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實證模型結果分析
第三節 實證結果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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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 各解釋變數之相關係數分析表
AREA YEAR SCALE ETM OPER PROD OVERs INPUT AREA 1.00
YEAR -0.07 1.00
SCALE 0.02 0.13 1.00
ETM 0.10 -0.08 0.13 1.00
OPER 0.13 0.09 0.02 -0.03 1.00
PROD -0.16 0.00 0.01 0.09 -0.18 1.00
OVERs 0.06 0.30 0.07 0.04 0.02 0.11 1.00
INPUT -0.04 -0.07 -0.05 -0.05 0.05 -0.08 -0.10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AREA 為主要投資地區、YEAR 為投資時間、SCALE 為廠商規模、ETM 為組織型態、OPER 為經營方式、PROD 為母子公司產品關係、OVERs 為 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INPUT 為內銷比率。
第三節 實證結果分析(一)
本研究係採用最小平方法(OLS)模型來探討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 間財進貨來源之影響因素,首先依據第四章實證模型設定,被解釋變數 Y 係「由 台灣提供」,並將八項解釋變數納入,以建立完整模型分析(模型 1);其次,
為驗證實證模型穩定性,將分別刪除上述相關程度較高之「投資時間(YEAR)」
及「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OVERs)」,以建立模型 2 及模型 3;最後再同 時刪除「投資時間(YEAR)」及「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OVERs)」二項 變數後,以建立模型 4。
另外,為進一步了解其他被解釋變數 Y 對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 進貨來源之影響,依據被解釋變數 Y 係「由當地台商企業提供」、「由當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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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型 1 之實證結果
模型 1 係依據第四章所設定實證模型,被解釋變數 Y 係「由台灣提供」,
並以「產業特性」、「廠商特性」及「營運特性」等三個構面,將八個解釋變 數納入分析。茲將實證估計結果與預期影響方向,探討說明如下:
(一)產業特性 1.主要投資地區
近來中國(香港)潛藏龐大市場商機、具有土地及勞力成本優勢,以及地 緣關係等,已成為台灣對外投資廠商主要投資地區。本項變數預期符號為不確 定,但實證結果本變數之係數為負向,推論可能是台商赴中國(含香港)進行 投資,逐漸形成產業聚集,中間財已有採購當地化之現象,亦即其海外子公司 中間財進貨來源愈不傾向由台灣提供。此與劉孟俊等(2005)之研究看法一致。
另本項變數通過顯著性檢定,意謂「主要投資地區」係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 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2.經營方式
對外投資廠商海外子公司之經營方式,關涉生產成本及經營利潤,係廠商 選擇其生產所需中間財進貨來源之關鍵性因素,也是諸多學者研究中常見指 標。由實證結果發現,本變數之係數為負向,與預期符號未合,表示海外子公 司經營方式倘以製造及銷售自有產品為主,將愈不傾向自台灣母公司進口中間 財;亦即海外子公司愈來愈會傾向中間財採購當地化,以降低生產成本及進行 價格競爭策略。惟本變數未達顯著水準,即說明「經營方式」不是影響台灣對 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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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子公司產品關係
對外投資廠商海外子公司究為垂直分工抑或水平分工之生產模式,亦是廠 商選擇其生產所需中間財進貨來源之關鍵性因素。經實證結果發現,本變數之 係數為正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表示廠商進行海外投資之目的,倘係為設 立行銷售後服務據點,則其海外子公司生產所需中間財之進貨來源,由台灣母 公司供應相對較高,此現象呼應了 Andersson and Fredriksson(2000)、Markusen and Maskus(2001)及劉碧珍與陸雲(2003)之研究結論,即垂直分工型之海 外子公司相較水平分工型,其中間財進貨來源由台灣母公司提供相對較高。同 時本變數呈現顯著水準,也說明了「母子公司產品關係」係影響台灣對外投資 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二)廠商特性 1.組織型態
考量對外投資當地政府法令規定、市場狀況、產業特性及投資風險等因 素,不同的組織型態將會影響對外投資廠商海外子公司中間財之進貨來源。由 實證結果分析發現,本變數之係數為正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顯示對外投 資廠商獨資所成立之海外子公司因擁有較高裁量權,則其中間財進貨來源愈會 傾向由台灣母公司提供。此與 Zejan(1989)之實證研究結論一致,即海外子 公司若是經由併購方式合資成立,則較不會由台灣母公司供應中間財。而本項 變數通過顯著性檢定,表示「組織型態」係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 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2.廠商規模
中小企業原本在經營上就相對於大型企業較具有靈活、彈性等特性,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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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反應及適時調整,以因應外在環境之變化。從實證結果看出,本變數之係數 為負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表示對外投資廠商海外子公司之規模愈大時,
當地採購中間財之比重就愈大,換言之,較不會仰賴由台灣母公司提供生產所 需中間財。此結果支持劉孟俊等(2005)之研究發現,但本變數未達顯著水準,
亦即代表「廠商規模」不是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 定性因素。
3.投資時間
廠商對外投資初期,因不諳當地市場狀況,多半仍會依賴母公司提供中間 財與機器設備等,隨著投資時間增長,累積愈多經驗,會逐漸增加在當地採購 之比重。從實證結果發現,本變數之係數為負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此結 果與 Bergsten(1978)、Kleinert(2001)、劉碧珍與陸雲(2003)及劉孟俊等(2005)
之實證結果相同,亦即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之投資年數愈長,其生產所需中間 財愈不傾向由台灣提供。而本項變數已達顯著水準,也意謂「投資時間」係影 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三)營運特性
1.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
當廠商在海外進行投資時,海外子公司之營業額比重愈高,為提升經營利 潤及降低生產成本,愈傾向在當地形成產業聚落及生產所需中間財供應鍵。經 實證結果發現,本變數之係數為負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表示對外投資海 外子公司之營業規模比重愈高,愈會在投資當地採購生產所需的中間財,亦即 愈不傾向自台灣母公司進口中間財。此結果與劉碧珍與陸雲(2003)、劉孟俊 等(2005)之研究結論一致。而本變數已達顯著水準,說明了「海外子公司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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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額比重」係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
2.內銷比率
近年來台商海外投資集中於中國(含香港),主要係著眼於當地廣大的市 場商機,故其海外子公司之內銷比率相對較高。經實證結果發現,本變數之係 數為負向,且與預期符號相符合,表示赴大陸對外投資廠商,為了更貼近當地 文化、消費習慣及市場狀況等,其海外子公司愈可能採購較多當地之中間財。
也證實了劉孟俊等(2005)之研究結果,惟本變數未通過顯著性檢定,意謂「內 銷比率」不是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之決定性因素。
綜合以上實證分析結果,在模型 1 中「投資時間」、「廠商規模」、「組織型 態」、「母子關係產品關係」、「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及「內銷比率」等六項 解釋變數其估計係數與預期符號均相符合;另「主要投資地區」、「投資時間」、
「組織型態」、「母子關係產品關係」及「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等五項解釋 變數,均通過顯著性檢定,顯示其係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 之關鍵性因素,其餘解釋變數之實證結果,均為不顯著。
二、模型 2 之實證結果
本研究因「投資時間」與「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二項變數有較高之相 關性,故自模型 1 刪除「投資時間」變數後,建立實證估計模型 2。
由表 5-3 之模型 2 實證結果可看出,「廠商規模」變數與模型 1 之估計方 向一致,但由原未達顯著水準轉為通過顯著性檢定,意謂在不考慮投資時間之 因素下,「廠商規模」是台商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以及
「內銷比率」變數與模型 1 的估計方向不一致,代表對外投資廠商海外子公司 之內銷比率愈高,仍會由台灣母公司提供中間財,惟該變數仍未通過顯著性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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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代表即使在不考慮「主要投資時間」之因素下,「內銷比率」仍不是影響 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其餘各項變數的實證 結果及估計方向均與模型 1 一致。
三、模型 3 之實證結果
模型 3 係以完整估計模型 1 為基礎,刪除「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變數 後,所建立的實證估計模型。觀察表 5-3 之模型 3 實證結果得知,「母子關係 產品關係」變數之估計係數為正向,雖與模型 1 一致,惟由原通過顯著性檢定 轉為未達顯著水準,代表即使不考慮海外子公司營業額比重之因素下,該變數 已不是影響台商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決定性因素。另「內銷比率」變 數之估計係數為正向,與模型 1 的實證結果不同,由於仍未呈現顯著水準,因 此亦不是影響台灣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之的決定性因素,其餘 各項變數的實證結果與模型 1 差異不大。
四、模型 4 之實證結果
模型 4 仍以完整的估計模型 1 為基礎,再同時刪除「投資時間」及「海外 子公司營業額比重」二項變數後,所建立的實證估計模型。透過表 5-3 之模型 4 實證結果顯示,「主要投資地區」、「廠商規模」及「組織型態」等三項變數,
均對台商對外投資海外子公司中間財進貨來源具有顯著影響。而「廠商規模」
及「母子關係產品關係」二變數雖與預期估計方向一致,惟「廠商規模」由原 未通過顯著性檢定,轉為呈現已具顯著水準,另「母子關係產品關係」則由已 達顯著水準,轉為未通過顯著性檢定,代表在不考慮「投資時間」及「海外子
及「母子關係產品關係」二變數雖與預期估計方向一致,惟「廠商規模」由原 未通過顯著性檢定,轉為呈現已具顯著水準,另「母子關係產品關係」則由已 達顯著水準,轉為未通過顯著性檢定,代表在不考慮「投資時間」及「海外子