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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假說與研究設計

第三節 實證模型

一、 多項式羅吉特

本文中年危機重大事件居住安排改變模型上,考量三種型態「獨居」、「與 配偶子女同住」、「三代同堂」,故引用多項Logit模型來做實證分析,如圖3-3。

Logit 模型基本上的基本架構是根據選擇行為理論推導而得,其理論導源於隨機 效用的概念,認為在理性的經濟選擇行為下,選擇三代同堂必然選擇效用最大化 的替選方案(王濟川、郭志剛,2004)。而獨居、與配偶子女同住的效用如下:

= +

Logit 以衡量個體間選擇的問題,且在滿足個人最大效用下推導。當分類反 應變數類別為三類或三類以上,且類別之間並沒次序關係時,可以應用多項式羅 吉特針對 Logit 分別建立模式,Logit 是由反應變數中不重覆的類別之對比所形 成的。若依變數具有J 個類別,則多項Logit 模式便有J-1 個結果,對於有j=1,2,…j 類的非次序分類反應變數,多項logit 模型之表示為

本研究之多項式羅吉特模型共分成兩個部分,首先,在住宅居住安排部分,

其中j 代表居住安排的類型,x 表居住安排所考量的變數,其中,當Y=0,代表

「獨居」的居住型態、當Y=1,代表「與配偶子女」的居住安排、當Y=2,代表

「三代同堂」的居住安排;在自變數X的選取包含中年危機重大事件變數(配偶健 康、父母健康、婚姻狀況)、個人背景資料變數(健康狀況、工作狀況)、經濟類變 數(月收入、配偶月收入、有無受父母資助、有無奉養父母),以探討各變數對住 宅居住安排上考量之影響。

當三代同堂選擇獨居、與配偶子女的替選方案機率( )取決於該獨居、與配偶子 女所帶給三代同堂的效用水準大小( )。當某一替選方案的效用越大時,該獨居、

與配偶子女被選擇選中的機率就越大。今假設有獨居、與配偶子女以j=0、1、2 表 示,數學式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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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選方案有2個時, 則可以推導出多項Logit 模型(Multinomial LogitModel,MNL),

選擇三代同堂相對於選擇獨居、與配偶子女等替選方案之機率運算式為以下

中年危機重大事件對居住安排之影響

j=0(獨居) j=1(與配偶子女) j=2(三代同堂)

圖3-3中年危機重大事件對居住安排決策結構圖

二、 追蹤資料運用於多項式羅吉特

李嘉祥(2009)將一般計量經濟學主要分為二個研究資料形態,橫斷面(cross section)資料處理與時間序列 (time series)資料處理,而追蹤資料又稱為縱斷面資 料(Panel Data)是混合橫斷面資料與時間序列而成的資料而成。若僅從時間序列來 分析,則可能會使估計產生偏誤;以橫斷面資料來分析,則會因各經濟體本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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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特性,而可能發生異質性(Heteroscedasticity )現象,導致估計之模型產生 偏誤(許銘溥,2010)。因此,利用追蹤資料來處理不僅可呈現時間序列所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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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將抽樣樣本及時間設為隨機的殘差項來做估計,亦即截距項會因不同的樣本 和時間序列而有所改變。

李嘉祥(2009)、王鼎銘、詹富堯(2005)文獻提到隨機效果模型又稱為誤差成分 模型(error component model),特別著重於母體整體的關係,而非個別樣本間 的差異。假設樣本間的截距項是以隨機效果的方式出現,則每個橫斷面都會因不 同的結構而有所不同。此外,共變數的分析結果必要為正數,若當共變異數為負 時,其分析結果則不可採用。

Greene(2000)提到依據截距項的差別又可分成為獨立效果(Independent

Effect)與真實隨機效果(True random Effect)。在獨立效果方面假設截距項呈 現常態分配(normailly distributed),因此將截距項設為零;而在真實隨機效果 方面,截距項會因不同的樣本和時間序列而有所改變,所以截距項方面有相同的 效用函數。多項羅吉特函數如下式所示:

此時,當 呈常態分配,截距項設為零→獨立效果。

,有相同的隨機效用模型→真實隨機效果。

如表3-1所示,其中j 代表居住安排型態變遷的類型,X 代表型態變遷所考量變 數,α代表截距項,β代表係數值,t為時間變數。在第二階段為居住安排改變部 分,主要探討2004年到2007年,四年間居住安排安排改變之差異。本研究在居住 安排改變共分成「滿巢遷移」、「空巢遷移」及「未遷移」三類。在「滿巢遷移」

方面,當Y=0,代表「獨居→配偶子女」的居住安排型態、當Y=1,代表「獨居

→三代同堂」的居住型態、當Y=2,代表「配偶子女→三代同堂」的居住安排型 態;在「空巢遷移」方面,當Y=0,代表「配偶子女→獨居」的居住安排型態、

當Y=1,代表「三代同堂→獨居」的居住型態、當Y=2,代表「三代同堂→配偶 子女」的居住安排型態;在自變數 的選取包含工作情形改變、婚姻狀況改變、

健康狀況改變以及收入來源數增減,來探討各變數對居住安排改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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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居住安排改變變化表 2007年

2004年

獨居0 配偶子女1 三代同堂2 獨居0 未遷移(0,0) 滿巢遷移(0,1) 滿巢遷移(0,2) 配偶子女1 空巢遷移(1,0) 未遷移(1,1) 滿巢遷移(1,2) 三代同堂2 空巢遷移(2,0) 空巢遷移(2,1) 未遷移(2,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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