祭及蕃夷賜宴、別設之用。《冊府元龜》卷490〈邦計部.蠲復〉乾元二年 二月詔,放免至德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前諸色官錢欠利等五色,應包括本錢欠利在內。
171 如《唐會要》卷 93〈諸司諸色本錢上〉寶應元年詔,規定捉錢人的身分為當處殷富幹了者。
又如《冊府元龜》卷546〈諫諍部.直諫〉廣德二年條,許以贓錢充郵館本;《唐會要》卷 86
〈橋樑〉大曆五年條,令京兆府以當府利錢修造諸橋街。
此處的飧錢可能如永泰元年條的飧本錢, 需要生息取利以供膳,而非定期時時 給予,直接購置食料的費用。172這樣的飧錢不只待詔書院有之,而且似已推廣 及於在京各司,大曆十二年(777)宰臣常袞等上言讓賜食曰:
飧錢已多,更頒御膳,胡顏自安,乞停賜食。(《舊唐書》卷11〈代宗紀〉)
雖說大歷以來關中猶匱竭,京官俸尚不充給,173但供午時一頓的公廚,因為一 次置本,相對來說耗費不大,且又保留貞觀體恤群臣勤於治事之遺意,故可能 在代宗時陸續恢復。堂廚供饌珍美,是唐朝一貫的立場,常袞等讓賜食,係因 堂廚飧錢已豐,而御膳又頻賜與,因有是請。常袞於〈謝每日賜食狀〉裏又言 及百司公廚曰:
至於列曹分署,各置餐錢,匪頒王饔,食有公膳。(《全唐文》卷 418)
列曹分署之公膳,實即百官公廚。此時已各置餐錢,而不由國家頒給,這與開 元諸廚費用大量由司農寺供給,很不相同,看來國家財政狀況雖然吃緊,依靠 本錢生利法經營的公廚,仍自有其生存之道。
代宗朝宦官魚朝恩專權跋扈,永泰二年詔判國子監,任知學生糧料,174並 由此創下供給學生食本之特例,《舊唐書》卷24〈禮儀四〉八月二十四日:
宰相軍將已下子弟三百餘人,皆衣紫衣,充學生房,設食於廊下。貸錢 一萬貫,五分收錢,以供監官學生之費。
學生給廩食為唐之舊慣,175但從未見食本給付之法,亦不預料其數額達萬貫之 鉅,甚且超越耆儒勳望代詔書院之榮寵。這樣的特例,其實並非專為國子監學 生而來,實是因為大臣群官曲附於魚朝恩權勢之下,充當學生,所以給予彼等 高額食料之故。
歷經安史之亂的摧殘,百司公廚一度廢弛,方其重整再現時,已是另一番 風貌。代宗賜食本動輒成千上萬貫,比之《唐六典》的百、千貫,相去自數倍 至百倍之多。176可見大曆前後的京司公廚不僅復行運作,其本錢的相對數量也 不比安史亂前少,這在反映通貨膨脹的趨勢之餘,政府不再命司農寺給予廚料,
各公廚需有獨立營運的足夠食本,可能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至於代宗對堂廚及 有德望、權勢者之殊遇,亦顯示其對食本制度的關注。
唐初為供百官俸,於京師七十餘司置公廨本錢。其後京官俸有固定來源,
京司公廨本錢遂淪為功用雜支。食利本錢雖然源自唐前期,但似自代宗時起有 了新生命。這兩種本錢制度的交會,初時還有些疊床架屋,功能交錯,如大曆 六年三月至軍器公廨本錢三千貫文,,一部份取利充使以下食料紙筆,另一部
172 飧錢未必就是飧本錢,它可能是國家賜給食料錢,直接供造食之用,如《舊唐書》卷 11〈代 宗紀〉永泰二年二月丁亥朔:「釋奠於國學,賜宰臣百官飧錢五百貫,於國學食。」同書卷24
〈禮儀四〉述同一事曰:「賜錢五百貫,令京兆尹黎幹造食。」應該不及等到用該錢生息,便 立即造食供膳。
173 《通典》卷 35〈職官•俸祿〉註:「自大歷以來,關中匱竭,時物騰貴,內官不給,乃減外 官職田三分之一,以給京官俸。」
174 《新唐書》(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標點本,1976),卷 207〈宦者魚朝恩傳〉,頁 5864;《舊 唐書》(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標點本,1976),卷 24〈禮儀四〉,頁 924。
175 《舊唐書》卷 24〈禮儀四〉:「舊例,兩京國子監生二千餘人,弘文館、崇文館、崇玄館學生,
皆廩飼之。」又,《全唐文》卷724 韋乾度〈條制四館學生補闕等奏〉:「舊例,每給付廚房,
動多喧競。」也是指給學生廩食。有關討論可參考:高明士師,《唐代東亞教育圈的形成》,(臺 北:國立編譯館,1984),頁 235-237。
176 集賢院書院賜食本,《唐六典》有千貫,代宗永泰元年給三千貫,相差有三倍;國子監食本,
《唐六典》僅百貫,永泰二年則給錢萬貫,相差達百倍之多。
份與店鋪課錢,天公廨收利雜用。177此處的公廨本錢分做兩大用途,供紙筆食 料者,明顯與食本有重疊處;供雜用者,仍維持其原始功能。類似情形在德宗 貞元二年(786)亦出現,其時李泌請罷拾遺、補闕,諫司唯韓皋、歸登二人而 已,《舊唐書》謂:「泌仍命收其署湌錢,令登等寓食於中書舍人。」178同一件 事,《新唐書》則載之曰:「泌因收其公廨錢,令二人寓食中書舍人署。」179 諫司湌錢似仍以公廨錢充當之。公廨錢充公務之用,午食一頓也為公務而設食,
二者有相通處,原本就易混支混用,再加上兩種本錢任由各官署負責,又不明 政府是否普遍對諸司賜食本,於是食本缺者,不免借用公廨本,這正是新舊兩 種本錢交替發展,相互取代之初的自然現象。
代、德之際,國家財政亦不豐給,官本錢的運作卻反而有擴張的迹象,《唐 會要》卷26〈待制官〉建中二年(781)五月敕:
宜令中書門下兩省,分置待制官三十員,…量給俸錢,并置本收利供廚 料,,所須幹力什器廳宇等,并計料處分。
所謂「治本收利供廚料」,是否僅指食本,並不確定,因為其他非關廚食的幾項,
同樣也計利處分。如前所述,公廨本與食本有交替互用的情形,而德宗之目的 也止於足用,殊無意於區分各料之用途與所屬科目。但由左拾遺史館修撰沈既 濟的建言中,可以看出諸色官本合計之可觀數量,其論之曰:
今官三十員,皆給俸錢,幹力、廚料、什器、建造庭宇,約計一月,不 減百萬。以他司息利準之,當以錢二千萬為之本,方獲百萬之利。…當 今關輔大病,皆為百司息錢。
俸錢各準品秩給,與息錢無關,息錢用之於廚料等各項。唐代置官本錢,皆以 諸司大小閑劇或寵異程度而定,並非全然一律,因此沈氏「以他司息利準之」, 當是參照與二省地位相當之司而來。從其所舉本錢二千萬,方獲百萬之利來看,
與二省同級之司合有諸色本二萬貫,計月息五分,方得千貫之利。代宗厚與書 院、國子監食本,也不過三千貫或萬貫,德宗初之要司就有二萬貫本錢,可能 係并計諸色官本的結果。唐政府在稅賦不足供費時,仍不惜與諸司高額本錢,
應該就是看中其一次置本,生生不息的特色,認為此後國家不需再編制預算,
撥款供給各項雜支。畢竟軍國之用,名目正大,數量極鉅,自不適合息利法來 取給;至於廚料等細目,雖不可缺,卻也不足觀,何必耗費稅賦這樣的珍貴資 源。
沈既濟建言中提及,「當今關輔之大病,皆為百司息錢。」息錢收利,固不 僅於供官廚,而供官廚已漸為後期之大宗。沈既濟以關輔大病視之,蓋官府置 本已為在京各司之常制。以代、德之間的幾個特例觀察,京司食本或諸色本錢 似有大幅增加的趨勢。然而,本錢出舉必須在政局安定下進行,否則利息收不 回來,本錢也勢必耗散。建中初兩河兵革未戢,百姓疲於徵歛,使方才建立的 食本基礎,復為之動搖,如德宗詔減御膳,而宰臣也上言請省堂廚錢三分之一。
沈既濟建言中提及,「當今關輔之大病,皆為百司息錢。」息錢收利,固不 僅於供官廚,而供官廚已漸為後期之大宗。沈既濟以關輔大病視之,蓋官府置 本已為在京各司之常制。以代、德之間的幾個特例觀察,京司食本或諸色本錢 似有大幅增加的趨勢。然而,本錢出舉必須在政局安定下進行,否則利息收不 回來,本錢也勢必耗散。建中初兩河兵革未戢,百姓疲於徵歛,使方才建立的 食本基礎,復為之動搖,如德宗詔減御膳,而宰臣也上言請省堂廚錢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