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他人眼中的參政婦女 他人眼中的參政婦女 他人眼中的參政婦女 他人眼中的參政婦女
本節所指的他人是由《婦友》中的報導歸納出三類,分別是家庭成員、支持 她們的選區民眾和男/女選戰對手,以下探討參政婦女在與不同社會角色互動時 呈現出的相對應角色。
一 一 一
一、 、 、 、 家庭成員的支持 家庭成員的支持 家庭成員的支持 家庭成員的支持
家在華人社群中的意義十分複雜,中國傳統社會以家天下和同心圓的概念擴 大為統治階級,因此核心家庭是小家庭,統治者的政權也是人民的大家庭,解嚴 之前的家/國關係密不可分,婦女被要求成為家/國的賢妻良母並犧牲奉獻,110 女人還未能擺脫協助男性的角色。以往長時間待在私領域的婦女之生活重心為家 務,相夫教子、侍奉公婆都是她們的責任,且地位無法與男子齊平,更多例子是 媳婦熬成婆的女性再去苛求自己的媳婦,因為她們年輕時候也被婆婆虐待。解嚴 之後女性意識得以舒張,111婦女外出求職、繼續深造的比例也逐漸普遍化,當婦 女對自己的人生有更多選擇時,家庭/私領域就不再是女性唯一的生活圈,與丈 夫和婆婆之關係也產生改變,最明顯的變化是家庭的分工模式和女性的家庭角 色。參政女性的角色不僅是母親、媳婦和妻子,她們同時也是為民服務的公眾人 物,雖然參政行為能為她們帶來正向的自信及成就感,但也使她們面臨另一種困 境—蠟燭兩頭燒的擺盪在工作與家庭之間。解嚴之後的社會雖然已經漸漸能用理 性的態度認同婦權,但私領域(家務)的責任仍未重新分配,即使是高知識女性 也認為女人照顧家庭天經地義,《婦友》中多數參政婦女選擇努力地兼顧家庭與 事業:
她(謝美惠)深深體會女性之從政,必須把握住「以家為重」與「專精不二」
的雙重原則,否則無法做一個稱職的立法委員。(No.革新版 50:22.1989.10)
對於一位女性政治人物來說,要求內外兩全的確非常不易。因為她必須在政壇上 扮演一個跨越性別的政治人物角色。必須有所為、有所建樹;在家庭中,她亦是 人妻、人母及人媳,家庭角色中女性所負擔的職責她一項都不能減免;如果沒有
110 請參見筆者論文第三章第一節「女性符碼的樣貌」的討論。
111 除了以戒嚴所形成的兩階段之外,我們還可以做更細緻的區分。譬如:將戒嚴分成 1949 以前、
1950-1970、1971-1982、1982-1986;將解嚴後分成 1987-1990、1991-1994、1995 迄今等。前 者主要符合了日據時期、臺灣光復至政府遷臺,而 1950 至 1970 是婦女團體(而非「婦運團 體」)活躍期,再來是組織化臺灣婦運的醞釀時期:從呂秀蓮提出新女性主義到婦女新知的出 現,最後則是「新知期」。後者則從 1987 年中的正式解嚴到「三、一六」(又稱野百合事件)、
大量女性學者回國、且婦運組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快速成長期,和 1995 迄今的婦運成熟期 等。王雅各,《臺灣婦女解放運動史》,臺北:巨流,p.32-33。由此可知解嚴之後的女性意識 受到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和《婦女新知》雜誌影響,加上前期長時間的婦女團體之運作,因 此女性意識並非解嚴之後的產物。
超強的毅力及耐心,或許兩邊的工作都扮演不好(No.革新版 50:29.1989.10)
周荃說:「我希望大家在肯定我的專業能力之外,同時認同我能扮演好妻子與母 親的角色,具有『剛柔並濟』的本事。」(No.雙月刊 72:6.1991.9)
周英英在十六年的議員任內,盡忠職守、服務社區、績效卓著。也是一位相夫教 子、賢慧能幹的好內助,生有二女,均已長大成人,家庭和氣融洽、幸福美滿,
致使她能盡全力為「松山、南港、內湖」區民眾服務。(No.革新版 51:12.1989.11)
從以上的引文中能同時看到兩個關鍵字:專業和家庭,對參政女性的報導總是強 調她們重視家庭的形象,即使工作繁忙也不忽略家務。但是家務到底是不是都由 參政婦女一手包辦呢?由下列引文可知參政女性的婆婆大力協助其事業:
在忙碌的工作和社團服務中,郭素春並未忽略為人媳、為人妻、為人母的角色
和職分。她的一對兒女……為郭素春贏得「模範媽媽」的榮譽。「其實這多半是 婆婆的功勞」,婚後一直與公婆同住的郭素春說,「我真是親身受到『家有一老,
如有一寶』的好處。有婆婆為我打理孩子的生活起居,我只需負教導之責,因 此親子共處的時間雖不多,但品質很好。」(No.雙月刊 72:30-31.1991.9)
十幾年前當呂秀惠從政時,她的家人都表相當的支持。呂秀惠說,先生及婆婆的 助力,是她政治生涯的最大本錢。談到了婆婆,呂秀惠洋溢著笑容表示,她與婆 婆相處二十五年,由於婆婆沒有女兒,她待呂秀惠如己出;當年呂秀惠出來競選 省議員時,婆婆尚且主動向街坊鄰居「助講」,「推銷」自己的媳婦。今年,呂秀 惠決定出馬角逐市長,高齡已屆九十的婆婆,每天仍由管家陪同,到菜市場買菜 時「拜託」鄉親在選舉時支持自己的媳婦,這在在顯示,婆婆疼愛她且信賴她,
並肯定自己的媳婦會是服務桑梓的好人選。(No.革新版 50:28-29.1989.10)
婆婆成為參政女性得力的家庭助手,尤其是對孫子(女)的教養更是鼎力相助,
她們與婆婆的相對角色不再是絕對的上與下的關係,由於媳婦在外工作繁忙,婆 婆盡可能地填補媳婦/媽媽的角色,因此她們的從政之路才能變得較為輕鬆。她 們的先生也幫了不少忙,和從政婦女的婆婆一樣,先生也幫忙分擔家務、提供選 舉資源並成為她們精神上的支柱:
和諧的家庭關係、親子關係、夫妻關係,是呂秀惠其從政生涯中最豐實的回饋。
呂秀惠的先生一向支持妻子,對於她雙生涯的「民意代表」及「家庭主婦」角色,
除卻支持之外,平日更叮嚀呂秀惠要多注意自己的健康。(No.革新版 50:
29.1989.10)
身為一位民意代表,有時對時間不能絕對掌握,難免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減少,「家 人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蕭金蘭感謝父母、公婆及先生的諒解與支持。(No.革 新版 51:14.1989.11)
「還好我老公很有良心,願意幫我分擔一些家務事。」洪冬桂不忘在功勞簿上給
她「賢能」的先生記上一筆。(No.雙月刊 98:6.1996.1)
秦慧珠的先生魏約翰,是力大傳播公司負責人……魏約翰不僅自己幫忙張羅打 理,公司中的職員也全體出動,在政見會時負責聯繫助講員、照顧會場、分發傳 單、請託拉票等,出力甚多。(No.雙月刊 72:19.1991.9)
有了先生和婆婆的支持,對參政婦女來說是私領域/家務的重新分配,「母親」
的角色被淡化了,以職業婦女的身份混雜在女人的生命中。能夠為自己的人生帶 來改變的女人首要有金錢的支持,從上述引文可看到她們的先生若擁有一份高所 得的收入時,能給予妻子的資源和協助也就越多;其次是夫家人對於女性任務的 重新界定,當女人不被視為「應該」與私領域有所連結時,女人就能夠在工作上 衝刺,獲得工作帶來的成就感和使主體性更臻完整。
綜合以上資訊,當參政婦女的家務為金錢所協助時,她們就能給予自己更多 工作的時間和精力;婆婆和先生若能夠接受她們在家庭和工作之間的雙棲關係,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就會提升,提升的意思不單指私領域事務的重組,而是女性 的妻子角色隨著工作(參政)能更多元化,實現照顧家庭與突破自我的雙重願望,
同時也能符合社會對女性的傳統角色之期望;女性的媳婦角色與婆婆取得另一個 平衡點,首先以政治成績贏得婆婆的認同,之後雖然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減少但婆 婆也能了解媳婦並非推託家務,自然會給與協助。如此一來媳婦在外贏得「專業 的賢妻良母」之名,於內也參與部分家務,可說是雙贏的局面。
女性的社會及家庭地位表面上雖然已經提升,但從上文中可發現參政女性對 家庭十分重視,更精確的說是她們給民眾的印象必須是顧家的賢妻良母,這是當 時社會普遍的刻板印象:
我們的社會對女性還一直是希望她們以家庭為重,對男性則給予他們更寬廣的政 治、社會角色。因此可以說,我們並沒有隨著教育水準的提高、經濟水準的提高,
而相對的使女性社會地位的提高。(No.革新版 41:14.1989.1)
這份調查報告也顯示,(一般)婦女在家庭中的角色並無改變,有六四˙五三%
的婦女負責家中所有家務事。這說明法律的平等可以爭取,但婦女在家中角色的 改變更有待突破。(No.雙月刊 84:61.1993.9)
在私領域家務的重新分配有兩種意涵:進步和原地踏步。進步的是女人也能夠發 展專業、成就自己的事業版圖;原地踏步的是女人的事業版圖仍然需要家務的背 書,無法兼顧家務者彷彿不具專業能力。總的來說,解嚴之後的參政女性能夠取 得學歷、專業和家人的支持,朝向有思考能力的女性發展,但仍須屈服在社會觀 感之下,尚且無法全盤扭轉「家務即女人天職」的刻板印象。
二 二 二
二、 、 、 、 群眾基礎發揮作用 群眾基礎發揮作用 群眾基礎發揮作用 群眾基礎發揮作用
候選人的人脈相當重要,關係到是否能勝選,對參政女性來說亦然。解嚴之 後女性投入選戰的比例雖然開始提高,但社會觀感多對此持反對意見:
由於縣市長是父母官,……在人們心目中,母親與人的形象不及父親堅強,不 適合扮演萬民父老的角色,對廣大的農村民眾而言,「女人留在家中,男人出外 工作」,更是天經地義的事。(No.雙月刊 86:20.1994.1)
「婦女保障名額」倍受爭議,贊成反對者各半。贊成者認為:全國弱勢女子仍佔 多數,需要保障;多數人仍不喜歡婦女參選從政……(No.革新版 50:20.1989.10)
女人若想要涉足政壇,以實力取得民眾信任並使他們成為自己的支持者是選前重
女人若想要涉足政壇,以實力取得民眾信任並使他們成為自己的支持者是選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