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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決策模式的邏輯迴歸分析

第四章 研究成果

第二節、 家庭決策模式的邏輯迴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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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列表 2-6 可見,RI-1999 與 RI-2003 的資料中,從家用支出的分配、儲蓄 投資保險等、買房子(和搬家)的事情、自己子女的管教問題到買高價格消費品

(例如冷氣、電視、成套家俱),這些家庭決策行為的模式都有很高比例是屬於 共同決策的共同權型。進一步比較 RI-1999 與 RI-2003 的資料,相對於 RI-1999 的 情況而言,RI-2003 丈夫收入多於妻子(主要是遠多於妻子)的情況有所下降,

且大都在丈夫收入多於妻子以及夫妻收入相等的情況下,共同決策的情況有所增 加;而妻子的教育程度 RI-2003 相對於 RI-1999 來說有所提高,而且觀察可見當 妻子教育程度越高時,會使得出現共同決策的情況增加;同時由於妻子的教育程 度提高,夫妻教育程度相等的情況 RI-2003 也較 RI-1999 常見,且在這樣的情況 下,共同決策的情況也有增加;族群方面,整體來說不論哪種族群,仍是以共同 決策的情況為主,且 RI-2003 也較 RI-1999 的發生機率高;至於性別角色態度,

不論較為傳統或是中等程度,同樣是以共同決策的情況為主,同時 RI-2003 也較 RI-1999 的發生機率高,不過在態度最為平權者,反而出現共同決策略為下降的 情形,各自決定的情況則略為提高,可能和前述的討論有關,當態度越為平權時,

決策的權力更多是依據夫妻雙方所握有的社會資源差距而定。

第二節、 家庭決策模式的邏輯迴歸分析

從前述 PSFD 所蒐集的資料的初步統計結果而言,似乎臺灣自 1999 年至今家 庭決策模式的分配變化不大,大致上以共同權形的家庭決策模式為主。在執行資 料分析之前,為了最大程度避免「多元共線性」(multicollinearity)的影響,進 行變項間的相關檢測,可見下表 7:

表 7 變項間的相關檢測

16.9% 11.0% 72.1% 17.5% 12.1% 70.4%

RI-1999 RI-2003

夫妻 之間的相關係數高達 0.80,則多元共線性就可能存在(Pedhazur,1982)。經 相關分析後,各自變項間的相關性皆未達 0.80,故應無多元共線性問題。

進一步採用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之,探討各變項對家庭決策模式的影響為 何,可見下表 8-12:

表 8「RI-1999」與「RI-2003」家庭決策模式的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家用支出的分配

RI-1999 RI-2003

丈夫決定

在性別角色態度方面,RI-1999 與 RI-2003 相較於態度較為傳統者,平權與中 等者的妻子權力都較高,皆是在態度越是平等的情況下,妻子的權力越高,但 RI-2003 的情況較不如 RI-1999 明顯。

表 9「RI-1999」與「RI-2003」家庭決策模式的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儲蓄投資保險等

RI-1999 RI-2003

丈夫決定

在夫妻收入差距方面,RI-1999 與 RI-2003 皆是以共同決定的情況為主,即便 是丈夫的收入多於妻子的情況下。

表 10「RI-1999」與「RI-2003」家庭決策模式的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買房子的事情

RI-1999 RI-2003

丈夫決定

在夫妻收入差距方面,RI-1999 與 RI-2003 皆是以共同決定的情況為主,

RI-2003 時隨著妻子的收入增加,共同決定的情況會增加。

表 11「RI-1999」與「RI-2003」家庭決策模式的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自己子女的管教問題

RI-1999 RI-2003

丈夫決定

在妻子本身的教育程度方面,RI-1999 與 RI-2003 皆呈現出妻子本身教育程度 較低時,丈夫的權力會相對較高,而相較於 RI-1999,RI-2003 表現較為明顯。

在夫妻教育程度的差距方面, RI-2003 當丈夫教育程度高於妻子時,其權力 較高的情況。

在性別角色態度方面,RI-1999 妻子的權力隨著態度越傳統則越下降;RI-2003 呈現同樣的情況。

表 12「RI-1999」與「RI-2003」家庭決策模式的多類別邏輯迴歸分析:買高價格消費品

RI-1999 RI-2003

丈夫決定

整體而言,在夫妻相對資源方面,RI-2003 達到顯著變化者略多於 RI-1999,

且雖然兩者仍是呈現以共同決定為主的模式,但在 RI-2003 則會出現丈夫或妻子 的權力隨其擁有相對資源的多寡而變化。此趨勢大致符合 Rodman 的假設,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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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主化的進程,相較於 RI-1999,RI-2003 時社會的兩性平權概念應更明確,

在此性別規範的文化下,相對社經資源開始成為夫妻權力結構的重要因素。

而在個人特質方面,主要呈現差異的是 RI-1999,基本上仍是以共同決策的 情況為主,但以外省人為比較組十,發現丈夫的權力是閩南人與客家人較小(尤 其是閩南人);妻子的權力則是原住民與客家人較高,並未完全符合先前的預設。

而至於到了 RI-2003 時,族群的變化差異性已經不大,。

另外,在性別角色態度方面,雖然並非皆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但基本上的 趨勢走向為隨著性別角色的態度越偏向傳統,則丈夫的權力會有所增加、妻子的 權力則有所減少,特別是妻子權力的變化呈現較為明顯。

此外,前述 Burr 也曾提及影響平權觀念最重要的因素則為教育,會造成 RI-1999 與 RI-2003 的差異原因,也可透過兩者整體教育程度的變化稍作觀察,筆 者另做分析如下表 13-15:

表 13「RI-1999」與「RI-2003」夫妻教育程度各自分布比對

RI-1999 RI-2003

丈夫的教育程度

小學(含)以下 172 5

20.4% 0.7%

初中至高中職 428 414

50.8% 57.6%

大專院校以上 238 295

28.3% 41.0%

妻子的教育程度

小學(含)以下 206 24

24.5% 3.3%

初中至高中職 460 445

54.6% 61.9%

大專院校以上 158 249

18.8% 34.6%

表 14「RI-1999」與「RI-2003」夫妻教育程度相較分布比對

表 15「RI-1999」與「RI-2003」教育程度與家庭決策模式分布比對

RI-1999

相較於 RI-1999,RI-2003 的教育程度普遍有所提升。

學歷僅小學(含)以下者,丈夫從 RI-1999 的 20.4%至 RI-2003 的 0.7%,妻 子則從 RI-1999 的 24.5%至 RI-1999 的 3.3%,整體的比例皆大幅下降;學歷為初 中至高中職者,丈夫從 RI-1999 的 50.8%至 RI-2003 為 57.6%,妻子則是從 RI-1999 的 54.6%至 RI-2003 為 61.9%,整體的比例上升;學歷為大專院校以上者,丈夫從 RI-1999 的 28.3%增加為 RI-2003 的 41.0%,妻子則是從 RI-1999 的 18.8%增加為 RI-2003 的 34.6%,整體的比例皆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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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筆資料的教育程度描述,可以發現教育的普及程度越來越高。過去曾有 研究提出教育對於婚姻配對的可能影響,有人認為教育資源的分配,就是影響個 人擇偶過程的其中一個結構性因素(Michielutte,1972);有人則指出男女教育 越趨平等時,加上求學期(in school)階段的拉長,在學校中擇偶,甚至產生配 對的機會也就增加了(Eckland,1968)。伴隨著就學率的不斷提高,且在學校的 時間越來越長,學校無形中成為了認識或追求伴侶的最佳場所。在這種情形下,

具有相近教育或學歷的人,似乎較能分享文化與溝通的技能,學歷的相似性對於 未來夫妻生活的和諧,也似乎能提供較多保障(Haller,1981)。可見教育程度對 婚姻選擇的重要性。

而在夫妻教育程度的配對當中,也可看出夫妻之間教育程度相近的比例有所 提高。不論是丈夫高於妻子,或是妻子高於丈夫,從 RI-1999 的 33.7%下降至 RI-2003 的 25.4%;至於夫妻教育程度相同者,整體比例則從 RI-1999 的 66.2%上 升至 RI-2003 的 74.5%。不過,相較於 RI-1999 而言,RI-2003 的整體教育水平較 高,因此在夫妻教育程度相等者中,同為小學(含)以下者從 RI-1999 的 13.2%

大幅下降至 RI-2003 的 0.0%;同為初中至高中職者則是 RI-1999 的 37.3%提升至 RI-2003 的 47.3%;同為大專院校以上者,則是 RI-1999 的 15.7%同樣提升至 RI-2003 的 27.2%。

從這兩筆資料的比對中可見,組成夫妻者的教育程度相同者越來越多,且此 所謂「相同的教育程度」所代表的學歷也越來越高。

而在家庭決策模式的分布中,RI-1999 與 RI-2003 皆是以共同決定為主要決策 模式,而會選擇共同決定者,又大都集中在夫妻教育程度相等的狀況上,且夫妻 的「相等教育程度」越高時,越容易出現共同決策的情況。此外,因 RI-2003 相 對於 RI-1999 的資料教育程度較高,特別是因臺灣自民國 71 年起正式實施九年 國民義務教育,使得 RI-2003 的樣本幾乎已經找不到學歷僅有小學(含)以下者,

使得此集中的趨勢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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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教育程度的變化也側面解釋了研究結果,相較於 RI-1999,RI-2003 學歷 是丈夫高於妻子或妻子高於丈夫者皆降低,主要為夫妻教育程度相等,且此相等 的教育學歷也多為初中至高中職,其次為大專院校以上,同為小學(含)以下者 已經不存在。依據影響平權觀念最重要的因素是教育的假設,RI-2003 雖相較於 RI-1999 夫妻的相對社經資源影響力度較大,但除了共同決定為主要的決策模式 不變外,各自決定情況也相對較多。

至於另外一個重要的變項性別角色態度,筆者另做分析見下表 16-18:

表 16「RI-1999」與「RI-2003」性別角色態度分布比對

RI-1999 RI-2003

性別角色態度

平權

77 58

9.1% 8.1%

中等

392 386

46.6% 53.7%

傳統

368 275

43.7% 38.2%

表 17「RI-1999」與「RI-2003」男女性別角色態度相較分布比對

RI-1999 性別角色態度

平權 中等 傳統

性別

男 32 179 161

3.8% 21.4% 19.2%

女 45 213 207

5.4% 25.4% 24.7%

RI-2003 性別角色態度

平權 中等 傳統

表 18「RI-1999」與「RI-2003」性別角色態度與家庭決策模式分布比對

RI-1999 性別角色態度

38.2%,且性別角色態度中等者的增加,從 RI-1999 有 46.6%到 RI-2003 有 53.7%。

大致而言,性別角色態度從 RI-1999 到 RI-2003 有越來越平權的趨勢。

若以性別作為區分來觀察,也可發現同樣的情況,無論男女在平權方面的比 例變化不大,從 RI-1999 有男性 3.8%、女性 5.4%到 RI-2003 有男性 4.0%、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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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但傳統者的比率減少,從 RI-1999 有男性 19.2%、女性 24.7%到 RI-2003 有 男性 21.8%、女性 16.4%,且中等者增加,從 RI-1999 有男性 21.4%、女性 25.4%

到 RI-2003 有男性 24.5%、女性 29.2%。此外,對於家庭決策模式的觀察,仍是呈 現以共同決定的情況為主,並在各種決策模式中,也可發現無論男女的性別角色 態度分布上,出現從傳統朝向平權轉移的傾向。

總體來說 RI-2003 相較於 RI-1999 的兩性平權程度是有上升傾向的,這也符 合前述的觀點,即隨著臺灣的民主化進程,社會上的兩性概念有越來越脫離傳統 朝向平權發展的傾向,這也使得夫妻間的相對社經資源發揮的影響力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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